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风俗习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0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风俗习惯
分类号: K892
页数: 11
页码: 181-191
摘要: 本文主要从节日、礼节、生活习惯、婚丧习俗、产俗、杂俗,陋习等方面介绍了柏乡县的风俗习惯。
关键词: 柏乡县 风俗 习惯

内容

一、节日
  (一)传统节日
  腊八即农历的腊月初八日。这天清晨户户食“腊八粥”。过去一般有米、红枣、豌豆熬煮。现除此外,又有用大米代替小米的。此粥除祭神、人吃外,还用以喂牲口、鸡、鸭、猪、羊,以盼来年六畜兴旺。
  腊月十五即农历腊月十五日。此后家家户户更加繁忙,碾米、磨面、蒸年糕、蒸馒头、摊煎饼、做豆腐。旧时,富户杀猪宰羊,今已普遍。在外地经商或工作的干部职工,开始陆续返回,与家人团聚,共贺新春。
  腊月二十三即农历的腊月二十三日。境内谓“祭灶日”。黄昏时分,用糖瓜祭灶王神,期盼来年降临吉祥。少男少女三五成群跳跃于街头巷尾,热闹非凡。“二十三糖瓜粘,粘到门外有祸患”。因此,这一天新婚女子要离开娘家门,到夫家去,以防后患。新社会此迷信有所破除。为图吉利,遵俗者居多。
  春节俗称“过年”。此节日是一年中人们最重视、最隆重的盛大节日。进入农历腊月,节日的气氛日增。辛勤劳动了一年的人们开始筹备年货,城乡集期赶集的人络绎不绝,男、女、老、幼皆有。市场贸易日趋活跃,商品齐全、花样繁多。除布匹、服装、肉类、杂货等生活用品外,亦有花纸、年画、蜡烛、花炮、神像等,卖货郎频频走乡串户,叫卖生意。无论农村,还是城镇,家家户户都要根据自己经济实力和节日需要购置“年货”。春节自腊月三十始,正月十六结束。
  腊月三十俗称“大年三十”、“小年”。这一天过年所需物品全部准备就绪,家家户户打扫卫生,整理室内、院落,贴春联、悬彩灯、立天灯杆、搭秋千架,妥加布置。村干部为烈军属挂光荣匾、打水扫院,进行慰问活动。各村的主街电杆上也都装上路灯。晚饭之后,鞭炮声此起彼伏,门前街头花灯齐燃,相映生辉。柏乡城乡居民大多数人家妇女上供烧香,供奉诸神。
  初一俗称“大年初一”,即农历正月初一,节日的气氛达到高潮。“大年三十”入夜,同族近邻好友互请,饮酒喝茶、欢天喜地,共度不眠之夜。子夜稍后,不少人开始“起五更”燃放爆竹,鞭炮声再度掀起高潮,且花炮品种繁多,天空一片火红。家中晚辈向长辈磕头拜年,长辈则给晚辈一些零钱或糖块、瓜子、果品之类以示压岁。早饭食水饺,饭后,晚辈结集起来,携带酒茶、纸钱鞭炮等祭品到祖坟向祖先叩首。
  自正月初二开始,不论贫家富户、均走亲访友,前往拜年,主人以酒饭招待。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这天五更时分家家户户大放鞭炮,谓之“崩穷”;把室内室外细细打扫干净,谓之净“穷气”,停止一天走亲访友以“避穷”。初五过后人们逐步开始劳作,商店开业,干部职工上班。
  正月十二家家包饺子,谓“捏老鼠嘴”。晚上,在门前用旧扫帚等柴草点燃篝火,谓“烤老鼠爪”。据说否则家鼠为患,损坏衣物,偷食饭粮。
  正月十五日人称“元宵节”,也有的叫“灯节”。柏乡县大规模的观灯之风不甚普及,城乡一些富裕人家把自己亲手制作,或由市场购买的华美彩灯悬之门前,供人观赏。1989年正月十五,柏乡县文化局组织举办了首届灯展,有50余盏各式各样的花灯供人们观赏,把“年味”加浓。
  正月十六解放前,县内比较有名的民间艺人和一些乡村的鼓会、武术队、杂耍班等到县城表演,以展示“绝活”,博得人们的青睐。建国后,政府组织文艺汇演,境内的民间艺术团体竞相出演,以思想进步、高质量的节目反映了人们翻身做主的欢快和对党、政府的热爱。80年代后期,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当天县城人多的机会,出动彩车、宣传车,向人们宣传农、林、牧、副等方面的科学知识,介绍新式的农机具,先进的生产技术,一改乡艺汇演为宣传柏乡,促进柏乡发展的科技大集。当晚人们把供在神位上的柏树枝请下,放在街门口点燃,叫“烤柏灵火”。人们烤手、烤屁股,说是烤了柏灵火不生病。致此春节活动基本结束,拆神棚,摘天灯,花灯停止点燃。旧时柏乡人云“十五、十六,骡马歇够”。80年代以前人们“歇正月”成俗,许多人不经商,亦不从农事,待生产队安排集体活计。80年代以后“时间就是金钱”,人们在安排春季农田管理的有关事宜之余,走出家门抓经济挣大钱,一片繁忙景象。
