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源和输送途径
1962年,由邢台发电厂途径内邱向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供电,供电线路长35公里,供电数量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74年邢台地区供电局对全区供电布局进行了统一规划,在柏乡县赵庄筹建110千伏变电站,该工程于1975年5月1日竣工投运,从此柏乡实现了由邢台和码头两个电厂联合供电,供需矛盾初步缓解。
二、设备和供电能力
1962年11月底建成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后,架设低压线路向县城供电,仅供县委、政府办公照明用电,年供电量只有8万千瓦时。1964年初,供电能力有所增强,在原来供电范围基础上,开始向县农机修造厂、棉油厂、铁业社等部分工业用户供电,年供电量1,005万千瓦时,由于供电设备少,供电能力小,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964年底城北两条10千伏线路完工投运,使城北各社队开始用电力进行农田排灌、米、面加工等。1969年新架设一条由东路村变电站至城关10千伏专用线路,使县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年供电量3,500万千瓦时。1975年赵庄110千伏变电站建成投运,6条10千伏线路相继竣工,使工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率达85%,家庭照明用户达90%以上,年底全县工业、农业、商业用电率100%。
进入80年代,由于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且线路尾端电压偏低,制约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此,自1987年开始,县电力局自筹资金570万元先后建成3座35千伏变电站、1个工业开关站。
1987年建固城店35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为2×3,150千伏安,总投资170万元。1990年建内步35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2×5,000千伏安,总投资180万元。这两个变电站建成后,缓解了县境北部、西北部供电半径长和供电质量差的矛盾。1992年7月,这两个变电站的2号主变压器进行对调后,固城店2号主变容量为5,000千伏安,内步2号主变容量3,150千伏安。
1992年建王家庄35千伏变电站,1994年7月投运,容量为7,500+5,000千伏安,总投资220万元,该站投运后,缓解了县域西南部供电半径长和供电质量差的矛盾,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1995年底,县境内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赵庄村东南),总容量24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座(赵庄村东南),总容量为6.3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1,230台,容量为75,565千伏安。主变为2×31.5兆伏安、直配10千伏开关站1座,输送能力为10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3座(固城店、内步、王家庄),主变6台为28.8兆伏安。
全县35千伏配电线路17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494公里,0.4千伏低压线路790公里,农业配电变压器876台,容量为43,820千伏安。全县耕地面积负荷密度1,197千瓦/万亩,每平方公里负荷密度141.7千瓦,10千伏平均供电半径4.54公里,高低压线路比为1:1.32,电网配合比例基本协调。
三、供需状况和用电结构
1975年前,全县的电力供需矛盾突出。1975年11月,赵庄11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供电状况好转,1976年供电量4,000万千瓦时。进入80年代,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家用电器日增,电力供需矛盾更加明显。1982年全县需用电量为5,000万千瓦时,实供电量为4,000万千瓦时。
从供电方式上,柏乡靠邢台、码头两个电厂供电,正常情况下尚且有难,遇有检修或故障,供电更无保证,据1995年统计,全县年尚差电量2,400万千瓦时。
柏乡办电伊始,主要用于照明,年用电量只有8万千瓦时,后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用电量逐年增加。1963~1974年,柏乡工业平均年用电量36.95万千瓦时,农业平均年用电量为582万千瓦时,照明年平均用电量为16.95万千瓦时。1975年赵庄11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年工业用电量达239万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8.7%;农业年用电量为967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75.8%;照明年用电量为70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5.5%。1994年全县年用电总量为9,117.6万千瓦时,其中工业为4,797万千瓦时,农业3,032.7万千瓦时,照明为1,267.9万千瓦时。1995年总用电量为10,643.5万千瓦时,其中工业为6,196.6万千瓦时,农业2,973.7万千瓦时,照明为1,473.2万千瓦时。
四、用电管理
(一)计划用电
办电以来,电力供应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为合理的、有计划的使用好有限电量,县电力局按照上级分配本县全年供电指标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讲求实效,统一安排全县的电力供应,并先后于1964年、1969年、1975年、1980年多次发出计划用电通知,明确规定计划用电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1982年县经委下发了“关于计划用电”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曾一度不受理增容申请,同时取消县直包灯、包费,严禁无计量装置用电。1980年元月,县政府再次指示强调按计划用电,解决为工业和农业让路的办法,科学安排工农业用电,实行定时、定量、分路供应,避峰填谷。并具体规定三班生产的单位,保证24小时供电,两班生产的单位11~19时、23~7时供电,一班生产的单位禁止在19~23时(高峰期)用电。
(二)节约用电
60年代,在照明方面主要向用户反复进行宣传,并规定,照明灯不超过25瓦,不开长明灯、电器不空运,调整改造部分线路。70年代,采取调整变压器容量,整改高低压线路,调整电机和用电设备,避免大马拉小车,农业灌溉提倡短节小畦,反对大畦漫灌。1977年10月11日,电力局职工郭金朝、杨群发等,研制成功了晶体管电力校表台,填补了河北省电力工业的一项空白,为节约用电准确计量提供了条件。1987年后在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同时,采取增加35千伏变电站,缩短供电半径,更换高损配电变压器,安装高、低压计量箱,调整城、乡用电时间,缩小用电谷峰差,提高负荷利用率。对布局不合理、质量差的线路分期、分批进行调整、改造等措施,减少电能损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表计管理、检验,对表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违章用电,对偷漏电用户,按规定予以惩处。
(三)安全用电
办电初期,由于人们不懂得安全用电常识,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因此触电伤亡、烧毁电力设备等事故屡有发生。鉴于此,1975年柏乡供电局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配有专职安全员,同时各乡、镇普遍成立了相应组织。为保证安全用电,反复进行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利用标语、漫画、广播、电影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用电宣传。
加强对系统内职工和农村电工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经过安全规程考核,颁发“合格电工”证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停、送电要有文字记录。下达停、送电命令要有磁带录音。外出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不准施工。认真执行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各配电变压器普遍安装触电保安器,从此大大增强了用电安全,对安全用电有了可靠的技术保障。1979年按地域建立4个电管站,对所有高低压线路每周巡视一次,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电工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4年把原电管站改建为10个乡镇农电站。1991年改革供电体制,建立了4个供电区,并对农村电工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了一系列安全用电措施,防患于未然。附:赵庄110千伏变电站火灾纪实
1984年7月28日傍晚,狂风暴雨袭击柏乡。21时零8分一声巨雷击中变电站部分电力设备,引起火灾。电力局领导及时组织救灾人员赶赴现场,灭火救灾。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有关人员也随即赶到,亲临现场指挥灭火。站内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充分利用灭火器急速灭火。随后邢台供电局领导郑子波带消防车火速赶来,21时20分大火基本扑灭。这次火灾因组织得力,救火及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通过现场查看,烧毁10千伏配电柜11个,电力线磁瓶等部分设备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总价值1.7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灾后及时派人到北京电力设备厂求援,购置新设备,组织技术人员连日进行设备安装。经过干部职工40天的紧张劳动,昼夜施工,修善完好,安装调试一次成功,正式恢复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