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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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20.4
页数: 2
页码: 835-836
摘要: 本文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结合《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在全县民众中宣传减租减息条例、惩治贪污条例、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办法、累进税法等。解放战争时期,在土改运动中以宣传《土地法大纲》为主,并向全县人民宣传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关键词: 司法 司法行政 法制宣传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结合《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在全县民众中宣传减租减息条例、惩治贪污条例、优待抗日军人家属办法、累进税法等。解放战争时期,在土改运动中以宣传《土地法大纲》为主,并向全县人民宣传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0世纪50年代初期,法制宣传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20世纪60年代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治代替法制,阶级斗争的宣传代替了法制宣传。1979年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开始以法治国,法制宣传逐步走向正规化、经常化。
  1983年,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为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司法局把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结合起来,制成图片、展牌、幻灯片、录音带等,利用集市、庙会等场合进行展出播放。同时在县广播站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在各乡镇培训法制宣传员。1985年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司法局负责具体普法日常工作。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建立相应的普法组织。1986年开始对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从1991年开始,全县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大力普及专业法律知识,到1995年3月底,先后共摄制图像片1850幅,展板250块,巡回展出235场次,上法制课210次,培训法制宣传员490名,举办培训班105期,编写普法教材380多份,订购普法书籍4万余册,征订报刊1万多份,宣传群众达13万余人。同时,全县先后有287人参加河北政法干部学校函授学习,其中30名学员领取了毕业证书。
  1996年开始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在全体公民中进行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主要普法活动有:“大蓬车”(流动宣传车)普法宣传队,巡回到各乡镇进行宣讲;在县老干部局举办“法在身边”图片案例展牌185块,宣传县内典型案例60多个,涉及法律法规15个。组织各中学学生,县直各单位干部职工,“一城四关”群众参加学习18000余人;组织各中学学生和城区群众参加县公捕公叛大会7场;组织各执法执纪部门在集市期间上街搞法律咨询宣传12次,用实物和展牌向群众宣传法律、发放宣传和图书资料。
  1990年始内丘县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连续取得了显著成绩。1988—1990年连续3年被省、市司法厅(局)评为“争创”活动先进集体、“防激化长安杯”先进单位。1987—1991年连续5年被省、地评为“读报学法、普及法律知识”先进单位。2000年内丘县通过省市普法验收,并获得“全省优秀司法局”、“全国‘三五’普法先进县”称号。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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