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利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元、明、清历代,县衙无专门水利机构,水利工作由县令(县尹、知县)负责。民国时期,由民国县政府(县公署)县长负责水利,无专门管理机构。
1938年6月,柏乡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实业科,水利工作由实业科兼管。1945年11月,柏乡县人民政府成立,仍由实业科兼管水利。1949年2月,将实业科改为建设科,兼管水利。1955年4月,设水利科,专管水利工作。1958年12月,柏乡县建制撤销。1962年柏乡县建制恢复后,设水利局。1963年5月,改水利局为水利科,1966年2月,水利科与农灌、农田部门合并,成立农田水利管理局。1969年2月,农田水利管理局与农林局合并,成立农(畜)林水电革命委员会,内设水利股。其后,水利部门与农、林、畜、电等部门分、合、撤、并频繁。1975年,水利局从水利电力局中析出,成立柏乡县水利局,专管水利工作。1992年,撤销水利局,水利工作由新成立的柏乡县农业委员会水利科管理。1993年,撤销水利科,成立水利开发总公司,管理水利工作。1995年,水利开发总公司下设办公室、工程管理股、水政资源管理办公室、修配厂、水利物资供应站。
第二节 水资源开发与利用
旧时县域地下水充沛,水质良好,是一个老井灌区,素有“涝了有高岗,旱了有当当”之称,一般年份无旱涝大灾,涝有三条线(北沙河、中部午河沿线、东南鲁一带),旱有岗一片(小里岗)。地下水位变化的规律是旱时用水多的年份,水位下降些,冬季或雨季到来时很快就能恢复,能经常保持年度内的平衡,静水位与动水位浮动幅度很小。但1957年开始,出现下降趋势,1963年百年未遇的大洪水后,水位虽然普遍上升,但1965年又出现下降,特别是70年代后下降速度加快,水已成为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之一。
境内地表水资源量较少,利用程度不高,年平均可利用量300万立方米,地下水年平均利用量4,404.7万立方米,全县可利用水资源总量4,704.7万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量平均每年7,74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08万立方米,人畜生活用水134万立方米,三项之和为7,982万立方米,每年超采3,277.3万立方米。水资源的连年超采是引起全县地下水位下降的重要因素。
1995年与1957年相比,38年间全县平均下降34.5米,平均每年下降0.91米,下降幅度较小的南鲁、西汪分别下降24.5米、26.1米,下降幅度较大的龙华、白阳分别下降42.2米、41米。
一、引起地下水位下降的主要因素
(一)地下水位补充来源的变化过去县境内虽无常流水河道,但河道分布较为均匀,在北部县界有北沙河,中部有午河;故河道,在固城店镇以南有泥河,十五里铺一带有新沟河;故槐河白楼至冯上京段,对补充龙华、白阳两个乡的地下水作用较大;西南部有南瀑水村西南的岗坡行洪溢口;东南部则有矛山的香泉渠。这些故河道比较小,河道弯曲,加之壤质土壤渗透性较强,流速缓慢,对全县地下水纵横两个方面给予补充。
自1956年午河上游的赞皇、临城县在西山区先后建起了许多小型水库、蓄水池、拦洪坝等水利工程,直接拦住了水的下流,现有河道常年干枯,流水时间很少。1957年午河上游北支韩村水文站7~10月份降水115毫米,该站径流总量为677万立方米,1978年同期降水304.4毫米,径流总量为585万立方米,与1957年相比,降水量增加1.6倍,径流量反而减少14%。
从境内来看,1958年对午河进行裁弯取直加宽,流速变急,排泄量大,小雨不见流水,大雨暴雨也是来势很急,下降很快。南关午河桥原设计为30立方米/秒,实测,经受过100立方米/秒的洪峰,河水渗透时间很短,直接影响地下水位纵向补充。
从下游来看,根治了海河,降低了水位,加之打井抗旱(多系深井)夺走了地下水源。在县境内过去多系浅井,水位下降后,浅位无水,只得向中层、深层找水。旱了打一批井,来年干枯一批。境内水资源形成了上游拦、下游夺、中游挖的局面。
(二)气候趋于干旱境域处于暖温带、半干旱的地理位置,历年平均降水为494.8毫米,年平均温度12.6度,年平均风速2.2米/秒,年平均蒸发量1,744.7毫米,是年平均降水量的3.5倍。境内降水量1955~1967年13年累计降水7752.9毫米,平均每年596.4毫米。后13年和前13年相比总降水量减少1,585.5毫米,平均每年减少122毫米。按以上计算,从1956~1995年40年间,全县共减少降水量4.25亿立方米,平均每年减少3,269万立方米。降水量的减少直接影响了地下水位的补充和恢复。
(三)地下水开采强度增大农业生产的增长,农作物布局的改变,加大了需水量,1949年全县共有水浇地15.74万亩,使用砖井,人畜提水小畦灌溉,每年亩灌水量平均85立方米左右,全县农业用水量约1,338万立方米。1965年除继续使用砂井、砖井外,全县已有机井969眼,水浇地面积发展到27.48万亩,亩灌水量平均180立方米左右,年农业用水量约4,946万立方米。1975年全县机井保有量达到2,614眼,控制水浇地面积30.21万亩,亩灌水量平均260立方米左右,年农业用水量7,855万立方米。从1975年开始,全县水浇地面积30万亩,年农业用水量稳定在7,500~8,000万立方米,是1949年的6倍左右。
二、开源节流节约用水
(一)试验推广农业节水灌溉制度柏乡属传统的农业县,每年水资源开采量的97%以上用于农业灌溉,推广主要农作物节水灌溉制度是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控制水资源开采量的主要措施。经河北省水利厅批准,1983年柏乡县水利局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冬小麦节水灌溉试验研究,1987年研究出技术成果并通过了河北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鉴定。其主要成果是雨量偏少年份冬小麦生长期灌4次水,灌水定额200立方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当时农民习惯灌水定额一般300立方米左右,从1987年开始推广实行该项技术后,每亩冬小麦每年可节水100立方米。
(二)修建机井防渗垄沟,减少输水渗漏损失柏乡县农业灌溉主干垄沟总长度约1,150公里,根据试验主干土垄沟输水每100米每小时渗漏损失平均3.25立方米,全县主干垄沟全部使用土垄沟每小时损失水量3.74万立方米,每亩次灌水量50立方米,每小时减少浇地748亩。为了减少土垄沟输水损失,从1979年开始全县大力开展了混凝土输水防渗垄沟建设。1980年3月18日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到柏乡县视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到城关、白阳、龙华等公社检查指导了混凝土防渗垄沟建设情况,视察后钱部长肯定了柏乡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成就。到1980年底全县共完成混凝土防渗垄沟727.4公里,防渗配套机井1,889眼,控制水浇地面积22万亩。
(三)拦蓄地上水直接灌溉或引渗回灌补充地下水据统计1973~1982年午河三条支流总来水量为10,290万立方米,平均每年1,029万立方米。这段时间内来水量最多的是1979年,为2,643万立方米。1975年前柏乡县未建蓄水工程,几乎全部来水都顺河而下。为了拦蓄地上水直接灌溉或引渗回灌补充地下水,1975年在午河干流的南阳、北支的内步和南支的赵村各建了1座翻板式拦河闸,三座闸总蓄水能力为20万立方米。1975~1979年在大汪村西午河北支左堤以外修建平原水库一座,实际蓄水能力100万立方米,1990年在县城以南午河干流上修建充水式橡胶坝一座,库容223万立方米。
(四)示范推广灌溉新技术在水资源日趋紧张的形势下,节水节能高效的喷灌、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引起广大干部群众以及水利科技人员的特别注意。喷灌是农作物灌溉机械化和管道化的一项新技术,灌水适量、均匀,不产生地面径流和深层渗漏,水的有效利用率高。农作物喷灌一般比地面灌溉省水30~50%,增产10~30%。滴灌是实现管道化自控给水的灌溉技术,通过管道和滴头以点滴方式,使水均匀缓慢地滴入作物根区,使作物根区经常保持适宜的湿度和通气性,滴灌比地面灌溉省水50~80%,增产10~50%。参观学习外地经验后,县水利主管部门提出并制定喷灌、滴灌示范推广计划。第一个较大工程项目是1995年在地下水资源贫乏的小里岗旱地上实施一万亩农田喷灌工程。
(五)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在现有绿化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植树造林,尤其是防风固岸林、农田防护林,改善农田小气候,减少蒸发量。
(六)利用坑塘蓄水近年来农村扩建住房,村头坑塘填得不少,有些村庄下雨时形成水不流通或雨水漫流,将这些水源蒸发浪费掉,实在可惜。因此,建议城建部门在搞村镇规划时,依村镇大小,有计划地在村头增坑。以便将所降雨水流入坑内,减少蒸发,增加渗透。
第三节 水资源管理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施行后,柏乡县贯彻执行《河北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于1989年2月成立了柏乡县水资源综合管理委员会,行使政府水资源管理职能,同时制定并实施柏乡县《关于水资源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水资源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水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水资办),具体负责柏乡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方针,防止水污染以及依法征收县域内水资源费等。1989年4月13日,柏乡县制定了《关于在我县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暂行办法》和《关于在我县实施钻机施工许可证和质量检查制度暂行办法》。1989年县水资办配备具体工作人员3名,1995年底有工作人员9名。在执行有关水资源的法规过程中,先后处理了内步乡马村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凿井提水、西汪乡第一造纸厂未按时缴纳资源费等水事违法案件。县水资办在不断宣传水利法规的同时,共发放3,689眼农用机井和42眼工业用井取水许可证,到1995年底共征收水资源费20.7万元,投资0.5万元支援化肥厂采取闭路水循环节水措施。附:柏乡县王家庄地裂缝调查报告省地矿厅:
1999年7月29日,市地矿局局长李秋喜、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邢台勘查院高级工程师刘纪生、原地质十一队副总工、高级工程师马克勤等5人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柏乡县王家庄地裂缝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地裂缝现状
地裂缝位于柏乡县西汪乡驻驾铺村西南至王家庄乡王家庄、小里村一带(见附图)。据当地老乡反映,7月11、13日连续两天的大雨过后,于7月15日出现地裂缝。据实地调查,地裂缝共有两条,总体走向为北东~北东东,呈折线状产出,两条地裂缝相距约200米,长度分别约2.5公里,共计约5公里。裂缝宽度一般为0.1~0.3米,最宽约0.9米,可见深度最深达3米左右。
二、地裂缝成因分析
驻驾铺、王家庄、小里村一带属山前冲洪积扇群与山前倾斜平原的交接地带,地层岩性以坡、洪积堆积为主,该处地层0~11米为棕褐色致密、塑性强的粘土、亚粘土,11~20米为一层质松含砂量高的亚砂土,具透水性,20~23米为一层亚粘土,23~28米为一层电测砂(粉砂),28~35米为一层中粗砂,为主要含水层,35~44米为一层粘土。据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邢台勘查院多年动态资料,这一带地下水水位下降幅度较大,1985年地下水水位埋深为15~20米,1999年已超过40米,水位变幅达20~25米。上覆粘性土层塑生较强,由于连年干旱,地下水超采严重,已经在柏乡县县城附近形成了地下水降落漏斗,该地裂缝就处于漏斗的南缘边界,与漏斗边界形状基本一致。根据以上地质资料分析,该地裂缝的产生,是由于上覆粘性土层在干旱缺水的条件下易产生干裂现象;同时,由于区域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地下水水位下降,潜水含水层被疏干,导致含水层被压缩,从而引起上覆地层的不均匀沉降,使得上覆土层中的裂隙沿一定方向扩展贯通,形成隐伏的地裂缝。在7月11~13日的大雨(降雨量52.7毫米)形成的地表水的作用下,这些隐伏的地裂缝显露出地表。
三、结论与建议
1.地裂缝是由于长期超采地下水,水位大幅度下降,上部潜水含水层被压缩,上覆地层的不均匀沉降形成的与深部地质构造活动无关,即与地震无关。
2.地裂缝没有经过村庄,对村庄没有构成威胁。
3.建议群众对该地裂缝进行填土夯实,一方面有利于农田灌溉,另一方面也可避免降水所形成的大量地表水的回灌,防止地裂缝再次发生。
4.建议当地政府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限量开采地下水,以免地下水降落漏斗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多、破坏性更大的地裂缝。
5.在地裂缝发育带内不宜搞大型或永久性的工民建筑。附:地裂缝位置与地下水降落漏斗示意图。
河北省邢台市地质矿产局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第四节 农田灌溉
一、水井与打井机具
柏乡县农田灌溉主要依靠提取地下水,是历史悠久的老井灌区。建国前后使用的水井主要是土井、砂井或砖井。土井是最原始的水井,用人工从地面向下挖掘一直到含水层从中提取地下水的圆型竖坑;砂井是在土井的井筒内壁用白灰和粘土混合成的灰土表模井壁;砖井是在土井筒内壁砌砖壁的水井。1949年全县共有土、砂、砖井9,088眼,水浇地面积15.74万亩。
1952年县政府农业科研制成柏乡县第一盘人工打井架,年内打出全县第一眼(木管)机井。机井是用人工半机械穿凿井孔,下管并安装动力设备提水浇地的工程。当年全县共有砂、砖井10,094眼、机井一眼,水浇地面积21.52万亩。
1956年邢台专员公署提出京汉铁路以东、滏阳河以西各县要在当年消灭旱地。全县抽调县级干部6名、科级干部13名、一般干部92名深入各乡村推动水利化工作,共组织打井队98个、打井班组250个,参加打井人员10,400名,新打砖井611眼、机井4眼,年底水井保有量达到11,700眼,控制水浇地27.69万亩,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化。1958年县水利科购进300型回转钻机一部用于打机井。回转钻机是将动力的作用通过铁制钻杆驱动钻头在井孔内旋转对地层进行切割或研磨而向下钻进的打井工具。1969年县水电局和机修厂外出参观学习后研制生产出柏乡县第一批打井大锅锥并投入使用。大锅锥是一种人力回转式打井工具,结构简单、造价低,使用方法易于掌握,适合开展群众性的打井活动。1970年全县共有人工打井架74盘、大锅锥10台、钻机1部,年底各种水井保有量5,293眼,其中机井2,061眼,水浇地面积29.90万亩。
1970年以后购进500型、600型回转钻机和150型冲击钻机各一台。到1973年打井机具保有量为142台(件),其中回转钻机5台、冲击钻机2台、大锅锥44台、人工打井架91盘。冲击钻机是利用钻机偏心轮的转动,将吊锥的钢丝绳不断提升和下降,从而使钻头冲击地层,破碎土层或石层达到钻井目的的打井工具。1972年全年干旱和1973年春旱造成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原有大口砂井和砖井多数干枯无水。到1973年全县仅剩砂井和砖井1,256眼,机井数量达到2,654眼,按成井深度分类,50米以内的机井2,436眼、50~100米的209眼、100米以上的9眼;按下管材料分类,混凝土管的1,963眼、木管的227眼、铁管的3眼,其它管的461眼;按每小时出水量分类,20~30立方米的519眼、30~40立方米的1,934眼、40立方米以上的201眼。
1978年机井保有量达到3,000眼以上,平均100亩地一眼井,基本达到饱和状态,水浇地面积稳定在30万亩左右,初步达到农田水利化标准。
二、提水工具
柏乡县最早提取地下水用于农田灌溉的取水工具是辘轳,清宣宗道光元年(1821)柏乡农民始用水车灌溉农田。20世纪50年代开始使用动力水车。
辘轳是用于提取浅层地下水的较简单的提水工具,其结构是在井上竖一支架,在支架上安装一个或二个带手柄能摇动的轴,轴上绕绳索,索上系柳编或木制、铁制水桶,摇转手柄使水桶降至井底水中,盛上水后,再摇转手柄,将水提上来。
水车是一种在铁支架上通过齿轮用链带带动水斗或安装铁筒带皮钱,借助人力、畜力或机械动力转动从井内取水的提水工具。使用人、畜力的为水车,使用机械动力的为动力水车。清道光元年(1821)柏乡开始有水车。最早使用动力水车浇地的是东小京村农民郝白勺,1933年他购买动力水车浇地,使用初期,邻近村庄许多农民都争相观看。1949年全县共有水车3,933挂,动力水车一挂。
1953年,县农场使用一台离心泵抽水灌溉。离心泵是利用离心力的作用增加水压力并使之流动,从叶轮四周经泵壳排出泵外达到扬水作用的水泵。1958年3月,县铁工厂工人试制成功了三寸离心水泵、三轮人摇水车和双筒动力水车。这种三寸离心水泵扬程9米,吸程7米,每小时能浇2亩农田。三轮人摇水车,重量仅29.5公斤,比五轮水车轻110公斤,四个人一天可浇6亩农田,双筒动力水车比单筒动力水车提水增加一倍。
1963年全县有水车1,568挂、动力水车374挂、离心泵405台,配套煤气机、柴油机、锅驼机、汽油机等机械提水动力753台,同时开始发展电力提水设备。
