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79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人民代表选举 |
分类号: | D624.7 |
页数: | 3 |
页码: | 645-647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开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丘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根据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由乡(公社)或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再次选举产生。“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将此当作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进行普选。 |
关键词: | 内丘县 人民 代表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