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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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1.14
页数: 2
页码: 824-825
摘要: 本文讲述了刑事检察工作亦称刑事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法院进行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刑事监督包括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项内容。
关键词: 司法 检察 刑事检察

内容

刑事检察工作亦称刑事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对法院进行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刑事监督包括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和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项内容。
  审查批捕 指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再做出批准逮捕(包括追加逮捕)、不批准逮捕(包括补充侦查)等决定。1978年,公安机关将审查批捕权移交人民检察院。1978年8月—2000年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1181件,经审查批准逮捕1145件,其中追加逮捕23人,不批准逮捕61人。
  提起公诉 指对公安机关提请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再做出起诉、免予起诉、不起诉、补充侦察等四种决定。1978年8月—2000年底,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1149件,经审查向法院起诉1056件,移送到市分院78件,免予起诉76人,不予起诉12人。
  立案监督 指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及时准确地追究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威严。1987—2000年,共依法监督公安立案16件/19人,批捕14件/15人,提起公诉14件/15人。
  审判监督 指对法庭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做法当庭提出纠正或建议休庭进行纠正,或闭庭后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1987—2000年,对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共出庭支持公诉583次,其中胜诉583件/865人。发表公诉词583篇,提起抗诉2件/2人。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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