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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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659
颗粒名称: 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
页码: 582
摘要: 本文讲述了内丘县完成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三个阶段。
关键词: 农业 社会主义 改造

内容

内丘县完成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三个阶段。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广大农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克服劳动力、耕畜、农具缺乏等困难的劳动生产组织,是在生产资料处于弱势的广大农民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初步摆脱。1943年4月,小西村的安九仁在本村组建了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在他的带动下,该村当年组成11个互助组。翌年春,抗日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带动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发展,西部山区抗日根据地共组建互助组515个,参加劳动力3486个,占全部劳动力的56%。
  抗日战争胜利后,新解放区的东青山、张夺等村相继组建了农业生产互助组。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全县得到发展。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决议》(草案)下达后,内丘全县迅速掀起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高潮。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互助组。二是常年性互助组。据当年对全县126个村、10293农户的调查统计,已组建常年性互助组824个,参加农户4144户;临时性互助组282个,参加农户1137户,分别占被调查统计农户总数的4%和11%。到1952年底,全县常年性互助组662个,参加农户3175户;季节性临时互助组2324个,参加农户10242户。组织起来,参加农业生产互助组织的农户占全县农户的48%。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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