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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要务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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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935
颗粒名称:
党政要务
分类号:
D69
页数:
24
页码:
741-764
摘要:
本文讲述了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经历了各个时期的重大历史运动,响应号召开展了多次重大活动。在经历成功和失败的过程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执政水平,使县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世纪末,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步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
关键词:
建设
经济
改革
运动
活动
内容
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经历了各个时期的重大历史运动,响应号召开展了多次重大活动。在经历成功和失败的过程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执政水平,使县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20世纪末,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步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
第一章 加强组织建设
第一节 清理党员
1940年5月,晋冀豫全区第一次整党工作开始进行。从审查各级干部入手,整顿基层组织,加强党员中的骨干,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支部的领导权掌握在经过考验的忠实可靠的干部手中。冀西地委提出了模范党员的四个条件:说实话(党性观念),讲道理(民主作风),会使用武器(领导武装斗争),不浪费、不贪财(热爱革命、爱护根据地)。这次整党,给下一步的清党奠定了基础。
1940年冬,中共内丘县委在上级党委安排下进行清党,主要针对1938年间党员大量发展,存在组织不纯的问题。清除办法为:区委研究提名,县委通过,即被开除党籍。被开除的党员,有的通知本人,有的不告诉本人,不再通知这些人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节 民主整党
1948年初,内丘县委、区委干部参加了在赞皇县阳泽村召开的民主整党土地会议,会期56天。会后,中共内丘县委传达贯彻中央边区土地会议精神,学习《土地法大纲》,结合土改,针对一些党组织不纯、软弱和一部分党员居功自傲及在土改运动中受到冲击便产生退坡的表现进行整党,及时纠正了土改中的某些偏向,使内丘地方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越来越高。在这次整党中吸收了一大批贫雇农积极分子入党。全县党员达到3311人,农村支部达224个。
第三节 整风运动
1957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风运动,主要是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但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趁机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为教育群众分清是非,整风运动转入反右派斗争。县委派出大批工作队,深入各村开展整党整风,围绕统购、统销、合作社运动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后来由于党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造成不少冤假错案。
第四节 组织整顿
1994年12月至1995年1月25日,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党员整训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转变党员思想观念,整训的重点是农村党员。整训分为宣传发动、集中学习、整改、评议处理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全县农村党员10269人参加了民主评议,其中评出优秀党员1160人,合格党员8746人,基本合格党员335人,不合格党员28人。对不合格党员劝退除名17人,留党察看3人,警告、严重警告6人(同时受行政处分的1人),延长预备期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00人,发展新党员609人。
第五节 整党整风
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从县直抽调110名干部组成“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派往农村,按照党的“九大”精神,以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为标准,开展“斗私批修”、“批判资本主义”,进行整党整风。当时县委和各级党委尚未恢复,党内民主生活很不正常。一些党员干部在整党整风中受到“造反派”错误批判,有的长期挂起来不分配工作。一批“造反派”头头和“文化大革命”中的积极分子被“纳新”入党,有的突击提干,影响了党组织的纯洁性。
第六节 整党工作
1985年5月中旬至1987年1月中旬,按照中共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精神和省、地委安排,内丘县进行了县、乡、村三级整党。参加整党的有18个党委,7个党组,14个总支,493个支部,党员9226人。对增强党性,增强团结,发展大好形势起了积极作用;对改变观念,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二章 开展政治运动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内丘县的土地改革运动起步较早,地域性强。西部深山区的抗日根据地早在抗战期间开展了合理负担,减租减息(详见《军事·抗日战争》编)。解放后进行了反特斗争。大规模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平汉路以西,太子岩山脉以东的丘陵、平原区;平汉路以东的内东区初不在辖,1947年4月回归内丘后,只进行查田补齐,丈量土地,发放土地证。(详见《经济综览·综合管理》编).
第二节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国发动了侵略朝鲜战争,在中共中央号召下,全国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0月,县委、县政府发起支援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的爱国募捐活动,号召每人捐献一两米、一分钱,为抗美援朝作贡献(一般农户最少捐献一碗米),到次年1月15日,全县捐献共折合款369100583元(合现在人民币36910元)。
1951年,抗美援朝运动逐步掀起高潮。县成立了抗美援朝总会,并制定了抗美援朝宣传计划,拟定了抗美援朝农民公约提纲,并下发各村。组织报告员在集会、群众大会、各机关部门作形势报告,大唱抗美援朝歌曲。县长亲自在村干部会上教唱抗美援朝歌曲。4月下旬,支援抗美援朝掀起高潮,县里组织了宣传员训练班,各区村、各机关部门召开控诉、投票、签名、订公约等会议,利用广播台,大众黑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委结合农业生产开展支援抗美援朝抗旱植棉活动,号召“抗美援朝,多种棉花,利在自己,功在国家,多种一亩棉就增加抗美援朝的一份力量”。有的村夜晚还担水点种棉花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5月1日,全县举行了支援抗美援朝“五一”示威大游行。
1951年10月3日至6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扩大会议,县委书记作了形势与当前建军任务以及抗美援朝总会三大号召的报告。参加会议的有各村村长,党支书、宣传委员、中队长、指导员、公安员、团支书、妇女主任、民政及县区干部1355人。会议期间通过两天多的分组讨论,起到强大的政治教育作用。青年干部踊跃报名参军参战、纷纷表示打不败“美帝”不回家。妇女干部、老年干部也都发言表态,积极工作,动员亲人报名参军。到会的县区干部233人都报了名,村干部222人,86%报了名。会后,全县普遍开展了爱国主义国际形势教育,并大力开展征兵宣传教育、拥军优属活动。对军人立功人员进行慰问和表彰,召开庆功大会,唱戏。把拥军“代耕”工作做为重点,评选“代耕”模范,表彰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和个人。一时全县形成了报名参军高潮,出现了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一同参军、退伍军人二次上战场的场面。仅二区东庞一个村报名参军的就有150名,大辛旺村30名党团员中27名报名参军。
1951年,全县开展了以增产节约,生产劳动竞赛支持抗美援朝活动。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一部分反革命残余势力不断从事破坏活动,乘着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之机,大肆散布政治谣言,制造暗杀、抢劫、纵火、投毒、割电线等案件,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为严厉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共中央于1950年10月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随后,内丘县据此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
“镇反”的重点对象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政策是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1951年,县委、县政府对“镇反”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3月,共逮捕21人,判处死刑16人,枪决10人。4、5月份,结合抗美援朝运动和“镇反”运动掀起高潮。县委先后两次印发了“镇反”宣传品3000多份,并组织宣传组,利用画漫画、说快板、打花棍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干部会、群众会、县城庙会、官庄、黄釜、柳林庙会进行“镇反”展览与宣传,公开枪决反革命分子。在对美国、日本、蒋介石的控诉中,不少村进行了对反革命分子的控诉。到5月底,收到群众检举40余件,处决反革命分子18人,其中反动会道门案犯6人,地下军案犯3人,地主反攻倒算案犯2人,瓦解部队案犯1人,土匪2人,复审2人。全县共有反革命的党团、顽伪人员、土匪、地富反动会道门等169人,多进行了群众性的管制,其中强制管制的22人。
1951年底,内丘、临城、隆尧三县交界的清修村反革命组织“冀南反共救国军”被破获,其成员全部逮捕归案。
经过一年“镇反”运动,先后逮捕反革命分子61人,处死23人,稳定了社会秩序。
