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教文卫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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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9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科教文卫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1
页数: 5
页码: 788-792
摘要: 本文讲述了科教文卫体制改革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科教 体制 改革

内容

科技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县内农业、工业等科技含量较低,以“科技兴县”的思路未能提到正式议事日程上来,对发展科技事业投入甚少,全县仅有少数的科技人员在农业方面搞一些科技小试验。改革开放后,确立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把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做为科技兴县的一条重要措施。1988年,内丘县为放活科技人员的工作,加快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引导企业、乡镇、农村去省、地及外地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登门求技,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搞好科技“双放”工作的安排意见》(“双放”是指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其中规定:允许担任副局长以上行政职务科技人员在现职岗位下乡、进厂搞技术承包或兼职技术服务。其承包所得和报酬同其他下乡、进厂的科技干部一视同仁;允许对主动要求调离、辞职、留职停薪下去承包、承租、领办乡镇企业和小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拿企业的效益工资或由企业向上浮动一、两级工资;对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合同期满后仍可回原单位担任原来的相应职务;对下去的科技人员从本年开始,同在原单位人员一样对待,不影响评定技术职称等问题;对农民技术员符合条件的也可评定技术职称;要坚持有偿服务的政策,从4月份开始,农、林、牧等单位科技人员的工资,单位发50%,余下50%从承包效益中提取;对到内丘县搞技术承包和进行技术交流的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技术人员,要在政治上给予关怀,生活上给予照顾,待遇上给予优惠,住房上提供方便。同年,县委、县政府又发出《关于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停薪留职的几项规定》,指出凡申请停薪留职的人员(包括管理干部),所在单位均应批准放行,在此期间仍可享受原来的医疗费、肉食补贴、书报费待遇;下去后第一年原单位发给一半工资,第二年工资全部自理,但不影响调资等;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不占原单位编制,合同期满后仍可回原单位,如编制已满,允许超编。在此两个文件的推动下,内丘县的科技活动出现了新气象。县科委、农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很多都与农村的果园、农田、山场的承包户签订了技术承包合同。1988年底,在邢台地区“科技双放”表彰大会上,内丘县杨建秋承包集团、卢桂英密植桃开发公司受到表扬和奖励。此后,内丘县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中药研究所、河北农业大学、北京矿业总院、机电部总院、省农业科学院等20多所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不仅指导了县里的科技发展,引进了科技和人才,也培养了本县自已的科技队伍。到1989年,全县农村有1206名农民获得了技术职称,其中有60名获得了中级职称。与此同时,科技外事活动也不断增多。1990年,县先后接待了德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技术人员28人次。在进行技术交流的同时,还引进了日本红富士苹果、药材、柿子等6个品种。同年,省蔬菜研究所穆德山被聘为县蔬菜生产顾问,先后十几次到内丘传授、指导日光温室生产蔬菜技术,在大孟村镇二十里铺村设点试验,当年建棚15座,获益45000元。1990年左右,杨建秋在山区的柿树丰产技术、穆德山在官庄乡二十里铺村的日光温室生产蔬菜技术、卢桂英在河巨乡岗北五村的密植桃丰产技术、宋计增在北岭乡南岭等村的肉鸡养殖技术等,都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和应用。同时广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不断增加,逐渐由20世纪80年代初那种“先干后学、边干边学”改变为“先学后干”的致富方法,避免了盲目致富,最后由于管理和技术滞后而导致夭折现象的出现。
  1990年后,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引进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的力度。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对引进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的优惠政策,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科技人员施以重奖。2000年对内丘县聘请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严瑞珍、河北农业大学教授李保国分别奖励1万元。在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奖励的同时,还对县内为引进人才、技术、项目、资金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员也进行了奖励和表扬。
  内丘县在支持和发展个体科学技术试验上,也取得了显著成绩。1978年前,内丘县在此方面只走“官办”的单一路子,不重视个体科研事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加大“官办”科技投入的同时,积极支持个体科研事业的发展。使农民中的科技人员同样可以享受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待遇,成绩突出的还可被聘为国家干部,其所发明的成果也可荣获国家专利。1990年,内丘县成立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始开展民营科技机构的审批和技术市场管理等项工作。其所管理的民营科研机构有:“金花捷报研究所”、“新技术开发处”、“食用菌研究所”、“化工研究所”、“科技试验厂”、“饲料研究所”等7个系列、12家民营科研机构。从业人员82名,其中专职科技人员达85%。这些民营科研机构的开办,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广大群众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
  教文卫体制改革 1977年大、中专招生恢复考试制度后,教育体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各公社学校建立发展过快(全县高中达40多所,初中达70所),致使师资、设备与学校发展数量不相适应。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内丘县于1982年进行了教育机构改革,取消了社办高中和村办初中。次年又调整了全县的小学布局,恢复了社办小学。1984年,小学五年制教育改为六年制教育。1986年,国家教委颁布《关于社会办学的若干规定》,放开了私人办学的渠道。1993年县首所“追光小学”建立后,私立学校相继出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相对于县内小学数量而开始出现生源不足的现象。1998年,对小学教育本着“减少数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原则,实行了合校并点,合并后的小学分为“中心小学”和普通小学。1999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大力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乡镇通过各种形式筹措资金3600多万元,新建或改建了16所乡镇中学。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生源的不足,县内各级学校(主要是私立学校)每年在招生季节,大打生源之仗,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告宣传,以吸引生源。