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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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8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
分类号: D624.7
页数: 2
页码: 653-654
摘要: 本文讲述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命工作情况。
关键词: 内丘县 “一府两院” 工作监督

内容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县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任免人大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人民政府代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各委办局主任、局长;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一府两院”的领导干部,凡换届均需重新任命。自第七届至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998年2月),共选举和任免县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及省市人大代表605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1998年至2000年共任免干部119人(次)。其中任命84人(次)、免职35人(次)。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级领导干部情况如下:第七届任命代县长1人、副县长3人、法院代院长1人、检察院代检察长1人;第九届任命副县长4人、法院代院长1人;第十届任命代县长2人、副县长8人、检察院代检察长1人;第十一届任命代县长2人、副县长6人;第十二届任命副县长3人。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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