第二节 工业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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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4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业管理机构
分类号: F429.22
页数: 2
页码: 337-3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清、民国至1995年对于工业管理机构设置的沿革历史。
关键词: 柏乡县 工业企业 管理机构

内容

清及以前历朝,衙门不设手工业和私营作坊的管理机构。
  民国17年,县政府实业局召集手工业者、私营小作坊的掌柜、经理,组成商会,为半官、半群众团体性质的手工业、工业管理组织,负责摊点、作坊征收摊派款物,宣传政府法令,调解手工业和私营作坊之间的民事纠纷。日伪统治期间,伪县公署也仿效民国县政府设立商会等。
  1945年11月,柏乡县人民政府成立,设工商局管理工业、手工业。1949年工商局改为工商科、税务局,工商科接管工业、手工业的登记、管理。1953年5月,柏乡县成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管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8月,县人民委员会撤销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其业务交新成立的柏乡县地方工业局。年底,柏乡县地方工业局并入内邱县的工业管理机构。1962年,恢复柏乡县建制,同时恢复地方工业局。1963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撤销地方工业局,恢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改设交通手工业局。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撤销交通手工业局,在原基础上组建二轻工业局。同年增设社队工业局。1981年,柏乡县成立经济委员会,撤销柏乡县社队工业局,其业务交经委承办。1984年,二轻工业局改二轻工业公司。1985年2月,经济委员会,二轻工业公司、社队工业局合并为经济联合委员会,合并后,经联委设二轻科。同年7月,二轻科改建为二轻工业总公司,从经联委析出。社队工业局也分立门户改称乡镇企业局,经联委重新复名为经济委员会。1995年底,柏乡县的国营、集体工业管理分为:经委系统、二轻系统、县社系统、商业系统、粮食系统。
  柏乡县经济委员会,1995年有工作人员23名,单位设正、副主任,下设5股一室,即:办公室、生产股、企管股、安全股、技术股、审计股。负责管理化肥厂、浆粕厂、板纸厂、水泥厂等12家企业,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发展国营企业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办工业管理办法,帮助企业改善经营、总结经验、推广技术,发挥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四大作用。
  二轻工业总公司,1995年有工作人员20名,单位设正副总经理,下设3股1室,即:办公室、审计股、生产技术股、人事股、负责管理通用机械厂、服装厂、建筑公司、电器厂等14家集体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体企业的发展规划,帮助企业减亏增盈,协调资金、开发新项目,充分发挥指导、监督、服务三大作用。
  县供销联合社、县粮食总公司的机构设置及沿革情况,详见“商业贸易”编。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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