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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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8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政权组织
分类号: D625.7
页数: 1
页码: 667
摘要: 本文讲述了民国时期的基层政权组织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内丘县 民国 基层政权

内容

民国17年(1928),本县划分为5个区,即城关、金提店、北障镇、大孟村、柳林。区设区公所、置区长1人。助理员书记员1人。另设5个公安分局、置局长1人,书记员1人、马卒、步卒若干人,协助管领所属各村,办理自治事务。民国20年(1931),将5个区裁并为4个区,即城关、金提店、北障镇、柳林。民国23年(1934)3月又将4个区裁并成3个区。到民国25年(1936)1月,各自治区公所一律裁撤,但仍保留区界,乡施行自治,各乡设置乡公所,设乡长1人、副乡长1人。乡公所内设调解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乡下编为闾邻,每5户为邻、设邻长1人;五邻为闾,设闾长1人。1936年3月统计,本县共有3个区、144个乡、785闾、3950邻。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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