1955年,为继续深化“镇反”工作,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公、检、法、宣传部、县社等5个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镇反”委员会。下设由法院、公安局人员组成的审判办公室,以检察院为主,同公安局组成整理和审批材料办公室。另外,确定各区委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区“镇反”工作。同时抽调县区公安干部10名和百货站、民政科、税务局、粮食局、兵役局干部5人组成5个工作组,负责查证材料和调查摸底工作。是年,逮捕一批反革命分子。并视其情节,分别进行依法处理。
第四节 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上旬,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群众运动(简称“三反”)。1952年初,又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根据上级要求,从1951年12月开始,在县内陆续展开“三反”、“五反”运动。运动大体经过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习文件、发动群众阶段。1951年12月下旬至1952年1月底,县委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文件,县委领导亲自作动员报告,宣讲“三反、五反”意义,提高干部群众认识。并建立了内丘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其下设办公室领导运动的开展。
第二阶段为揭发检举贪污浪费行为阶段。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自查,领导带头,“层层下水”。之后,通过揭发检举贪污浪费的人和事,从中抓住线索,确定重点追查对象,对有碍运动的干部,采取了组织措施。
第三阶段为抓住重点、穷追猛打阶段。从1952年2月底到3月底,把贪污千万元以上的重点人物称之为“老虎”,对“老虎”采取发动群众,小会攻心,大会斗争,穷追猛打,令其交待贪污受贿问题。
第四阶段为查证落实阶段。县委选拔懂政策、能查账的干部100多人,编制成11个“打虎”小组,组成“打虎队”,开展查账、查物、查库、查历史、查家庭经济情况、查生活状况、查老虎“肥瘦”的“五查”活动。从1952年3月下旬至5月底,部分打虎小组转入最后阶段,即追赃打虎、查赃对证、定案处理、召开公开处理大会。
最后,县委领导检查批判了自身的官僚主义作风,制订了改进工作的制度。
在“三反”运动中,全县查出贪污分子110人,共贪污公款30827万元。其中,贪污100万元以上的59人,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5人(称五只老虎)。到1952年6月中旬,“三反”运动结束。这一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为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五节 肃清反革命运动
“镇反”运动后,县委遵照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等指示。从1955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了机关内部“肃反”运动。1956年1月15日,为加强党委对“肃反”运动的领导,内丘县以党委为核心,成立了5人小组,并建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6个组,即综合组、准备组、专案组、甄别组、审干组、清档组。其主要职责是清查处理敌对分子。先后在县直、区直以及乡直党政群团、公、检、法、财贸、工商、厂矿、卫生、教育等单位分批进行。整个运动通过大会动员、内查外调、检举揭发、重点查漏、政策攻心、纠正偏向等工作步骤,查出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做了处理;澄清了一些干部的历史问题,并做了组织结论。
第六节 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内丘县在全党内开展整风运动。同年6月,随着整风运动的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初步展开反右派斗争。至8月,县委宣传部培训骨干宣传员1185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鸣、大放运动的宣传。后县委又派出大批工作组,深入各村开展整党整社,围绕统购统销合作化运动开展大鸣、大放、大辨论。1957年10月,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在这次反右派斗争中,全县有多名干部、群众被定为右派分子。1959年9月,县委办公室就第一批右派分子摘帽工作进行总结时统计,全县共有右派分子363名,在363名右派分子中,机关留用的122名,监督劳动的129名(其中开除公职监督劳动的41名),劳动教育的83名,退回公安处理的22名,自杀和反右派死亡的7名。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内丘县对被错划右派分子作了实事求是的改正。
第七节 反右倾斗争
1959年9月,内丘县开展在各级传达贯彻庐山会议精神,进行反右倾斗争,解决对“三面红旗”的认识。是年冬,反右倾斗争达到高潮,官僚主义、吹大话、强迫命令之风再度盛行,提出了“拿出手中粮,坚决办食堂”的口号。有的生产队组成专门“搜粮队”,到社员家中翻箱倒柜、挖墙刨地的搜查粮食。对有粮不交者,进行开会辩论(批斗会),并给予不同形式的体罚。
1960年初,全县开展了第二次向群众挖粮运动,运动中出现了不少过激行为。同年4月,邯郸市副市长刘振邦到内丘传达了“纠正强迫命令”的指示,指出“共产党不能打群众”,强调“谁打人就处理谁”。至8月上旬,全县集体食堂第二次开始陆续解散。
第八节 四清运动
1963年8月23日,县委派工作组14人进驻东文孝大队,搞社会主义教育试点,贯彻中共中央杭州会议精神和关于生产救灾方针,稳定社员情绪,恢复生产。即以清账目、清仓库、清财务、清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粗线条“四清”。9月29日,县委召开各公社书记会议,并抽调80名干部,编成8个工作组深入重灾社队和二类队(较落后队)或三类队(落后队)开展社会主义教育。10月8日,县召开县社脱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讨论“四清”等问题。
1964年1月,县委抽调县乡干部、企业干部、小学教员共678人,分赴各大队,以公社为单位,组成讲解团,向群众宣传中央精神,逐级动员干部“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洗手洗澡(自我批评),轻装上阵”,先上后下、先党政后企业,干部党员要人人“洗澡”、“下楼”(纠正错误,不再处理),同时发动群众“大鸣大放”、“大揭大议”。从5月19日到7月8日在党政机关搞科局长的“洗手洗澡”。9月9日,由内丘“四清”分团政委带领县委常委到邢台集训45天后,县抽调大批脱产干部和农村借干开往任县南章固进行“四清”。11月11日,以干部自已“洗手洗澡”的粗线条“四清”在全县铺开。是年底,查证落实“四不清”干部贪占粮食20万公斤、款38.2万元,按政策进行了退赔。
1965年6月,县委书记带领“四清”先遣队从任县返回内丘,进行“四清”摸底。自此,内丘县以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为内容的细线条“四清”运动开始,县四清工作团取代县委,县委书记任县四清工作团政委。首先把官庄、金店、五郭店、城关、永安、冯村、河巨七个公社及县直各单位作为第一批搞“四清”的单位,其中县直从7月份开始,农村从8月份开始,所搞村数为全县的50%。8月,从县文教局抽调小学教职工参加“四清”运动。9月,县四清工作团组建了工作分团,陆续开赴各公社,接管了公社党政工作。10月,各公社四清分团派出四清工作队,陆续进驻各大队,细线条“四清”运动全面开始。1966年2月,县第二批搞细线条“四清”的单位进驻了工作队。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0月,驻村四清工作队撤出,“四清”运动至此结束。
“四清”运动中,全县搞“四清”的工作队员计1000多人,有机关干部、农村借干、解放军文艺团体、教师、大专院校学生,多数来自宁晋、威县。四清工作队进村后,根据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文件精神开展“四清”,主要是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并把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作为运动的重点。工作队员要扎根串连,培养贫下中农积极分子,组织贫下中农协会。对当过大、小队干部的均列为“四清”对象。整个运动分五步进行:一是动员准备工作;二是层层带动“洗手洗澡”;三是开展对敌斗争;四是反对官僚主义;五是组织建设。在运动中“四清”工作团、分团、工作队分别取代了县、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权。工作队实行“三同”,即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组织社员大学习、大讨论、边学边议边揭发。清经济的方法是发动群众揭发、教育干部洗手洗澡、查账查证、三线并进;清思想主要是教育社员认识阶级斗争和“和平演变”的严重性;清政治的做法是“内查立场,外斗敌人”,发动群众大诉阶级压迫之苦,大查资本主义之害,批判斗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复议漏划地主、富农的阶级成分。这次运动,对改变干部作风、加强经营管理和巩固集体经济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采取“人人过关”,对当过大、小队干部的“有枣没枣打三杆”,造成一些干部对“四清”不满意,特别是把一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认为是阶级斗争的表现或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并且错误地把一些犯错误的干部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进行斗争,加之有的工作队执行政策不严,有的搞逼供信,致使许多基层干部遭受到不应有的打击,最后又因仓促收兵,没有认真执行“三定三允许”,造成一批冤假错案。如金店公社33个大队,在“四清”中大、小队干部300多人被斗,10多名干部自尽身亡。尤其是第二批“四清”社队,打击面更宽,把大批基层干部撤换了。如北岭公社,18个大队支部书记全被撤换,18个大队长撤换了17个。致使不少大、小队上台干部与下台干部长期闹矛盾、搞对立、不团结。
第九节 “文化大革命”运动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发表后,全县干部职工开始批判《海瑞罢官》、《三家村札记》。6月1日,陈伯达率工作组进驻人民日报社夺权,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文章,“文化大革命”正式发动。内丘县几所中学首先开始批斗一些有历史问题的其他教师。
随着运动的开展,内丘中学等几所县办中学的学生贴出“响应毛主席伟大号召,积极投入“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大字报,并上街游行,造学校领导的反,学校相继处于混乱和瘫痪状态。6月20日,县委向几所中学派出工作队,取代原学校领导班子,所有学校停止三门课(政治、语文、历史),学习“毛著”,批判“三家村”。学习会、声讨会、批判会天天都有。6月25日,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集中进行整训,搞人人过关。此后陆续有一些教师和学校领导被打成“牛鬼蛇神”、“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其进行批斗、戴高帽子游街。