  二月二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初一日的傍晚用草木灰撤至墙基,以避毒虫,部分村庄二日早饭为“疙瘩干米饭”意嚼“蝎子蛴”,大部分村庄,二日早饭为面条,意为“挑龙头”,早晨不让到井里打水,怕撞击龙头,造成大早不雨,影响收成。
  清明节境内乡间大多数人上祖坟扫墓培土、上供香、烧纸钱,借此表示对已故长辈的尊敬和缅怀之情。1988年南鲁乡中鲁村建烈士纪念堂一处,从此,机关干部,学校师生每年届时到纪念凭吊、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日,柏乡人俗称“五月端午”(读如“五月单五”)。是纪念战国时期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柏乡人民对此相当重视,节前三、四日新婚女子由娘家人向其婆家送棕子、送蚊帐、凉席等物,节日家家户户改善生活,且多为水饺。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这时正是五谷金黄,棉花吐絮,丰收在望的大好时节,家家改善生活,户户欢歌笑语,入夜上岁数的老妇,大都用月饼、果品供神祭月,而后家人分食。节前数日,人们走亲访友,互赠礼品,新婚女子的父母或兄嫂,携带月饼、糕点到夫家“追节”。当日晚上同族家人,邻里睦友相聚一堂,酒肉、糖茶贺之,示意人际关系亦同当日晚上月亮一样圆。
  九月九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这是老人的节日,这天为老人改善生活,家人团聚,现为“老人节”。
  十月一农历十月初一日,是上坟祭扫的日子,晚辈要到已故长辈的坟前烧纸并培土于坟头,跪拜致敬。同时,由于秋去冬来,天气渐冷,柏乡境内有用五色彩纸剪贴成衣服,携至坟前焚烧者,此谓“送寒衣”,以示对长辈的孝敬和关怀。解放后此旧俗已不多见。
  (二)法定节日
  元旦公历每年的元月一日,俗称“阳历年”是国家规定的节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放假一天。
  “三.八”国际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妇女集会或举行纪念活动。
  “三.十二”日植树节公历3月12日,全县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均参加植树劳动。
  “五.一”国际劳动节职工放假一天,开展职工体育比赛。
  “六.一”国际儿童节学校少先队举行集会,观看文艺演出,社会各界向少年儿童捐赠节日礼品,领导慰问。
  “七.一”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党的各级组织举行庆祝活动,召开中共党史报告会,进行党史和革命传统教育。
  “八.一”建军节党政领导到县武装部,县中队进行慰问,召集烈军属代表开座谈会,征求对政府优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优属政策的落实情况。
  “九.十”教师节为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1951年教育部宣布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未引起重视。1985年1月21日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届时,教师放假一天,社会各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表彰教育先进工作者,向教师赠送纪念品。
  “十.一”国庆节公历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纪念日,举行庆祝活动,全县职工放假一天。
  二、礼节
  旧社会,亲朋、熟人、乡邻遇见其礼节为做揖:两拳缓握,拱手于面部示敬,然后互相问候。现在这种礼节城乡少见。早起相见问“起来啦”或“早安”,饭后相见互问“吃啦”,平时见面,问“干啥来”或“干啥去”。关系较好且多日不见,见面后则首先寒喧、握手、问“挺忙的”、“好久不见了”等等。临别问“有事吗”。如果对方年龄很大,职务很高或是女性则要等人家先伸手,自已再与之握手;连称“您好、您好!”分手时说“再见”或“慢走”。
