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律师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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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律师事务
分类号: D926.5
页数: 1
页码: 836
摘要: 本文讲述了律师业务开展初期,只是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刑事辩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律师事务范围逐渐拓宽,除继续担任刑事辩护外,还积极参与经济交往中的法律活动,担任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非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及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关键词: 司法 司法行政 律师事务

内容

2000年,律师事务所有法律工作人员3名,均为四级律师。其宗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业务活动。
  律师业务开展初期,只是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刑事辩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律师事务范围逐渐拓宽,除继续担任刑事辩护外,还积极参与经济交往中的法律活动,担任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非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及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1981年8月—1995年3月,累计办理各种刑事、民事案件法律业务1045件,为135个单位担任了法律顾问,代写法律文书1万多份,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千余万元。1996年以后,又成立个体法律服务所2个,从业人员6人。2000年始,律师事务所逐步由国家行政机关分离出来,属事业单位,仍由司法局管理。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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