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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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719
颗粒名称: 企业登记
分类号: F272.9
页数: 2
页码: 612-613
摘要: 本文讲述了工商企业管理的工商企业登记情况。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企业登记

内容

1950—1951年,对企业逐渐进行开业、转业、歇业以及注册资金的登记工作。是年,内丘县私营工商业户186户、个体摊贩50户,资金1200元;公营企业6家,资金24万元。1952年10月,执行河北省政府规定,凡从事工商业经营者,均应领取营业执照。全县所有公私企业均领取了营业执照。1955年5月14日,河北省政府公布《公私企业换证方案》。1956年,全县私营商业475户662人,改造后343户499人。遵照规定,全部履行了申请、登记手续,由工商部门为其办理了相关营业执照。
  1957年6月和1963年5月,内丘县根据河北省工商局《关于各种经济类型企业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和国家工商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方法>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两份文件,清查登记全县工商企业。时有11户国营工商企业,资金总额130万元;集体工商企业120户,资金总额82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商业企业管理基本处于维持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工商企业登记。1979年12月,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清查登记,签发新的营业执照。时有74户县办国营工商企业102万元;集体工商企业10户,注册资金102万元;社办工商业49户,注册资金1万元;大队办工商企业158户,注册资金20万元;小队办工商企业180户,注册资金13万元;私营商业38户,注册资金13万元。
  1982年下半年,内丘县执行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全部换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营业执照,建立企业档案。
  1984年12月,内丘县私营工商业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
  1987年9月,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河北省城乡工商户登记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对个体商户申请开业作了统一规定。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布,进一步为企业登记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使企业登记管理从单纯的企业管理发展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的新阶段。到1990年底,全县165户工业企业换发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执照170个(均按经济性质注册登记);对142家私营商业、5家私人工业企业,换发了营业执照。
  1994年1月,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000年,换发新版个体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取消注册资金项目,年检后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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