  封建时代,晚辈见长辈,乡民见长官,仆人见主人,或祝寿、贺喜、吊唁均叩首跪拜,一般关系相见行作揖礼。解放后人民当家作主,领导是人民的公仆,两者相见称“同志”、问“您好!”然后办事,分手时说“再见”。“文化大革命”中结婚时行军礼,左手五指并拢,抬致眉部。吊唁则肃立、默哀,现在流行脱帽行三鞠躬礼。脱帽不敬礼,戴帽不鞠躬。握手摘手套,说话去口罩。
  柏乡境内在接待来客方面亦有礼节。客人来访,主人出门相迎,同步入室,请客上坐。如客带礼品,主人则主动接过,并不打开窥视。来客坐稳之后主人即沏茶倒水、敬烟,问寒问暖,稍歇后,准备宴席,还要找乡邻好友出席坐陪。席间一般让客人多吃多喝,但茶酒均斟八分为敬,尽量不打断客人的话,有要求者则尽力而为,让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面对客人,不打喷涕,不骂孩子,不摆困难,不看钟表,不带倦意,不离席位,主动热情一陪到底。有事需离位处理事先向客人说明,请“稍等”。如为女客则不关闭门窗,不低声细语,不相距太近,不左顾右盼,热情招待,彬彬有礼。
  三、生活习惯
  (一)服饰柏乡历史上盛产棉花,自古以来,农家妇女都会纺线织布。据民国《柏乡县志》载:“风俗素尚俭朴、民间衣服以棉布为大宗,家中妇女自为纺织,冬日棉衣,至暮春改为袷,夏日则袷改为单,一年四季循环拆洗,补缀成衣,烂而后已。新旧有余衣者不多见。足者布鞋布袜,穿缎鞋洋袜者甚鲜。冬戴瓜式小帽,夏戴宽沿草笠。衣色以蓝为主,黑次之,近因颜色昂贵多用青色及灰色。间有用洋布绸缎者,甚属寥寥”。服装款式,柏乡解放前,除极少数富有男穿长袍马褂,头带礼帽,冬穿厚底高筒靴,女人身穿绸缎裙子,头戴珠宝僭子,脚着皮底鞋外,绝大数人不分性别,日常均穿短衣长裤,细布为料。男着对门短衫,妇穿掩襟衫,裤子则一律为大裆裤,布条扎束裤腰。鞋袜,普通农民多穿“一道眉”或“二道眉”圆口或尖口布鞋,底面平直,两脚互穿。袜子则用双层粗布缝制而成,曰“夹袜”。妇女多穿线袜,新婚女子一般着绣花鞋、线织袜。柏乡解放后,随着纺织工业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旧时境内做衣所用之粗布,渐被细布、哔叽所取代,其颜色由原蓝、黑、灰为主,改为五光十色。中青年男子着中山装者居多,人称“吊兜服”,穿条绒“汽眼靴鞋”、线织袜。80年代至1995年,服装样式更加繁多,各种衬衣、毛衣、风雪衣、皮夹克、化学纤维服装、毛呢大衣不胜枚举。鞋子流行松紧口式的“懒汉鞋”,冬日穿皮靴,夏穿皮鞋者居多,西装革履,物美价廉,经久耐用。戴帽子在解放前柏乡境内只是少数富人和上层人士,一般农民戴帽子始于解放后。原亦为瓜皮小帽壳、黑色。70年代冬季流行戴栽绒棉帽,春秋戴军帽(顶为帽,前有遮阳罩),80年代冬季戴前进帽:帽顶后高前低,覆至帽沿,似鸭舌,故亦称“鸭舌帽”,90年代改为冬天戴皮帽,但在农村老年人中仍为头扎羊肚毛巾。妇女戴帽者极少,老者用正方形毛料布对折成三角系之头上,有的年老妇女戴圆绒帽,中青年妇女则用围巾或纱巾绕至颈部,颜色不一。
  柏乡人发型变化多端。清末民初,少数男、妇仍在脑后保留长辫,已嫁妇女留梳发髻,未婚女子则长辫一根,儿童则在顶前半部留长发,曰“前马宗”或“铁铲”,在脑后部留一绺长头,曰“燕尾”(意为留此长发能长大成人),12周岁后才去掉。解放后,男剃光头和留平头者各半,女留短发或梳辫者均有。“文化大革命”中,“破旧立新”,大多数中青年男留平头,女留短发。1980年以后,男多为分、平头,个别亦有留怪发型的,女子发型多种,诸如烫卷发、披肩发、学生发、梳辫子或马尾式等等。
  (二)膳食一日三餐乃柏乡人之膳食习惯。旧时生活艰苦,民国时期乡间以谷子、高梁为主,尽管小麦种植不少,然食用小麦之期仅收获时两三个月。过时则储之仓囤以备粜籴入杂粮,延长食用时间,自己则不肯有一点浪费,淡饭稀粥安之有素,不讲适口,但求充饥,佐食只咀青菜咸菜,酱醋、香油之类很少用。除非年节或招待客人以外,日常不肯吃肉、动酒、改善生活;夏季菜类以南瓜、豆角为主,冬季则食白菜、萝卜下饭,产量既丰,又不需佐料,所以乡间不管贫富均有种植。夏秋农忙季节,劳动强度较大,日为三餐,冬季昼短,酌减一次。
