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内丘县基层政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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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83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内丘县基层政府机构
分类号: D625.7
页数: 2
页码: 677-678
摘要: 本文讲述了内丘县基层政府机构设置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内丘县 基层政府 机构

内容

内丘抗日县政府基层设置
  1937年11月,冀西民训处在内丘山区组建了白鹿角、獐獏、孙家坡三个抗日区政府。1938年,在平原丘陵又建东南和东北两个区,原獐獏区改设为办事处。区政府设区长,办事处设主任。1939年10月,改建白鹿角以西为一区;九宅会以东、岭头以西为二区;獐獏、白芷川为三区;原属孙家坡区的赛里川以及王家庄、交台、马河以北地区为四区;原孙家坡区的其他村庄为五区;原东北区为六区;原东南区为七区。1942年,一、二区并为一区,三区改为二区,四、五区并为三区,六、七区保持不变,四、五区缺。即一、二、三、六、七5个区。1944年由于形势需要设立新的四区(即:由三、六、七区划出来的杨寨川、交台、沟川、寺沟川、柳林沟等归四区管辖)。铁路以东区域归尧山县管辖,1942年改建为尧山四区(内东区)。
  内丘县政府基层设置
  解放战争时期,区划由抗战时期的6个区改建为5个区,即:白鹿角区、獐獏区、神头区、冯唐区、城关区,各区设区长、副区长。1946年6月划为4个区:一区磨凹;二区宋村;三区柳林;四区摩天岭,各区设区长、副区长。1947年4月,在抗日战争时期划归尧山县的内东区回归内丘。全县划为6个区:一区(城关)、二区(冯唐)、三区(柳林)、四区(白塔)五区(北光)、六区(官庄)。
  内丘县人民政府基层设置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设6个行政区(城关区、冯唐区、柳林区、白塔区、北光区、官庄区)。1950年6月,将6个区并为3个区(城关、官庄、柳林),1952年10月,将第三区划为三、四区(柳林、白塔)。全县辖240个行政村,村设村长、副村长各1名。
  1953年6月,全县划分为53个乡,各乡设乡长1名。1954年5月,将4个区政府改称“区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
  1956年,将53个乡并为26个乡(镇),撤销区公所,设两个办事处。1958年,按照“一大二公”的体制,县人委将26个乡(镇)改为4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公社设社长1名,下置管理区。
  1958年12月,内丘、临城、隆尧、柏乡合并为内丘县,下辖16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4至6名。
  1961年,内丘县分为内丘(含临城)、隆尧(含柏乡)二县。内丘县8个人民公社划分为29个人民公社。各公社设社长1名,副社长1—3名。1962年,内丘县又分为内丘、临城二县,内丘县人委下辖15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即城关、永安、金店、河渠、官庄、五郭、冯村、北岭、杨庄、柳林、和庄、南赛、獐獏、侯家庄、白鹿角。公社各设社长1名、副社长若干名。
  1968年至1978年间,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公社“革命委员会”,生产大队成立大队(村)“革命委员会”,均设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1979年,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恢复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副大队长。
  1984年,撤销15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乡人民政府。同年7月,城关乡改称城关镇。12月,308个生产大队改建为行政村、建立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1985年7月,金店乡改称金店镇,冯村乡改称大孟村镇。
  1989年,城关镇改称内丘镇。
  1996年1月,并乡扩(建)镇,将原3个镇、12个乡扩(建)、合并为3个镇、6个乡。即:原永安乡并入内丘镇,河巨乡并入金店镇,大孟村镇原域不变;北岭乡、五郭店乡并为五郭店乡,杨庄乡、柳林乡并为柳林乡,和庄乡、南赛乡并为南赛乡,白鹿角乡、侯家庄乡并为侯家庄乡,官庄乡、獐獏原域不变。各设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若干名。延至2000年底。
  (注:抗日县政府及各届人民政府的主要活动及政绩,在各编章中体现,故本编未作记述。)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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