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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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89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711-716
摘要: 本文讲述了中国共产党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键词: 内丘县 纪律 检查

内容

中国共产党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团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其职能主要有: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反腐败能力。(简称“四项职能”)。
  第一节 机构设置
  革命战争时期,党内未设立专门纪律检查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是结合整党整风和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开展。
  1950年5月,经邢台地委批准,内丘县委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下设秘书科,书记由县主管副书记或县委常委兼任。
  1956年3月,中共内丘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内丘县监察委员会,配备有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干事。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监察委员会亦受到冲击,处于半瘫痪状态。1968年1月,建立内丘县革命委员会后,监察工作由政治部纪检组兼管。
  1980年3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并由过去的县委领导改为县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
  1983年12月,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科局级机构升格为县级领导机构,改称为中共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后仍属双重领导,设专职书记1人,副书记2人,增设纪委委员。常务委员。
  1986年1月14日至15日,中共内丘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人,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出常务委员7人,以等额选举的形式选举副书记2人,书记1人。县纪委下设办公室、信访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检查科。
  1988年,在全县15个乡镇、县直13个党委(组)设立纪律检查组织,并配备专职书记(组长)或兼职书记(组长)1人。
  1989年11月,中共内丘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4人。同时县纪委召开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7人,副书记2人,书记1人。下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控告审诉室、调查研究室(1989年6月增设)。
  1992年12月,中共内丘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4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8人,副书记2人,书记1人。
  1993年4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监察两项职能。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原控告申诉室,监察局举报中心)、廉政建设室(县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6年11月机构改革后,中共内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内丘县监察局内设6个职能室,编制23人。其中副书记3人(副书记兼监察局长1人),书记1人。
  1998年2月,中共内丘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人,同时,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7人,副书记2人,书记1人。
  2000年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仍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室,派出工作机构11个,下属纪律检查委员会9个。
  第二节 主要工作
  革命战争年代,纪律检查工作主要通过整党整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全体党员进行纪律教育。1938年6月,对第四区区长刘从杰在政府机关公开聚赌、贪污公款进行了查处,依法处决并发布告。1940年5月,对内丘县独立营营长谢安仁无视党的领导、军阀作风、道德败坏等问题严肃查处,逮捕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纪律检查工作主要围绕全县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执行,对巩固党群关系发挥作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清理“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和打砸抢分子,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端正党风。
  1982年中共“十二大”以后,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是查纠了动用公款,请客送礼;组织涣散,纪律松驰;乱购乱建,私招滥雇等不正之风。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对个别违犯政治纪律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严惩行贿、受贿、投机诈骗、贪污盗窃等犯罪分子。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471件(次),接待来访527人(次)。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226件,处分违纪党员161人。公开处理典型案件23起。剖析典型案例12起。县纪委还与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配合,利用党训班、干部培训班培训党员和党员干部2000多人次。
  1987年党的“十三大”以后,为保护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共揭露出带有行业特点的各类问题788件,涉及900多人次,涉及金额108.3万元。受理群众来信228件(次),来访69人(次)。检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153件,处分党员122人。先后协助县委召开六次案件发布会,对29起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同时,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共培训120多次,培训人员3.2万人(次),购买电教片100多部,放电视录像1500多次。
  1992年党的“十四大”以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重开展反腐败斗争,清理领导干部建私房,规范了全县干部职工建私房行为。1996年,清理领导干部住房、建私房,共收缴各种违规处罚金60余万元。狠刹了吃喝玩乐歪风、动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制定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国有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三项保廉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2件(次),从中立案处理102件,结案9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专项治理了公路“三乱”、企业“五乱”、中小学乱收费等不正之风。还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村务“六公开”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执法监察,清理整顿建筑工程项目等项工作。
  1997年党的“十五大”以后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检查工作主要是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1998年,县纪委组织清理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规范管理,共清出公费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170部,处理54部,收回资金5.5万元。同年,先在工商、公安、法院、检察四部门推行“收支两条线”。之后在县63个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推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2000年,县纪委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近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学生观看反腐巨片《生死抉择》;落实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和规定,全县36名县级干部、583名科级干部全部自查自纠。1997年至2000年,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08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10件,其中大要案89件,经济案件1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为17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57万元。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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