  1945年柏乡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改革农业种植,发展农业生产,膳食方面有了改善。1958和1959年以生产队为单位在集体食堂就餐。1960至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居民生活水平有所下降,人均日供口粮少者五两,多者七两,瓜菜代粮,讨饭乞丐屡见。1962年后,经济得到恢复发展,生活水平逐渐得到改善和提高。“文化大革命”以前以高梁、谷子为主食,此后以玉米为主食。1978年12月后,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之良种推广,科学种田,人们的膳食生活水平伴随小麦产量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皆以白面为主食,馒头、花卷、面条、大饼、油条、水饺成为家常便饭。时常改善,食用酒肉已是平常之事。1995年人均生活水平达到1960元。一向热情好客、俭朴实惠的境内县民,不仅平时生活极大提高,而且招待宾朋所备宴席开始讲究起来。60~70年代菜肴流行八盘八碗,间有12个菜的,以肉食为主,素次之。水酒档次不等。1980年以后,档次渐高,炒菜数目则根据就餐人数而定,多少不一。有四、五个的,也有十几个、几十个的,或先酒后饭,或酒饭并进。
  县城饭店餐馆随处可见,其中经常备有炒菜、水饺、蒸包、焖饼、面条、烧鸡、猪杂、羊杂、畜肉以及各档次的白酒、啤酒、饮料,县城较大的宾馆、酒楼亦包办酒席,特别是中午,人们出出进进,络绎不绝。
  柏乡小吃风味别致,现述其中几例:
  水饺分馅、皮两部分,馅有荤素两种,荤者将肉剁碎至大米粒状,同时将菜类,一般韭菜、大葱、豆角等剁至与肉馅相似,尔后加食用油,佐料投放其中,搅拌均匀;皮多用小麦面粉也间有杂粮面粉,和面后,用杆杖辗成圆形面片,包馅后煮熟而食。水饺是柏乡人改善生活、款待客人的上等饭,制作简单且美味可口。
  油条以小麦面粉加适量食盐、矾、碱,用温水和成软面块,加工成条状入油锅炸熟,叫“油条”,时有四种:一则四条合成叫“果子”,二则两根合成上端相连,下端呈人字形,叫“麻糖”,三则,圆形,面如碗口,中间用刀切成三道缝,叫“炉秕”,四则鹅卵状,中间包糖,叫“糖糕”。
  小果以小麦面粉加糖、鸡蛋适量,加工成宽寸余、长三四寸长方面皮,用两条面皮打结下油锅炸熟,口食脆甜可口。
  煎饼以稷米或小米面粉调成糊状,发酵后,在烧热加油的“煎饼锅”上摊制,食用口感绵软香甜。另一种则用绿豆或红小豆面粉,调成糊状后,在烧热加油的铁鏊上摊薄饼,然后晾干,刀切为块,做汤,俗称“饼折”。农村家庭一般在春节时多有制做。
  黏糕以黍米面粉和红枣拌匀加水合成软面团,放至蒸笼中蒸熟,后出锅趁热在案板上切成方块,大小如砖,稍凉后切成二公分簿片,食用时放到锅中蒸热即可,此为春节佳品。现今,由于食品种类增多,春节做黏糕的渐少。
  蒸包其制作工艺与水饺稍有不同,水饺面皮农家称“死面”,蒸包面皮谓“发面”,蒸包较之水饺稍大,放在蒸笼中蒸熟,即可食用。
  馅饼用小麦面粉加水适量和成软面块,将馅(与水饺馅大体相同,荤素均可)夹至其中擀饼,然后放到加热涂油的铁鏊上,时间不长即熟。
  饸饹以荞麦面加水和成较硬面块,放在饸]饹床中挤压成条状,煮熟加卤即可食用。旧时荞麦种植面积较大,饸饹流行甚广。80年代后期,荞麦种植较少,食用恰饹者较少。
  苦捋以马齿苋、白菜、槐花、榆钱、榆叶等青菜、野菜切成碎片,加适量食盐、水、面粉少许,搅拌成半湿碎块入锅蒸熟,然后放蒜泥食用。解放前,贫苦人家多以此为食,填肚充饥维持生活。解放初期及“三年困难时期”,县民也多有以此为食者。70年代后,人们生活得到了改善,但农村亦偶有食者,意在调剂口味,“吃稀罕儿”。
  咸食以小麦面粉和碎菜(韭菜、葱丝等青菜)片,加适量食盐水搅拌成糊状,在煎盘上摊成薄饼,两面涂油,然后蘸蒜泥食用。
  糖包以小麦面粉和成面块,在案板上擀为薄饼,然后把事先备好的馅(红糖或白糖拌干面粉)包在其中,有三角形、圆团两种。包好后放在锅中蒸熟即可食用。
  (三)住房自古至今,柏乡人民聚族而居,安土重迁。旧时,所住房屋取蔽风雨之处,不甚豪华美观。富裕人家砖石彻墙,以瓦覆顶叫瓦房,顶平者叫平房,中产者砖砌屋基,土坯垒墙,砖装墙表,亦具瓦房平房之式。土坯为墙,白茅盖屋,不用砖瓦者,人称土坯房,居此屋均为贫苦人家,此类房屋最多,砖基坯墙者次之。以砖为料,广厦连间者,不多见。在院落建筑安排上,流行“四合院”,以北屋为上房,东西屋为配房。上房稍高于配房,上房于配房之间留有夹道,便于采光。街门的样式有三:一曰连棚厦,即街门洞和迎壁墙共为一棚,此类多见。二曰独棚门洞,即两者互不相连,只有门洞盖顶,这类次之。三曰露天式,只在围墙留一缺口,两侧砌砖垛安门,这类少见。门楼以内一般都建有迎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筑形式以平房为多,结构和用料逐步改善,普遍采用内坯外表砖,木架结构。