8月18日,毛主席在北京接见红卫兵后,全县中学的红卫兵开始停课闹革命,走上街头“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8月24日,县正式宣布“文化大革命”开始,规定县直各单位可建立文化革命委员会或文革领导小组,大系统可建立联合委员会及其他革命组织,县直四清团取消改为县直组,县直工作队改为联络员,县直分团改为机关组,搞“清、揭、学、斗”。.县委向内中等学校派驻工作组、联络员,以掌握学校“文化大革命”的动向。随后,全县的“大鸣、大放、大辨论、大字报”形成高潮。9月,县直各单位相继建立了文革领导小组。10月,掀起迎接并观看《毛主席第一次接见红卫兵》大型彩色纪录片高潮。11月,由各级党委组建的文化革命委员会或文革领导小组被红卫兵称为压制“文化大革命”的“官办文革”、“保皇组织”而逐渐解体,代之以名目繁多的群众造反组织蜂涌而起,他们把斗争矛头指向各级党政领导。县直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被打成“三反分子”、“黑帮”、“走资派”,遭到揪斗,并游街示众,全县党政机关均陷入瘫痪或半瘫痪状态。县中等学校的师生纷纷外出,进行全国性的大串联。12月,县委在县招待所成立红卫兵串联接待站。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县委、县人委、县直各单位和各公社的党政领导权相继被群众造反派非法夺去。2月上旬,各单位开始揪斗“走资派”,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及各级领导人都被群众造反组织挂黑牌,戴高帽,敲锣打鼓,游街示众。邵明驻军4595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派出“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人员,进驻县各级机关和部分中学。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实行军管。17日,以县武装部为主,正式成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取代原县人委全部工作。1967年夏天,内丘中学红卫兵成立的红卫兵第一司令部(简称红一司)和“七一公社”两个红卫兵组织尖锐对立,分别占据了县礼堂和县百货公司小楼作为据点,互相攻击。大部分单位也出现两派对立组织,支左部队支持“七一公社”,称“拥军派”,“红一司”被列为“反军派”。后宣布“红一司”为黑组织,命令解散。12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及“工代会”、“农代会”同日宣布成立。
1968年1月6日,红卫兵代表会成立。1月24日,内丘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正式成立,革命委员会由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和革命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统揽全县党、政、财、文大权。之后,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各公社革命委员会相继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首先作出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决定,并于2月25日,从县直机关抽调200多人奔赴农村,帮助社员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在全县开展“三忠于、四无限”(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无限热爱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忠于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信仰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崇拜伟大领袖毛主席)活动,各级机关、学校、厂矿、农村都要实行天天读、天天听、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戴毛主席像章,背毛主席语录。县革委还发动红卫兵,成立县纠察队,纠察队在活动中,作出了不少过火行动。各公社也仿效县成立了纠察队,乱揪乱斗成风,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4月26日,县群众专政委员会成立,取代了县纠察队的职能,全县“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揭发、斗批阶段。28日,县革委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动员彻底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将运动引向纵深,把变色龙、小爬虫及“地富反坏右”的言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5月,以大搞阶级斗争的“十二级台风”(喻比较猛烈的政治斗争)刮起,打击面进一步扩大。先后对持不同观点的干部群众121人分两期办学习班,这些人受到围攻、挂牌、游街、批斗,有的被迫害至死。9月,县革委抽调工人组成工宣队,进驻内丘中学等单位搞“斗批改”(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开展革命教育。12月,县革委抽调人员到农村搞“斗批改”。
1969年10月24日,县革委对今冬明春的“斗批改”工作进行了部署,抽调人员组成贫下中农宣传队(简称“贫宣队”),进驻各村搞“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整顿领导班子,搞好整党建党。12月,各公社抽调积极分子成立的贫宣队在县学习一个月后,分赴各村搞“斗批改”。
1970年3月22日凌晨,县革委组织人员大规模对重点人的家进行搜查,主要清查日伪文件,国民党证件和枪支弹药。同年,县革委的“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领导小组成立,后半年在全县开展了一场“一打三反”运动。7月6日,县革委常委进行了历时半个月的开门整风,主要学习毛主席继续革命理论、“5·20”庄严声明文章等,进行斗私批修。
1971年2月25日至27日,中共内丘县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恢复中共内丘县委。之后,各基层党组织也陆续恢复。新县委领导了批陈(陈伯达)整风和批林(林彪)整风,着力抓落实干部政策,大部分受冲击干部得到解放,重新安排工作,落实待遇。1974年,全县深入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全县各行各业掀起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高潮,大抓理论队伍,组织学习、培训、辅导,搞起所谓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教育,并在党校举办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学习班。1976年2月,又开展了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到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
第十节 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1978年1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着手解决“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问题。1978年12月6—9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问题。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批判“两个凡是”,进入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平反冤假错案阶段。
1979年12月10日,县委发出《关于落实政策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对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回乡职工要求复工问题;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回农村的干部职工重新安排后,其亲属要求迁返市镇问题;对右派分子改正后要求回城工作问题及文革前一些案件的处理等15个问题逐一进行明确。1980年7月22日,县委发出《关于为“文化大革命”前县委、县人委的主要领导彻底平反通知》,1980年7月23日,发出《关于建立落实政策顾问组的通知》,8月2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文化大革命”中干部审查材料>的通知》,决定对全县干部审查材料进行清理。12月7日作出《关于为安生长同志平反的决定》。1981年7月12日,作出《关于为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前县委“两套马车”株连的同志平反的决定》,1981年9月2日作出《关于为“文化大革命”期间革委举办所谓“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受迫害的干部职工平反的决定》和《关于为前公检法平反的决定》。1982年1月,县委连续作出决定:对原县委书记徐玉恺、县委副书记王白石、原县长郭玉栋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诬陷迫害,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并为受其株连的家属及县局级领导干部彻底平反,恢复政治名誉。其间,并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制造冤假错案的主要责任人,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1982年12月20日,县委召开7万多人参加的广播大会,为“文化大革命”中制造的16起较大冤假错案彻底平反。1983年1月,县委批准解决9户因右派受株连家属子女22人的“农转非”问题。1984年县委发出《关于成立核查“三种人”小组的通知》,对“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骨干分子、派性骨干分子和打砸抢分子进行核查,清理。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还为677名“地富反坏”分子摘掉帽子。
到1982年底,全县共受理“文化大革命”案件1981起,改正冤假错案288起,解决新中国成立以来427人的遗留问题,从“反右”以来,先后6次摘掉所有右派分子的帽子,并为其恢复工作,恢复政治待遇,恢复商品粮,给予经济补偿。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诬陷的一大批人作了结论,对运动中划高成分的作了复查和纠正。在“文化大革命”中有打砸抢问题的128人和突击提干的68人及犯有其他错误的人,分别作了处理。
第三章 发展地方经济
