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证业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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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证业务
分类号: D926.6
页数: 2
页码: 836-837
摘要: 本文讲述了公证处主要办理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和经济合同公证。县公证处始建时,由于民众对公证工作认识不足,只是办理一些诸如收养、继承、赡养等公证。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公证业务的作用越来越被广大群众认识和接收,使公证业务不断得以拓宽,逐渐发展到土地、荒山承包、企业、房屋租凭合同公证,以及婚姻财产公证、遗嘱公证、财产赠予与分割等公证。
关键词: 司法 司法行政 公证业务

内容

公证处为司法局管辖的一个股级机构。1981年有公证员1名。2000年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公证员2人,公证处主要办理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和经济合同公证。县公证处始建时,由于民众对公证工作认识不足,只是办理一些诸如收养、继承、赡养等公证。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公证业务的作用越来越被广大群众认识和接收,使公证业务不断得以拓宽,逐渐发展到土地、荒山承包、企业、房屋租凭合同公证,以及婚姻财产公证、遗嘱公证、财产赠予与分割等公证。1982—2000年,累计办理各种经济和民事合同公证事项25929件,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按照上级指示,公证处于2000年从国家行政机关分离出来,属事业单位,仍由司法局管理。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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