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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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754
颗粒名称: 计量标准
分类号: F222.1
页数: 2
页码: 631-632
摘要: 本文讲述了秦朝前各诸候国计量制度不一,秦始皇时统一度量衡,汉承秦制。
关键词: 综合管理 技术监督 计量标准

内容

秦朝前各诸候国计量制度不一。秦始皇时统一度量衡。汉承秦制。据史料记载,当时的计量单位是:
  度制 用于长度和面积。长度为寸、尺、丈、引,均为10进位制。10寸=1尺,10尺=1丈,10丈=1引。又150丈=1华里。面积为分、亩,6平方丈=1分,60平方丈=1亩。
  量制 用于容量。名称为龠、合、升、斗、斛。除2龠(每龠容1200粒黍)=1合外,其余均为10进位制,10合=1升,10升=1斗,10斗=1斛。
  衡制 用于重量。名称为铢、两、斤、钧、石,进制不等。24铢=1两,16两=1斤,30斤=1钧,4钧=1石。
  随着历史的发展,计量制逐步完善细致。度制的长度在寸下有分、厘、毫,面积在分下有厘、毫等,又以100亩为1顷。量制在龠下有勺、撮。衡制在两以下演变为钱、分、厘、毫、丝、忽、微、先。
  清代末期随着列强的入侵,英制、法制、俄制、日制等制传入中国,造名繁多,计量制异常杂乱。为此,朝廷重定划一度量衡制。确定度以营造尺(32厘米)为标准,量以漕斛为标准,衡以库平(37.3克)为标准。民国13年(1924)颁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确定标准制、市制并用。标准制:长度以1公尺,容量以1公升,重量以1公斤为标准。市制:长度以标准尺的三分之一为1市尺,容量以标准升为1升,重量以1公斤的二分之一为1市斤,1市斤为16两。
  由于诸多的历史原因,民间所用度量衡制因地域、行业不同,其量值有较大差异。民国时,内丘境内木工用营造尺(合0.95市尺)。石匠用9寸尺,俗话长木匠、短铁匠、石匠9尺为一丈即指此。量布用对口尺(无标准值,一般以成年人的手虎口到胸口长度为1尺)。量制斗的实值有18筒斗和20筒斗,内丘县域多用18筒斗。官庄集上棉花、棉线用36两秤计量,即36两=1斤。金店集上棉花、棉线、线麻用24两秤计量,即24两=1斤。内丘城集及其以西地域均用16两秤计量,即16两=1斤。流行的计量器具:度制多为木质直尺。量制有木制斗(有大斗小斗两种,大斗容10升,小斗容5升),升(有大升、半升两种,大升容10合,半升容5合),合升(容2.5升)。卖油卖醋的用铁、铜、锡制葫芦、提子、撇子,容量多为1斤、半斤(8两)、4两、2两、1两。民间计量粮食等农产品也用布袋计,一般1布袋容量为4斗。衡制用提系杆称,称量贵重物品和售药用戥称,戥称计量可精细到钱、分、厘、毫、丝、忽、微、先。当铺、银号也有用天平的。校对称的标准为官定法码,按市制16两称1斤的十六分之一为一个法码,1个法码=0.0625斤,民间所谓“一退六二五”的俗语即指此。各称的实值=各称的两数×标准法码的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旧的计量制度进行过多次改革。土地改革完成后进行土地清理丈量时,国家颁发了标准市值尺,1950年,国营商业部门开始使用台称。1958年,国家规定在量值不变的前提下,把相沿已久的16两1斤制改为10两1斤制。1959年7月,国务院颁发《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规定公制为基本计算单位。是年起,内丘县推行公制,但民间及商业门店仍用市制,实为市制、公制并存,用市制较普遍。1984年5月16日,国务院又颁发《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是年,内丘县基本完成了计量单位改制,但在民间及一些特定场合仍有沿用市制现象。
  现代计量器具在民国年间进入内丘县。抗日战争期间,军队医院已有体温计、血压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现代计量器械、检测设备、医疗设备在内丘县域相关行业陆续推广应用。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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