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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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45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执行
分类号: D915.183
页数: 1
页码: 834
摘要: 本文讲述了县人民法院设执行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执行民事、经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负责调解书和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及受公证机关委托的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等。从而改变了审执不分、案子审结而又出现执行难的状况。
关键词: 司法 审判 执行

内容

1989年县人民法院设执行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执行民事、经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负责调解书和其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裁决及受公证机关委托的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等。从而改变了审执不分、案子审结而又出现执行难的状况。
  自执行庭建立到2000年,共执行各类法律文书1117件。其中1993年138件,如全县影响较大的电影公司诉煤炭部三十一工程处赔偿一案。1992年县法院判令被告赔偿40万元,被告既不主动履行也不上诉,并阻扰法院执行公务,县法院对该处法定代表人(正处级)依法拘留,促使40万元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1994年执行案件125件,执行标的额45万元。年度执行计划生育处罚案件近百件,标的额达300万元。1995年执行案件110件,执行标的额达60万元。1996年执行案件80件,执行标的额达80万元。1997年执行案件120件,执行标的额达85万元。1998年执行案件100件,执行标的额达110万元。1999年执行案件428件,执行标的额达600万元。其中执行“三提六统”(三提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六统是指教育费附加、乡村道路集资、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优扶费及农村合作医疗费)、农业税案件近200件,标的额达300万元。2000年执行案件316件,执行标的额达500万元。
  自1993年下半年起,执行死刑的任务由武警部队移交法院司法警察完成。是年11月,完成了第一起死刑案件的执行任务,也是全邢台市县级法院首次执行的死刑案。到2000年共枪决罪犯20余名。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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