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城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2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区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5
页码:
268-2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城区建设,包括旧县城改造,县城建设。
关键词:
柏乡县
城区建设
内容
一、旧县城改造
今县城为隋开皇十六年(596)所建(在原柏林关处)。原旧城呈正方形,城墙周长六里,墙高二丈多,宽三丈,夯土建筑,东西南北各留城门一个,南北各有瓮城(围绕在城门外的小城)一座,里墙外壕。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奉诏加固修筑柏乡县城。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知县李承节易堞以砖,重修城墙。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知县马写重修。嘉靖二十九年(1550)知县杨恒在四门各建二座敌楼。穆宗隆庆二年(1568)刘储增筑砖台三十二座,城墙底宽三丈,高一丈,更四门匾名:东曰瞻岱、西曰仰华、南曰迎薰、北曰拱极。万历年间知县张延庭重修。祟祯七年(1634)知县令丁茂桂增筑砖台十六座。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知县钟庚华发帑银47,000余两,历时一年多,将原城墙修缮一新,换成砖墙,城墙周长1,017丈、底宽2.9丈、顶宽1.5丈、高2.4丈,壕深2丈,城角四个,炮台二十七门,门台4座,南北壅城城楼四个。咸丰三年(1853),秋雨滂沱,南北城墙各塌陷一缺口,时县令费懋德疏于县政未做修补,适逢太平天国起义军林凤翔部北伐过境,涌入县城,县令弃城而逃,义军过后,当地土匪地痞将城内财物抢劫一空,县民数十年难以生计。咸丰四年(1854),刘必传就任柏乡知县对城墙做了修补、加固处理。后县令庄施全又对城墙各缺陷处进行了修补,同治末年,北门西侧塌陷一段,时县令吴光鼎急急修补,并将四个城楼修缮一新。民国25年(1936),东门北侧塌陷一段,县长牛宝善急令公安局修补。
二、县城建设
(一)街道及主要建筑
1945年11月柏乡解放后,拆除砖墙,只留土围。建国后,为尽快发展经济,改善旧城面貌,便利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县城建设本着“小城镇、大功能”的原则,对旧城进行了一系列有计划地改造,1951年南城墙西段、西城墙、北城墙西段改建为西环路,做为镇固公路经县城的一部分。由于西环路道路狭窄,为缓解车辆拥挤状况,1987年县内投资修建东环路(柏兴路)。做为镇固路经县城部分,西环路仍为交通之用。之后陆续建设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有计划地在张家庄、凌家庄建设了居民生活区,进入90年代后,城镇建设步伐加大,修建了原柏乡中学操场至午河桥的排水工程、康复路,新开辟了东环路,拓宽取直了贸易街(北关)、把东环路建成柏兴路、南环路改建为府前街。1995年县城内的南北大街、东大街、贸易大街成为城区内的商贸街,柏兴路、府前街成为集行政、商贸为一体的综合功能街。
(二)服务设施
1.供水:解放前至70年代县城内生活用水靠水井提供。1971年成立了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内居民和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当时在南门外东侧打机井1眼,修建80吨水塔一座,在城区内铺设地下供水管道900米。1983年后自来水公司,增加了对县城供水项目的投资。1990年在柏兴路南段东侧新打机井1眼,利用压力罐给水泵供柏兴路两侧家属区居民使用,供水量为1,000立方米/日,至此,城区内供水率达80%。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一些大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机关自打了机井,自建了水塔,供本辖区内日常生活用水。
2.排水:旧城内,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之交叉口(十字街口)一带地势最高,往东、西、南、北依次降低,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汇至护城河,再排入槐、午二河,另城内又有馆驿坑、孩子河等坑塘可积水。1958年在整修县城南北大街的基础上,两侧各修排水沟(暗沟)700米,供排水之用。1986年后,在南北大街排水沟排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新修建了东大街、柏兴路至午河的排水沟,使城区内排水沟总长度达到2,400米,全部采用砖砌槽盖板式地下排水沟。1994~1995年又修建了北关贸易大街排水沟370米,东环路北段东侧排水沟180米,西侧排水沟460米,基本上解决了县城的的排水问题。
3.照明:解放前县城内以煤油灯照明为主,大商号用汽灯,摊贩则用电石灯。建国后,1952年县棉油一厂自备发电机供本厂生产、生活用电,并在县城内十字街安装照明灯一盏。1962年11月底县内建成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架设低压线路,向县城供电。最初,只供县委、政府办公、照明用电,以后逐步供居民照明用电。1970年县城内南北大街、东西大街安装的照明设施,由电力局管理。1987年由城建部门组织施工在柏兴路安装了路灯35盏,归城建局管理。此外,电力局自行安排了其门前大街的路灯4盏,归电力局管理。1995年底,县城内共有照明用路灯60盏,总投资2.35万元。
4.文化卫生服务设施:县城内有影剧院一座,可容纳1,200人。县招待所、供销宾馆各一家,共计252张床位(县招待所142张、供销宾馆110张)。中学2所,小学6所,幼儿园2所。医疗机构有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柏乡镇卫生所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门诊。城区内有道路6,130米,其中油路5,320米。广播站、电视台各1座。邮局1所、银行5家。
(三)环境卫生
1.街道绿化:建国前至80年代,县城内主要街道两旁树木多由居民或商店固定摊点栽植,意在纳凉避署。1983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在老城区街道两旁栽种了法桐。1992年在柏兴路南段栽种了龙爪槐、冬青等树木,绿化总长度1,500米。1994年又在柏兴路北段栽种了龙爪槐、冬青、侧柏等树木,绿化长度640米。1995年又在贸易大街栽种了江南槐等树木,绿化长度560米。此外,县城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还在院内、门口养花、种草、植树。至此,县城的绿化、美化、净化已初具规模。
2.公共卫生:旧时,县城内无公共卫生设施,只有沿街居民建的简易厕所。1956年成立了街道清扫队。主要清扫南北街、东西街的道路。1983年后清扫队,人员10人,并购置了小三轮车10辆,拖拉机一台,建造了垃圾池20个。1991年成立了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主要管理城区内的卫生。1994年又成立了清运队,管理清运各垃圾倾倒点的垃圾。县城主要街道(柏兴路)建立了公共厕所。1994年制定了《柏乡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为柏乡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