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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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兵组织
分类号: E287.22
页数: 2
页码: 850-8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抗日战争时期,县、区、村的抗日游击队和抗日自卫队,拿起武器是战士,放下武器为农民,后称为民兵。内丘县民兵组织是伴随着本县党组织、抗日政府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38年2月,县抗日游击大队成立后,孙家坡成立了第一支抗日自卫队。1939年10月,内丘铁路以东的金店、清修等村在尧山边区委领导下,成立了抗日自卫队。1942年6月,东北区、东南区先后成立了抗日区政府的区干队。内丘至柳林公路以南地区成立了南保家民团,公路以北农村成立了北保家民团。各区抗日自卫队、区干队隶属县抗日游击大队和区政府领导。同时大力发挥女民兵在生产和后方治安中的作用,担负站岗、放哨、送信和支前等工作任务。
关键词: 内丘县 军事 民兵组织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县、区、村的抗日游击队和抗日自卫队,拿起武器是战士,放下武器为农民,后称为民兵。内丘县民兵组织是伴随着本县党组织、抗日政府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38年2月,县抗日游击大队成立后,孙家坡成立了第一支抗日自卫队。1939年10月,内丘铁路以东的金店、清修等村在尧山边区委领导下,成立了抗日自卫队(后改称内东区中队)。
  1942年6月,东北区、东南区先后成立了抗日区政府的区干队。内丘至柳林公路以南地区成立了南保家民团,公路以北农村成立了北保家民团。各区抗日自卫队、区干队隶属县抗日游击大队和区政府领导。
  1943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民兵工作的指示,对民兵组织进行了统一编制,县武委会成立了民兵指挥部。
  解放战争期间,凡18—40岁的强壮劳力,都按部队编制编入民兵和民工组织。县设民兵大队,区设民兵中队,村设民兵小队。同时大力发挥女民兵在生产和后方治安中的作用,担负站岗、放哨、送信和支前等工作任务。
  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县成立民兵师部,公社成立民兵团,生产大队成立民兵营或民兵连。凡16—45岁的男女公民(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外),都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30岁为基干民兵,31—45岁为普通民兵。县委书记兼任师政委,县武装部部长任师长。
  1969年, “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开始,在“要准备打仗”的号召下,内丘县成立基干民兵战备团。
  1978年9月,县战备团辖19个营,378个连(县直44个连、公社、大队334个连)。
  1981年,县恢复基干民兵独立团,县武装部部长任团长,政委任政委。
  1985年,根据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中发〔1985〕22文件,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县基干民兵团辖17个营,31 9个连,122个排,420个班,设民兵专业技术分队8个,八二迫击炮连4个,八二无后座力炮连两个。延续基干民兵及专业技术分队编制。
  1989年以来,注重抓好基干民兵、民兵应急分队和专业技术分队建设。优先把28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有专业特长的青年编入民兵组织。
  在县水泥厂和内丘镇分别组编了120人的两个应急分队,担负保卫城区重点目标,应付突发事件;在县交通局、公路站成立了一支舟桥分队;内丘县还建立了八二无后座力炮分队、八二迫击炮分队、通讯分队、卫生分队等。1999年在大孟镇召开了民兵基层建设现场会,统一了全县基层建设的标准。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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