同时为了提高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各学校将教师奖金与学生成绩挂钩,并规定了不少严格的学习制度,使学生负担不断加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于2000年4月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过程。大力推进“限时教学”、“自主学习”、“成功教育”、“分层次教学”等教学改革试验;严禁中小学在放假期间开办各种类型的复习班和举办初三复习班,严禁划分快、慢班,不允许以办快班等为名向学生多收费;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重视和加强外语和计算机教育,加强实验教学和信息化教学。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县教育体制还进行了诸多改革:1.实行会考制度。自1991年始,凡在会考中成绩不及格的初、高中生,不准毕业,不能参加大中专考试。2.委培、自费制度。1993年,各大、中专院校开始按国家计划招收自费生和委托代培生,其分数线低于当年统一分数线。委托代培生由所在单位与学校签订委培合同,委托单位向校方缴纳学费(多为个人缴纳),毕业后原则上回委托单位工作。此后,每年本县有一定数量的(每年分配指标)学生以委托代培形式考入大、中专院校。3.设立名牌大学奖学基金会。1998年建立后,开始对县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生进行奖励,至2000年共奖励了15名考入名牌大学的学生,奖金总额为8.6万元。4.实行“公办民助”。1997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内丘县第三中学作为“公办民助”改革的试点学校,新生入学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5.改革学校后勤管理,引入竞争机制。6.开办经济实体,补充教学经费。
  内丘县文化市场的开放,也是在1978年后才逐步推开的。改革开放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10年中,文化领域充满着“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浓烈火药味,批“清官”、批“中间人物”、批“才子佳人”、批“离经叛道”、批“有鬼无害”、批“单纯娱乐”,将传统民间艺术一概打入冷宫。文学创作和文艺舞台必须严格坚持“三突出”(文艺形式中突出主要人物、主要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的原则,塑造英雄人物的“高、大、全”(人物形象高大、行为完美无缺)形象,致使文艺作品“千人一面”、“千腔一调”,文化生活单调贫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重现。从1977年开始,被禁演的历史古装戏陆续进入县礼堂上演,曾被批判禁锢的一批影片也进入影院上映。县剧团从只能排练革命样板戏改为可以排练多种传统戏等。1979年始,文化馆着手挖掘整理具有地方色彩的民间文学和民间艺术,并不断组织民间艺术会演。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文化市场由国家单一经营的局面被打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县文化市场中涌现出众多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者:有书店、书摊、文化用品门市、字画装裱门市、音像门市、微机培训服务部、打字复印服务部、游戏厅、网吧、录像放映厅、歌舞厅、农村民办庆典乐队等。
  1981年始,内丘县对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实行财政包干,所拨经费只保职工工资。县文化管理部门也采取了“以文养文”的办法对所属部分文化单位进行承包经营。但由于家庭电视、放像机、影碟机等音像电器的普及和个体放影厅的开办,使内丘礼堂、电影公司、影院(2000年并入电影公司)、豫剧团等受到直接冲击,1990年后逐渐走向衰落。1995年由于内丘礼堂年久失修被定为危房而停止营业。后因影院墙体出现的裂缝问题也被停止了营业。与此同时,县文物保护单位扁鹊庙、且停寺利用群众游览,适当收费、募捐,收集了一些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利用这些资金重建了百子殿、药王庙、后土前殿、后奶奶殿,修复了牛王庙等。至20世纪90年代末,年收入可达20万元左右。
  内丘县卫生系统的体制改革是在1984年开始的。之前,县财政局及卫生局对县属医疗单位在财务上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制度。对乡镇(公社)属集体性质的医疗单位实行社办公助(国家补助的经费主要用于集体所有制人员的工资补助、房屋维修和医疗设备的购置)。1984年后,随着县财政体制由各单位预算报账制改为财政包干制,县财政和卫生局对全县所有国办、集体办医疗单位实行事业费“定额包干、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制度。1987年经县政府批准,开始对各分院、卫生院以投标承包方式实行院长招聘。1988年,县委、县政府转发了中共邢台地委、邢台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深化卫生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地、县(市)、乡三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公开招聘院(所、站、校)长,聘任后要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包括医疗、科研、防保、教学、精神文明、经济效益等项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按年终考核结果实行奖惩;还强调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对本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级医疗单位可适当调整住院、手术、检查等项收费标准,逐步实行按成本收费;一切改革措施都必须有利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同年,县卫生局与各应聘院长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县医院、中医院也实行了招标承包,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则实行了站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当时内丘县卫生系统的改革走在了邢台地区的前列。1991年为推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卫生局决定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的产生须经民意测验,县卫生局考察聘任,报县人事组织部门备案,一般任期三年,业绩突出者可连续聘任,并向卫生局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接受卫生局监督考核和管理,负责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对全院的行政、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单位的事业发展、经营管理、副职提用、职工聘用和奖惩办法均有决策的权力,并可按上级规定支配本院收入、奖金的分配和提留。
  1990年县中医院合并了内丘镇卫生院,并将其大部分科室由原址迁至胜利路,医院总面积和病房、医疗设备大量增加。后又派人到北京、石家庄大医院进行深造,不断引进新技术。还聘请大医院教授开办专家门珍。提出“患者是我院衣食之父母”的口号,与县人民医院展开竞争。同时县法医医院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其以法医鉴定检查治疗为基础逐年扩大治疗范围,也逐渐加入了竞争。各院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对医护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各院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使其服务标准和服务态度得到了很大改善。
  内丘县农村医疗在1980年前实行合作医疗制度,不允许个体行医。1980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放开了个体行医,由县卫生局进行业务考核,合格者发给个体医生许可证。1993年始,对批准的个体行医点统一制作、发放诊所匾牌,并制订行医规章制度。至2000年,对符合标准的个体诊所颁发“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并进行全国统一的职业医师资格考试。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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