第一节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内丘县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陆续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使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至1958年,内丘县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详见《经济综览·综合管理》编)
第二节 “大跃进”及人民公社
1958年,县委根据河北省委、邢台地委的指示,在全县掀起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大跃进”高潮。8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内丘县在贯彻落实“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高潮中,撤销乡建制,把26个乡建为4个人民公社。(详见《经济综览·综合管理》编)
第三节 农业学大寨
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介绍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改造穷山恶水发展生产的长篇报道,配发了号召学习大寨革命精神的社论。内丘县因与昔阳县毗邻,响应号召积极开展了农业学大寨运动,社社队队开展“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掀起以修田、造地、兴修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热潮。早在1963年水灾后,白塔村率先树起了艰苦奋斗治沟造田的大旗。
1967年3月,“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成立,又在全县发起农业学大寨运动,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以工地为战场、大批判到田间”等口号,并照搬大寨管理方法,收回自留地,打乱“四固定”(土地固定、牲畜固定、劳力固定、工具固定),取消生产队一级核算。
1970年,中共中央召开北方地区农业学大寨会议,县委又进一步提出“学大寨,迈大步,奋战一年过黄河,苦战三年跨长江”的口号,并分批组织社队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学大寨人、种大寨田。1974年,为使粮食“跨纲要”(亩产过400斤)、“过长江”(亩产过800斤),大种高梁,提出“要过江,种高梁”的口号。是年冬,县委在党校举办农业学大寨学习班。1975年9月30日,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加快农业学大寨步伐的通知。10月,县委在侯家庄公社白塔大队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把白塔学大寨经验在全县推广,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12月,在冯村公社东青山召开万人大会,大张旗鼓地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是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5757.5万公斤,平均亩产215公斤,比1971年平均年递增5%,实现了“跨纲要”的目标;亩产皮棉22.85公斤,总产达到176.5万公斤,实现了历史上的突破。1976年1月,各公社党委集中到县整风,学习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批判资本主义倾向,解决班子“软、懒、散”问题,以掀起农业学大寨的更大高潮。2月,县委召开第十三次全会和县革委召开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开展建成大寨县,大寨公社活动。7月19日,县委召开县、社、队三干会及贫代会,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开展。12月,县委宣布侯家庄、永安、金店、五郭店、官庄、城关六个公社建成大寨公社。8月,金店公社、河巨公社分别组织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到山东曲阜、泰安、新泰、东平等县参观农业学大寨经验和学习农田划方规划,科学种田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1月,县委总结了十几年来学大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真解决真学假学的问题,掀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热潮。1978年,内丘县继续开展建成大寨县活动。是年冬,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在侯家庄公社白塔大队办“学大寨,赶白塔,整顿落后生产队班子”学习班。共办三期,每期一个月。到1979年,农业学大寨运动逐渐结束。
通过十几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全县农业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共修建中小型水库23座,修筑塘坝236个,机井、机电配套较大发展,扩大了水浇地面积,推广了一些先进农业技术,改善了农业生产落后的局面,但在学大寨中强调突出阶级斗争,片面强调产量,影响了各种经营及乡村工副业的发展,致使种植结构过于单一。
第四节 发展乡镇企业
内丘县的乡镇企业在1977—1984年4月称社队企业,1977年前称工、副业。1977年县内共有233个副业摊点,全部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总产值为1003万元。生产项目有制砖业、粮油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农机修造业等,其管理人员由社或队委派,所需资金也由集体拨付,社办实行工资制,队办实行工分制。由于集体包亏盈,致使企业风险意识较差,管理落后,发展缓慢。
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提出要大力发展社队企业。县内在土地“大包干”完成以后,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放宽了对发展副业的限制。1984年3月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后,国家、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对个体副业的限制。1985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农村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层层建立责任制;采取户办、村办、乡(镇)办、联办一齐上,多形式、多层次、多成分协调发展,并要巩固发展原有乡镇和村办企业。还对乡镇企业发掘、引进、培养人才,开辟资金来源,实行信贷、税收优惠,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要求。在这种有利的政治环境下,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本着“三个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的原则,施以“多轮驱动、多轨运行”的方针,扶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乡镇企业经营发展。同时银行部门对发展乡镇企业也实行了倾斜政策,各基层信用社为了完成贷款任务,主动上门联系贷款,但农民仍存有怕担风险的保守思想,农民创办的个体企业数量仍很少。之后,在不断增加乡、村两级集体所有制企业数量、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通过学习外地改革经验,又陆续上马了一批股份合作制企业和个体企业。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四级摊点发展到3605家,总产值达8777万元。
20世纪90年代后,县委、县政府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迈大了步子,于1991年、1993年、1994年连续出台了《关于扶持和发展乡镇企业若干具体规定》、《关于加速乡镇企业发展的试行意见》、《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扶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文件,提出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就要敢于大胆去创、去冒。坚持“四个不争议”(姓资姓社不争议、经营模式不争议、快慢冷热不争议、用人籍域、身份不争议);做到对各种性质企业一视同仁,“你赚钱,我保护;你发展,我铺路;你纳税,我服务;你有难,我帮助;你违法,我查处”。进一步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1994年,全县乡镇企业四级摊点发展到5533家,其中乡镇办77家、村办133家、股份联营1159家、个体办4164家。个体和股份联营企业大大超过了乡镇和村办企业的总数。随着农民联营和个体企业在乡镇企业中的含量不断增加,其竞争力也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乡镇办和村办企业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却逐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向衰败。至2000年末,全县乡镇企业四级摊点共5510家,总产值达18亿元。其中个体合作联营1200家,股份企业合作联营198家,乡镇和村办65家。
为了使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内丘县在鼓励扶持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奖惩规定:1987年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家庭工业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凡新办的家庭工业或新增产品,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1—2年;1992年制定的《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奖惩规定》,对县政府分配的六项经济指标(总产值、总收入、工业产值、乡办工业产值、利润、税金)年度增长计划,要根据各乡镇完成情况对书记、乡镇长和经委主任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可给予记功、升级、提职等奖励。对年内没有发展的,可给予免职处理;1994年出台的《关于对乡镇干部发展乡镇企业实行奖惩的几项规定》,又加大了奖惩力度,增添了照顾农转非指标、优先考虑晋级等奖项;内发﹝1994﹞18号文件还规定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惩办法,其中对成绩突出的,可给予安排本人及家属城镇户口、在城镇规划住宅、到乡镇挂职、享受副乡级或正乡级待遇等。此后,每年县委、县政府都制定对乡镇企业的奖惩办法,并详细规定对乡镇干部和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经济奖励和政治奖励办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2000年,县委、县政府根据本年度的奖惩办法,对乡镇企业纳税大户顺通煤矿等19家企业奖励39.38万元,其中县财政支付8.98万元,企业自筹30.4万元。并对顺通煤矿、吉美煤矿、金东二矿、金东一矿、永兴煤矿等5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各安排一名子女就业(须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对未完成规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上缴税金任务的4个乡镇进行了罚款。
