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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四、婚丧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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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071
颗粒名称:
四、婚丧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3
页码:
187-1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有关婚丧嫁娶的风俗习惯。
关键词:
柏乡县
婚丧
习俗
内容
(一)婚嫁婚嫁系男女终身大事,县民一向格外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存在着“门当户对”的成婚习俗。“童养媳”(即女孩在年龄尚幼时,即寄养男家,成年后为妻)者有之。“指腹为妻”(即双方关系要好、家庭经济条件、社会地位近平者在孕育期确定异性婚配,同性相盟)者亦有之。“一夫多妻”者不乏其人。幼女童婚者屡见不鲜。婚嫁程序大体分两步:一曰定亲俗称“攀亲”。起初,由媒人根据两家具体情况,向两家父母提出设想,然后请算命先生,合属相推命运,父母认为可定者,即准备“换帖”。婚嫁男女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本人则无法权衡自己的终身大事。“换帖”俗称“拿大帖”,帖上列有“姓名、性别、年龄、属相、命相、籍贯、行次、三代、媒人等项目,并信誓旦旦。媒人先持男帖到女家互换,然后将女帖带回男方家中。可谓两帖互换,不得反悔。当时要彩礼,要彩金的不多见。二曰完婚,俗称“娶媳妇”。男方必择黄道吉日。在完婚前一个月,以大红礼柬注明迎亲日期,由媒人送女方叫送“对月帖”。吉期前一天(现今一般改为吉期当天),男方要向女方家过礼,亦曰“送食盒”,盛有酒肉、衣装等,换将女方赔置的嫁妆取回。婚礼则根据各自经济状况,繁简有别。一般条件者男方出动红蓝花轿各一顶,邀请吹鼓手数名,彩旗若干面,亲朋好友吉日祝兴。迎亲时鼓锣手、彩旗、炮手鸣炮奏乐前导。新郎本家叔伯(充当公公)乘坐蓝轿、新郎戴礼帽、穿长衫、身披红绸乘坐红轿,其他车队于后,女家门口设专人等候,茶酒招待迎亲宾客,一阵繁琐的封建礼节之后,新郎改乘蓝轿在前,新娘乘红轿在后,鸣炮三声鼓乐齐奏,引导花轿另走他路回归。入门前男方女官为新娘梳妆,而后设专人把麦麸少许扬之新娘头上,新娘入门时手摸一下事先备好的马鞍。到天地堂前再摸一下妇女织布用的圣子参拜,完后入新房,择炕一角,面壁盘腿而坐,乡邻晚辈竟相观看新娘容姿,嬉戏斗趣。午饭前,在送亲女宾的挽扶下,新娘和新郎同到天地堂前向同族长辈和亲眷逐一跪拜,赠受礼金。此举完毕,摆宴席招待前来送亲的诸客,档次不等。而后请客进餐,最后招待乡邻、亲眷。这叫完婚,这样的婚嫁,完全由父母包办而成,“嫁鸡跟鸡飞,嫁狗跟狗走”。夫丧妻可以续娶,妻亡夫改嫁不贞。男到女家成婚的叫“入赘”,改名换姓,终生难以抬头,使很多男女婚后一生不睦。建国后,柏乡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政府组织全县人民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改革不合理的婚嫁制度,清除封建迷信色彩。男女结婚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承认合法夫妻。杜绝了“一夫多妻”现象,“包办婚姻”、早婚、私婚、重婚现象虽有,但不多见。男女相互了解,志同道合,婚姻基础可靠。迎亲仪式较旧时无大的变化。60年代前期,定婚彩礼,一般由男方送女方一两件衣服、两双细袜,索要彩金甚少。旧式迎亲、待客仪式尚存。“文化大革命”中,此旧俗做为“四旧”之一,受到批判,婚俗大为改观。当时叫“破旧俗、立新风”,凡定亲男女纷纷把定亲时所索彩礼全部退回,谓“退彩礼”,改为互赠《毛主席语录》、笔记本、钢笔之类。男女婚嫁举行“革命婚礼”,原天地堂前张贴的神像被毛主席像加“大红喜字”所取代。