1978年以后机井配套水泵均是离心泵。1979年开始使用深井泵,当年购进36台。深井泵也叫螺旋式水泵,是水泵叶轮在水面以下通过铁杆旋转带动叶轮将水抽出的一种提水工具。1981年开始使用潜水电泵,潜水电泵是将水泵和电机连为一体潜入水面以下抽水的水泵。深井泵和潜水电泵都是当前农田灌溉使用的比较先进的提水工具。
1985年全县机井保有量为3,424眼,配套机井3,320眼,其中机配876眼,电配1,726眼,机电双配718眼,共配套离心泵581台,深井泵1,814台,潜水泵925台。1995年全县机井保有量2,800眼,配套机井2,450眼,在配套机井中潜水电泵占58%,其余为深井泵。
三、防渗垄沟
使用土垄沟输水浇地渗漏损失严重,浪费水资源,浇地成本高。从1978年开始采取垄沟防渗措施。最早采用的防渗形式是用塑料布铺衬土垄沟。这种办法施工简单、投资小、见效快,但寿命短,没有推广应用。第二种防渗形式是用混凝土预制板现场拼装砌成。1979年在西汪、城关等公社修建10,000多米。这种形式的缺点一是预制板容易损坏和丢失,二是板与板之间粘合不牢固容易漏水,没有大量推广应用。第三种防渗形式是混凝土现场浇筑,这种防渗垄沟整体性好、坚固耐用,深受群众欢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很快形成建设高潮。1979~1980年全县共建以现场浇筑混凝土为主的各种防渗垄沟727.4公里,防渗配套机井1,889眼,控制水浇地面积22万亩,城关、龙华、西汪三个公社基本实现主干垄沟防渗化。
随着节水意识的增强,从1984年开始,柏乡县农民又开始使用增强塑料硬管和软管输水浇地。到1995年底全县共修建地下防渗管道38公里,使用软管100公里。这种防渗形式不仅无渗漏、无蒸发、输水快,而且不占地,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第五节 水利工程
一、县内水利工程
(一)古鲁营渡槽古鲁营钢筋混凝土铁路渡槽位于临城县古鲁营村东南京广铁路337+820处,是临城水库灌区一支渠跨京广铁路输水的关键工程.设计输水能力2立方米/秒,可西水东调灌溉柏乡、临城二个县(铁路以东)岗旱地1.5万亩。这项工程由柏乡县设计并组织施工,设计和施工的主要技术人员是柏乡县农林水电革委会技术干部杨湘荣,参加施工的工人主要是从柏乡县受益社、队抽调的民工和少量从柏乡县有关社、队聘请的农民技工。此工程于1972年5月开工,同年10月完工。正式施工期间每天出工110人,工期5个月,共用工日9,500个,国家投资3.5万元,完成工程量1,414.5立方米,其中混凝土164.5立方米,砌石250立方米、土方1,000立方米。使用钢材8.5吨、木材15立方米、水泥105吨。
渡槽长58米,以砌块石礅支承,为四墩五孔,中间孔跨越铁轨(双轨复线),跨长14米,其余四跨均为11米。槽身系用悬臂式大梁兼做槽壁,壁长2米,两个墩构成一个整体,中间无伸缩缝,整个槽身分5段,底板厚10厘米。槽内过水断面宽1.2米,深1.3米。渡槽进口高程72.04米,出口71.54米,高差0.50米,槽底纵坡1/116,槽下铁轨高程64.99米。
工程建成后,上下游均开挖了部分渠道,修建了闸涵等配套设施。一支渠来水通过渡槽流到铁路以东,浇灌部分耕地。因配套工程不完善,一支渠来水时间短、流量小以及上游争水激烈等,到1995年该工程一直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这项工程设计比较合理,施工质量好,建成20年来虽未经常使用,但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二)午河翻板式蓄水闸1975年以民办公助形式在午河干流南阳、北支内步和南支赵村各建翻板式拦河蓄水闸一座,蓄水能力分别为10万、6万和4万立方米。翻板闸结构简单、投资小、工期短、见效快,为半永久性建筑物。3座翻板闸共投资9.2万元,其中国家补助3万元,共用石料4,000立方米、水泥400吨、木材75立方米、钢材16吨、碎石65立方米。三座蓄水闸建成后于1976~1979年河内过水年份均发挥了蓄水灌溉和入渗回灌补充地下水的作用。解决了当地群众每年汛前在河内堆筑临时土埝拦水浇地与防汛清障的矛盾。1980年以后河内来水很少,运用机会减少,维修管理放松,加之人为破坏,至1984年均已不能使用。
(三)大汪平原水库水库位于内步乡大汪村西北午河北支左堤以外,其主要作用是拦蓄北支来水进行灌溉和回灌补充内步、龙华、白阳、城关等乡(镇)村水源的不足。水库工程主要包括库身开挖、午河北支扩挖、大汪桥扩建以及水库进水闸、放水洞和扬水站等。库身与午河北支河槽平行,南北长1,500米,库底纵坡1‰,上口宽200米,下口宽180米,最大挖深5.7米,最小挖深4.4米。南端正常蓄水深6.1米、北端4.6米。库身以外5米宽自然地面平台,平台以外弃土区。土方开挖量123万立方米,挖方面积415.4亩,弃土占地面积535.5亩。设计库容120.5万立方米,洪水库容182.2万立方米。设计施工期3年,分段进行,其中1975年冬至1976年春首先开挖南段,筑起主坝。土方任务42.52万立方米。工程于1975年11月24日动工。当年有内步、龙华、白阳、城关、南阳、南马、固城店等7个公社出动民工1,594名。到1978年累计完成土方100万立方米,同时停止土方施工。1979年垒建进水闸和放水洞各一座。累计用工60万工日,投资37万元,用粮75万公斤。实际占地888.79亩,其中库身开挖占地420亩,弃土等占地468.79亩。由于库身开挖未达到设计要求即停止施工,因而弃土占地小于原计划占地面积。停止土方施工时开挖库身100万立方米,并基本完成大坝等主体工程,因而形成100万立方米的蓄水能力,如果北支有水源可以发挥蓄水作用。1978年和1979年汛期分别蓄水70和30万立方米,对补充附近地区地下水源起了一定作用。1980~1995年底天旱少雨午河北支基本没有过水,因而大汪平原水库也未蓄水。
(四)午河南关橡胶坝该工程位于县城南午河干流上,行洪能力5年一遇,设计流量180立方米每秒,20年一遇设计流量616立方米每秒。设计坝高4米,闸底高程32米,工程全长63.4米,库容223万立方米,投资83.5万元。坝上游40米左右两岸各建有一座引水流量3.5立方米每秒的输水涵洞。该工程为充水式橡胶坝,坝右侧堤顶建有充排水系统,采用机排和自排二种形式。工程于1990年4月15日开工,7月25日竣工,12月27日通过验收。
该工程7月29日初验后,8月25~27日柏乡、临城两县普降大雨,局部雨量达到200~300毫米。8月26日午河来水,短时流量16立方米每秒,当时橡胶坝首次充坝蓄水,当日22时坝高2.5米,蓄水量70万立方米。同年9月10日~10月10日临城水库放水时又蓄水30万立方米。这些水大部分渗入地下,起到了补充地下水的作用,根据水利部门调查蓄水后坝址附近机井水位回升30~40厘米,工程验收后到1995年午河上游降雨不集中,河道过水很少,橡胶坝蓄水也很少。
(五)驻驾铺平原水库驻驾铺平原水库位于西汪乡驻驾村西南1.5公里处,旧御路沟南端。据其设计说明书记载,该水库以灌溉为主,计划逐步改变小里岗和岗下一带4万亩耕地干旱、低产面貌。工程设计蓄水量123万立方米,计划投资26.25万元,库身占地180亩,起土占地420亩,其他占地100亩,共占地700亩。工程自1974年设计,同年11月2日开工到12月31日停工,施工60天共完成土方开挖39万多立方米。1975年春又完成11万立方米,同时完成放水洞溢洪道部分工程。施工中考虑到上游一支渠和泜北渠水源不可靠,以及人力、物力不足,整个工程于1975年春下马停工,以后没继续施工,共累计完成土方50万立方米,实际占地420亩。由于无水源,没有开挖建设引水配套工程,这座水库也未发挥其蓄水作用。
(六)岗坡治理境内岗坡地带主要位于西南部小里岗,此岗面积14,340亩,按地形复杂情况划分为六类地区:岗顶平原区约计3,500亩,岗坡地区约计3,250亩,岗下平原区约计4,700亩,风沙地区约计1,400亩,沙荒岗坡地区约计300亩,水井饱和区约计1,190亩,共计14,340亩(小里村9,500亩,小里甫4,100亩、南瀑水740亩)。此岗海拔30~72米,干旱少雨,年降雨量平均为500毫米,径流系数0.20,土地瘠薄,粮食产量历年低而不稳。为改变其低产面貌,1958年1月18日成立了柏乡县岗坡治理指挥部,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分别组织群众施工。岗顶平原区修畦田;岗坡地区做土埂和利用过去雨水冲刷形成的自然沟渠建蓄水池;岗下平原区打砖井;风沙地区打缸管井;沙荒岗坡地区修梯田、种草植树;水井饱和区平整土地、修渠引水。对6,750亩畦田修土埂357道,开挖8个蓄水池,修筑8道拦水坝,共动土方3,125立方米,用工15,358工日。5月23日开始打井施工。1960年开挖小里岗灌溉渠道(隆尧尹村村北干渠临城水库)6,300米。1967年又对其修整清理。1968年再次进行改线整修。1974年11月2日开始修建驻驾铺平原水库,但未发挥作用。
二、县外水利施工
(一)临城水库施工在临城水库施工中,柏乡县设民工司令部,司令员李治华。各公社设民工营,全县出民工5,452名。1958年11月2~15日分批进入施工现场并开工。柏乡县民工司令部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大坝清基、土区清理、放水洞建筑和公路改线等。1959年1月20日整个工程暂停下马。10月复工,柏乡出动民工2,000人,主要进行大坝填筑施工,1960年3月4日第一次合拢成功,8月大坝主体工程竣工。1962年11月开始进行水库渡汛工程施工,柏乡组成民工营,出动民工224名,主要承担临时溢洪道上段开挖施工,1963年7月13日竣工,全营共完成土石方3.04万立方米。
(二)根治海河施工1963年8月特大洪水后,11月17日毛泽东同志发出“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号召。全省从1964年开始进行根治海河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柏乡县建立施工指挥机构,从1965年冬~1980年春先后在10个骨干河段上共出民工20863人次。详细情况如下:
1965年冬~1966年春出工3,544人,在衡水县后韩村参加滏阳新河及滏东排河施工。
1967年冬~1968年春出工2,300人,在新河县八里庄参加滏阳新河施工。
1968年冬~1969年春出工1,080人,在天津市小卞庄参加独流减河施工。
1969年冬~1970年春出工1,720人,在霸县王疙瘩村参加大清河施工。
1970年冬~1971年春出工1,800人,在宁河县造甲城参加永定新河施工。
1971年冬~1972年春出工1,850人,在吴桥县李家河村参加漳卫新河施工。
1972年冬~1973年春出工2,900人,在临西县相庄村参加卫运河施工。
1975年冬~1976年春出工2,130人,在威县横河村参加清凉江施工。
1978年冬~1979年春出工2,489人,在巨鹿县洪水口村参加老漳河施工。
1979年冬~1980年春出工1,050人,在大名县红庙村参加卫运河施工。
(三)支援滦县地震后恢复农田水利建设施工
1976年7月28日唐山市及丰南县一带发生强烈地震,接受支援滦县地震灾区恢复农田水利建设指示后,柏乡县组成支滦抗震指挥部,抽调干部、工人和民工265人,先后于8月24日、28日和9月10日带着柏乡县13万人民的重托,怀着对地震灾区人民的深情厚意离开柏乡县日夜兼程,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滦县樊各庄和商家林两个公社有关大队。指挥部下设11个打井队、一个压风组、一个修配组和一个后勤组。11个打井队在二个公社20多个大队共打新机井43眼、修复85眼。加上当地社、队自打、自修的机井,二个公社机井保有量和水浇地面积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柏乡县支滦抗震指挥部,于11月18日完成任务返回柏乡县。
三、水利工程管理
(一)水井管理县水利主管部门对水井实行平面及浅中深布局调控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技术指导。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前,农业生产分散经营,水井由农民自己建设、自己使用、自己管理。1956~1980年水井归集体统一使用和管理。1980年实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相应地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机井管理责任制。
机井管理责任制是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80年开始推行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与此同时用水浇地矛盾也日益突出,群众争水,机器和水泵管理不善、故障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很快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机井管理责任制。到1981年底全县实行机井管理责任制的生产队达517个,管理机井1,627眼,分别为生产队数和总井数的70%和59%,其中实行专业承包的121个生产队,机井487眼;以井建组的265个生产队,机井660眼;包干到人的131个生产队、机井480眼。
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和完善,机井管理责任制也不断完善。1985年全县121个村、772个村民小组均实行机井管理责任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水利公司,实行这种责任制的有287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1,265眼,占配套机井的38%。管理办法是井、机、泵等水利设施归公司所有,公司包给小组或个人;第二种是小组承包,实行这种管理形式的有336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1,469眼占配套机井的44%,管理办法是以井划地,以地划组,原有井、机、泵互相搭配,平衡后作价分到各组,归组所有;第三种是联户管理,实行这种管理形式的有149个村民小组,管理机井586眼,占配套机井的18%。管理办法是机井、水泵、电机归集体所有,柴油机由户自备。用电浇地,谁浇地谁向村管电人员结算电费。使用柴油机浇地,机器燃料、维修等由浇地户自己负担。
(二)河道、堤防、闸涵等地上工程管理河道、堤防、闸涵等地上水利工程主要由县水利主管部门或具体工程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河道、堤防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汛前维修,汛期防洪抢险堵口和遭洪水破坏后复堤加固;二是平时维修管护,严禁群众破堤开道、拉沙取土、垦荒种地和破坏草皮护坡等。发现鼠洞和水沟及时堵塞和修补。
水库、闸涵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平时加强维修、保养、看护工作,防止自然和人为的破坏;二是汛前及时检查,搞好试运行,保证使用时启闭灵活无故障。较大工程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和奖罚措施。大汪平原水库建立了管理所,县水利局工管股一副股长任所长,另配3名具体管理人员。
所有地上水利工程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四、河道治理
古时,河道主要有:槐河、午河、新沟河、白沟河等河流,河内终年有水。但由于河道窄浅、弯曲不直,一到夏季,常因山洪暴发、河道水流湍急,造成漫溢或决口,形成了十年九涝的局面。
元、明、清及民国时期,一些为政者,注重河道治理、造福县民。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柏乡令曹贞建桥,开挖新沟河行洪泄水,县民获树荫颇利。明成化年间知县张翼修河清淤,河道深阔,水不为害。清嘉庆七年知县陈景登、同治十三年知县吴光鼎、光绪二十二年知县江南金、民国5年知事张曾启注重河道治理,届时督修。民国19年(1930)县长黄文锦,因水灾请到赈灾款二千元,分配沿河受灾村庄,并以工代赈,开挖旧河,拓宽挖深河道,防洪治洪,县民称颂。
(一)新午河治理午河上游坡陡流急,入柏乡境后堤埝矮小,河槽窄浅,弯曲不直,一到雨季,西部山洪顺流而下,造成漫溢或决口,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1947年4月全县动员民工5,000人挖新午河,自韩村、经大汪、马村、巨鹿庄,至杨村汇合处,流经县城南门向东汇入槐河,河身宽15米,深2米,约计动土700万立方米。1950年6月29日县政府动员民工4,312人,历时20天,对午河进行修治,共计清淤1,500立方米,培堤770立方米。1958年前对午河、北沙河只是进行修补。1958年2月28日成立午河治理指挥部,1958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组织民工11,000多名,用工34.65万工日,动土128.4万立方米对午河进行裁弯取直,挖河筑堤,建大车桥九座。治理后北支过水能力达到35立方米/秒、南支15立方米/秒,干流50立方米/秒。1958年4月12日柏乡、高邑两县就在泲河(午河)修堤一事达成协议,即泲河高邑境内段由高邑修,其余由柏乡修,两县占地互换补足。