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住房和室内装饰的档次逐年提高,房屋建筑普遍改为砖木结构,居民住房多数为平房,也有建筑二、三层钢筋水泥楼房的。1普通式:全部砖木为料,横排三根或四根檩条,曰三路檩或四路檩。室内地面略高于院面,玻璃门窗,水泥地面,门窗设有雨罩蔽风雨。2暴厦式:平房5间以上成排的两端各有一间宽出一路檩的叫“耳房”。正房前面、两耳房中间棚顶(走廊)或牵沿,室内地成与院面高出50厘米左右砖砌梯阶,“高台阶,宽走廊,墙壁上下加圈梁”,以增强预应力。3楼房:即房上盖房。其结构均为砖、水泥预制件,侧有台阶数级以登高上楼。旧时居室一般垒有土坯炕抹泥,铺有谷草盖有苇席,家具有三牙桌、圈椅、平头柜,进入70年代,有的坯炕改木床。80年代后,木床、铁床较为普遍。90年代,一般家庭均配有各种新式家具,如大衣柜、写字台、梳妆台、组合柜、沙发等。“席梦思”床在城镇居民家庭较为普遍,农村青年结婚也多有备置者。家用电器进入农家,如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缝纫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各式钟表等。
  (四)行路民国《柏乡县志》载:“柏乡僻县既无汽车,又无火车,往来交通甚不便利。人民所恃以运输货物及代步者,端赖车辆与牲畜之力。车则有数种:一曰四轮,行动笨而载重者,谓之“四轮大车”,牵引之力非二三牲畜不为,故农家多用之。一曰两轮车,大轮长辕,较四轮为轻便,往来转运者用之。余则有轿车,亦曰细车,有脚踏车亦曰自行车,皆轻捷、代步之品。用之者悉为公务人员及商家之司外务者,普通人罕用之。”当时的道路虽然不少,但多为自然形成。人踩车辗,雨水冲刷,皆为沟壕,人们饱偿行路之苦。进入60年代两轮车、四轮车和轿车渐被汽车、拖拉机、自行车所取代。进入70年代,上述三种车基本绝迹,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车猛增,自行车普及。80年代,柏乡县境内的客货运输及代步工具皆被汽车、吉普车、小轿车、摩拖车代之,自行车家家都有,每户少则一辆,多则三四辆。境内道路从60年代开始整修,70年代全县规划。并修通了由县城辐射于镇内火车站、隆尧、固城店三条油路干线。90年代乡乡通油路,村与村之间均由硬化路面贯通。车辆来往如梭,客货运输极为方便。
  四、婚丧习俗
  (一)婚嫁婚嫁系男女终身大事,县民一向格外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存在着“门当户对”的成婚习俗。“童养媳”(即女孩在年龄尚幼时,即寄养男家,成年后为妻)者有之。“指腹为妻”(即双方关系要好、家庭经济条件、社会地位近平者在孕育期确定异性婚配,同性相盟)者亦有之。“一夫多妻”者不乏其人。幼女童婚者屡见不鲜。婚嫁程序大体分两步:一曰定亲俗称“攀亲”。起初,由媒人根据两家具体情况,向两家父母提出设想,然后请算命先生,合属相推命运,父母认为可定者,即准备“换帖”。婚嫁男女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本人则无法权衡自己的终身大事。“换帖”俗称“拿大帖”,帖上列有“姓名、性别、年龄、属相、命相、籍贯、行次、三代、媒人等项目,并信誓旦旦。媒人先持男帖到女家互换,然后将女帖带回男方家中。可谓两帖互换,不得反悔。当时要彩礼,要彩金的不多见。二曰完婚,俗称“娶媳妇”。男方必择黄道吉日。在完婚前一个月,以大红礼柬注明迎亲日期,由媒人送女方叫送“对月帖”。吉期前一天(现今一般改为吉期当天),男方要向女方家过礼,亦曰“送食盒”,盛有酒肉、衣装等,换将女方赔置的嫁妆取回。婚礼则根据各自经济状况,繁简有别。一般条件者男方出动红蓝花轿各一顶,邀请吹鼓手数名,彩旗若干面,亲朋好友吉日祝兴。迎亲时鼓锣手、彩旗、炮手鸣炮奏乐前导。新郎本家叔伯(充当公公)乘坐蓝轿、新郎戴礼帽、穿长衫、身披红绸乘坐红轿,其他车队于后,女家门口设专人等候,茶酒招待迎亲宾客,一阵繁琐的封建礼节之后,新郎改乘蓝轿在前,新娘乘红轿在后,鸣炮三声鼓乐齐奏,引导花轿另走他路回归。入门前男方女官为新娘梳妆,而后设专人把麦麸少许扬之新娘头上,新娘入门时手摸一下事先备好的马鞍。到天地堂前再摸一下妇女织布用的圣子参拜,完后入新房,择炕一角,面壁盘腿而坐,乡邻晚辈竟相观看新娘容姿,嬉戏斗趣。午饭前,在送亲女宾的挽扶下,新娘和新郎同到天地堂前向同族长辈和亲眷逐一跪拜,赠受礼金。