第五节 推进农业产业化
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产品一直以粮、棉为主,把农村副业和种植经济作物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农业生产强调“以粮为纲”,实行指令性种植计划,不求质量,唯求高产。一度曾有“拔了玉米种高梁”的形式命令主义,以求亩产“过黄河”(亩产达250公斤)、“跨长江”(亩产达400公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种植有了自主权,除执行国家粮、棉、油征购指导性计划外,开始自觉调整粮、棉、油作物种植比例。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政策放宽,县内开启了农贸市场,允许农产品(除棉花以外)上市进行交易,农民发展林果、菜、药等其他经济作物种植热情陡然高涨。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县委、县政府号召农民“稳粮棉、增林果、兴畜牧、上菜药”。在鼓励发展乡镇企业上,下发了关于扶持和鼓励集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的﹝1994﹞18号文件。为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拓宽了路子。
1997年后,按省、市要求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划分了山区—林果,丘陵—小杂粮、大枣,平原—高优农作物、养猪的总体区域化布局,调种植、强畜牧、优林果,经过连续几年的实践,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县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并于1999年提出了“2588”工程,后又调整为“2388”工程:即抓好两个主导产业(养猪和林果),搞好三项调整(林果业、种植业、畜牧业),建成八个龙头企业(富岗集团、内丘县经济联合社、养猪协会和生猪经纪人联合会、金源植物油厂、旭东农产品有限公司、物贸猪厂、金凤育禽公司、金店植物油公司),建好八个基地(干鲜果品基地、枣仁加工基地、生猪生产基地、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油料生产加工基地、蔬菜生产加工基地、小尾寒羊养殖基地、土豆基地),并按“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措施、一套班子”办法,分别成立了养殖、林果、种植三个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实施。使养殖、林果、种植(经济作物)三业在农业发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2000年,养猪业形成了以协会为龙头的上联市场、下联养殖大户、大户联农户的养猪产业链。出现了千名经纪人闯市场的良好氛围。年底通过协会外销生猪8.2万头,销售额达3985万元。养猪业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近三分之一;林果业以侯家庄板栗和富岗果品为重点,加大了其基地、销售网络等方面的建设。通过龙头带动,全县果品总面积达到20万亩。其中优质苹果1.55万亩,板栗10万亩,大枣6万亩;种植业上,建成了平原乡镇6.5万亩油料基地、10万亩优质小麦基地、4000亩药材基地、万亩蔬菜基地。
第六节 小康工程建设
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了到本世纪末,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宏伟目标。中共内丘县委、县政府按照党中央设计的“小康”蓝图,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奋斗,通过对农业、工商企业实施一系列的改革调整,全县经济实力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强,为实现小康目标迈出了第一步。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小康建设力度,为加强农村小康建设领导,1994年3月24日召开“全县小康建设工作会议”,成立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对小康建设中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协调、管理、服务和指导,帮助农村建好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大力发展“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县委、县政府还专门从县直、乡镇抽调162名干部组成“小康建设工程队”,以抓两头带中间的方法分包102个村和40个乡镇企业。定责任、定任务、定奖惩,帮促农村小康建设。1994年5月,县委、县政府制订了《内丘县农村小康建设规划纲要(1994—2000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农村小康建设的基本标志和具体标准,提出利用6年时间,到1999年把内丘县建设成小康县,全县80%的乡村实现小康。
1996年,县委、县政府将39个村命名为小康村。并制定了《内丘县小康乡镇建设规划(1997—2000年)》。1997年,又将51个村命名为小康村,同时,内丘镇、大孟村镇实现了小康乡镇。
1998年,五郭店乡、官庄乡、金店镇、獐獏乡经邢台市验收,实现小康乡镇。是年底,全县共有6个乡镇,228个村实现小康,其余3个乡,81个村未实现小康。2000年3月,中共邢台市委下发《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小康建设规划的意见》指出,省委、省政府对《河北省农村小康建设规划纲要》进行了适当调整,为确保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到2010年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如期实现,市委、市政府将内丘县规划在2003年实现小康县。
附:《内丘县农村小康建设规划纲要》摘录
1.农村小康生活基本标志
农村进入小康生活阶段的基本标志是:农村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显著提高,物质生活比较充裕,精神生活健康、丰富,生活环境比较优美,农民素质明显提高,社会保障日益完善,社会状况安定团结。
2.农村小康的具体标准
小康县标准:
(1)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0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
(2)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率在50%以下。
(3)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学龄人中入学率达到50%以上。
(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上,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8平方米左右,住房质量,结构和设施有较大改善。
(5)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电影院、医院、居民家庭电视机、收音机基本普及。
(6)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25%以上。
(7)城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70岁。
(8)社会秩序良好,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每万人5件(三年平均)左右。
(9)环境优美,达到甲级绿化县标准。
(10)80%以上的乡实现小康。小康乡(镇)标准:
(1)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乡有农技校、乡办中学、文化站、图书室,居民家庭电视机、收音机基本普及。
(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8平方米左右,住房质量、结构和设施有较大改善。
(4)行政村通电、通公路、通电话、道路硬化、环境整洁绿化达标。
(5)乡有卫生院、敬老院、“五保户”供养率达到100%。
(6)社会秩序良好,重大刑事案件发案数控制在每万人五件(三年平均)左右。
(7)80%以上的村实现小康。小康村标准:
(1)人均纯收入1200元以上,80%以上的户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
(2)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有达到办学必备条件的小学、有广播站、综合文体活动场所,居民家庭电视机、收音机基本普及。
(3)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住房质量、结构和设施有较大改善。
(4)居民用电、用水方便,饮用水质达到国家标准,道路硬化,环境整洁,绿化达标。
(5)村有卫生所(室),“五保户”供养率达到100%。
(6)居民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自觉遵守乡规民约,社会风气良好。
第四章 党委重要活动
第一节 政治学习活动
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1965年3月15日,内丘县文教局与县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在教育战线上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通知》。5月,县委常委制订了《关于当前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计划》,在县级领导层展开学习。当时主要是通读《毛泽东选集》1—4卷和《毛泽东选集》甲、乙两种版本及近年发表的著作。同年9月,县委制订了《关于组织干部群众进一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安排意见》,在全县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广大工人、农民及各行各业用毛泽东思想统一思想、行动,涌现出大批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先进典型,不为名、不为利的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全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都出现了空前的良好局面。