1963年特大洪水后,堵口复堤和加固堤防用工9.47万工日,完成土方20.84万立方米。1964年3月1日开始对午河北支干流、南支进行复堤、加固,并对9座大车桥进行修理。冬季疏浚午河中支,加修刘家场、巨鹿庄护村埝。1965年对午河进行扩建,北支加宽、加深,建两个四孔分洪闸,改建两座大车桥。1966年用工9.3万工日,动土25.75万立方米,国家投资1.5万元,补助粮食2.5万公斤,展宽北支上游左、右堤,加固大汪村南北支左堤、加固南支杨村桥下右堤和刘家场护村埝。加固堤防后,在南北支汇流口以上形成一个8.75平方公里,容量为1,300万立方米的滞洪区。1967年6月14日柏乡、高邑两县对午河铁路桥以下高邑、柏乡县界左岸复堤达成如下协议:①复堤位置由南陈庄村东南(铁路桥下左堤第二个拐弯处)起,按柏乡测量的堤线复堤,东头与大汪村西1966年秋后复堤相接;②复堤占压高邑县土地通过两县换地办法解决;③汛期紧急抢险时可在堤外施工;④在午河规划治理前南陈庄、王刘村附近若有较多积水时,由两县防汛指挥部商定扒口地点,扒堤排水,排水后由扒口单位按原堤断面迅速堵复;⑤柏乡县大汪不得在左堤外筑埝阻水,如因浇地,修建浇地垄沟时应在大雨时扒开相应的口门放水下泄。1967年用工4.67万工日,动土14.7万立方米整修加固午河北支左岸、南支右岸、干流巨鹿庄护村埝和滞洪区防线,并新建两道防洪导流堤。防洪导流堤西堤从韩村村北,北支右堤沿鸭鸽营飞机场东围堤到北大江村北,东堤从内步村北北支右堤经内步、马村村西到巨鹿庄西北。导流堤两堤相距350米,过水能力500立方米/秒。午河北支洪峰流量超过设计标准时,洪水可通过导流堤流入滞洪区。1970年将马村桥改建为钢筋混凝土桥。1973年对午河马村桥至赵家庄段左堤进行了清淤加固,在大汪村以上修了三个排水坝。1974年对内步桥以西至大汪桥以西的午河小堤的左堤进行清淤加固;北支三个排水坝加长加大,中支双堤清淤加固3,500米,南支清淤加固1,000米,共计土方18,000立方米,地区补助款7,200元。治理后北支过水能力达到50立方米/秒,南支30立方米/秒,中支10立方米/秒,干流80立方米/秒。
(二)北沙河治理北沙河是一条纵坡大、来水猛、经常漫溢决口、泛滥成灾的季节性河流。历史上北沙河从紧临柏乡县北部边境的赵县南端经过,沿河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汛期洪水直接威胁柏乡县固城店、南马、白阳等乡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957年为阻挡南堤决口或漫溢后洪水,仿照岸北堤标准在三十里铺村北、正元寺、北江村一线修筑遥堤一道,动土1.78万立方米。1964年3月13日,柏乡、赵县两县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恢复北沙河南堤的指示精神,本着防洪生产两利原则达成如下协议:①堤的规格:南北堤相同,即顶宽2.5米,内外坡比1∶2.5,纵坡1/1,080。②位置:从杨召村东口沙丘起顺原界限沟至宁晋边界。③根据受益情况,由柏乡修复,一切占地赔偿由柏乡负责。1964年拆除了遥堤,同时顺赵县与柏乡县旧县界沟修筑一条西起赵县杨召村东,东至柏乡宁晋县交界处的南堤,标准与对岸北堤相等,然后整个堤用粘土包皮0.5米厚(内外坡脚以下0.5米深)。1966年赵县对岸北堤加高加厚后,柏乡县本着两岸对等的原则于1967年将南堤修整成与北堤基本对等的标准,动土9.7万立方米。1969年又将南岸加固修整成与北岸相称的堤顶宽4米,内外坡比1∶3,工程量59,498立方米,标工2万工日。1973年汛期前又对南岸进行了复堤加固。以后只是在汛期前对北沙河南岸进行修补。
附:
1963年抗洪救灾记
1963年8月上旬,午河、北沙河上游山区普降大到暴雨,赞皇县城最大日降雨量407.1毫米,个别地方雨量达500毫米。柏乡县8月2~8日连续降雨88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256毫米,一次最大17小时降雨243毫米。8月2日午河北支出现第一次洪峰,流量400立方米每秒,上游堤防出现险情,部分堤段决口。出现第一次洪峰后,柏乡县委县人委立即充实加强县社队防汛指挥机构,成立县城防汛指挥部,组织起抗洪抢险、运输、卫生和保卫等临时组织。同时号召全县人民“克服麻痹思想,做好一切防汛准备,向洪水做斗争”。副县长史仲昭带领8名县直科局级干部赶赴午河北支上游内步公社决口段组织领导群众奋力抢险。随着险情的增大,抢险队伍很快由300人扩大到3,000多人。8月6日出现第二次洪峰,午河北支流量1,215立方米每秒,南支500立方米每秒,中支180立方米每秒,小里岗来水流量200立方米每秒。午河上游漫堤长度8,000米,决口66处,总长度9.834米。洪水在县城南北以宽度2,000米的水面向东渲泄,最大流量2,100立方米每秒。北沙河过水流量1,500立方米每秒,南堤柏乡段决口12处,总长度1,394米,决口洪水以800立方米每秒的流量灌入柏乡境内,平地水深1~2米。当时河里河外遍地是水,河防抢险已非常困难,不得不转为护城护村的战斗。关键时刻县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要求全县党员团员和各级干部带领广大群众与洪水战斗到底。提出“一切为战胜洪水,保人保畜保物,人在地在就是胜利”的口号。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迅速掀起一个抗洪保县城,保村庄、保人民的高潮。
县委书记赵安芳、县长杨建民冒雨昼夜巡查堤防,督战县城四门与干部群众一起抗洪抢险。8月4日和6日二次洪水欲入县城,城内干部工人和社员奋力堵挡,终将洪水拒之城外。在抗洪抢险中,县委,县人委根据抗洪抢险的需要从城内党政军民中选拔了18名优秀水手用当时县防汛指挥部仅有的二只小木船抢救生命危急的灾民。4日晚农林局王燕山等人往返5次,首先将县医院南关病房里的病人用小船推到城内安全地带,8月5日,设在北关的县粮局面粉厂仓库被淹后,县武装部副部长安茂行和科长赵庆振带领抢险队,往返数十趟,将全部面粉运到设在城内的城关粮站。5日晚洪水继续上涨,设在北关外的县农机站水位达到门窗,干部工人和家属有的上到房顶,有的在用油桶梆成的筏子上做饭充饥。接到险情后县防汛指挥部立即派水利科马均、郭东树、李克亮等人驾一只小木船抢救人员。第一船载的都是老弱病残者和妇女儿童,因天黑水急浪大小船行到北关外即被大浪打翻,船上10余人全部落水。有的爬到树上或电线杆上,有的上到石碑上,情况十分危急。此时被抽来的水手一齐出动,不顾疲劳和危险用人托人的办法奋力抢救。到次日天明全部救出无一伤亡,仅马均一人就救上6名。随着灾情的扩大,很快又就地取材制成木筏158只,增加水手200名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在社队抢险中,内步公社社长刘忠义和在该社工作的县农林局副局长徐知生带领20名抢险队员趟着齐胸深的水赶到城关公社巨鹿庄救人,他们背老携幼往返数趟救出65人做了妥善安置。大汪大队党支部书记李老虎连日带领群众抢险,并冒着生命危险从将要倒塌的房屋里救出五保户李大娘,将其背到自己家中管吃管住。北瀑水大队党支部书记王万顺向全村群众表示只要有党支部在就有群众在。南大江大队党支部书记孟付春4次冒险抢救五保户张大爷,开始张大爷热窝难舍,孟付春第一次把他从将要倒塌的房屋里救出来他又偷偷地回去,第二次、第三次都是如此,第四次刚把他背出来,房子就倒塌了。事后,张大爷感激地说:“我这条老命是共产党给的,要是在过去谁管我呀。”6日,县防汛指挥部派水利科马均、交通科汪洋波和邮电局田延庆等体力好水性强的水手分别到午河南支及杨村、午河干流及南阳了解重点河段漫溢决口和重点大队受灾救灾情况,马均、汪洋波在杨村往返泅水4,000米,胜利完成任务。
危难时刻,党中央派飞机先后三次向柏乡空投熟食和药品。韩村被水围困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临城部队将600多名灾民安全转移到鸭鸽营飞机场并支援馒头500多公斤,真正体现了军民一家的浓厚感情。在抗洪中县委、县人委除直接指挥全县抗洪抢险外还深入基层检查慰问。8月7日县委书记赵安芳乘小船带着空投的烙饼去南阳公社的南阳、北阳大队慰问,他和随行的水手往返乘船或踏泥涉水(有时水浅不能坐船),吃自己从家带的凉馒头和老咸菜,而不吃空投的烙饼。8月8日县长杨建民也乘小船到杨村慰问群众。县防汛指挥部还电话通知在大汪抗洪抢险的县农机厂牛双路、水利科刘长森等人,让他们代表县委、县人委到鸭鸽营机场慰问被救到那里的灾民和感谢机场领导对灾民的照顾。他二人和大汪大队党支部书记李老虎走到被泥沙淤平的午河北支上游时泥软陷脚不能走就爬到软泥上滚行,最后顺利完成任务。
这次洪水全县上水耕地24.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0%。受灾面积22.2万亩,占秋季作物面积的90%,其中粮食作物12.5万亩(不见收成的7.5万亩);棉花7.9万亩(不见收成的5.6万亩);其他作物1.8万亩。倒塌房屋70,657间,占原有房屋的52.3%,其中全部倒塌的5,064户,22,173间,造成30,381人无家可归;倒塌畜棚2,434间,占原有畜棚的85.3%,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倒塌或无法住用的房屋1,000余间,占原有房屋的50%。损坏机器28台、水车123挂、铁轮大车73辆、胶轮大车8辆、中型农具2,217件、小型农具16,025件,砸坏和冲毁家俱18,000件。霉坏、冲走1.5万公斤粮食。冲走煤炭四五百吨,损失食盐5.5万公斤。全县110所农村小学校舍倒塌41处,有69处不维修不能使用。4座桥梁被冲毁,8处公路被冲断。冲淤水井4,774眼,一般淤深2米,冲毁或沙淤土地6,277亩。死亡28人,伤248人。大牲畜死亡20头,伤18头,死亡猪615头,羊418头。
在抗洪抢险取得基本胜利的基础上,县委及时把工作重心转向生产自救。8月9日县委召开电话会议,抽调70多名干部组成生产救灾工作组;提出“三就地”(就地安置、就地取材、就地解决困难),“五依靠”(依靠党组织、依靠集体力量、依靠全县人民、依靠生产自救、依靠群众自救)和“一户有灾全村帮助,一村有灾全社支援”的口号。组织了两套人马,一套人马打捞残秋,排水种菜、种麦,打草贮饲,恢复生产;一套人马修房盖屋,重建家园,稳定群众情绪,还拨发了救灾款32万元,粮食25万公斤,棉布69,310米,絮棉9,450公斤,调入蔬菜155.35万公斤。
为了摸清洪水淹地面积,河防冲毁情况和土地水井冲淤等情况,县长杨建民带领20名干部职工多次深入到受灾严重的城关、内步、固城店、南阳、南马和南鲁等公社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做到掌握情况准,处理问题及时。8月9日水落后,全县尚有洪涝面积6.5万亩。当时的任务首先是排水保秋,共出动劳力1,500人次,挖排水沟5,000多米,到9月底被淹土地全部脱水。第二是堵复决口,从9月21日开始城关、王家庄、南马、固城店、龙华、内步等6个公社抽调20多名干部,发动6,663名劳力,采取打歼灭战的办法突击3天完成全部堵口任务,动土1.35万立方米。第三是收秋、种菜、种麦,提出山药多翻蔓,棉花勤打叉,谷子多中耕。要求每人种足蔬菜,种足冬小麦。到8月20日棉花打顶整枝25,960亩,山药翻蔓11,000亩,扶起倒伏庄稼1,760亩,种菜13,000亩,种麦13万亩。
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向全县人民发出“全党全民团结起来,为战胜灾荒而斗争”的号召。表扬了大汪大队党支部书记李老虎带领全村群众抢险救灾,马村大队共产党员王庆昌、和其子王新维涉水到巨鹿庄抢救群众和八里庄大队第一生产队17岁青年赵金子为抢救集体牲口光荣献身的英雄事迹。在这次特大洪水中,全县参加抗洪抢险的人员达到18,600多名,受表扬的干部933名(其中脱产干部246名)、党员350名、群众7,800名、单位127个。1964年7月1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在1963年抗洪抢险斗争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县水利科干部马均以“河北省抗洪抢险积极分子”称号。
第二章 交通
古代,柏乡县地处交通要冲,开辟道路较早。从唐尧时期的车马大道到清朝的南北御路,经过了4,000多年的漫长历史,屡兴屡废,发展缓慢,到民国初期,境内尚无一条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交通运输业突飞猛进,经过恢复、改建、新建、提高等级,公路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公路网。路面也由土路、泥结碎石路发展为沥青油路、水泥混凝土路。交通运输工具也由人力畜力车被汽车、拖拉机所取代。徒步、骑驴、坐轿被自行车、摩托车、大小客车、轿车所取代。1995年,县、乡、村公路四通八达,纵横交织,村村通油路,主要街道硬化。渣油沥青(含水泥混凝土)路达170千米。国道107线、京广铁路和京深高速公路贯穿县境。县营运货运汽车306辆,年运货量21.3万吨,货物周转量1,799.22万吨公里;营运客车22辆,42个客运始发站,57个客运停靠点,客运量28.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534.96万人公里。随着公路的不断发展,相继建造12座钢筋混凝土结构大中型桥梁。公路交通的发展,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运输环境。
第一节 道路
一、土路
(一)古道
唐尧时期,贯穿县境的南北干道已经形成,古尧城(今小里村西),不但扼于南北干道之上,而且向外辐射车马大道三条:一条由广阿县(今隆尧县旧城),经南峦县(今巨鹿县北)至南宫县;一条由柏人县(今隆尧县西南)经任邑(今任县)至邢(今邢台市);一条由房子县(今高邑县西南)至常山郡。商周时期,古尧城废圮,南北干道东移至古柏林关(今柏乡县城一带),是群雄征战,逐鹿中原的咽喉要道。秦统一中国,南北干道得以进一步拓展,并成为国道,时称驰道。西汉高祖元年置鄗县,鄗城逐渐成为南北交通干线上的重镇。东汉刘秀称帝鄗南(今十五里铺),改鄗县为高邑县,省柏乡侯国,并置冀州刺史治所与此,鄗城一度成为东汉初期政治、军事、交通中心。鄗城不但挟南北干道(时称驿道)之险,而且向州、郡、县辐射官马大道三条:一条通瘿陶(今宁晋县);一条通常山郡;一条通房子(今高邑县西南)。隋唐两代战乱平息,县民安居乐业,道路有所发展,县内开通通往〓〓山,的大道。宋代战乱又起,道路兴废无常。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六年(1279)迁都于大都(今北京),下诏大修自大都通往云贵边陲的万里大道,途经柏乡,沿汉代驿道修筑,此路修成后称九省万里大御路。《柏乡县志》云:“路宽七丈二尺,两边行大车,中间跑折子马,在柏乡设槐水驿,境内北起三十里,南至小里铺,长达五十二华里”;县志又云:“凡皇华星昭之出入,朝觐宾贡商旅之往来,无不由斯道也”。明嘉靖帝沿御路南巡,驻跸柏乡南十里铺,因改村名为驻驾铺。
清初,原御路出境偏东,“内邱县接差事不便,遂由南关向西南另开大道一条,入内邱,长二十里”(《柏乡县志》)。自此,便有新大道、旧大道之称。新道成,康熙、乾隆、嘉庆、光绪以及慈禧太后数次南巡均由此往返,并驻跸槐水驿和县衙,成为清代南北交通大动脉,铺亭林立,路人如缕。
清末兴建平汉铁路,1902年竣工通车,新旧大道“繁荣顿失”,柏乡县城至内邱县段“古道少人行,秋风动禾黍”,至民国初期延续4,000余年的南北大御路,宣告废圮。境内仅有乡间土路相通,交通闭塞,运输落后。
(二)土公路
民国26年(1937)“七七”事变,10月13日仍军占领柏乡县城,勒令县民抢修公路,开挖封锁沟,期间修筑警备路三条:一条由县城通往镇内火车站;一条由县城通往高邑县;一条由县城通往固城店。同时,抗日军民为了抗战需要,在村与村之间开挖交通沟,沟深2米,宽2.5~4米,每500米设一掩体,一则战时作为攻防工事,二则供平时农村车辆运输时避让。交通沟为抗日军民开展抗日斗争以及1945年的解放战争做出重大贡献。
古道和乡路一至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交通长期处于晴通雨阻,路窄沟深,行走十分困难的状况,直到1950年后这种状况才逐步得到改善。
二、公路
建国后公路建设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经历了抢修恢复土路;拓宽铺设泥结碎石;发展普及渣油、混凝土次高级公路,实现公路标准化;兴建高速公路四个阶段。
1949~1953年抢修、恢复土路125条824公里,初步将县与区、区与村、村与村之间的人行小道改造成可供马车通行的大道。1954~1964年十年间三马车宽大道18条265公里,初步实现主要干道晴雨通车。1965~1978年次高级公路得到快速发展,先后铺筑县级路3条48.2公里,乡级路8条90.1公里,期间10个乡镇(公社)有6个开通油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建设进入鼎盛时期,1987年实现乡乡通油路,1993年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1995年乡村主要街道按公路标准实现硬化。1994年5月开始修筑京深高速公路柏乡段(长14.49公里,1997年10月竣工通车)。1995年本县有国家二级公路2条,县级公路4条,乡级公路8条,并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形成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全县油路通车里程170公里(不包括107国道柏乡段)。公路建设进入标准化建设时期,县以上公路(包括城区街道公路)实现线型标准化、路面黑色化、桥涵永久化、路树林荫化、标志规范化、设施现代化、线路高级化。
(一)国道
1.京广公路(北京-广州)国道编号107线,连接京、冀、豫、鄂、湘、粤五省市,纵贯中国南北的大动脉,也是中国列入亚洲公路网的第一条国际公路,全长约2,470公里,柏乡段北自临城县鸭鸽营入境,途径柏乡县余舍村,南至临城县东镇出境,县境内全长3.03公里。此路原系古代官马大道,始建于商代,历朝为驿路、御路和官马大道。日军侵华时期于1938~1940年间沿京广铁路东侧,在原车马大道基础上强勒民工修成土公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此路进行了多次整修,沿线15公里内的群众,每年每人五个建勤日,在春秋两季进行修整养护,1968年冬进一步改善,铺上8厘米的泥结碎石,路面宽3.5米,解决了当时“通车难”的问题。1976年铺成沥青路面,路基宽10米,路面宽8米,道路两侧林木成荫,路况良好。晴雨通车,1994年11月被河北省交通厅命名为“文明样板路”。1975年冬季由邢台地区工程队组织施工设计为二级公路等级。由内步公社出动建勤民工2,300人次,设计路基宽10米,路面宽8米,灰土层厚24厘米,油面厚2.5厘米。由于冬季做路基,春季做油面,压实度不够,当年雨季大面积塌方,几乎造成断交,县公路站组织抢修队,大干20天,修补路面1,200平方米,保证了安全畅通,翌年春季又进行了绿化,植北京杨8,000株,株距、行距均为两米,现已绿树成荫,道路畅洁。
