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762 |
颗粒名称: | 第九章 审计 |
分类号: | F239 |
页数: | 4 |
页码: | 635-638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审计起始于周代。西周时“中央政权”设“宰夫”之职以考“财用之出入”,对国家财政收支进行审核监督。历代政权均实行“上计”制,即由上级审核下级政府的财政支出。民国时,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审计法》。在土地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其领导的根据地苏维埃政府和边区政府中设立审计机构,制定审计条例,对根据地和边区政府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内丘县在县政府财政科内设专职审计员,负责全县财政经济的审计监督。银行、税务部门亦依其职责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职能。特殊阶段也可称为复审阶段,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可要求复审,即实施特殊阶段。 |
关键词: | 综合管理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