1966年10月,县四清工作团党委又提出《全县迅速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新高潮的意见》。接着,全县干部群众15000多人收听了地委召开的“把学习毛主席著作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的广播大会。从此,饭前饭后、田间地头,人人读毛主席著作,背诵毛主席语录和“老三篇”,经常召开讲用会,把学习运动推向高潮。之后又要求学习毛主席著作“立竿见影”,出现了吃饭、工作、开会、作报告、搞批判、打电话、商店买东西、火车站买车票之前都要念一段毛主席语录。1967年4月,冯村公社召开了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万人大会。是年冬,全县中、小学废除了课本,课堂教学以“毛主席语录”、“老三篇”为主要教材。学校唱语录歌,做语录操,实行一日生活毛泽东思想化。
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下简称县革委)成立后,于4月召开了全县四级干部大会,共有2500人参加,历时12天,学习讨论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和元旦社论;传达上级领导人讲话和地区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报告团的经验介绍;交流大办学毛著学习班、抓革命促生产的经验。县直各部门向大会赠送红宝书4830册,毛主席像章3110枚,毛主席像21163张。当时,无论机关学校、厂矿农村,曾一度实行“天天听”、“天天读”、“早请示”、“晚汇报”、唱语录、跳“忠”字舞、胸前挂“忠”字牌、毛主席像章、墙壁上书写毛主席语录。厂矿门口和农村街口都要画巨幅毛主度画像。使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庸俗化、形式化。
1970年3月底,召开了全县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历时6天,出席代表636人。同年10月,县革委在全县开展学习毛主席关于《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斗私、批修”指示。
1976年6月22日,县委常委就关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问题作出六条规定,规定把学习马列主义和毛主席著作摆在一切工作首位。
1978年《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出版后,各行各业掀起购买和学习高潮。是年春,县委党校举办了县直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学习班。是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县召开后,开始认真纠正在对待毛泽东思想方面的形而上学做法,并逐渐把学习毛主席著作引向正确的途径。
学习邓小平理论活动。1994年,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用三年时间,在全体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简称“双学”)。
1995年,内丘县结合省、市委安排,开展了“学理论、学党章”双学活动。县委制定了《关于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意见》,主要以《邓小平文选》(第1—3卷)和“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本教材,结合学习“十四大”报告的有关论述,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决定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全县1万多名党员参加了学习活动,其间,县委宣传部开展了3次双学理论答题活动。1996年举办了5场“双学”活动报告会。
1997年,县委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等。举办了两期乡、局级干部和农村支部书记培训班。
1999年,县委结合“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和《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学习纲要》。
2000年,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形成了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有规划,有措施,有落实。
“三讲”教育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指出,各级干部尤其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简称“三讲”)后,内丘县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1997年3月,在县直机关开展了创“三讲”文明机关活动,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创“三讲”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创“三讲”文明机关活动指导小组。
1999年3月,县委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干部中广泛开展“三讲”教育的意见》,为强化对“三讲”教育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三讲”教育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各单位,各部门也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三讲”活动的具体实施。
2000年6月,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发〔1998〕17号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在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从6月10日至8月22日,历时74天,“三讲”教育的对象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32人,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6个部门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34人。本次“三讲”教育以“讲政治”为核心,认真解决1992年以来县级和有关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提高阶段(21天);自我剖析,听取意见阶段(30天);交流思想,开展批评阶段(9天);认真整改,巩固成果阶段(10天)。6月12日,动员大会在东湖宾馆召开,省委常委、秘书长张群生与会做了动员报告。活动中通过电视、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县四大班子及六部门组成了10个征求意见小组,设置了16个征求意见箱,8部公开电话。通过“沉下去问、坐下来查、请进来听、走出去比”等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共征求群众意见21520条,梳理后共10470条,其中肯定性意见4185条,问题、意见和建议6285条,并进行了分门别类。县委要求各班子和个人对号入座,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活动中县委还安排进行了三次“双深入”(“三讲”对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走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活动收到了显著效果。
第二节 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内丘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在1980年后逐渐开展起来的。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文联、中央爱委会、全国学联、全国伦理学会、中国语言学会、中华全国美学学会向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倡议: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月28日,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又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宣传、教育、文化、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支持各群众团体开展文明礼貌活动。此后内丘县的“五讲四美”活动首先在县内各级学校开展起来。198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规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内丘县根据此精神也将每年的3月定为本县的“全民文明礼貌活动月”,并组织县直各单位积极开展活动。为了进一步开展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3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了内丘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三热爱”是指: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7年4月并入创业立功办公室,同月又撤销创业立功办公室,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办公室)。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从此,内丘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逐步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两个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不断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行业部门中开展了创建文明单位、星级单位、窗口示范单位和夺杯竞赛等活动;在农村中相继开展了创建文明村镇、评“三户”(遵纪守法文明户、法纪帮教户、违法乱纪户)、建“三会”(道德评议会、妇女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刹“三风”(封建迷信、玩钱赌博、红白事大操大办)、扫“三盲”(文盲、科盲、法盲)、“三下乡”(文化、卫生、科技)和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在社会上开展了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三德教育。并大力开展查禁“黄、赌、毒”活动,加强了城乡文化市场管理;与此同时,在城区还举办了文化、经济夜市,开展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1996年始,又在全县广泛开展了“形象工程”建设,使全县的整体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观。