2.高速公路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连接祖国南北的经济动脉107国道越来越难以承受日益增加的交通运输压力。1993年秋,河北省交通厅决定投资修建石家庄--安阳的高速公路。其中县境内由效能厅第二勘察设计院测绘设计,铁十七局三处(机运处)施工,1994年5月破土动工。高速公路柏乡段全长14.49公里,占地1,421.94亩,穿越4个乡,11个村。是幅宽26米的双幅路。
(二)县道
1.镇固线西起国道107线(临城县镇内),北连宁(晋)高(邑)公路,出境接赵县,柏乡辖段自临城东镇,途经赵村、杨村、县城、三里铺、十里铺、十五里铺、固城店、三十里铺,全长21.2公里。柏乡县城至镇内火车站段,1974年冬季,邢台地区交通局投资10万元,修成渣油路面,全长7公里,路基宽8.5米,路面宽6米,灰土厚12厘米,油面厚2.5厘米。三里铺至固城店段于1971年冬季完成路基施工,1974年5月国家投资40万元,与山(口)柏(乡)线同时铺成渣油路面,全长23公里,(三里铺至固城店13.61公里),镇固线、山柏线均纵贯县城南北大街通车能力很低。为了缓解县城段车辆拥挤和交通压力,1986年6月改线西环路自午河桥至三里铺全长3公里。西环路由于道路狭窄交通仍有不便,1986年,国家投资将县城东环路铺成沥青路面,全长3.75公里,基本解决了县城车辆拥挤不堪问题。
2.宁高公路起自宁晋县城经宁晋县河渠、柏乡县固城店、高邑县城至高邑火车站,全长30公里,柏乡所辖段长6.5公里。此路建于民国时期,1956年洪水后,在救灾中以工代赈修筑了泥结碎石路面。1966年抗震救灾中,又铺筑了灰土补强层,1.5厘米油砂封层路面,由于经验不足,油面太深、油质差,修建不久就连片破损。1969年省投资62万元,按3级路标准修建了沥青(渣油)路面。柏乡县组织400余名建勤民工,辅助省交通工程队施工,于1969年4月初动工,6月底全部竣工,经验收评为“优良工程”。改建后路基宽8.5米,路面宽6米,为18厘米双灰土基层,2.5厘米沥青(渣油)表面处理路面。柏乡段共投资20万元,节余7,000元用于午河桥改建工程。当时为邢台地区第一条县级油路。
3.山固公路南起隆尧县山口镇,北至柏乡县固城店,途经柏乡县西汪、县城、龙华,全长20.5公里。此路北段柏乡至固城店是一条古御道,抗战时期是我军重要交通道路。1973年10月地区批准投资40万元,修建这条路基宽8.5米,油面宽6米,油渣厚2.5厘米,灰土层厚18厘米沥青公路。1973年11月20~30日完成全线路基加宽、改线、裁弯取直任务,1973年12月上旬~1974年3月底,完成路面材料备运,1974年4月15~5月16日经过省工程四队31天奋战完成油面铺筑,共用白灰4,667吨,各种石料4,870立方米,油料460吨,煤炭100吨,粮食32,000公斤,用工45,816个,工程节余3.61万元,工程质量优良。
4.柏镇公路西起临城东镇至柏乡县城,途经赵村、杨村,全长7公里。该路原为古道,1938年日伪时期对这条土道进行了修铺,改成了砂石路面,1974年秋季地区交通局投资10万元,修成渣油路面,路基宽8.5米,路面宽6米,灰土厚12厘米,油面厚2.5厘米。
(三)乡(镇)公路
古代,联村道路,密如蛛网,多系自然形成,蜿蜒曲折,晴通雨阻,交通不便。建国后虽多次进行拓宽整修,但仍不能适应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1976年后实行民办公助,修筑了8条主要乡级公路,全长90.1公里。其中1976年地区投资10万元,修筑了3条乡级油路,全长7公里。1976年农田规划8条道路,全长90.1公里,县城至各公社路段路基8米宽,高出原地面50厘米,边沟宽1米,每边植树两行,队与队路基宽9米,高出地面30厘米,边沟宽50厘米,每边植树一行,形成了社队土路网络标准化布局。1986年以后,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也在不断发展,“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成为当时县乡各级政府和县民的共识。1986~1995年民办公助、民工建勤多方集资,共筹集资金700多万元,按四级标准先后修通了118个村,共计106公里乡级油路。1994年县交通局成立了地方道路管理站,并从乡级公路邻村抽出精壮劳力31名,担任义务建勤养路工。他们一边耕种自己的责任田,一边养护管理包养的路段。
第二节桥梁
柏乡县旧有槐河、午河、白沟河、泲水河等水源,古代、近代有官马大道通过这些河流,故有许多座木桥和石桥,多为拱桥和平板桥。
凌家桥座落在槐河之上的凌家桥村,在县城正北一千米。《柏乡县志》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柏乡县凌家寡妇捐资,在县城北御路修建一座长8米,宽5米单孔石拱桥,人们为纪念凌家之功德,刻立了建桥功德碑,起名“凌家桥”。
“济涉桥”与“凌家桥”同年修建。系柏乡县知县任灵在城南午河上修建的石拱桥。后几经修缮到清末时已废圮。
通国桥明嘉靖四年(1525)柏乡知县高举与县民共同捐资修建,在县城北门外御路上。
西关桥明嘉靖十九年(1540)嘉靖帝沿御路南巡,并在南十里铺驻驾,柏乡县僧元明募捐修建了县城西门护城河石拱“西关桥”。该桥高4.2米,宽6米,长36.7米,至今还能通行。
据《柏乡县志》、《邢台县志》、《沙河县志》记载:乾隆十五年(1750)九月,乾隆皇帝沿京西御路南巡,视察了柏乡县由国库拨银重建的汉光武庙和白沟河三孔石桥,发现谎报建桥经费,诏书处死建桥贪官甄侍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公路建设和水利事业的发展,桥梁和桥涵随着现代技术不断提高、更新,也由初期的砖木结构发展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普通公路桥
柏乡县境内有县级公路3条,中型桥梁2座,其中山柏线段槐阳桥一座,镇固线段赵村桥一座。
(一)赵村桥位于镇固线西段,午河南支赵村村西。1958年修建,原桥址在新桥下游1,000米处,为三孔石台木桥,长13.5米。因修建年限较长,桥面腐朽,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交通运输的需要,1966年改建,地区交通局投资9,668元将旧桥拆除,南迁重建。重建标准为两孔6米,石砌台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桥梁。桥长14米,桥面净宽6米,载重:汽-13T、拖-60T,用工1,780个,钢材50吨,木材3立方米。
(二)槐阳桥位于山柏线、县城东南。于1985年3月动工,由地区交通局承建(地区共投资14.1万元),该桥是钢筋混凝土顶柱空心板式结构,设计载重汽-20T、拖-100T,全桥3孔,总长40米,宽11米,行车道9米,人行便道每边1米。
(三)乡级公路桥1958年始,先后修建了数座砖木结构桥,因年久失修,风吹日晒,已朽损。1969年,全县改造重建了乡级公路主要桥梁9座(详见附表),适应了柏乡道路交通的发展。
二、高速公路桥涵
高速公路柏乡地段有14座普通桥和一座立交桥,28座涵洞。
第三节 运输
一、运输工具(一)人力车主要有手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手推车分平车、拱车、小土车。1958年后,实现了胶轮化、轴承化,木轮被淘汰。
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数量很少,有则是外国进口的“洋车”。建国后,国产自行车逐渐在城乡普及,80年代,成年人几乎每人一辆,90年代,自行车品种繁多,型号齐全,样式新颖,市场繁荣。
脚踏三轮车多用于城乡小商贩载运瓜果、蔬菜之类。因该车速度缓慢、行走平稳、上下方便、不易倾倒,深受年长者喜爱。
(二)畜力车主要有铁轮大车、胶轮大车、轿车、四轮车和排子车。
铁轮大车由木车盘和两个木质轮组成,车轮的轮周镶有铁瓦,用角钉固定,木料车轴,轴头刻有键槽,嵌入铁键,轮中心也镶有铁瓦,用棉子油润滑,载重500余公斤,是农村畜力运输的主要工具。平时多用于田间运输,农闲时有的用于客货运输。1958年后被胶轮大车取代。
胶轮大车车型与铁轮大车大致相同,车盘有铁、木两种,车架较宽,车轮有铁锅和胶质轮胎,车毂中安装轴承,载重2,000公斤,60年代开始广泛应用,90年代逐渐被小型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取代。
轿车与铁轮大车相仿,车上有棚,主要用作代步工具,官吏所乘的车棚门为红色,一般乡家富户所乘的车棚门与车棚帷布颜色相同,棚内可乘二、三人,可放置简单行装。土改后,逐渐消失。
四轮车车盘大多是平板车,车盘下方安有四个车轮,车身较低,易于装载较沉重的物品或体积庞大的货物。不分车头车尾,前后均可运行。后逐渐被淘汰。
排子车车体较小,初为人拉,后车体加大,人畜两用,形似胶轮大车,载重500公斤左右,拉动轻便,用处广泛,50年代后期兴起,是农村短途货物运输的主要工具。80年代以后农村小型拖拉机增多,排子车逐年减少。
(三)机动车主要有汽车、拖拉机、摩托车。
汽车主要有大小客货、吉普、轿车等,还有农用汽车。多为国产,少量进口。
拖拉机分轮式和履带式两种,轮式一般用于运输,履带式多用于田间耕作和土方施工,其型号主要有55、40、28、12马力等数种。
摩托车有正三轮、侧三轮、轻骑等,主要为代步工具和轻便运输。
二、客货运输
(一)客运
1970年柏乡县运输站成立,1971年建候车室300平方米,加停车场总占地8.5亩。开辟客营线3条:1.邢台——柏乡——宁晋,早晨6∶30发车,上午11∶30返回。2.柏乡——镇内——临城,早6∶40发车,下午2∶20发车,每天两车次。3.柏乡——宁晋,上午两车次,下午两车次。
1979年成立运输管理股后,取消运输站,改为柏乡客运站。1984年,国家决定开放城乡运输市场,国务院下达《关于农民集体或联户购置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后,国营客运市场客流量相对减少。进入90年代客运市场出现了国营、集体、联户、个体一起上的新形势,结束了国营运输业独家经营的局面。新开辟的客运线路有:柏乡--石家庄、隆尧、邢台、宁晋、高邑等。邢台——柏乡——宁晋成为流水式的长途客运班车运输线,从早6∶30开始每间隔20分钟就有一辆车通过。到1995年全县拥有中长途客车22部,全年完成客运量28.50万人次,客运周转量1,534.96万人公里。
(二)货运
建国前及建国初期,柏乡运输市场萧条,没有机动车辆,只有少量无组织的畜力、人力车,一般在农闲季节搞运输。60年代中后期,县社、粮局等货源较多的单位,一般都是乡村胶轮马车及小驴排子车运输货物。由于货源多,动力少,1971~1975年县搬运站连续购置11台小拖拉机,3台大拖拉机,负责全县的大宗长途货物的运输。同时邢台地区运输公司货二公司有20部货运汽车常驻柏乡运输站,承揽大宗货物运输。到1985年,柏乡县交通局运输公司拥有解放牌拖挂汽车5部,大拖一台,专门从事长途大宗货物运输。自1983年后,个体、联户购买机动车辆逐年增加,到1995年底全县拥有机动货车306辆,其中个体104辆(货运兼农用)。1995年全县完成货运量21.3万吨,货物周转量1,799.22万吨公里。
(三)搬运
县搬运站建立于解放初期,是由城镇一些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1950年成立柏乡县总工会(中国搬运工会柏乡县委员会)。搬运站隶属于柏乡县总工会,搬运工人20余名。1955年增加了10辆排子车,固定工增加到40余名。1958年柏乡、临城、隆尧、内邱四县合并为内邱县,搬运站改为“内邱县交通局柏乡搬运站”。1962年1月,柏乡县建制恢复后,改名“柏乡县交运局搬运站”。1971~1975年先后购置小拖11台,大拖3台,还购置了电焊机、台钻等部分维修工具。
80年代中后期,随着个体搬运户的逐渐增加,县搬运站搬运货物量逐年减少,到1990年后货物搬运主要由货源所在地的村镇农民组织搬运装卸。
第四节 管理
一、机构
1957~1958年12月,柏乡县的交通管理工作由农业部门兼管,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1957年县人民委员会设工交科,负责各种车辆的管理和公路养护。
1958年,柏乡、隆尧、临城、内邱合并为内邱县,隶属邯郸专区。1962年元月恢复柏乡县建制,成立了柏乡县交通运输局,不久改为交通科。1965年5月交通科改为工交科,并增设柏乡县公路管理站。1968年撤销工交科,成立交通手工业革命委员会,公路、交通一起办公称交运站。1971年交通、邮电合并为交通运输委员会。1972年8月成立交通运输局。1980年改为交通局。到1995年交通局下设人事秘书股、乡路管理站、计划财务股、高速公路管理站,共有干部职工20人,辖5个企事业单位:运输管理站、养路费稽征站、公路管理站、运输站、运输公司。
二、公路养护
(一)管理机构
公路站于1963年成立,有干部2名,养路工7名,负责县境内的公路养护工作兼管养路费征收、交通安全、地方道路的测绘设计和施工,公路站业务归县交通局和地区公路管理处双重领导。1985年底有养路工43名,其中集体工36名,正式工7名,10马力拖拉机4台,小型压路机一台,自动喷油车一辆,半自动喷油车一辆,小拖配动力推雪板二部,河北东风牌汽车2部,大型二轮轧路机一台,担负全县的公路养护任务。1985年柏乡县被地区命名为“公路无障碍县”。十五里道班,于1989~1993年连续被评为“文明道班”、“十佳道班”。
1989年交通局成立“公路管理股”。1994年改为“乡村道路管理站”,有干部、职工5人,拥有15~18吨压路机一台,喷油车1辆,配备养路工31人,分包路段,及时进行养护。
(二)公路绿化县政府遵照《交通部绿化公路暂行办法》组织群众多次在公路两旁植树。1978年对镇固线北段树木进行了更新,植白杨5万株(每边5行,株距、行距各2米),由公路站投资购进树苗,发动沿线群众栽树。1981年对宁高线全部树木进行了更新,每边各一行,生长良好。1985年底全县干线公路全部实现绿化,公路树木已达5.8万株。
到1995年底,全县10个乡镇,118个村全部通了油路,全县乡村道路全长106公里,绿化投资36万元,绿化里程84公里,植树5.04万株,成活率为96.7%,保存率为94%。
(三)养路费
1980年前,征费工作由公路站1~2名职工代管。1980年6月成立了养路费征收小组,地点设在公路站,一名组长,两名养路工负责养路费征收工作。1983年人员增加到4人。1984年重新调整征费人员增加到5人。1985年11月成立了交通局征费股。1989年春天成立了养路费稽征站,人员增加到7人。
遵照交通部颁发的《华北地区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1961~1979年,征费标准为:营运汽车按运费收入的10%,畜力车按6%计征,非营运汽车75元/月·吨,拖拉机3.7元/月·马力,马车13元/月·辆,小驴车5元/月·辆。1980~1984年,征费标准为:汽车70元/月·吨,拖拉机3.5元/月·马力,马车10元/月·吨,小驴车5元/月·辆。1985~1989年,征费标准为:汽车90元/月·吨,拖拉机1.8元/月·马力。运输部门营运汽车征费度12%。1990年后,客车按160元/月·吨,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机动)按150元/月·吨收费。
自1985年起,养路费稽征股开始办理车辆购置附加费业务,遵照交通部有关规定附加费按购车原价10%收费。
三、车辆管理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个体车辆运输业也很活跃,为了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根据上级精神,1979年县交通局设运输管理股,主要是负责本县公路运输货源的联系。1980年由运输管理股改为车辆管理办公室,主要是管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车辆的购置、审批、封冻、节油等。1985年1月由车辆管理办公室改为运输管理站,全站定编5人,1989年被评为“地区双文明单位”。到1994年运输管理站共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干部3人,固定工6人,配有双环吉普车1辆。运输管理站的职责是:贯彻交通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协调运输事业的发展,传导运输信息,疏通渠道,保护合法经营,监督运输装卸服务规程,发放各种票据,办理正常运输手续;协同合作运输,审批行车路线;协同物价、税务、工商部门搞好运价、税收和从业登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运输业务大增,机动车辆迅猛发展,到1995年底全县拥有中长途客车22部,货运机动车306辆。随着车辆逐年增加,维修车点增加,曾一度出现乱经营、乱收费,车辆乱停、乱跑现象。1988年以来,多次采取措施,对全县客运市场进行整顿,实行定路线、定站点、定班次,在县城运输站门口、固城店、南黄泥、北滑、叩村分别设立了个体客运车辆停车站,统一票价、票证。尔后,又整顿了货运、搬运装卸、出租车辆和车辆维修等市场。为了进一步搞好货物运输,又成立“运输服务部”、“货物运输市场”,协调货源和车辆间的联系。交通局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和“执行法规、政策监督小组”,对不执行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制裁和纠正。
四、交通管理
(一)监理机构
1975年3月,县始建车辆监理站,有监理人员3人,受地区效能局监理所和县交通局双重领导,负责办理县境内的车辆监理业务。根据国发(1986)9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效能管理体制的指示》,于1987年移交县公安局领导,称“柏乡县公安交通警察队”。1989年改为“柏乡县公安交警大队”,内设柏乡县公安局车辆管理站。1995年底有工作人员19人,下设办公室、事故股、业务股、执勤一中队、二中队。
(二)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入户持有国家统一制发的机动车辆购买证,产品合格证、发票和调拨单,有本单位的介绍信,经交警队检验合格后换发牌照,方可行驶。违章者给予批评并处以罚款和停驶,并责成车属单位限期补报入户手续。1984年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和国务院(1984)27号文件下发后,为方便个体、联户购置机动车,凡车辆来历正当、有凭证,车辆经检验合格,有第三者责任保险手续,一律给予办理拨发车辆证照,准予行驶。1985年,购置新车,先到县交通局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然后再办理拨发牌照手续。