此举完毕,摆宴席招待前来送亲的诸客,档次不等。而后请客进餐,最后招待乡邻、亲眷。这叫完婚,这样的婚嫁,完全由父母包办而成,“嫁鸡跟鸡飞,嫁狗跟狗走”。夫丧妻可以续娶,妻亡夫改嫁不贞。男到女家成婚的叫“入赘”,改名换姓,终生难以抬头,使很多男女婚后一生不睦。建国后,柏乡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政府组织全县人民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改革不合理的婚嫁制度,清除封建迷信色彩。男女结婚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承认合法夫妻。杜绝了“一夫多妻”现象,“包办婚姻”、早婚、私婚、重婚现象虽有,但不多见。男女相互了解,志同道合,婚姻基础可靠。迎亲仪式较旧时无大的变化。60年代前期,定婚彩礼,一般由男方送女方一两件衣服、两双细袜,索要彩金甚少。旧式迎亲、待客仪式尚存。“文化大革命”中,此旧俗做为“四旧”之一,受到批判,婚俗大为改观。当时叫“破旧俗、立新风”,凡定亲男女纷纷把定亲时所索彩礼全部退回,谓“退彩礼”,改为互赠《毛主席语录》、笔记本、钢笔之类。男女婚嫁举行“革命婚礼”,原天地堂前张贴的神像被毛主席像加“大红喜字”所取代。迎亲乘花轿,改为骑自行车或步行,上拜前新娘新郎各诵《毛主席语录》一段,然后向亲友致敬。柏乡有的地方推行结婚不举行婚礼仪式,领取结婚证书后,男携女直接到男家的办法,此法因人们不愿接受,便在前一天的午夜之后“偷娶”。70年代后期至1995年柏乡县结婚索要彩礼、彩金之风愈刮愈烈。一般彩礼计有数件,彩金由2,000~3,000元增至4,000~5,000元,有的高达10,000元。彩金数额有增无减,使人难以承受。完婚前由男方出资,妇方购买各式嫁妆(完婚日送男家),一般数千元,多者上万元。此风以县城北部为重,固城店、龙华、南马,一镇两乡尤甚。一家结婚,全村各户均派代表祝兴,凑份子5元、10元、上百元,以平日来往关系密切与否,数额不等。主家大摆宴席,宾朋大吃大喝,事后富户深感支付压头,一般户则债台高筑,致使弟兄分家时,亦分债务。代步工具都用汽车、吉普车、轿车数辆。吹鼓手、彩旗、领亲人员一如往常。80年代开始,河南、四川、广西等省籍一些女青年到柏乡求婚,大多数由介绍人讨钱数千元不等,他(她)们中绝大多数对对方的基本情况不清楚,交钱走人,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其中也有的以求婚为借口,骗取钱财后而偷偷逃走的。1990年公安、民政部门对此类人员予以清查登记,逐个征求意见愿回原籍的有关部门负责送回原籍,愿在柏乡结婚长期定居的一律按法律程序补办结婚手续。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柏乡境内的婚礼又出现了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婚礼,即两对或两对以上男女一起举行婚礼。其仪程一般为:介绍人介绍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介绍恋爱经过,单位负责人致贺词等等。二是旅游结婚。订婚男女办理结婚手续后,双双到名胜古迹或大中城市以旅游形式完婚。这两种形式简朴大方,多在机关、工厂举行,农村尚少。但高价婚姻依然存在,人们以此相互攀比,各不逊色,尽管人们多不赞成此举,但谁都不甘落后。(二)丧葬建国后,柏乡境内一直沿袭一套繁琐、复杂的丧葬礼俗,且带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程序有四:一谓停灵。人死后,家人需将事先准备好的装裹衣裳(人称寿衣)给死者穿上,净面洗身。不分季节,概为棉衣,男尸穿靴,妇尸穿鞋,然后木床一张(亦有用长木板的),铺放谷草(俗称草铺),将死者遗体头东脚西,仰面移至灵床,白布全身覆盖,面上放麻线一束,灵床安放正堂。二谓吊孝。停灵后,乡邻一人手提灯笼引导死者之子,无子者由侄后随列队街头嚎哭,叫“烧断气纸”也称“报庙”。回归后,剪纸条一束系针线穿引馒头一块做成“门头幡”,悬挂门口之上。丧家院内用木桩、苇席或苫布搭建临时性灵棚,正面挂帘,帘前置灵桌,桌上燃蜡烛、烧香、放有供品,帘上白纸悬挽联,事主请帮忙的乡邻列“报丧单”安排专人向亲朋好友报丧。其接收丧单之后,即携祭品前往吊孝。吊孝时鸣炮奏鼓乐,死者晚辈身穿孝衣,头戴孝帽,跪在灵棚内两侧陪灵。三谓入殓。自停灵之日起通常三天后移尸入棺,俗称“入殓”。