截至2000年,内丘县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村1个:富岗山庄;省级文明单位5个:电力局、电信局、财政局、交通局、富岗山庄;市级文明单位28个,市级文明乡镇2个,市级文明村5个。内丘县城连续12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县城”。
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内丘县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是在“五讲四美”活动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中共内丘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首先在县内各级学校当中开展了此项活动,组织学生上街进行义务打扫卫生。1982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其中将每年3月定为“全民文明礼貌月”。3月1日内丘县根据中央指示和上级有关精神,动员县内党政军学商各界数千人走上街头,打扫卫生,宣传文明礼貌,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以浩大的声势和扎实的行动揭开了第一个“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序幕。其活动的主要内容有:打扫卫生,宣传文明礼貌,开展义务修理(家电等),看病和农业技术知识咨询,传递商品生产信息等。
到1984年,内丘县的“全民文明礼貌月”发展为了军民共建形式的活动。1984年2月,内丘驻军51016部队的首长,主动与内丘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要求把去年与驻军附近村庄开展的军民共建文明村活动开展到县城,经双方领导互访协商,决定在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利用县城集日,军地共同举办“便民日”活动。至3月,每遇集日时军队和地方便组织各行各业人员,在城区以南马路(今胜利路)为中心,开展义务便民活动。此后,军地共建“便民日”活动又转向了军地共建文明单位活动,这项活动从学校、商店、粮站、医院又发展到农业、林业等单位。
1984年后,每年的3月份都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以此促进全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到20世纪80年代末,“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逐渐由外在的活动转向了内在的深层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建设“十星级文明户”。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1996年11月15日,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根据省、市委的安排和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五星级”、“十星级”文明户的安排意见》。其中规定:凡在县城各居民区居住的市民一律参加“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内丘镇所辖户在农村评选);凡在乡村居住的居民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五星级”、“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分别由县直各党委和各乡镇党委统一安排进行。“五星级”文明户条件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十星级”文明户条件为;勤劳致富、计划生育、移风移俗、赡养老人、爱护子女、讲究卫生、邻里团结、不乱占宅基地、热心公益事业、自觉遵守《乡规民约》。并指出“五星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分别要按总户数10%和20%左右的比例评选。并于12月20日结束。同时要求评选活动以支部为单位上报党委审查,由党委上报县文明委审查,最后由县文明委提交县委常委会批准后,颁发“五星级”、“十星级”文明户牌(评选为几星户就挂几个星的牌)。是年12月底,县直各党委和各乡镇党委均按照《安排意见》完成了评选活动。此后,每年年终都进行“五星级”、“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且评选出的高星位户逐年增多。
由于“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对象为非农业户口,在城区居住分散,很多还居住在农户当中,管理难度较大。自1998年始,不再开展“五星级”文明户的评选。
2000年底,全县共评出“十星级”家庭12650户,七至九星级家庭44276户,六星级(包括六星级)以下家庭6325户。
评“三户”挂“三牌”。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的政治思想工作也有所削弱,一些村庄赌博、盗窃、早婚早育、抗粮抗税、封建迷信、打架斗殴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治安。针对这些问题,县委于1989年冬组织宣传部、文明办、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农村进行了调查研究。县委在总结农村过去工作经验和教训后,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评“两户”挂“两牌”活动(即评选“遵纪守法文明户”,予其门前挂红牌;“法纪帮教户”门前挂黄牌。后改为评“三户”挂“三牌”。增加了“违法乱纪户”门前挂白牌)。为了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县委成立了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吸收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各村也普遍成立了由村支部、村委会成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法纪评议小组”,并具体负责本村的“评、挂”活动和向乡镇评议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这项活动从政治思想、社会治安、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粮棉征购等方面制定了8项评选标准。将评选程序定·为:组织群众学习评选标准;对照标准自我认格;群众评议(无记名投票或提议)、大家复议;张榜公布、收集反馈意见;上报乡镇审批;最后上门挂牌(其中黄、白牌结合乡镇派出所挂)。同时规定:挂红牌户一贯做的好的要在各方面给予奖励和照顾。如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经群众评议可随时摘掉红牌,并据情况为其挂黄牌或白牌。黄牌户一般在三个月内有明显改进,没有发生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经评议可摘掉黄牌。如有立功表现的还可提前摘掉黄牌。如三个月内又发生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改挂白牌;白牌户在三个月内确无不良表现的,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可摘掉白牌。有突出表现的,经群众评议可改挂红牌。
此项活动从1989年冬开始评选至1990年,全县共评出“遵纪守法文明户”2.1万户,占总户数的41%;“法纪帮教户”204户。1992年评选活动改为评“三户”挂“三牌”后,评出“法纪帮教户”86户,“违法乱纪户”108户。
经过几年的“评户挂牌”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一些经常违法违纪户转化为了遵纪守法户,社会风气也有明显改观。
举办文化经济夜市。1990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社会主义就是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指导思想,决定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举办文化经济夜市。为此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举办文化经济夜市的文件,其中对有关事项都作了详细的规定:1.在时间安排上,自1990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晚上开始,至10月底结束。以后每年从5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每周举办一次,均在周六晚上。2.在地点安排上,以县城“两场、一街”(内丘礼堂广场、内丘影院广场、中兴大街)为中心,可向胜利路、解放路扩展。3.在组织领导上,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文明办、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等14个单位负责人参加组成周末文化经济夜市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协调文化经济夜市的具体工作。此外还设立了9个协调指导小组:文艺组负责指导夜市文艺节目、灯光音响设备、乐队、书刊借阅等活动;体育组负责活动项目的安排和组织;治保组负责夜市的治安保卫;经济市场组负责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户摊位的安排与管理;宣传组负责夜市的宣传报道;普法组负责司法部门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科技组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咨询服务;医疗组负责夜市医疗救护工作;后勤组负责夜市的活动设施制作、电源电器维护、花卉保护等。以上各组均要佩带明显标志的袖章。4.在党委安排上,采取由县直十三个党委每周轮流主办的方法,自编自演具有不同行业特点的节目。5.评选办法。由县组织“优秀主办单位”评委会,对每个单位的组织工作、晚会质量和夜市效果进行考核评比。
1991年夏,河北省在邢台召开的全省城镇文化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场会,由邢台市区移至内丘。晚上,省文明委领导、各地市和部分兄弟县市的领导及新闻、文化单位的领导同志亲临内丘礼堂指导、观摩。内丘县委书记高庆英代表县委、县政府,以《繁荣群众文化、促进经济发展》为题,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了汇报。
内丘县的文化经济夜市的举办,自1990年始至1992年结束,共举办了70余次。在客观上活跃了城区干部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但各单位在举办过程中,由于聘请辅导人员、演员及购置道具等,耗费了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1984年,内丘驻军51016部队和内丘县领导决定,把“军地便民日”活动发展为军地共建文明单位、文明城活动后。部队不仅与县直单位签订军地共建文明单位承包责任书,还与内丘中学、县人民医院等共同举办了一些有益的活动:一起学习《雷锋的故事》、《高山下的花环》;共同举办“军民读书演讲会”等。并多次派出官兵和车辆与县机关干部职工共同上街打扫街面、清理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等,使城容城貌得到了较大改观。