机动车年度检审,依据公安部、交通部制定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县交通部门每年7~9月对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部检查,同时对驾驶员进行年审。凡检验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行驶,收缴行驶证,限期修复再检。再次检查不合格要扣留牌证。过期不参加检验的车辆,除责令停止行驶外给予罚款处理,并限期补审验。1994年参加年审机动大客车18辆、大货车112辆,客货、吉普215辆,驾驶员验证1,208人。
(三)驾驶员管理
1994年10月开办汽车驾驶员学校,主要学习机械常识,交通规则和桩号、路考、技术操作知识,到1995年10月共办5期,培训驾驶员900人,考试合格850人,合格率95%。
违章处理,对一般违章采取批评、教育和警告。严重违章者,给予警告、检讨、罚款。严重违章屡教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1994年违章者30万人次,罚款130万元。
(四)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对驾驶员除利用检审进行安全教育外,还采取不定期考试、年终进行评比安全驾驶员活动、在处理较典型的肇事案件中及时召开驾驶员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
到1994年共印发交通安全规章1万余份,标语1万余条,上电台、电视台播放交通规则7次,绘制交通安全壁画120份。
安全检查,对出境车辆实施安全检查,主要项目:行车证、驾驶证、车辆号牌是否齐全和相符;车辆装载与行驶有无违章;安全部件是否完备、有效等;清理检查路阻路障,检查修缮危险桥梁,巡查交通标志是否齐全。
第三章 电力
建国前柏乡县无电业。1952年全县只有收棉站有一台小型发电机,用一台90马力汽车发动机作动力牵引发电,供收棉站车间动力、照明及文化馆广播用电。全县大范围办电始于1962年,初在东路村建35千伏变电站,当时的供电线路均使用木线杆、木横担、木制变压器台架,其容量尚小,只能供县委、政府等主要机关及部分居民照明用电,1963年用电总量8万千瓦时。经过几年的电力建设,1966年全县121个大队全部通电,生产、生活基本实现电力化。1974年在赵庄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供电能力得到提高。1984年又在赵庄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境内供电线路遍布全县城镇乡村,形成完整配套供电网络,全县农村通电率达100%。1995年全县用电量10,643.5万千瓦时,经上级电力部门检查验收,柏乡县实现农村电气化达标。
第一节 电力建设
一、自备发电
柏乡县电力始于1952年秋,这时柏乡县收棉站,购天津产发电机一台,使用日本产90马力汽车发动机牵引发电机发电,仅供收棉站车间及县文化馆广播用电。1954年改用30马力柴油机拖带3千瓦发电机发电。1955年改用70马力蒸汽机,带40千瓦发电机发电(亦为40台轧花机作业的动力)。1958年在县城西街安装20马力锅驼机一台带40千瓦发电机发电,专供县城大街及政府机关照明用电。1962年11月30日,实行网电供电后,自备发电基本停用。但根据业务需要,个别单位如邮电局、县医院、电影放映公司等自备发电设备尚有,仅在停电时应急使用。1980年后随着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动力增加,加之农业持续干旱,农田抗旱用电量剧增,电力供应一度紧张,农村田间灌溉用电量缺口很大。在此情况下,部分农村用柴油机作动力发电提水浇地。到1995年农用发电机保有量400余台。
二、输电线路
1962年9月由内邱县三里村至柏乡县东路村架设高压线路,在东路村初建35千伏变电站,线路和设备安装均由邢台地区电力局全部承揽。经过工程技术人员及电力职工15个月的紧张施工于1962年11月工程竣工,经省、地电力部门验收合格,于1962年11月30日投运。1963年柏乡遭受洪水袭击,国家也经受了三年自然灾害,在此困难情况下,1963~1965年国家仍为柏乡县的电力建设投资90万元,地区拨款32万元,县民集体投资78.31万元,贷款49万元,共249.31万元。电力职工在一没技术、二无经验、三缺工具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土法施工。1964年县电力局承揽柏乡至宁晋10千伏全长30多公里线路的施工任务,按时竣工。1965年末,县境内高低压供电设备安装完毕,全县通电。据此河北省农田水利电力局向全省各专区农电局及天津市水电局转发“柏乡县农电建设调查报告”,同时将此经验上报国家水电部、省计委、省农办。省农田水利电力局嘉奖柏乡县南京“嗄斯”牌汽车一部。
1969年投资14,870元,为城关公社(今柏乡镇)架设1条10千伏专线,长3.68公里。1974年赵庄110千伏变电站开始筹建,次年5月1日竣工投运。从此本县由该站直配10千伏线路5条,即西汪、王家庄为031;白阳、南马为032;县城及工业为034;内步、龙华为036;南阳、隆尧县小孟、固城为040。供电状况大为好转。1986年7月用户集资14万元架设由110千伏变电站经县城到镇内全长9.8公里的10千伏县办工业线路1条,于当年10月交付使用。到1995年底,柏乡县已拥有35千伏线路3条,长17公里;10千伏线路27条,长494公里,高压线路总长511公里。
三、配电网络
主干线路由上级拨款,分支线路主要靠供电部门以电养电筹措资金及乡镇集资解决,配电网络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步发展健全,初具规模。1995年底县内拥有220千伏变电站一座,110千伏变电站一座,35千伏变电站3座,总容量为91,8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1,308台,总容量69,235千伏安,实现配电网络化。
县境内供电网络分两个等级:一是以主干10千伏线路送至用户配变,二是由配电变压器输出400伏供用户生产、生活使用。由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需要,对供电网络进行过三次大调整:一是办电初期对高低压线路进行合理布局,二是1975年对原线路进行调改并增加,三是1983年对用户供电线路布局进行了合理调整。
县委、县政府于1993年提出:柏乡县1995年底实现农村电气化。据此,县、乡、村三级相继成立了农村电气化领导机构(组织),县电力局按照《河北省农村电气化建设实施细则》,对电力职工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工资、定奖惩的办法,全县共投资1,500多万元,对线路调整改造,使10千伏线路平均供电半径4.54公里,供电可靠率99.28%。县电力局两年投资100多万元改修农村变压器,到1995年底已建成标准用电村84个,占全县用电村的69%。
为平衡全县供电负荷,1992年对南阳乡、固城店镇两个工业小区投资15万元,架设专用线路。南马乡、西汪乡、固城店镇工业小区现初具规模。南阳、白阳、龙华三个乡的工业小区初步形成,该项建设投资实行一次性集资(暂由县电力局垫付),投运后由用户分期偿还的办法,电量指标由用户集资购买。农村电气化建设于1995年底经河北省电力局验收达标。
第二节 电力供应
一、电源和输送途径
1962年,由邢台发电厂途径内邱向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供电,供电线路长35公里,供电数量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74年邢台地区供电局对全区供电布局进行了统一规划,在柏乡县赵庄筹建110千伏变电站,该工程于1975年5月1日竣工投运,从此柏乡实现了由邢台和码头两个电厂联合供电,供需矛盾初步缓解。
二、设备和供电能力
1962年11月底建成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后,架设低压线路向县城供电,仅供县委、政府办公照明用电,年供电量只有8万千瓦时。1964年初,供电能力有所增强,在原来供电范围基础上,开始向县农机修造厂、棉油厂、铁业社等部分工业用户供电,年供电量1,005万千瓦时,由于供电设备少,供电能力小,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964年底城北两条10千伏线路完工投运,使城北各社队开始用电力进行农田排灌、米、面加工等。1969年新架设一条由东路村变电站至城关10千伏专用线路,使县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年供电量3,500万千瓦时。1975年赵庄110千伏变电站建成投运,6条10千伏线路相继竣工,使工业生产用电、农业灌溉用电率达85%,家庭照明用户达90%以上,年底全县工业、农业、商业用电率100%。
进入80年代,由于工农业生产的高速发展,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且线路尾端电压偏低,制约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此,自1987年开始,县电力局自筹资金570万元先后建成3座35千伏变电站、1个工业开关站。
1987年建固城店35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为2×3,150千伏安,总投资170万元。1990年建内步35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2×5,000千伏安,总投资180万元。这两个变电站建成后,缓解了县境北部、西北部供电半径长和供电质量差的矛盾。1992年7月,这两个变电站的2号主变压器进行对调后,固城店2号主变容量为5,000千伏安,内步2号主变容量3,150千伏安。
1992年建王家庄35千伏变电站,1994年7月投运,容量为7,500+5,000千伏安,总投资220万元,该站投运后,缓解了县域西南部供电半径长和供电质量差的矛盾,促进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1995年底,县境内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赵庄村东南),总容量24万千伏安。110千伏变电站1座(赵庄村东南),总容量为6.3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1,230台,容量为75,565千伏安。主变为2×31.5兆伏安、直配10千伏开关站1座,输送能力为10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3座(固城店、内步、王家庄),主变6台为28.8兆伏安。
全县35千伏配电线路17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494公里,0.4千伏低压线路790公里,农业配电变压器876台,容量为43,820千伏安。全县耕地面积负荷密度1,197千瓦/万亩,每平方公里负荷密度141.7千瓦,10千伏平均供电半径4.54公里,高低压线路比为1:1.32,电网配合比例基本协调。
三、供需状况和用电结构
1975年前,全县的电力供需矛盾突出。1975年11月,赵庄11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供电状况好转,1976年供电量4,000万千瓦时。进入80年代,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家用电器日增,电力供需矛盾更加明显。1982年全县需用电量为5,000万千瓦时,实供电量为4,000万千瓦时。
从供电方式上,柏乡靠邢台、码头两个电厂供电,正常情况下尚且有难,遇有检修或故障,供电更无保证,据1995年统计,全县年尚差电量2,400万千瓦时。
柏乡办电伊始,主要用于照明,年用电量只有8万千瓦时,后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用电量逐年增加。1963~1974年,柏乡工业平均年用电量36.95万千瓦时,农业平均年用电量为582万千瓦时,照明年平均用电量为16.95万千瓦时。1975年赵庄110千伏变电站投运后,年工业用电量达239万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8.7%;农业年用电量为967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75.8%;照明年用电量为70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5.5%。1994年全县年用电总量为9,117.6万千瓦时,其中工业为4,797万千瓦时,农业3,032.7万千瓦时,照明为1,267.9万千瓦时。1995年总用电量为10,643.5万千瓦时,其中工业为6,196.6万千瓦时,农业2,973.7万千瓦时,照明为1,473.2万千瓦时。
四、用电管理
(一)计划用电
办电以来,电力供应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为合理的、有计划的使用好有限电量,县电力局按照上级分配本县全年供电指标统筹兼顾、保证重点、讲求实效,统一安排全县的电力供应,并先后于1964年、1969年、1975年、1980年多次发出计划用电通知,明确规定计划用电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1982年县经委下发了“关于计划用电”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曾一度不受理增容申请,同时取消县直包灯、包费,严禁无计量装置用电。1980年元月,县政府再次指示强调按计划用电,解决为工业和农业让路的办法,科学安排工农业用电,实行定时、定量、分路供应,避峰填谷。并具体规定三班生产的单位,保证24小时供电,两班生产的单位11~19时、23~7时供电,一班生产的单位禁止在19~23时(高峰期)用电。
(二)节约用电
60年代,在照明方面主要向用户反复进行宣传,并规定,照明灯不超过25瓦,不开长明灯、电器不空运,调整改造部分线路。70年代,采取调整变压器容量,整改高低压线路,调整电机和用电设备,避免大马拉小车,农业灌溉提倡短节小畦,反对大畦漫灌。1977年10月11日,电力局职工郭金朝、杨群发等,研制成功了晶体管电力校表台,填补了河北省电力工业的一项空白,为节约用电准确计量提供了条件。1987年后在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同时,采取增加35千伏变电站,缩短供电半径,更换高损配电变压器,安装高、低压计量箱,调整城、乡用电时间,缩小用电谷峰差,提高负荷利用率。对布局不合理、质量差的线路分期、分批进行调整、改造等措施,减少电能损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表计管理、检验,对表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违章用电,对偷漏电用户,按规定予以惩处。
(三)安全用电
办电初期,由于人们不懂得安全用电常识,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因此触电伤亡、烧毁电力设备等事故屡有发生。鉴于此,1975年柏乡供电局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配有专职安全员,同时各乡、镇普遍成立了相应组织。为保证安全用电,反复进行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利用标语、漫画、广播、电影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用电宣传。
加强对系统内职工和农村电工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经过安全规程考核,颁发“合格电工”证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停、送电要有文字记录。下达停、送电命令要有磁带录音。外出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无“工作票”不准施工。认真执行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各配电变压器普遍安装触电保安器,从此大大增强了用电安全,对安全用电有了可靠的技术保障。1979年按地域建立4个电管站,对所有高低压线路每周巡视一次,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电工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4年把原电管站改建为10个乡镇农电站。1991年改革供电体制,建立了4个供电区,并对农村电工实行统一管理,采取了一系列安全用电措施,防患于未然。附:赵庄110千伏变电站火灾纪实
1984年7月28日傍晚,狂风暴雨袭击柏乡。21时零8分一声巨雷击中变电站部分电力设备,引起火灾。电力局领导及时组织救灾人员赶赴现场,灭火救灾。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领有关人员也随即赶到,亲临现场指挥灭火。站内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充分利用灭火器急速灭火。随后邢台供电局领导郑子波带消防车火速赶来,21时20分大火基本扑灭。这次火灾因组织得力,救火及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通过现场查看,烧毁10千伏配电柜11个,电力线磁瓶等部分设备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总价值1.7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灾后及时派人到北京电力设备厂求援,购置新设备,组织技术人员连日进行设备安装。经过干部职工40天的紧张劳动,昼夜施工,修善完好,安装调试一次成功,正式恢复运行。
