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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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134
颗粒名称: (三)农业结构
分类号: F269.24
页数: 4
页码: 223-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到1995年柏乡县农业结构概况。
关键词: 柏乡县 农业结构

内容

194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627万元,其中种植业589万元,林业产值2万元,牧业产值1万元,副业产值35万元,所占比重分别为93.94%、0.32%、0.16%和5.58%。到1952年,全县农业产值增加到1,222万元,其中种植业增加1,168万元,林业产值3万元,牧业产值3万元,副业产值48万元,其所占比重分别为95.58%、0.245%、0.245%和3.935%。到196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199万元,种植业产值1,06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9.16%;林业产值15万元,所占比重为1.25%;牧业产值22万元,所占比重为1.83%;副业产值93万元,所占比重为7.76%。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农民的家庭副业等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极力限制农民搞多种经营,甚至把农民一些合理性的种植计划、产品出售、收益分配说成是农村阶级斗争新动向、只要不是“以粮为纲”统统被说成是“自由经营”,是资本主义,使农村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长期得不到调整,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75年开始纠正经济工作中一些“左”的错误,1976年,党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强调农业必须全面发展,不能把党的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当作资本主义去批判。柏乡县对农业结构进行了调整,林、牧、副业有所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林、牧、副各业在农业总值中的比重逐渐增大。197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571万元,其中种植业产值2,016万元,比重占78.413%;林业产值98万元,比重占3.812%;牧业产值305万元,比重占11.863%,副业产值152万元,比重占5.912%。进入80年代后,党在农村的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的思想束缚彻底解脱,商品意识提高,在保证粮食总产量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种植布局,经济效益高的作物及桑果林木产值在种植业中的比重增大,获得好的收益。1981年农作物产品产值2,916.3万元,其中,粮食作物产值1,802.9万元,经济作物产值965.8万元,蔬菜瓜类产值119.8万元,桑果产值27.7万元,其他作物产值0.6万元。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占28.8%,林、牧、副各业发展更快,在农业结构中的比重大大增加,特别是柏乡人民根据人口小县,粮食大县的优势,养鸡业发展尤为迅速,使畜牧业产值在农业经济结构中达到举足轻重的地位。1981年,牧业产值441万元,在农业总产值中占10.60%。1991年增为4584万元,在农业总产值中占23.27%。1993年增为7,37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72%,林业产值267万元,占1.48%,副业产值337万元,占1.86%。199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4.13亿元,牧业总产值2.4亿元,比1994年增长24.2%,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57.8%。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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