1988年县委班子调整以后,县委把文明县城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使文明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县城建设的关键一步是东街旧街的拓宽,需要拆迁17户。县委、县政府多年前就曾决定拓宽,终因住户不同意而未能拆迁。此次决定拆迁,住户仍不同意,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登门做工作,对其讲大局、讲形势、讲政策,终使其思想统一,结果用了15天时间全部拆迁完毕。东街旧街的拓宽成功,为县城建设迈出了第一步。随后,其他街道的拓宽、城区违章建筑的拆除、路面硬化、路面两侧绿化、粉刷美化墙面、建设街心花园、铺设广场、改善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继进行。同时制定文明县城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对照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到1990年4月,全县共集资240多万元,完成了4条主要街道的拓宽、翻新,铺油面积达4.1万平方米,硬化路两侧便道2.9万平方米,新安高标准路灯100多盏;铺设礼堂、影院两个广场,建成街心公园一个、园内大型花池三个;在解放路栽植国槐800棵,东大街栽垂柳400多棵,文庙街等栽龙爪槐200多棵,各条路栽植的树木中间还间隔花池若干;城区各主要街道两侧墙壁全部用涂料粉刷;城区机关建成花园式单位60多个,占总数的80%。1990年底,经省、市文明委及有关部门领导检查验收达标,省委、省政府将内丘县城命名为1988—1989年度“文明县城”。
1990后,文明县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区改造逐年都有新变化。至2000年,城区面积已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4平方千米发展到24平方千米,城区内交通、经济、电力、邮电、文化、卫生、服务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详见基础设施编)。已连续12年荣获省级“文明县城”称号,还曾连续8年荣获“省级卫生城”和“双拥模范城”称号。
开展“形象工程”建设。1996年9月5日,内丘县召开全县形象建设动员大会。会上传达了7月下旬召开的全市形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内丘实际安排布置了全县形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把形象建设当做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会上还宣布成立了由一名县委副书记挂帅、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内丘县形象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形象建设工作。
9月10日,县形象建设领导小组又印发了《关于在县直各党委内部开展“形象建设流动红旗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县直各党委在其内部各单位中开展争创“红旗单位”活动。该通知将县委党委、政府党委、政法系统各党委、农委党委、计委和商业系统各党委、卫生和教文体系统党委、金融党委分为8个组,每组设一面流动红旗,每季度评比一次。同时制定了百分制《机关形象建设流动红旗评比标准》。
自9月5日全县动员会议召开以后,县直各党委、各单位立即行动了起来,对本单位内部和其所分包的卫生区进行认真打扫和整理。城建、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城区内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和检查。同时抽出人员集中力量,对107国道两侧建筑的“包装”不断进行督促检查,并动用铲土机对限期内没有拆除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
9月16日,县形象建设领导小组又召开了由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形象建设调度会。会上对前段工作进行了总结,讨论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会议决定:①9月17日全县开展卫生大扫除,对重点部位和单位进行重点治理。②加快振兴东路霓虹灯安装。尽快结束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107国道两侧需贴瓷砖和建围墙的地段要于25日前完成。③9月23日启用交通岗。9月20日完成城区主要街道、路口分道线和斑马线的刷写。同时规划停车场,制定管理办法。④立即拆除中兴大街北头有碍美观的建筑,并硬化地面。坚决取缔各大街花圈、寿衣门市。随后督促个体商店门面和门前的清理。⑤107国道官庄段要高标准搞好包装美化,所需拆迁费由官庄乡和交通局各出一半。对107国道沿路驻县单位不配合进行包装的,以县文明办或县政府的名义致函其上级部门,要求给以支持。
1996年9月23日,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在城区开展“十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广大市民在城区广泛开展“不说粗话,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不乱摆摊点,不乱穿马路和乱停、乱放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酗酒滋事,不违犯交通规则”的“十不”活动。该通知还对此项活动实施的时间、范围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在此活动实施初期,县电视台配合活动每天在电视上以字幕形式播出《文明市民守则》、“十不”内容、《违犯“十不”处罚标准》等。团县委、妇联、工会、教委在内丘礼堂广场组织开展了“告别不良习惯,争做文明市民”万人签名活动。同时从单位抽调上百名人员上街值勤,开展义务宣传和监督活动。
经过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使城容城貌整洁一新,107国道的脏、乱、差得到了初步治理,街头现代文化品味大大提高,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1996年10月11日,全市形象建设现场会在内丘召开,会上市委领导对内丘的形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内丘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为了坚持不懈的推进形象建设工作,内丘县又于10月18日召开了全县形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前一段的形象建设工作,表彰了在形象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对后三个月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1997年、1998年两年的形象建设工作思路进行了谋划。会议还提出要广泛开展“全市学内丘,内丘怎么办”的大讨论。这次会议结束后,内丘县对形象建设又着重抓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外在的形象抓了难点;二是对内在素质(指机关干部)抓了提高。
1997年3月5日全市形象建设会议召开,内丘县的形象建设工作被评为全市第一名,荣获了全市先进单位的奖牌。1997年后,城区内的基础设施又不断得到改造。如振兴路的改造、平安公园的建设、城区便道的硬化、绿化面积的增加、各类市场的规范、商店墙面标准的统一、多个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等,使城容城貌日趋美观整洁、规划合理。与此同时,形象建设还不断向乡(镇)村扩展和延伸。2000年,以大孟村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已开始进行。
第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1991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分别从1991年9月至1992年5月、1992年5月至1993年2月、1993年2月至1993年7月,在全县分3期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巩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阵地,强化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重点是开展好六项教育,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教育,党在农村基本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农村党员共产主义思想宗旨教育,“自尊团结求进取、勤奋实干争一流”的内丘精神教育。着重解决好4个问题,即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联系实际,因村制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组织领导上,每期都成立由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的社教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社教工作办公室。并从县直、乡镇机关抽调大批干部,组成工作队进村搞社教,每村3—5人。工作队员进村后,按照县委规定的5个步骤(组织发动、宣传教育、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组织建设、总结验收)开展工作,要求与群众坚持“四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受教育),通过召开村支部大会,村两委会,群众大会层层宣讲发动,并大量刷写标语,迅速在全县掀起社教高潮。
这次社教活动,一是调整完善了全县309个村的党支部、村委会、青年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其中一期调整支部37个,调整支书16人,充实支部成员63人,健全村委会53个,调整村委主任32人,村委成员97人。二期调整农村支部班子52个,调整干部135人。三期调整支部班子17个,干部21人;二是调整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了经济的发展。如一期社教,帮助92个村调整了土地,有102个村重新签订了果林承包合同,对20个村的工副业摊点承包进行了完善,对113个村清理了财物,清出不合理开支35.8万元,相应作了处理,清出违法建私房590处,分别进行了处罚,征收粮食尾欠694户,12.5万公斤,做计划生育手术1182例。二期社教帮助村筹款403万元,新上项目61个,开发荒地、林果基地5070亩。修建蔬菜大棚834个,帮助8186户农民找到了勤劳致富的项目;三是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偷盗赌博、打架斗殴、乱建房屋、滥伐树木等不良风气得到了遏止。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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