五、电费电价
柏乡县供电局为邢台电业局趸售用户,购电单价是直供电价的80%,即“八折电价”。总用电价格分为“基本电价”和“附加电价”两部分。
1993年7月1日前,用电基本价格采用“高供高计”和“高供低计”两种计量方式。其中高供高计电价农业用电0.06元/千瓦时,工业用电0.085元/千瓦时,照明用电0.15元/千瓦时,高供低计电价农业0.058元/千瓦时,工业0.083元/千瓦时,照明0.145元/千瓦时。另外均加变压器铁铜损。1993年7月1日后河北省南网对基本电价进行调整,居民照明用电为0.21元/千瓦时,非居民照明0.324/千瓦时,工业0.297元/千瓦时,农业0.237元/千瓦时。1994年2月1日对基本电价进行调整,非居民照明用电0.334元/千瓦时,工业用电0.31元/千瓦时,农业用电0.248元/千瓦时。
附加电价也随之变化,1986年前燃料差价工业用电0.004元/千瓦时,1986年8月1日后,铁路煤运加价,工、农业用电均为0.008元/千瓦时,1990年煤运加价,工、农业用电调为0.048元/千瓦时,1991年元月~1992年10月调为0.06元/千瓦时。
1986年1月1日对超计划用电实行加征资金0.10元/千瓦时。同年开始征收“电力建设基金”,工业为0.01元/千瓦时,1992年元月调为0.02元/千瓦时。同时征收“三峡建设基金”,各类用电均加价0.003元/千瓦时,1995年4月调为0.004元/千瓦时。1995年3月1日开始征收“电力建设还贷基金”,工农业用电均为0.02元/千瓦时。
电费、电价是电力用户(主要是农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了认真落实电价政策,保护用电户利益,1993年出台了“关于农村电费电价管理的暂行规定”,首先抓好电工队伍整顿工作,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工向用户收缴电费实行“收费手册”制度,一要登记上册,二要开具凭证,使用全县统一(盖有公章和经手人专用章)收费单据,否则用户可拒绝缴费。用电户的电度计量装置,必须有电力局校验合格标记。均要安装合格有效的电度表,严禁任何形式的包电收费或按“时”估费的错误做法,并建立农村计量装置台帐,各供电区每年统一组织对所有计量装置按时校验,校验结果记入台帐。为加强电费财务管理,各村建立电费帐目,设会计、出纳、统计各1人,农村电费帐目的余额部分,只准用于农村低压技改,绝不准挪作它用,农村电费帐目每年由审计事务所审计,发现问题立案查处。
第三节 管理机构
1962年8月,成立柏乡县农电领导小组,下设电力办公室,设主任1人,办事员2人,技术员7人。1963年改为供电所。1964年成立农电局。1966年农电局、水利局合并,成立水电局。1967年成立水电局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成立水电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成立农村水电革命委员会,1973年改为水电局,设局长、书记职务,1975年水利、电力分设,成立电力局。
20年来,随着电力事业的高速发展,电力管理机构日益完善,现电力局设办公室、乡站管理科、财务科、调度科、生产技术科、用电管理科、安全监察科、三电办公室、电力检查室、电力法庭、汽车队;下设城镇供电所、工业供电所、城西供电所、西汪供电所、内步供电所、固城店供电所、劳动服务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电力工程安装公司、电器修造厂。1995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31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中级职称2人,技术员78人,大中专毕业生47人,另有经业务考核合格的农村电工280人。
第四章 邮电
柏乡邮电通信历史悠久,自秦汉始,县内多驿站递铺,专递朝庭,官署公文。元明时期设有驿铺处,其中以槐水驿规模最大。清朝末期始设邮政代办所,但仍传递官署公文,民间私函不予受理。民国20年(1931)县城设三等邮局,固城店设邮寄代办所,同年县城设立长途电话管理所。但民间书信,则要通过北平邮政管理局招用贾庄村王聚五开办的贾庄村村镇信柜经理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政电信事业迅速发展,相继成立柏乡县电话站、柏乡县邮政局、柏乡县邮电局。城市电话、农村电话、投递电报业务全面开展,现代化通讯设备逐渐取代磁石交换机等陈旧设备,实现电讯、电报自动化。1994年11月25日引进加拿大北方通信公司数字程控交换机的割接开通,标志着柏乡县邮政电信事业实现现代化。
第一节 邮电机构
早在唐、宋时代,柏乡就通过驿站传递军事情报、官府文件,接待来往官吏,运送货物。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迁都大都(今北京),由大都向南修驰道过柏乡境,在柏乡设槐水驿,城北设三十里铺、十五里铺、三里铺;城南设十里铺(今驻驾铺)、二十里铺(今小里铺)等急递铺。这些驿、铺除传递军事情报和公文外,也是来往官吏中途换马和食宿之地。清朝驿政规模庞大,通过传递军事情报和其它信息来巩固其政权。并对经济流通发挥了重要作用。清末民初,平汉铁路告成,驿站随之逐渐淘汰。
民国20年(1931),柏乡初设三等邮局,只有一名邮差。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正常通邮不复存在。1940年初抗日民主政府成立抗日邮局。1945年11月柏乡解放,邮电通信逐渐恢复。1948年秋成立电话站,编制3人,归属县政府农业科。1949年10月,成立柏乡县邮电局,1958年12月~1961年12月柏乡县建制撤销,柏乡县邮电局改为柏乡邮电支局。1962年1月县建制恢复,同时恢复柏乡县邮电局。“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9年,实行邮、电分设,成立柏乡县邮政局、电信局,电信局由武装部实行军管。1973年电信局撤销军管,邮政局、电信局合并为邮电局。行政、财务、人事、业务属邢台地区邮电局管理。1989年设办公室、计财股、电信股、邮政股和8个生产班组(机线班、话务班、电力班、报务班、载波班、投递班、营业班、内勤班)和固城店一个支局。1991年10月增设基建股。1993年6月成立“柏乡迅达通讯服务公司”。1995年12月柏乡邮电局拥有固定资产1,795.36万元,干部职工66名。
第二节 邮政
一、驿递
元、明时期设有槐水驿,到清代初驿政规模庞大,但只携带官府公文,不代递民间私函。据民国21年《柏乡县志》载:“槐水驿,在县治西北,明置,地极冲要,北接赵郡,南接中邱,各六十里,清康熙三十九年移驿地于治所东,名曰‘马号’,向设驿丞司其职,清顺治十六年裁汰归县管辖。又有递运所,向设大使掌之,康熙十六年裁汰,归驿。当清初时驿马七十七匹,驴十二匹,马夫三十八名,半传报拔马夫五名,兽医一名,轿夫八十名,书手二人,按递皂隶三十名,走递牌夫三十名,喂驴夫五名,原设正加工料银共一万四千七百五十余两”。
民国20年(1931)始设三等邮局,固城店设邮寄代办所。北平邮政管理局招用王聚五为柏乡邮局村镇信柜(设在贾庄村)经理人,办理民间私涵。民国初期,时局动荡,政治腐败,邮电事业发展缓慢,业务时断时续,以至瘫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电事业发展迅速,相继成立柏乡县电话站、柏乡县邮政局、柏乡县邮电局,职工队伍逐渐壮大,通信能力增强,邮电业务不断发展,邮件亦逐步由肩挑背负改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邮运;电报由人工话传改为电传打字;电话由“摇把式”改为自动、程控,并逐步由城镇向农村发展,实现了村村通电话。
二、邮路
(一)邮件运输元、明、清时期,邮件运输沿官府设置的驿站传递。1949年10月柏乡成立邮政局,传递公文、民间信函,邮件由柏乡镇内用毛驴车往返取送,将取回的邮件、信函,用自行车送至各村。1958年邮件从邢台经内邱到柏乡。1972年邮件从邢台用汽车运到柏乡。
1980年后,邮件从邢台途径任县传递到柏乡。
(二)邮递线路
1949年10月1日以后县内设市投线路1条,乡邮线路4条。1969年9月市线路增至2条,乡邮线路增至5条。1987年市投线路增至3条,主要负责县城机关、单位、学校、厂站、门市的投递。市投一线:北街、北关、西街,市投二线:东街、东环路,市投三线:南街、南关至镇内。1987年乡邮线路增至6条,主要负责各个村庄的投递。乡邮一线:县城、西刘村、西文安、东文安、西北鲁、东北鲁、东里村、西里村、西南鲁、东南鲁、中鲁村、东施庄、西施庄、小南阳、小南滑、南滑、北滑、北阳、南阳、朵村、南孙村、东刘村,行程51公里。乡邮二线:县城、西路村、东路村、贾庄、南张村、南营儿、王家庄、北瀑水、南瀑水、小里铺、小里村、驻驾铺、驻驾村、陈家庄、东汪、西汪、寨里西、寨里东、赵庄、县种子公司,行程47公里。乡邮三线:县城、气象站、石家庄、路家庄、刘上京、胡上京、王上京、赵上京、孙上京、马村、内步、大汪、韩村、北大江、南大江、余舍、巨鹿庄、刘家场、赵家庄,行程42公里。乡邮四线:县城、凌家桥、县中队、前三里、后三里、南郝、北郝、白阳、前渤海营、后渤海营、马庄、赵菅、小鲁、白楼、耿家庄、龙华、中疃、十里铺、冯上京,行程55.4公里。乡邮五线:县城、十五里铺、神头、常乐、市中、城阳、东小京、北小京、西苏、北江、三十里铺、正元寺、南江、吕菅、固城店、北天、崔家庄,行程49公里。乡邮六线:县城、张家庄、路家庄、方鲁、北孙村、火化厂、砖厂、农场、前张、后张、叩村、南黄、中黄、西黄、北黄、南马、北马、邢村、营儿、八里庄,行程48公里。
三、邮政
民国20年(1931)柏乡邮局只经办信函、包裹和汇兑业务,邮差身着绿布坎肩,前面印“邮”字,后面印“政”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及城镇通信,拓宽邮政业务范围,1954年接办机要通信业务,1995年邮政业务有函件、包件、汇兑、报刊和机要通信。1986年开办邮政储蓄,1989年增设快件和报刊零售业务。1993年增设特快传递,邮政业务增加到八大类。
(一)函件
1931年柏乡县邮局初建时进出函件量寥寥无几。随着邮电事业的发展,年进出函件逐步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邮电通信事业迅猛发展,营业项目陆续增多,进出函件量:1958年13,257件,1965年27,635件,1979年89,748件,1982年10万件,1987年12.16万件,1990年17.89万件,1994年20.68万件。1995年21.46万件,是1958年13257件的16.2倍。
(二)包件
1945年前,包件收寄几乎没有。建国后,邮电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收受包裹:1960年600件,1978年2,110件,1986年1,925件,1989年1,700件,1994年2,086件,1995年1,787件。
(三)汇兑
开办汇兑业务始于1936年,汇率13%(即每汇1元收费1角3分),年汇率额仅千元。1937年10月日军侵占柏乡县城,汇兑业务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邮电部规定执行全国统汇、汇率1%,票卷结算,使用汇款通知单,每笔汇限额5千元。1951年汇票量130张,1965年845张,1978年2,967张,1987年3,223张,1991年3,606张,1994年3,258张,1995年3,928张。
(四)报刊发行
1951年始办报纸发行业务,当年期发4,100份,1953年始办杂志发行业务,当年期发23份。1966年报刊发行,是年报刊发行量1,274份。1969年发行业务转入正常。1978年发行万份,1982年1.2332万份,1987年2.14万份,1989年17.905万份,1991年247.92万份,1994年13.082万份,1995年11.28万份。
(五)机要通信
自抗日战争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机要通信实行“军邮”。建国后,根据中共中央和邮电部关于“军邮”交邮电部门承办的指示,1954年7月柏乡邮电局接办机要通信业务,最初由邢台地区派武装机要员直接送达。是年机要文件进出890件。1957年县局设机要通信员,办理县团级以上机关、厂矿的机要文件收寄、收发。是年机要文件进出785件。1966年为3,547件,1982年为2,376件,1991年为428件,1995年为449件。
(六)邮政储蓄
1986年11月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属银行代办),吸储范围为国家、集体单位的互助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存款。单位、个人一次性存款无限制。存款分定期、活期两种。定期又分半年、1年、2年、3年、5年、8年6个档次。活期和定期储蓄中每个档次的利率执行银行的统一规定。是年邮政储户49户,年终邮储余额3,110元,储蓄收入500元。1990年后,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采取灵活的经营方法,储蓄额大增。1990年邮储额47.3万元,1991年114.4万元,1993年257万元,1994年613万元,1995年1,135万元,是1986年创建时3,110元的3,649.5倍。
第三节 电信
一、电报
电报通信分为9种:天气电报、水情电报、公益电报、政务电报、新闻电报、汇款电报、礼义电报、普通电报和业务公电。传递方式为有线电报、无线电报。电报通信的特别业务为特急和加急。
(一)有线电报
1956年起开始办理电报通信业务,电报交换量月平均30份,1960年341份,1983年实现电报电传化,次年新增2台B55型电传机,报务员增至3人,设报务班,电报月交换量8,400份。1981年11月建立载波机务站,开通12路载波机,电报月交换量892份。1988年6月14日,电报通过石家庄电信局“256”自动转报设备进入国际电报通信网,电报月交换量13,583份。1989年17,200份,是1956年30份的573倍,1990年后,由于电话通讯的高度发展,电报业务呈下降趋势。
(二)无线电报
1964年柏乡邮电局配备无线电台,开辟柏乡至邢台无线电路,每天定时开机与邢台邮电局无线电台联络。无线电报业务只是在遇有特殊情况时才使用。
二、电话
民国初期柏乡开始安装电话,当时仅限于国民党县政府机关使用。1948年政府设电话站。建国初期,城内使用磁石式交换机通达隆尧县,县内南区、北区和县人民银行。1952年电话站更新为30门交换机,通达隆尧县、和本县的韩村防汛指挥部、南阳乡、固城店乡、税务局、花纱布公司、供销社、县委总务股、秘书股、县长办公室、民政科、百货公司。1955年7月更新为50门交换机,通达县直各单位、各公社。1958年各公社都装有交换机,实现了村村通电话,是年全县达到12台交换机,共250门。1960年更新为100门交换机,1978年10月将磁石交换机更新为自动电话交换机,实现电话自动化,是年自动电话达96部。1982年167部,1983年电话交换机进行扩容工程,容量增至400门。1989年装机241部。1991年新安装交12路载波机。同时将ZM307载波机更新为ZM305载波机,是年长途电话线路达到27条。1991月12月实现长途交换自动化,是年装机397部。同年,固城店支局将原24门交换机更新为64门程控交换机。1991年12月29日引进日本集装箱自动电话交换机设备割接开通,电话号码由原来3位数升至6位数,长途电话进入全国通信网。1993年3月15日开通了无线寻呼业务,是年无线寻呼91部。1994年正式开通无线电话即“大哥大”。1994年11月25日零时,引进加拿大北方通信公司生产的数字程控交换机正式割接开通,电话号码由原来的6位升至7位。是年长途加权用户1,100部,BP机放号290部,“大哥大”24部,市话放号1,400部。1995年“大哥大”114部、BP机243部,农、市话放号2,395部。
三、电信线路
电信线路自1948年秋开始架设,是年架设柏乡县城隆尧,柏乡县城南阳,柏乡县城固城店(二区)三条线路共35杆公里。市话线路至银行1对公里。1952年架设柏乡县城韩村水文站线路10公里,市话线路14对公里。1955年7月各乡镇通信线路全部投入使用,全长85杆公里。1958年各公社到所辖村架设了广播、电话线路,是年全县121个行政村全部通上电话。1965年县城至固城店、龙华、白阳公社线路更新为地下塑料电缆。1967年架设市话电缆线路700米。1968年市话电缆增加到2公里。1979年至各公社中继线路全部更新为地埋塑料电缆。实现中继线路电缆化。1986年5月20日架设县城北街200对塑料电缆450米工程,1991年5月20日~12月25日对城镇市话网进行全面调区。新架400对电缆850米,300对电缆950米,200对电缆480米,100对电缆1260米。1991年12月对南阳、西汪、王家庄、南鲁四个乡架设电缆20对18皮长公里,电缆芯线360对公里。1993~1994年市话线路进一步调区,新架设800对电缆3公里,400对电缆6公里,200对电缆6公里,100对电缆8公里,50对电缆15公里,铺设市话管道1.5公里。1994年11月25日,从京(北京)汉(武汉)广(广州)架空光缆分支到内邱临城柏乡地埋光缆割接开通。是年长途线路达到180条,实现传输光缆数字化。1995年12月,京(北京)汉(武汉)广(广州)直埋光缆割接开通,下电路96个系统。
第五章 城乡建设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柏乡县,治柏林关(鄗城南11公里),隋至唐、宋时期,境内的城乡建设得到缓慢的恢复和发展,民众生计也稍有改善。金、元、明、清至民国时期,战火连绵,自然灾害频繁。金宣宗贞祐二年(1214),蒙古元帅史天倪征战柏乡,摧城拔寨,死尸遍野,一派狼籍。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境内开凿新沟河。明永乐二年(1404)县民死于战乱、洪旱灾荒者不计其数,县域存民仅千余,城乡一片萧条。清朝初期,康、乾盛世,民始积谷、建宅,城镇民居建造发生质的飞跃,拓修道路,兴建公众设施,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晚清至民国时期,内乱四起,外患频至,税赋日重,丁役日多,城乡建设重陷停滞状态,县民住无定所,食不饱腹、逃荒者甚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通人和,国泰民安,万事俱兴,城乡建设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高质量持续发展。一个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现代化城镇格局逐步形成,城镇、乡村一派文明、发达、繁荣景象。