迎亲乘花轿,改为骑自行车或步行,上拜前新娘新郎各诵《毛主席语录》一段,然后向亲友致敬。柏乡有的地方推行结婚不举行婚礼仪式,领取结婚证书后,男携女直接到男家的办法,此法因人们不愿接受,便在前一天的午夜之后“偷娶”。70年代后期至1995年柏乡县结婚索要彩礼、彩金之风愈刮愈烈。一般彩礼计有数件,彩金由2,000~3,000元增至4,000~5,000元,有的高达10,000元。彩金数额有增无减,使人难以承受。完婚前由男方出资,妇方购买各式嫁妆(完婚日送男家),一般数千元,多者上万元。此风以县城北部为重,固城店、龙华、南马,一镇两乡尤甚。一家结婚,全村各户均派代表祝兴,凑份子5元、10元、上百元,以平日来往关系密切与否,数额不等。主家大摆宴席,宾朋大吃大喝,事后富户深感支付压头,一般户则债台高筑,致使弟兄分家时,亦分债务。代步工具都用汽车、吉普车、轿车数辆。吹鼓手、彩旗、领亲人员一如往常。80年代开始,河南、四川、广西等省籍一些女青年到柏乡求婚,大多数由介绍人讨钱数千元不等,他(她)们中绝大多数对对方的基本情况不清楚,交钱走人,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其中也有的以求婚为借口,骗取钱财后而偷偷逃走的。1990年公安、民政部门对此类人员予以清查登记,逐个征求意见愿回原籍的有关部门负责送回原籍,愿在柏乡结婚长期定居的一律按法律程序补办结婚手续。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柏乡境内的婚礼又出现了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婚礼,即两对或两对以上男女一起举行婚礼。其仪程一般为:介绍人介绍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介绍恋爱经过,单位负责人致贺词等等。二是旅游结婚。订婚男女办理结婚手续后,双双到名胜古迹或大中城市以旅游形式完婚。这两种形式简朴大方,多在机关、工厂举行,农村尚少。但高价婚姻依然存在,人们以此相互攀比,各不逊色,尽管人们多不赞成此举,但谁都不甘落后。(二)丧葬建国后,柏乡境内一直沿袭一套繁琐、复杂的丧葬礼俗,且带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程序有四:一谓停灵。人死后,家人需将事先准备好的装裹衣裳(人称寿衣)给死者穿上,净面洗身。不分季节,概为棉衣,男尸穿靴,妇尸穿鞋,然后木床一张(亦有用长木板的),铺放谷草(俗称草铺),将死者遗体头东脚西,仰面移至灵床,白布全身覆盖,面上放麻线一束,灵床安放正堂。二谓吊孝。停灵后,乡邻一人手提灯笼引导死者之子,无子者由侄后随列队街头嚎哭,叫“烧断气纸”也称“报庙”。回归后,剪纸条一束系针线穿引馒头一块做成“门头幡”,悬挂门口之上。丧家院内用木桩、苇席或苫布搭建临时性灵棚,正面挂帘,帘前置灵桌,桌上燃蜡烛、烧香、放有供品,帘上白纸悬挽联,事主请帮忙的乡邻列“报丧单”安排专人向亲朋好友报丧。其接收丧单之后,即携祭品前往吊孝。吊孝时鸣炮奏鼓乐,死者晚辈身穿孝衣,头戴孝帽,跪在灵棚内两侧陪灵。三谓入殓。自停灵之日起通常三天后移尸入棺,俗称“入殓”。盖棺之前,死者晚辈男女向棺中投入硬币,叫“垫辈”。富有人家将一些珍贵和死者生前喜爱的东西放在棺内,然后盖棺钉帽全家嚎哭。四谓出殡:俗称“埋人”、“发丧”。出殡之日的选择全县不一、城北皆择单日,如初三、初七、十一等,城南一带则双单均可。出殡之时大都在中午,旧时,概用灵架抬送棺柩,灵架起行前,孝队绕棺三周(男队、女队方向相反)转灵,转灵后死者长子将事先凑满的一碗饭菜,摔碎在当街,叫“摔老盆”。抬灵者前后各4-8人一班,乡邻轮换交替抬杠。死者的孝男、孝女(孕妇除外)穿孝衣、戴孝帽,在灵架前躬身缓行,号啕大哭,不时磕头谢孝。炮声震耳,鼓乐交加,又投路祭多起。灵架抬到墓穴地,卸架之后,孝队绕棺三周下葬。再次“垫辈”、谢孝。最后培土成坟,插上招魂幡。孝队脱孝回归,孝子中长者由家中提茶壶一把(内盛米粥),返至坟前,绕坟一周边走边洒,叫“灌迷魂汤”(多数地方三日凌晨做此举动,并选择适合方向将招魂幡打折,曰:服三圆坟),至此丧葬完毕,事后烧“七”纸祭奠死者。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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