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植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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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369
颗粒名称: 二、植树
分类号: S731-53
页数: 2
页码: 307-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自古至今植树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柏乡县 植树 平原绿化

内容

据旧志记载,县民自古即有栽植树木的传统,在庭院、街道、路旁、坟地、坑塘均植有树木。但清末至建国前,历遭战争、自然灾害的破坏,到建国初期境内树木已残存无几。1950年全县植树63,663株,1951年县农场育苗5万株,零星植树12.5万株,平均每人1.5株。1953年全县造林79亩,零星植树91,673株,果树主要是零星分布的枣树和桃树。1954年雨季造林77亩,成活率为80%以上。1956年全县完成造林530亩,零星植树110万株,育幼林80亩。到1957年底已营造沙荒片林1,647亩,小型农田防护林带一条,长达800余米,四旁植树200多万棵,有565条大路(长约565公里)、64个村庄已基本实现绿化。1958年春季成立柏乡县绿化指挥部,开展植树造林“大跃进”活动,全县四旁植树101.2万株,造林567亩,其中沙荒造林396亩,农田防护林29亩,经济林142亩,绿化村庄110个,河流两条长32公里,水井12,889眼,交通大道649条,长1,552.5里,另外还绿化了坟场508个,并结合植树修整了现有树木62万多株。但由于护林措施不落实,树木成活率较低。1958年后,由于“大办钢铁”和自然灾害,四旁树木遭到破坏,到1961年全县四旁树只存2万株。1962年春季造林43亩,零星植树51,823株,冬季零星植树4万株,为了加强树木管护政府把颁发《树木证》列入整风整社内容认真抓,收到了较好效果。1963年底县内有人工林区26,667亩,宜林荒地221亩。1963年有幼龄林300亩,均为以杨、柳为主的优势树种。当年洪水灾害后,林业生产出现良好势头。1964年三十里铺的天然柳做为国家订购苗木种植生产。1964年在沙压地块进行封沙育林,树苗由县统一规划,国家在树苗方面予以补助(每株0.01元),群众出义务工,自栽自管,剪修树枝、树梢归植树单位,但必须在县统一计划下进行,不准个人和植树单位随意修剪。树木所有权分为两种:一是20%的树归国家;二是80%的树归植树单位。不论国家或植树单位的树皆不得随意砍伐,确需砍伐时,应首先提出申请,然后经县批准后,方可进行。1964年10月22日,县人委号召全县每人采集树种2~3公斤。1964年底在午河堤岸共植树10,200株。1965年春季全县四旁植树4.5万株,并在北沙河南堤外柏乡段植树6行,午河及其干支堤外坡脚各植树一行,株距皆为5米,共植树33.2万株,所有权归国家,修剪归植树单位。1965年在107国道柏乡路段两旁各栽植两行北京杨苗木,株距4米,行距1米。1965年5月18日制定了植树造林10年建设规划。1966年11月在午河河坡上植树18,750棵。1967年6~7月在午河筑堤后于堤坡上种植紫穗槐24,227墩,以加固堤防。1971年全国林业会议后,林业生产又得到了大发展。1979年3月1~7日开展植树造林突击周,参加20,700人,植树63.9万株。到1982年林业资源普查,全县有林地面积达6,378亩,四旁树达534.25万株,人均37株,活立木蓄积达32,750.66立方米,果树面积达7,819亩,100,906株,果品总产92.5万公斤,全县林木覆盖率为3.81%。特别是1984年以来,坚持“二年大育苗、三年大植树”的方针,林业生产迅猛发展,1986年林业部下达了“平原绿化标准”。1988年,柏乡平原绿化工作在邢台地区率先通过验收,实现了平原绿化达标,林业部颁发了铜牌。1994年,全县林地面积1,457亩,四旁植树41万株,果树面积3.3万亩,全县林业覆盖率为17.1%。1995年全县林地面积2,838亩,四旁植树11万株,果园面积35,190亩,村落林木覆盖率为35%,田间林木覆盖率为11%。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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