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营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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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664
颗粒名称: 对私营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分类号: F321.2
页数: 2
页码: 584-585
摘要: 本文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过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使资本主义商业变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
关键词: 经济 私营商业 社会主义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过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使资本主义商业变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
  内丘历来少巨商大贾,无大型资本主义商业。1951年,全县仅有私营及个体商户186家,共有经营资金17.2万元;1955年私营及个体商户发展到475家,从业662人,故内丘县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是对私营及个体商户的改造。1955年1月,开始对个体及私营商户进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教育。1956年初始逐步实施。对私营及个体商业的改造有三种形式:一是实行公私合营(有49户、112人加入了永盛魁饭庄、新聚祥杂货店和百货公司三个合营单位)。二是由供销合作商业吸收录用(有48户、91人直接被县供销社吸收录用)。三是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实行经销、代销(有239户)。1956年,全县对343户私营及个体商业,从业499人,资金6167元,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79户,104人停商转为从事农业生产;尚未实行改造的有53户,59人,资金4175元。1958年,内丘县全部完成了私营及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据1962年统计,内丘县合营商业在职人员189人,非在职(调出、退职、转化、法办、死亡)7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中,私方人员168人,私方资金34793.89元。合营人员任正、副经理3人,组长19人,会计18人,门市负责人17人,采购员4人,一般业务员12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分别在3个公私合营单位、5个国营经理部、1个供销合作社贸易货栈、8个基层供销社、1个畜牧场工作。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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