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利贷剥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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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1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高利贷剥削
分类号: F014.2
页数: 1
页码: 2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分货币、实物两种。货币借贷年利率低者3分,高者5分,借贷者多以仅有的土地或房屋作担保,故又叫“当租”,届时无力还钱,地主则以担保物抵顶。也有的采取利生息、息转本“驴打滚”的办法,加大剥削程度。另有一种“现扣利”借贷,借贷时先扣下一个月的利息,时间不论长短,均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那怕仅有一天)亦按一个月结息。实物借贷则出现在青荒不接或严重灾荒时期,每借一斗要还1.5-2斗,有的则借高梁还小麦。
关键词: 柏乡县 货币借贷 高利贷

内容

分货币、实物两种。货币借贷年利率低者3分,高者5分,借贷者多以仅有的土地或房屋作担保,故又叫“当租”,届时无力还钱,地主则以担保物抵顶。也有的采取利生息、息转本“驴打滚”的办法,加大剥削程度。另有一种“现扣利”借贷,借贷时先扣下一个月的利息,时间不论长短,均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那怕仅有一天)亦按一个月结息。实物借贷则出现在青荒不接或严重灾荒时期,每借一斗要还1.5-2斗,有的则借高梁还小麦。
  在种种盘剥之下,贫苦农民尽管吃糠咽菜、百般勤俭也难免卖儿卖女,倾家荡产,甚至冻饿而亡。因此1939年爆发了“冀南农民大暴动”,县城东部、南部一些村庄,饱经贫困之苦的农民纷纷联合起来,开展“分粮吃大户”活动,随后,农民运动遍及全县。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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