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内丘县级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82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内丘县级政权
分类号: D625.7
页数: 2
页码: 666-667
摘要: 本文讲述了民国时期的县行政公署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内丘县 民国 政权

内容

民国元年(1912),县行政长官称民事长。民国2年(1913),县衙署改称县行政公署,县行政长官称县知事。取消“三班六房”,设内务、教育、财政、实业四科。民国17年(1928),河北省政府成立,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依照国民政府所颁《县组织法》及《县政府办事通则》,一等县设二科,二等县设一科或二科,三等县设一科,各县均设四局。内丘县属三等县,设一科四局。科不详,设科长1人,科员2人,事务员及雇员8人。四局分别为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公安局。各局设局长1人,财务局设监察员5人至7人,事务员若干人;教育局设县视学及事务员若干人,每区设教育委员1人;建设局设技术员及事务员若干人;公安局设总务、行政、司法三课,各课设课长1人,并设课员、督察、训练等若干人。兼理司法者,于县政府设承审处,置承审官1人,书记员1人,检验吏1人,承发吏2人。录事有县政府雇员兼充,司法警察由政务警察兼充。民国24年(1935)1月,实行裁局改科,设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四科,各科设科长1人,科员2至4人,书记1至4人。民国25年(1936)5月,恢复县公安局,局设警官1人,外设巡官3至7人,内设书记兼会计1人。内丘县县政府隶属河北省政府第十三区尧山专区管辖。
  民国17年(1928)以前民事长、县知事无考。民国17—26年(1928—1937)10月共记载县长7任。依次为翁照全、施有方、吴渠源、温树棻(河北定兴人)、杨育林、窦锡云(保定安新人)、许士珍。多数政绩平平。且不为百姓欢迎。更有县长杨育林,不辨是非曲直,敷衍公事,冤枉民众,处事不公,群众称其“杨糊涂”。独窦锡云任县长时,群众尚有称颂,一是为官较为刚直清廉,不结劣绅。时县内张二雄,青少时劣迹甚多,冥顽不化,后被其父撵出家门到军阀孙传芳部下为兵,逐步提为上海九江镇守使,孙垮台后,张回到内丘,耀武扬威,盖“瑞威将军府”1座,以示显赫。趋势者串联为其挂匾,邀窦赴宴,窦便乘机派人送一“恭贺张先生令郎花烛之禧”幢子,此事很使张二雄尴尬。二是严禁烟赌。窦查知白塔村大地主刘善莹贩卖吸食大烟,便将其抓捕,予以罚款,责令戒禁。县内有吸大烟不改者,窦则杀其头。三是维护治安。因军阀混战,县内土匪崛起,常打家劫舍,祸害百姓。窦不断下乡查访,得知县保安队副队长蒋魁暗为土匪,遂将其镇压,杀一儆百。但窦锡云也曾极力阻扰过县境内的共产党活动,并杀害过共产党员。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内丘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