第一节 城区建设
一、旧县城改造
今县城为隋开皇十六年(596)所建(在原柏林关处)。原旧城呈正方形,城墙周长六里,墙高二丈多,宽三丈,夯土建筑,东西南北各留城门一个,南北各有瓮城(围绕在城门外的小城)一座,里墙外壕。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奉诏加固修筑柏乡县城。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知县李承节易堞以砖,重修城墙。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知县马写重修。嘉靖二十九年(1550)知县杨恒在四门各建二座敌楼。穆宗隆庆二年(1568)刘储增筑砖台三十二座,城墙底宽三丈,高一丈,更四门匾名:东曰瞻岱、西曰仰华、南曰迎薰、北曰拱极。万历年间知县张延庭重修。祟祯七年(1634)知县令丁茂桂增筑砖台十六座。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知县钟庚华发帑银47,000余两,历时一年多,将原城墙修缮一新,换成砖墙,城墙周长1,017丈、底宽2.9丈、顶宽1.5丈、高2.4丈,壕深2丈,城角四个,炮台二十七门,门台4座,南北壅城城楼四个。咸丰三年(1853),秋雨滂沱,南北城墙各塌陷一缺口,时县令费懋德疏于县政未做修补,适逢太平天国起义军林凤翔部北伐过境,涌入县城,县令弃城而逃,义军过后,当地土匪地痞将城内财物抢劫一空,县民数十年难以生计。咸丰四年(1854),刘必传就任柏乡知县对城墙做了修补、加固处理。后县令庄施全又对城墙各缺陷处进行了修补,同治末年,北门西侧塌陷一段,时县令吴光鼎急急修补,并将四个城楼修缮一新。民国25年(1936),东门北侧塌陷一段,县长牛宝善急令公安局修补。
二、县城建设
(一)街道及主要建筑
1945年11月柏乡解放后,拆除砖墙,只留土围。建国后,为尽快发展经济,改善旧城面貌,便利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县城建设本着“小城镇、大功能”的原则,对旧城进行了一系列有计划地改造,1951年南城墙西段、西城墙、北城墙西段改建为西环路,做为镇固公路经县城的一部分。由于西环路道路狭窄,为缓解车辆拥挤状况,1987年县内投资修建东环路(柏兴路)。做为镇固路经县城部分,西环路仍为交通之用。之后陆续建设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有计划地在张家庄、凌家庄建设了居民生活区,进入90年代后,城镇建设步伐加大,修建了原柏乡中学操场至午河桥的排水工程、康复路,新开辟了东环路,拓宽取直了贸易街(北关)、把东环路建成柏兴路、南环路改建为府前街。1995年县城内的南北大街、东大街、贸易大街成为城区内的商贸街,柏兴路、府前街成为集行政、商贸为一体的综合功能街。
(二)服务设施
1.供水:解放前至70年代县城内生活用水靠水井提供。1971年成立了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内居民和党政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用水。当时在南门外东侧打机井1眼,修建80吨水塔一座,在城区内铺设地下供水管道900米。1983年后自来水公司,增加了对县城供水项目的投资。1990年在柏兴路南段东侧新打机井1眼,利用压力罐给水泵供柏兴路两侧家属区居民使用,供水量为1,000立方米/日,至此,城区内供水率达80%。90年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一些大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机关自打了机井,自建了水塔,供本辖区内日常生活用水。
2.排水:旧城内,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之交叉口(十字街口)一带地势最高,往东、西、南、北依次降低,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汇至护城河,再排入槐、午二河,另城内又有馆驿坑、孩子河等坑塘可积水。1958年在整修县城南北大街的基础上,两侧各修排水沟(暗沟)700米,供排水之用。1986年后,在南北大街排水沟排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新修建了东大街、柏兴路至午河的排水沟,使城区内排水沟总长度达到2,400米,全部采用砖砌槽盖板式地下排水沟。1994~1995年又修建了北关贸易大街排水沟370米,东环路北段东侧排水沟180米,西侧排水沟460米,基本上解决了县城的的排水问题。
3.照明:解放前县城内以煤油灯照明为主,大商号用汽灯,摊贩则用电石灯。建国后,1952年县棉油一厂自备发电机供本厂生产、生活用电,并在县城内十字街安装照明灯一盏。1962年11月底县内建成东路村35千伏变电站,架设低压线路,向县城供电。最初,只供县委、政府办公、照明用电,以后逐步供居民照明用电。1970年县城内南北大街、东西大街安装的照明设施,由电力局管理。1987年由城建部门组织施工在柏兴路安装了路灯35盏,归城建局管理。此外,电力局自行安排了其门前大街的路灯4盏,归电力局管理。1995年底,县城内共有照明用路灯60盏,总投资2.35万元。
4.文化卫生服务设施:县城内有影剧院一座,可容纳1,200人。县招待所、供销宾馆各一家,共计252张床位(县招待所142张、供销宾馆110张)。中学2所,小学6所,幼儿园2所。医疗机构有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柏乡镇卫生所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门诊。城区内有道路6,130米,其中油路5,320米。广播站、电视台各1座。邮局1所、银行5家。
(三)环境卫生
1.街道绿化:建国前至80年代,县城内主要街道两旁树木多由居民或商店固定摊点栽植,意在纳凉避署。1983年县政府统一组织,在老城区街道两旁栽种了法桐。1992年在柏兴路南段栽种了龙爪槐、冬青等树木,绿化总长度1,500米。1994年又在柏兴路北段栽种了龙爪槐、冬青、侧柏等树木,绿化长度640米。1995年又在贸易大街栽种了江南槐等树木,绿化长度560米。此外,县城内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还在院内、门口养花、种草、植树。至此,县城的绿化、美化、净化已初具规模。
2.公共卫生:旧时,县城内无公共卫生设施,只有沿街居民建的简易厕所。1956年成立了街道清扫队。主要清扫南北街、东西街的道路。1983年后清扫队,人员10人,并购置了小三轮车10辆,拖拉机一台,建造了垃圾池20个。1991年成立了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主要管理城区内的卫生。1994年又成立了清运队,管理清运各垃圾倾倒点的垃圾。县城主要街道(柏兴路)建立了公共厕所。1994年制定了《柏乡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使城镇环境卫生管理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为柏乡的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节 乡村建设
一、村庄规划与居民住房建设
建国初期,农村住宅大多破烂不堪,多为土坯房,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帮助下,多数无房户或危房户建起了新房。50年代,村庄建设布局杂乱,房屋错落不齐,街巷弯曲宽窄不一,村落形式不规则,或条状或矩形。60年代的村庄建设,仍没有一个统一标准,修建房屋由户主与村干部决定。1966年大地震后,部分受灾严重的村庄由村统一安排在原址或新址上建起了抗震房。70年代对各村街道进行了规划,基本上拉直了主要街道,并修了环村路,栽植了树木。70年代末,由于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多数住房紧张的农户在村边盖起了新房。80年代,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农村出现“建房热”。为此,1985年政府城建部门对全县121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地测量,逐村绘制了现状图、规划图,并附以规划说明书。此后,建设用地、房屋修建均按村庄规划进行。截止到1995年,全县农户建房占地4,876亩,建筑面积225.4万平方米,按全县总人口17万人计算,人均占地面积19.12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3.26平方米。
二、60~90年代房屋建筑类型
60年代初期,农村房屋结构比较简单,习惯修盖座北朝南正屋5间,东西厢房2~3间,大门1间,围以院墙。正屋进深一般为1丈左右,房高1.2丈左右,5间总长4.5丈左右。厢房进深视宅院大小而定,厢房略低于正屋。墙体一般用土坯砌制,屋顶用柴草秸秆搭于梁檩上,然后上土,再用白灰、碎砖块或炭渣搅拌锤实结顶。墙体多为内坯、外砖垒砌而成,称表砖房。正屋门为两扇木制门,条件好的家庭,也有安装风门的。窗户为木制花格形式,糊纸封闭。大门多为木制。少数在木门外包一层铁皮。1966年地震后,新建的抗震房墙体多为砖砌制称卧砖房,房高1丈左右。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新建房屋高度有所增加,房门多为单扇,上端留有一玻璃小窗,窗户为两层开放式,外为两扇6空玻璃窗,内为纱窗,并加穿了钢筋棍。80年代后期新建房屋正屋多为两端或一端各跨耳屋1间,正房进深为7~8米,正房内又有小屋相套,有的是屋屋相通。屋檐或雨罩一般一米左右,墙体加固有上下圈梁,屋顶多为空心楼板盖顶,水泥浇筑。正房门为单扇或门与窗户相连(称连门窗),窗户样式多样,或两扇6空,或下为4空相连,上为4扇12空。进入90年代,少数富裕家庭盖起了砖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层楼房,墙体外加贴了瓷砖,迎门墙多用瓷砖拼成各种图案,屋内地面为水磨石、地板砖或大理石。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
(一)公房开发
1967年,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房管部门靠财政拔款建起了第一批财税局家属院,共15户,总住房面积约570平方米。80年代后,县政府(1982年建,54户,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县人大、糖酒公司、检察院、县水利局、棉油厂、服装厂、生产公司、农机公司、粮局等机关单位由财政拔款或由单位自筹资金建起职工生活住宅区。1982年对公产房开始收房租,月租费按房屋状况分为三等,即0.06元/平方米、0.05元/平方米、0.04元/平方米,所收房租款用于房屋日常维修。1994年第一次对公产房出售,到1995年底出售15户。1991年房产公司在东环路西侧建起5栋商品楼(共25户,总面积2,500平方米),当年全部售出。1993年在西街建商品房(共6户,总面积750平方米),当年全部售出。1995年在午河南侧、建设银行西侧建商品房(共5户,总面积650平方米),全部售出。
(二)私房开发
1988年房产公司在东环路两侧征地40亩,安排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建房用地。进入90年代,税务局、计委、保险、土管、法院、工会、农行等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又相继征地由职工自己建起职工住宅小区,并完成了与之相配套的水、电、暖工程,基本解决了城镇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二、产权产籍管理
1988年,成立了房产开发公司,隶属县城建局领导,有干部职工4人。到1995年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干部职工15人。1989年后,陆续对全县规划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1995年底,已发放公产房证300个单位,私房证1,700余户,约计10万平方米,使房屋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进行房屋确权发证工作的同时,又加强了对城镇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的管理,培训了评估专业人员,成立了评估事务所。1995年共有房地产交易25起,评估22起,租赁管理320户,租赁款达60万元,对柏乡县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开发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四节 建筑
一、建筑组织
(一)集体所有制建筑施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1.柏乡县第一建筑总公司1955年柏乡县二轻工业局下属的生产合作社由瓦工组组成专职建筑施工组织,共有职工30名,只有20多块架板。1956~1965年瓦工组改为建筑社,与木业社合署办公、经营,有职工60余名,固定资产3万元左右,有沙浆搅拌机、木脚架、木架板、木盒子板等常规建筑施工设备。1966~1981年原建筑社改为柏乡县建筑工程队,仍隶属于柏乡县二轻工业局,职工人数由1966年的60余人发展到180人,固定资产由3万元发展到5万元,施工设备又添置了砼搅拌机、钢模板、钢管架、电焊机等较先进的施工设备。1981年11月改为柏乡县建筑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9万元,职工240名,其中技术工人43人,已成为功能健全的建筑施工企业。1995年7月,柏乡县建筑公司职工达300余名,其中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16名,技术员47人,固定资产达230万元,企业等级由四级升为三级。1995年底,柏乡县建筑公司与原柏乡县第二建筑公司合并,共同组成了柏乡县第一建筑总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值310万元,职工人数达750人,其中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32名、技术员56名,已成为建筑、土建、安装、防水等门类齐全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为三级。
2.柏乡县第二建筑总公司1977年,成立柏乡县城关镇建筑工程队。起初人员较少、设备简单。1978年开始到外地施工,使企业获得发展。1984年更名为柏乡县第二建筑公司,为四级企业。1993年升为三级企业。
3.柏乡县第三建筑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下设5个施工队,为四级企业。
4.柏乡县第四建筑公司1987年柏乡县计划委员会建筑工程队成立,开始为五级企业,以后发展为四级企业。1992年更名为柏乡县第四建筑公司。
(二)农村建筑队
70年代后期,农村出现了小型建筑队,其设备简单,建筑技术低。以后,随着农村建房热的出现,几乎每个村都有一支小型建筑队,建筑规模逐步扩大,建筑设备逐步齐全,施工技术日渐提高。
西黄泥建筑队该村建筑队成立于70年代后期,起初只在本村及四周村庄建造农户住宅,规模较小。1984年,该建筑队下设3个施工队,总投资90万元,从业人数500余人,常年在北京、天津、大同一带承揽大型建筑,年产值800多万元,创利润100万元,以其高速度、高质量享有很高的声誉。
二、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
70年代中期,县域内建筑材料以砖土坯、瓦、石灰、沙、木材、芦苇、秸秆、草为主,室内以白灰装修为主,基本无外装,工程结构由土坯结构逐步发展为砖墙,采用木质门窗。进入8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不断更新,建筑安装均在抗震度较强的技术原则下选择用料。抗震度一般为7度,楼房一般为2~3层,每层3米。工程结构主要有砖混泥结构和框架结构,基础多为钢筋混凝土。屋内装修多用壁纸、涂料白灰。地面为水泥、水磨石、大理石、马赛克地面。外装修一般用水刷石、大理石、马赛克、瓷砖等。门窗民宅以木框加穿钢棍为主,商店门市多为铝合金门窗。
第五节 环境保护
秦汉时期,境内林木较多,多为柏树,生态环境良好。魏晋明清历代,境内战事频仍,烧杀抢掠,民不聊生,流离失所,赤土百里,一片荒秃,蝗灾、旱灾、洪涝、瘟疫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建国后,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全县人民开展以防风固沙为目标的“植树造林”运动。1988年,在邢台地区率先实现平原纪化达标。森林(果树)覆盖率逐年增加。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三废”排放量与日俱增,农田大量施用农药、化肥,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对刚刚有所恢复的生态环境造成日益严重的“污染”。
一、环境状况
