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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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953
颗粒名称: 第十节 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
分类号: D652
页数: 1
页码: 750
摘要: 本文讲述了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着手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问题。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批判“两个凡是”,进入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阶段。
关键词: 文化大革命 批判 政治运动

内容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1978年1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着手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问题。1978年12月6—9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问题。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批判“两个凡是”,进入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阶段。
  1979年12月10日,县委发出《关于落实政策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回乡职工要求复工问题;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回农村的干部职工重新安排后,其亲属要求迁返市镇问题;对右派分子改正后要求回城工作问题及文革前一些案件的处理等15个问题逐一进行明确。1980年7月22日,县委发出《关于为“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县人委的主要领导彻底平反通知》,1980年7月23日,发出《关于建立落实政策顾问组的通知》,8月2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文化大革命”中干部审查材料>的通知》,决定对全县干部审查材料进行清理。12月7日作出《关于为安生长同志平反的决定》。1981年7月12日,作出《关于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前县委“两套马车”株连的同志平反的决定》,1981年9月2日作出《关于为“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委举办所谓“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受迫害的干部职工平反的决定》和《关于为前公检法平反的决定》。1982年1月,县委连续作出决定:对原县委书记徐玉恺、县委副书记王白石、原县长郭玉栋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诬陷迫害,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为受其株连的家属及县局级领导干部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其间,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制造冤假错案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1982年12月20日,县委召开7万多人参加的广播大会,为“文化大革命”中制造的16起较大冤假错案彻底平反。1983年1月,县委批准解决9户因右派受株连家属子女22人的“农转非”问题。1984年县委发出《关于成立核查“三种人”小组的通知》,对“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骨干分子、派性骨干分子和打砸抢分子进行核查,清理。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还为677名“地富反坏”分子摘掉帽子。
  到1982年底,全县共受理“文化大革命”案件1981起,改正冤假错案288起,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427人的遗留问题,从“反右”以来,先后6次摘掉所有右派分子的帽子,并为其恢复工作,恢复政治待遇,恢复商品粮,给予经济补偿。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的一大批人作了结论,对运动中划高成分的作了复查和纠正。在“文化大革命”中有打砸抢问题的128人和突击提干的68人及犯有其他错误的人,分别作了处理。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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