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井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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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165
颗粒名称: (一)水井管理
分类号: TE357.6+2
页数: 1
页码: 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水利主管部门对水井实行平面及浅中深布局调控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技术指导。机井管理责任制是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完善,机井管理责任制也不断完善。
关键词: 柏乡县 水井管理

内容

县水利主管部门对水井实行平面及浅中深布局调控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技术指导。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前,农业生产分散经营,水井由农民自己建设、自己使用、自己管理。1956~1980年水井归集体统一使用和管理。1980年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相应地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机井管理责任制。
  机井管理责任制是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开始推行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与此同时用水浇地矛盾也日益突出,群众争水,机器和水泵管理不善、故障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很快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机井管理责任制。到1981年底全县实行机井管理责任制的生产队达517个,管理机井1,627眼,分别为生产队数和总井数的70%和59%,其中实行专业承包的121个生产队,机井487眼;以井建组的265个生产队,机井660眼;包干到人的131个生产队、机井480眼。
  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完善,机井管理责任制也不断完善。1985年全县121个村、772个村民小组均实行机井管理责任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水利公司,实行这种责任制的有287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1,265眼,占配套机井的38%。管理办法是井、机、泵等水利设施归公司所有,公司包给小组或个人;第二种是小组承包,实行这种管理形式的有336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1,469眼占配套机井的44%,管理办法是以井划地,以地划组,原有井、机、泵互相搭配,平衡后作价分到各组,归组所有;第三种是联户管理,实行这种管理形式的有149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586眼,占配套机井的18%。管理办法是机井、水泵、电机归集体所有,柴油机由户自备。用电浇地,谁浇地谁向村管电人员结算电费。使用柴油机浇地,机器燃料、维修等由浇地户自己负担。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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