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农业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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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272
颗粒名称: (二)非农业用地
分类号: F301.2
页数: 1
页码: 2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非农业用地包括,民宅占地,交通用地,水域面积,未利用土地。
关键词: 柏乡县 非农业用地

内容

1.民宅占地及工矿用地60,59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19%。
  2.交通用地13,63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94%,其中铁路占地94亩,公路占地1,896亩,农村道路占地10,643亩。
  3.水域面积5,838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0%,人均占有0.03亩。其中水库面积占地2,206亩,坑塘面积占地311亩,沟渠占地1,185亩,水利工程建筑占地2,136亩。
  4.未利用土地(村边闲散地、地埝、田埂、坟场、窑坑等)3,04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76%,人均占有0.01亩。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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