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忌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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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080
颗粒名称: (五)忌讳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1
页码: 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习惯风俗中的忌讳习俗。
关键词: 柏乡县 杂俗 忌讳

内容

举行婚礼忌寡妇和儿女不全者或无儿女者坐陪,俗谓这类人陪客不吉利。
  孕妇,忌接近死人,俗谓“近死人,生死胎”。忌食兔肉,谓“食兔肉所生孩是兔唇”。
  妇女分娩,忌在娘家,俗谓妇女在娘家生孩子,家人有凶。
  探望病人,忌下午或晚上(近来晚上不在忌讳之列),俗谓此时看望病人,则其病情加重。
  旧时,打井时,不让妇女接近,现妇女不仅可接近,还可参与打井劳动。1972年前后县内不少村建有妇女打井队。
  打场时,忌估计产量,更忌说“收成不好”。
  过年,忌查数年货数量,说“完了”、“没有了”、“坏了”等不吉之词。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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