盖棺之前,死者晚辈男女向棺中投入硬币,叫“垫辈”。富有人家将一些珍贵和死者生前喜爱的东西放在棺内,然后盖棺钉帽全家嚎哭。四谓出殡:俗称“埋人”、“发丧”。出殡之日的选择全县不一、城北皆择单日,如初三、初七、十一等,城南一带则双单均可。出殡之时大都在中午,旧时,概用灵架抬送棺柩,灵架起行前,孝队绕棺三周(男队、女队方向相反)转灵,转灵后死者长子将事先凑满的一碗饭菜,摔碎在当街,叫“摔老盆”。抬灵者前后各4-8人一班,乡邻轮换交替抬杠。死者的孝男、孝女(孕妇除外)穿孝衣、戴孝帽,在灵架前躬身缓行,号啕大哭,不时磕头谢孝。炮声震耳,鼓乐交加,又投路祭多起。灵架抬到墓穴地,卸架之后,孝队绕棺三周下葬。再次“垫辈”、谢孝。最后培土成坟,插上招魂幡。孝队脱孝回归,孝子中长者由家中提茶壶一把(内盛米粥),返至坟前,绕坟一周边走边洒,叫“灌迷魂汤”(多数地方三日凌晨做此举动,并选择适合方向将招魂幡打折,曰:服三圆坟),至此丧葬完毕,事后烧“七”纸祭奠死者。
  五、产俗
  柏乡解放前,妇女生孩子俗称“坐月子”或称“上炕”。婴儿落地,守生婆用妇女平时剪布用的剪子将脐带剪断,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套子灰(被子内的陈旧棉花燃烧后的余灰)撒至婴儿脐部,用皮条扎裹。当日,家人用白灰粉沫横撒门口,作为标志防止外人进家、给小儿带来不幸。产后第十二天做“十二晌”,娘家、婆家的女眷、孩童带鸡蛋、童装、童鞋、花布等届时道喜。小儿满月以后,娘家来人将母子接走,叫“离窝”。回娘家时,沿途不时把硬币或糖果抛弃地上,叫做“买路钱”,往往有村童尾随拾取。
  产妇在生育后第一个月内忌食鱼肉菜肴,要吃遍五谷杂粮,每天喝米粥,吃鸡蛋,以芝麻盐为佐料。一个月后食用其他食物。
  婚妇久不孕育,到娘娘庙中“拴娃娃”上香许愿。家族不兴旺者(男孩少)如生男孩,家人则沿街到各户索要布料一角,请未婚女子制“百家衣”。有的大年初一一早抱携婴儿,登百家门讨100个水饺叫做“吃百家饭”。也有的大年初一早晨抱婴儿到门外认干亲,抱婴出门后遇上的第一个人就是该婴的义父(母)。义父母则不容推辞。此俗旨在祈求儿子百病不生,长大成人。产俗中做“十二晌”,满月后“离窝”者,目前境内一如过去。其他习俗在个别地方尚存,但不多见。
  六、杂俗
  (一)拜盟兄弟与认干亲封建时代,或由于志趣相投,处境相似,或出于相互利用之目的有结拜兄弟关系的,叫“拜盟兄弟”、“拜把兄弟”,有结拜姐妹关系的叫“拜干姊妹”,有认可父子关系的叫“认干小子”或“认干闺女”。解放前此俗柏乡之地流行甚广。50年代后渐少,今城乡此风又复盛行。
  (二)分家弟兄之间将家产分割叫“分家”。旧时以多世同堂为荣,新社会为调动各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视分家为常事,有弟兄分家的,亦有父子分家的。旧俗分家时,皆请家族中长者或舅父主持,乡邻中有主事能力者参加,按弟兄人数将家产和土地平均搭配,然后弟兄拿阉,也有弟兄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共识的,拿阉,后立分单,各一份收执为凭。父母尚在者分家时则留赡养费用一部,叫“除养老”。分家前全家聚餐叫“吃分家饭”,分家后请岳母来家坐客,来时带笤帚一把,公鸡一只,发酵的面块,来闺女家吃饭,叫“燎锅底”,俗谓“吉利发家”,此俗至今城乡尚存。
  (三)祝寿旧时,富裕户家人过60岁生日,晚辈则为之祝寿,门前悬挂彩灯,贴对联,放鞭炮,也有搭台唱戏的。女儿用面粉制做“长寿桃”、“长寿面”,请老人食用。1980年以后,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祝寿之风又复盛行。不论男女,不论年龄,逢人生日均或大或小予以庆贺纪念,有的甚至大摆宴席,遍请亲朋,大吃大喝,其规模较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四)择吉日举行婚礼或葬礼,店铺开张营业,建房、迁居、出门远游等均请人看吉日,以求大吉大利、平安无事。
  (五)忌讳举行婚礼忌寡妇和儿女不全者或无儿女者坐陪,俗谓这类人陪客不吉利。
  孕妇,忌接近死人,俗谓“近死人,生死胎”。忌食兔肉,谓“食兔肉所生孩是兔唇”。
  妇女分娩,忌在娘家,俗谓妇女在娘家生孩子,家人有凶。
  探望病人,忌下午或晚上(近来晚上不在忌讳之列),俗谓此时看望病人,则其病情加重。
  旧时,打井时,不让妇女接近,现妇女不仅可接近,还可参与打井劳动。1972年前后县内不少村建有妇女打井队。
