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工商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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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93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工商团体
分类号: C912.2
页数: 3
页码: 738-740
摘要: 本文讲述了内丘县工商团体的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工商团体 内丘县

内容

商务会
  民国时期,内丘县成立商务会,俗称商会,入会商贩数百家,属县政府领导。主要任务是组织商人完成政府的工商税收和各种临时摊派,调解商人之间的利益纠纷,向政府反映工商界的意见要求,为政府和商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会长开始时多为地方上的豪富绅士担任。
  抗日战争时期,西部抗日根据地和中部游击区,如东青山、西丘等地商会工作逐步由抗日政府所掌握,成为活跃抗日经济和筹集抗日物资的一支力量。在敌占区,日伪组建的“新民合作社”经管着所占区域的商业。
  解放战争时期,商会组织工商界积极纳税,进行物资交流,支援全国解放。
  工商业联合会
  1951年,中共内丘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精神,对县原商务会进行了改造,成立了内丘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并召开了第四届代表大会(以前无资料),选举委员15人,其中主任、副主任各1人,秘书1人。其会员除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内丘火车站、县专卖实业处等公有制单位外,其余皆为私营门店的主人。
  1956年8月,县工商联召开第五届代表大会。
  1959年2月,县工商联召开的代表大会称为首届代表大会(实为第六届),是和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分子会议合并召开的,有167人参加会议(四县合并时)。
  1961年12月,县工商联召开第七届代表大会,此届实现上级强调的有1名女委员任副主任的意图。1962年3月,县工商联工作由统战部转入宣传部。次年,工商联只有1人主持日常工作。
  1965年3月,县工商联召开第八届代表大会。次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8年1月,内丘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未设县工商联机构。
  1978年后,工商联工作逐步恢复,属统战部兼管。1984年开始,工商联进行吸收新会员试点工作。
  1996年6月,中共内丘县委任命了县工商联会长,由统战部抽出1人协助工作,此时,发展会员70人。次年3月6日,召开内丘县工商联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代表70人。会议选举产生执委16人,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兼)。宣告内丘县工商联组织机构正式恢复建立。恢复建立的工商联也称总商会,为一套人马两个牌子。除会长、常务副会长驻会外,其余副会长、执委均不驻会。
  2000年,县工商联有执委35人,其中会长1人,副会长9人,会员发展到230人。会员对象除了原工商业者外,主要是私营企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三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投资者和部分乡镇企业人员。
  县工商联是以私营工商业为主体,由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等各类工商业者参加的人民团体。
  县工商联围绕各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1951—1955年,在恢复战后生产、经济中,号召会员积极组织货源,交流物资购买农具,支援工农业生产;组织纳税评议委员会,对工商户逐户逐季评议,防止偷税漏税,保证了国家税收顺利完成;还在工商户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等。1956年1月,国家开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县工商联组织广大私营商业者积极参加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后,县工商联及时配合县委统战部对私方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号召他们“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争取为社会主义经济多做贡献,以加强对其改造。
  1996年6月,县工商联恢复后,进行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会员中开展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1998年,县人大、政协换届时,县工商联推荐21名会员,有的成为各级政协委员,有的当选为县人大代表。
  个体劳动者协会
  内丘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2月23日。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组织经验交流,维护个体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帮助个体工商业者解决经营中的困难,协调其之间的关系,协助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
  1994年,内丘县有1人被评为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有1人被评为省先进个体劳动者。1995年3月,全县发展建立个体劳动者协会6个。1996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工商局开展了“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年底,调动个体工商户为修路集资10万元。2000年,有2家文明工商户被省委、省政府表彰。
  消费者协会
  1987年8月,内丘县召开消费者协会成立大会。大会通过《内丘县消费者协会章程》。协商产生由48名理事组成的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16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选出会长1人,副会长3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聘请名誉会长1人,顾问2人。
  1994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自此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年底,全县在乡镇和企业建立17个联络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网络基本形成。
  1994—2000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4多万元。1998年,设立投诉站和监督站11个。消费者协会建立以来,共评选出省级消费者得过单位10家,省内外“信得过”产品14种,其中1998年,被评为河北省第五届消费者信得过产品6种。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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