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社会丑恶现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4009
颗粒名称: 铲除社会丑恶现象
分类号: D523.5
页数: 2
页码: 816-817
摘要: 本文讲述了铲除社会丑恶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较为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这些丑恶现象严厉禁止,不断打击,使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现象在内丘县全部绝迹。
关键词: 铲除 社会 丑恶现象

内容

铲除社会丑恶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较为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这些丑恶现象严厉禁止,不断打击,使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现象在内丘县全部绝迹。但到20世纪80年代后,县内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又逐渐出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赌博、嫖娼达到了屡禁不止的地步。为此,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
  查毒禁毒。1952年7月2日,内丘县建立由人民医院、法院、税务局、公安局及武装部人员组成的“肃毒办公室”。公安部门首先从旧案、旧犯抓起,发动群众检举,获取线索20余条,查出贩运毒品的2人,种植毒品的8起(90克),藏隐毒品4起(250克)。后对查获的毒品进行当众销毁,所种毒品全部铲除。自此烟毒在全县绝迹。
  查赌禁赌。1937年12月抗日县政府成立后,在抗日根据地厉行禁赌,对赌博者批评教育,甚者没收赌资、赌具,使抗日根据地的赌博基本停止。1945年9月内丘县城解放后,县公安机关将禁赌列入治安管理范围,开展宣传和禁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人民政府发布禁赌布告,号召人民检举揭发赌博人员。到1957年,全县赌博活动已基本绝迹。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赌博劣习死灰复燃,且成逐年增多趋势。1987年1月1日,县公安局依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开始加大查处和打击赌博活动力度。尤其在元旦、春节或农闲季节都要进行集中打击。据统计,1992—1994年,全县共查处赌博案件70起,处罚参赌者425人。其中罚款215人,行政拘留147人。1995—2000年,共查处赌博案件229起,治安处罚1116人,使赌博歪风有所收敛。
  查处卖淫嫖娼。内丘县城解放(1945年)前期,城内北小街有日本侵略军开设的慰安所,后随日本侵略军投降而撤离。另外也有个别暗娼。内丘县城解放后,杜绝了卖淫、嫖娼行为。20世纪90年代后,县域内又出现个别暗娼,这些暗娼在公路两侧的饭店、旅馆勾引个体商贩、无业游民和过往司机、货主,卖淫营利。对此,县公安机关进行了严查严打。1991年,在107国道、隆昔公路内丘段路边等地,查获卖淫妇女8名,嫖客17人。1992—1996年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件8起,涉及43人,均予以治安处罚。1995—2000年,全县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59起,涉案82人,均予治安处罚。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1945年前,拐卖妇女、儿童事件时有发生。1945年,人民政府对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有少量外籍妇女携带儿童流入县境西部山区现象,因迫于生计以联姻形式被当地人收留,后部分回原籍。1974年,在县境查出,因被欺骗、贩卖、引诱而到县内居住的四川妇女98人,其中已办结婚手续的84人,手续不全(非法同居)的14人,这些妇女分散在9个公社、47个大队及1个工厂。人贩子王良娟、王全珍二人自1972年始到案发,先后骗卖四川妇女12人,非法得款1986元。对此均依法进行了处理。此后,此类案件有所收敛。1995—2000年6年间,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3起,解救妇女1名、儿童3名,涉案6人,处理5人。
  近年来,在打击社会丑恶现象活动中,积极推进“扫黄打非”(打非是指非法出版物)工作。除公安机关经常对音像市场、书店、书摊等场所清查外,每年由县扫黄打非办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县开展一次集中“扫黄打非”行动。据统计,仅1995—2000年,查处制黄、贩黄案件41起,治安处罚3人,收缴不健康书籍36本,淫秽光盘369张。如1998年5月,县委、县政府组织由扫黄打非办、公安、纪委、文化、卫生、广播、工商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扫黄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扫黄行动,共清查书报摊点16个,印刷厂17家,复印打字门市11家,刻字门店3家,歌舞厅8家,洗浴业4家,音像门市23家,录像厅9家,查获不健康书籍36本,淫秽光盘23张,治安处罚198人。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内丘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