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农业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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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895
颗粒名称: 二、非农业用地
分类号: F301
页数: 1
页码: 129
摘要: 1995年,非农业用地83,014亩,其中城乡居民及工厂、机关、学校等区域占地60,59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19%。交通用地12,633亩,。水域面积5,838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0%,其中水库2,206亩、坑塘311亩、沟渠道1,185亩、水利建筑2,136亩。未利用土地3,04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76%。
关键词: 柏乡县 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1995年,非农业用地83,014亩,其中城乡居民及工厂、机关、学校等区域占地60,592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19%。
  交通用地12,633亩,(铁路94亩、公路1,896亩、农林道路10,643亩)。
  水域面积5,838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50%,其中水库2,206亩、坑塘311亩、沟渠道1,185亩、水利建筑2,136亩。
  未利用土地3,041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76%。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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