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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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276
颗粒名称: 三、土地监察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页码: 278-2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土地监察包括土地法规宣传教育,清理非农业用地,严格土地审批。
关键词: 柏乡县 土地监察

内容

(一)土地法规宣传教育
  1987年以来,在县域内进行广泛的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自1991年始,每年在全国土地日(6月25日)前后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国情、县情,宣传土地基本国策、土地法律、法规,以此提高全民的土地意识,教育干部群众自觉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依法用地。
  (二)清理非农业用地
  1.1985年冬至1986年秋,县政府责成农业局土地管理股,组织580名乡村干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清理发证。共清理农村宅基地39,398处,发证率87.5%。198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13,395.3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33%。进入90年代,农村宅基地又有较大发展,1995年全县宅基地总处数为56,750处,占地面积19,295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80%。
  2.1987年县土地管理局对国家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个体企业用地等进行了清理,共清理384处,占地5,260.8亩。其中国家建设用地81处,占地2,151.6亩,乡镇企业建设用地174处,占地1,461.4亩,个体企业用地123处,占地1,647.6亩。
  3.县土地管理局对城镇住宅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413处,占地113.23亩。均依法补办了手续,并为其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
  (三)严格土地审批
  对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农村宅基地三项非农生产用地实行了计划管理、指标控制、依法审批、跟踪管理的方法,并在审批中坚持严把审批权限、用地手续、定额计划、少占耕地、产业政策五道关,确保用地合理、占地合法、批占一致。
  (四)土地执法
  严格土地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稳定了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397件,占地293.5亩。其中未批先建275件,越权审批43件,批少占多51件,擅自转让13件,改变用途13件,占地不用2件。对以上397件违法占地案件均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严格土地执法,土地违法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土地管理秩序基本稳定,县、乡、村三级土地管理网络基本建立。依法、科学、有序的土地管理逐步形成。同时还开展土地信访、土地咨询和举报工作。不但调解了土地纠纷,并及时制止了违法占地事件的发生。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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