柏乡皆平原,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午河是本县仅有的一条行洪河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以开采地下水为主。80年代以前,县内仅有少量小企业,对空气不造成污染,环境状况良好,80年代以后,县办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迅速增加,其中化工、电镀、造纸、化肥、水泥等行业排放大量的以“三废”为主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一)废水1980年排放污水企业2家,年排放总量108.5万吨,1985年排放污水企业5家,年排放总量156.7万吨,1990年排放污水企业15家,年排放量216.7万吨,1995年由于小造纸厂增多,排放污水企业达892家,年排放总量937.2万吨。经邢台市环境监测站取样化验,废水中含有汞、砷、酚、铅、氰化物、六价铬等有毒物质。这些废水携带大量的有害物质排入午河或灌溉农田,加上有害化合物大量耗氧和废水入渗,使午河沿岸几个村庄受到危害。
(二)废气废气排放源主要为工业、交通、锅炉取暖。1980年排放废气总量为5,374.9万标立方米,1985年废气排放量增至7,794.4万标立方米,1995年废气排放总量达到38,769万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1.6%,烟尘含量8.7%。80年代后交通车辆、农业机械大量增加,其废气排放量对环境业已造成威胁。小造纸厂虽烟尘极少,但废气量大,危害严重。1995年全县造纸厂52家,其中大型2家,中小型50家。9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机械化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大牲畜饲养量逐步减少,农作物秸杆过腹还田、沤制还田和机碎还田率明显下降,废弃量迅猛增加,半数以上农民为了减少劳动量,将大量秸杆直接燃烧,不但损害了地表结构,而且造成严重的废气污染。每到夏收、秋收季节,烟雾弥漫,县城、村庄、居室到处笼罩在烟雾之中,时间延续半月有余,对此,县委、县政府虽采取了措施,但收效不佳。要想根除这一污染,一方面需要对现有农机具进行技术改造;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三)废渣1984年全县废渣产出量2,015.6万吨,1985年2,922.9万吨,1990年到增加到5,922.9万吨,1995年达到11,922.9万吨。
二、污染治理
1983年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着手对“三废”进行治理。当时,由于“三废”尚未对环境造成明显损害,因此,环保意识差,治理力度不大。1989年,随着工业、乡镇企业和交通车辆的迅速增加,“三废”排放量剧增,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是年,县政府下大力筹集资金639万元,对排污企业进行综合治理,由此,环保工作日益得到加强。到1995年完成治理项目22个,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月,处理率89.6%,污染物去除量2150吨;废气净化量19,384.5万标立方米,净化率30%;废渣处理量11,922.9万吨,处理率100%。
1994年,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了《柏乡县1994~1997年环境保护目标实施规划》,县长与各乡(镇)长、有关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1994~199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县办企业“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保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申报审批率达到100%,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达到70%以上。县水泥厂投资25万元,安装两台静电除尘设备,粉尘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县造纸厂投资4.5万元安装一台花岗岩水浴除尘器,县化肥厂新建两水闭路循环和两煤变一煤的二挽热治理工程等。
第六节 土地管理
据民国《柏乡县志》载:1932年全县额内额外地亩共有358,245.54亩,总人口71,787人,人均耕地4.984亩。1949年共有耕地342,564亩,总人口82,900人,人均耕地4.1亩;农业人口79,300人,农业人均4.3亩。1995年末,耕地316,104亩,总人口172,518人,人均耕地1.83亩;农业人口162,970人,农业人均1.94亩。自1932~1995年的63年间,人均占有耕地由4.984亩下降到1.83亩,净减3.154亩,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已成为柏乡县亟待加强的工作。
一、土地资源
柏乡县总土地面积268平方公里,其中农业用地318,986亩,非农业用地83,014亩。
(一)农业用地
1.耕地面积315,531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78.5%,农业人均耕地1.94亩。其中粮食占地224,699亩,果园面积35,190亩,人均果园0.22亩。
2.林地面积2,838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72%,人均占有林地0.016亩。
(二)非农业用地
1.民宅占地及工矿用地60,59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19%。
2.交通用地13,63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94%,其中铁路占地94亩,公路占地1,896亩,农村道路占地10,643亩。
3.水域面积5,838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0%,人均占有0.03亩。其中水库面积占地2,206亩,坑塘面积占地311亩,沟渠占地1,185亩,水利工程建筑占地2,136亩。
4.未利用土地(村边闲散地、地埝、田埂、坟场、窑坑等)3,04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76%,人均占有0.01亩。
二、土地征用
(一)征用概况
建国初期,土地尚归农户所有,国家基本建设少,征用很少。1953年空军某部在县境西部一带修建鸭鸽营军用飞机场,征用柏乡土地4,138亩。1958年开挖新午河及以后修涵闸、坝,共征地2,136亩。1978年建县化工一厂、县化工二厂等县办企业,并修建大汪水库、驻驾铺水库,共征地2,206亩。进入80年代,随着县办工业企业的增加和城镇规模的扩大,征用土地数量剧增,1986年后土地征用情况如下表。
1949~1995年,全县共征用土地30,539亩,其中部队用地4,138亩,县办企业用地2,850亩,水域面积5,838亩,修路用地13,633亩(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建城镇居民生活小区用地113.23亩,建集贸市场用地512亩,农村建房用地4,876亩。
(二)征用办法
土地征用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国务院、河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1953年政务院制定颁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地办法,河北省革命委员会于1972年11月7日发出通知,规定征用地10亩以上由省批准,10亩以下由地区批准。1978年4月改为3亩以上由省批准,3亩以下由县批准。1987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它土地10亩以下,由县政府(土地管理局)批准,超过上述限额分别由地(市)、省乃至国务院批准。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在符合村镇规划的情况下,持县以上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有关批准文件,向县土地管理局申请,按征用地批准权限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土地监察
(一)土地法规宣传教育
1987年以来,在县域内进行广泛的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自1991年始,每年在全国土地日(6月25日)前后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国情、县情,宣传土地基本国策、土地法律、法规,以此提高全民的土地意识,教育干部群众自觉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依法用地。
(二)清理非农业用地
1.1985年冬至1986年秋,县政府责成农业局土地管理股,组织580名乡村干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清理发证。共清理农村宅基地39,398处,发证率87.5%。1986年全县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13,395.3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33%。进入90年代,农村宅基地又有较大发展,1995年全县宅基地总处数为56,750处,占地面积19,295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80%。
2.1987年县土地管理局对国家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个体企业用地等进行了清理,共清理384处,占地5,260.8亩。其中国家建设用地81处,占地2,151.6亩,乡镇企业建设用地174处,占地1,461.4亩,个体企业用地123处,占地1,647.6亩。
3.县土地管理局对城镇住宅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413处,占地113.23亩。均依法补办了手续,并为其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
(三)严格土地审批
对国家建设、乡镇企业建设、农村宅基地三项非农生产用地实行了计划管理、指标控制、依法审批、跟踪管理的方法,并在审批中坚持严把审批权限、用地手续、定额计划、少占耕地、产业政策五道关,确保用地合理、占地合法、批占一致。
(四)土地执法
严格土地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稳定了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共查处各类违法占地397件,占地293.5亩。其中未批先建275件,越权审批43件,批少占多51件,擅自转让13件,改变用途13件,占地不用2件。对以上397件违法占地案件均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严格土地执法,土地违法现象基本上得到了遏制,土地管理秩序基本稳定,县、乡、村三级土地管理网络基本建立。依法、科学、有序的土地管理逐步形成。同时还开展土地信访、土地咨询和举报工作。不但调解了土地纠纷,并及时制止了违法占地事件的发生。
第七节 管理机构
1945年柏乡解放后,县人民政府下设建设科,负责全县土地证发放和房屋产权交易。1952年7月建设科改为农业科。1954年成立计划委员会负责城乡建设方面的工作。1967年3月成立柏乡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临时管理全县城建工作,同年12月改为生产指挥部。1971年恢复计划委员会,城建工作归其管理,并逐步向正规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1979年6月28日由计划委员会拟稿,县革委会下文规定:1.设计图纸,须经县计划委员会审批后,在指定地点进行施工;2.凡未经县计委批准的修建项目,建筑部门不得施工。7月8日计委又下发了《关于实行施工证书的通知》。这说明当时在城镇规划和建筑施工方面都有了一个较全面的发展,为以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奠定了基础。1982年4月成立柏乡县城建局,5月更名为建设局,主管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环境卫生等。1984年2月撤销建设局,其工作并入县计划委员会,主要负责土地审批、房产和城镇规划建设。1987年10月29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成立柏乡县城镇建设局,隶属县政府领导,其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城镇建设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城镇建设规划,负责审批城镇建筑审请,监督检查城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保证施工质量,负责城镇建筑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1989年城镇建设局正式命名为柏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成为一个独立的执法单位。1993年3月8日柏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和柏乡县土地管理局合并,成立柏乡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1995年6月21日又恢复柏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5年10月,环保工作由城建局中析出,成立柏乡县环境保护局,原柏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柏乡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到1995年底,城乡建设管理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政股、规划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城镇监察大队、房地产开发公司、质检站;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理站、管理股。
土地管理机构。解放前土地属于私有,既没有土地法律法规,又没有土地专门管理机构。解放后,柏乡县土地管理工作由县民政局管理。1967年12月后,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土地管理.1980年由县民政局、计划委员会管理。1985年由城建局和农业局共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城建局负责县城内四街两关和张家庄、凌家桥八个村的宅基地及县城规划区内的建筑用地,农业局分管其他乡镇村的土地。1987年3月,县政府成立柏乡县土地管理局,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由县土地管理局统一管理。其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土地的调查、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的征用和划拨,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土地的利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查处违法占地案件等。1987年底,县土地
管理局的内设机构为三股一室,即办公室、地籍管理股、建筑用地股、监督检查股。1988年全县10个乡镇政府陆续建立了土地管理所,其业务由县土地管理局指导,组织、人事、工资由乡镇政府负责。各村也都相应地建立了土地管理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土地管理网。1993年3月在县机构改革中,县土地管理局与县城建局合并为柏乡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1995年3月各乡镇土地管理所实行了垂直领导,即改乡镇土地管理所为县土地管理部门派出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人、财、物及业务均由县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1995年6月,土地管理工作从柏乡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析出,恢复柏乡县土地管理局。1995年底,土地管理局设办公室、地籍管理股、建设用地股、土地估价股、土地监督股和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47人(县局干部职工20人,各乡镇土
管所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