  打场时,忌估计产量,更忌说“收成不好”。
  过年,忌查数年货数量,说“完了”、“没有了”、“坏了”等不吉之词。
  七、陋习
  (一)避“逢九年”在柏乡县有些乡村,把人出生后的第四十九个年头,叫做“逢九年”。认为“逢九年”凶多吉少,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则难以过关。所以临近“逢九年”时,人们都很敏感。有的人内心慌慌,余悸重重,特别身体状况不佳者,由此造成思想压力,致病发作。为避不测由出嫁儿女备红布腰带一条,给父母扎系;在公众场合,尽可能不提及自己的年龄,非说不可的,或多说一岁,或少说一岁,绝对不说49岁。
  (二)求雨旧社会柏乡境内,如遇久旱之年,由七个寡妇,一名光棍,七寡妇手持高粮茅,端盆并盛水少许,列队到龙王庙中摘下神像高举,敲锣打鼓,游行街头,然后,回龙王庙前,光棍蹲在地上,七寡妇用高粮茅以次边湛水边扫地,嘴里阵阵有词,最后一人将盆中的水撒至光棍身上。这种求雨方式建国前较为普遍。建国后仍有求雨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绝迹。近几年来,有的村又逢旱求雨,但形式有变。村边选址,搭建神棚一座,内悬神像,信神妇女多人收敛油钱,付5元、10元的不等,曰“老太太上油钱、越多越好”。然后购置祭品,在棚内神像前的供桌上烧香、燃烛,堆放供品。信女昼夜坐守不离,叩拜求祈,并许诺神灵如在限定的天数内降雨,则集资修庙或唱大戏或放电影,以示致谢。
  (三)“扫蜘蛛疮”“蜘蛛疮”是一种皮肤病。当有人患此病久治不愈时,便请人“扫蜘蛛疮”。家人请赵、周、乔、李、黄、郝、诸等姓中老年妇女参加。晚饭后患病者家里,放清水一盆,柴草燃火,赵姓妇女拿点燃的蜡烛对照患处,各姓妇女均手持扫帚枝一字排队,周姓居后,各用帚枝湛水打扫患处一下,把帚枝投到水中,并低声口语:“死蜘蛛、活蜘蛛,掉到火里扑咄咄”。最后由周姓妇女用脚把盆中水踢到火里,各回各家,并不得说话回头张望。以同样形式连续行动三个晚上,即告结束。“扫蜘蛛疮”陋习过去在柏乡盛行,今不多见。
  (四)招魂当有人(多用于儿童)突然跌倒或其他原因休克时,患者家人马上取扫帚一把,将其上衣脱下,披盖在扫帚上,边走边叫喊:“×××回来吧,×××回来吧”,由家院拖拉到始休克地,再返回。走来走去往返数次回家后,速将衣服取下,盖在患者身上。这种陋习过去境内较为流行。80年代逐渐减少,在城北个别乡村仍有此类现象。
  (五)放鹰放鹰之举多发生在生活困苦年代极少数手头拮据懒散不勤的家户中,夫妻协商,妻子远离家乡,到生活较好的地方,另嫁他人,骗取或索回一些财物、粮食以填家人饥饿之腹。待原夫的生活情况好转,再找以借口与后夫离婚,与原夫结婚。或趁家中无人之机携带财物逃回。1960,1962年境内有到石家庄、赞皇、元氏一带放鹰者。1980年以后,南方四川等省籍到柏乡“求婚”的妇女中放鹰者有之。
  (六)早婚柏乡境内的早婚现象由来已久。柏乡解放前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男子到十几岁家长便托人为儿子找对象结婚,女子十几岁即入洞房,一般情况下,女大于男。男女之间的年龄有相差四、五岁的,差八、九岁或十几岁的亦有。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两次颁布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柏乡境内的早婚现象有所遏制,但仍未彻底清除,距法定婚龄差1岁、2岁就结婚者仍有。进入90年代,政府组织力量对早婚者予以查处,此习在境内基本控制。
  (七)换亲即一方的哥哥和妹妹,同另一方的姐姐和弟弟,互相交换成婚。柏乡解放后,由于婚姻自主,换亲不多见。“文化大革命”期间,换亲现象较多。后来演变为三转亲,即A家女嫁到B家,B家女嫁到C家,C家女嫁到A家。1979年后,换亲与三转亲罕见。
  (八)多胎生育多胎生育系指两胎以上的生育现象。1970年以前,由于受传统世俗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妇女生育无计划,婚妇生四、五个孩子为一般。俗语“早生儿子早得利”、“多儿多孙多福寿”。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多胎生育得到遏止,基本实现“一胎计划生,二胎批准生,三胎杜绝生”的局面。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