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0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分类号: C913.3
页数: 3
页码: 173-175
摘要: 解放前,除少量旧政权职员生活水平高于农民家庭外,因工商业不发达,为数极少的工人及店员多为贫苦农家子弟,其生活水平却低于一般农民家庭,生活极其困苦。手工业作坊主及商贾多为农村地主,富有大户,不在职工之列,其生活水平与旧政权当权者不分伯仲。
关键词: 柏乡县 居民 农村

内容

解放前,除少量旧政权职员生活水平高于农民家庭外,因工商业不发达,为数极少的工人及店员多为贫苦农家子弟,其生活水平却低于一般农民家庭,生活极其困苦。手工业作坊主及商贾多为农村地主,富有大户,不在职工之列,其生活水平与旧政权当权者不分伯仲。
  解放后,柏乡县干部职工实行供给制,普遍过着艰苦朴素生活。1949年全县干部职工538人,工资总额6.45万元,年人均工资120元,至1995年,全县干部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到3704元。建国后至80年代,干部职工大多为“一头沉”(夫妻双方,多为男方在外工作,女方在家务农)的单职工,工作在单位,吃住在农村,其生活水平一般高于普通农民家庭(仅60年代初生活困难时低于一般农民的生活水平)。60~70年代人们以拥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三大件为时尚,其“三大件”首先出现在干部职工家庭,农村中能修房盖屋者多为家庭中有干部职工的居民,但建筑标准较低。职工及非农业人口按成人15公斤,非成年人15公斤以下(不等)标准供应粮食,大多数纯干部职工家庭粮食不够吃,由于粮食市场没有开放,想方设法远道到集市上购买山药干、白萝卜条做补充粮食。纯干部职工一般不拥有私人房宅,租赁城内农民家宅居住。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许多农家子女升入大中专学校,大部分分配回县,加之农村户口临时工转正,双职工家庭增多。随着职工工资不断提高,加之不少干部职工业余时间搞第三产业,收入大大增加,不少干部职工纷纷在城内建造起规格较高的私房,有的为两层楼房,其房屋装饰华丽,室内家具陈设(除居住面积低于农村居民外)一般高于农村居民。1994年,城镇新住宅0.5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3.5平方米。职工主副食结构发生了变化,可到供应站或自由市场上随意购买,肉、蛋、蔬菜、瓜果等,生活富裕充足。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收录机、手表、缝纫机等耐用消费品在80年代初就已普及,进入90年代,许多干部职工家庭的黑白电视机大都更换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进入寻常干部职工家庭;室内取暖由煤炉变为土暖气(有的家属院聚集区为单位统一供暖),进入90年代,许多较富的干部职工家庭还装上了空调。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取得了发展,干部职工收入增加,生活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1983年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水平461.35元。到1990年每人平均1,030.1元,较1983年增长123.28%;到1994年,职工家庭平均每人消费水平上升为1,657元,较1990年增长60.86%。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阅读

相关地名

柏乡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