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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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003
颗粒名称: 二、家庭关系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柏乡县家庭关系由经济关系河家庭道德组成的。
关键词: 柏乡县 家庭 结构

内容

(一)经济关系家庭以男性为主线,以血缘关系为内涵,以锅灶居住为形式组合成家庭。旧时由于受宗法观念影响,家庭中多由男性长辈当家,家庭经济收入主要靠男性成员。妇女在家做家务、带孩子、纺线织布,家庭经济对男人有较大的依靠性,曰“男耕女织”。所以,视男人为“当家的”,女人为“家里的”。加上旧时封建礼教的影响,夫妇关系为从属关系。因此分家时,只许男儿参加,妇女不能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男人和女人同等参加生产和工作,男女共同当家,经济地位平等,家庭生活渐趋民主化。法律规定,不分男女均有继承权。
  (二)家庭道德旧社会,家庭道德是封建伦理纲常的一部分,“孝”和“顺”是家庭道德规范的核心。儿女要孝顺父母长辈,“父为子纲”不得悖逆,否则即会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兄弟之间应恭和谦让,夫妻之间要“夫唱妇和”。女子无才便是德,足不出户、端正贤淑、温和柔顺,倍受家庭长者称赞。封建专制思想很浓,“婆婆当家,媳妇受气”,俗语曰:“千年古道走成河,多年媳妇熬成婆”,媳妇成为婆才能翻身。
  1949年之后,家庭关系和观念发生变化,新的社会道德观念逐步建立,赡养父母、抚养子女作为公民的义务载入宪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新的家庭关系逐步建立。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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