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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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6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分类号: F321.2
页数: 4
页码: 582-585
摘要: 本文讲述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是继土地改革之后 ,把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陆续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私营个体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剥削经济制度,消灭了私有制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1月18日,召开城关私营工商业者全体会议,传达落实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
关键词: 经济 社会主义 改造

内容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是继土地改革之后 ,把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把 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陆续对个体农 业、个体手工业和私营个体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 主义三大改造,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剥削经济制度,消灭了私有制经济,初 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
  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内丘县完成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 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三个阶段。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广大农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组织起 来,进行换工互助,克服劳动力、耕畜、农具缺乏等困难的劳动生产组织, 是在生产资料处于弱势的广大农民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初步摆脱。1943 年4月,小西村的安九仁在本村组建了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在他的带动下 ,该村当年组成11个互助组。翌年春,抗日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带动了 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发展,西部山区抗日根据地共组建互助组515个,参加劳动 力3486个,占全部劳动力的56%。
  抗日战争胜利后,新解放区的东青山、张夺等村相继组建了农业生产互助组 。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的积极性提高 ,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全县得到发展。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决议》(草案)下达后,内丘全 县迅速掀起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高潮。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互助组。二是常年性互助组。据当年对全县126个 村、10293农户的调查统计,已组建常年性互助组824个,参加农户4144户; 临时性互助组282个,参加农户1137户,分别占被调查统计农户总数的4%和 11%。到1952年底,全县常年性互助组662个,参加农户3175户;季节性临 时互助组2324个,参加农户10242户。组织起来,参加农业生产互助组织的 农户占全县农户的48%。
  附:东青山组织互助热烈生产
  (内丘四区消息)东青山村经过减租清债后,在村干部刘福元、刘德寿、刘 中贤、郭世魁等的组织与动员下,便迅速转向生产,召开了互助组员大会, 检讨与解决去年互助中遗留的问题。再加上组员积极分子的串通,现在已有 七十五户,男劳力七十四个,女劳力十六个参加了互助,共分三个拨工队, 每大队分四个小组,共十二个小组,拨工队并吸收了三个残废人,两个瞎子 、一个拐子。全队组员们给他们集结了些本钱,组织了个磨面房,供给本村 饭铺用,两个瞎子推磨,拐子来筛面,并指定一个有能力的组员负责照顾经 营,规定全组给他代耕地,按工给工资,推磨所得红利,与组内共分。现正 积极送粪,车拉人担,情绪很高,计划八天即送完。除组织牲口耕地外,并 有五十二个劳力,组织人拉犁,十天内即可完成耕地任务。队里并讨论出折 工办法和组内制度:一、每天规定五晌,午前三晌,午后两晌。二、每天做 完活时,按死分活用的方法,来评议劳力,每十分为一个全劳力,超过十分 者和不足者有一算一。三、牲口耕种地折工是:耕地(不带人)二亩折十分 ,种地(不带人)十六亩顶十分劳力,牛拉粪根据地的远近,以耕地牲口评 的等级来顶工。四、家具损坏问题,大车如使坏了,修理时,车主拿原料, 损坏人管修理人的饭和工资。给谁做活,用谁家油膏车。铧是以上组为单位 ,伙买共用,用钱是由全组每个组员耕地亩数均摊。五、光棍汉给谁做活, 谁管饭,折二斤小米。妇女不能参加做农业生产活时,以缝衣服、做鞋袜等 针线活来评工,还组内的工资。六、印发工票,严格实行工票制度,每天交 清,组员与组员不发生关系,和组拨工队发生关系。七、工资在春耕期内, 每十分劳力工资小米三斤,农忙时临时讨论增加。八、算账制度,每十天算 一次账,欠工的交工资,长工者领工资,不欠账。九、会议制度,每五天开 小组会讨论一次,每十天开拨工队组员大会一次,检讨前十天,布置下十天 的工作。如有紧急的大活,全队由拨?队长统一调动,一般的小活以小组为生 产单位。(和英)(原载《新华日报》太行版1946年4月17日第四版)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土地改革后,虽然建立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因只是互 相以工换工的互助形式,仍为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经济,不久就暴露出其落 后、分散、势单力薄的弱点。
  1952年2月,在发动农民群众组建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同时,中共内丘县委、内 丘县人民政府着手在深山区的杏峪村、鹿峪村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杏峪村 李石生、鹿峪村郭德明带头办起农牧合作社。当年,毛主席在为《中国农村 社会主义高潮》一文所写的按语中对邢台县东川口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度 评价发表后,加快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进程。1953年1月始,在全县范围 内建立一村一社和一村多社形式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据1954年9月统计, 全县共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58个,入社农户17226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61.2%。有26个乡、1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合作化。1955年8月,内丘县完成 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凡入社牲口、农具私有公用 ,入社土地仍为农户私有,以入股形式参加分红。农民入社后称为社员。农 业生产合作社的社长、会计、保管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由社长统一支配使 用人力、畜力、物力、资金,土地实行统一经营。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力( 含畜力)、土地比例分红,分配比例一般为劳五地五或劳六地四。初级农业 生产合作社是半集体化性质的合作组织。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化而来。
  1955年冬,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内丘县开始引导农民将生产资料私有 制转化为集体公有制,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1月,由小社合并大社,尔后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由373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转为25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7512户农户加入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9.6%,全县实现了高级 农业合作化。
  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形式下,牲口、农具作价入社,土地由私有转为 集体公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 剥削制度的基础,完成了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现了由私有制改 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的根本转变。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教育引 导,互助合作,把私有制的个体手工业逐步过渡到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企 业。
  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组 建第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社,县城5家个体木厂入股进入木业社。1955年初, 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月18日,召开城关私营 工商业者全体会议,传达落实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采取由 私营及个体手工业者申请加入,县政府批准的方式组建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合 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对入社私营及个体手工业者的厂房、机具核价入股,按 股分红。1955年8月,各手工业合作社联合成立内丘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 为全县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机构。1956年末,全县243家私营及个体手工业 户,633名从业者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加入了各手工业合作社,成为其社员, 组建起铁业社、缝纫社、砖瓦社、笼箩社、五金社、白铁社、自行车修理社 、制秤社、木业社、印刷社、印染社、皮麻社、照相社、建筑社、侯家庄铁 木社等手工业合作社。各手工业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入社资 产(股金)股份和劳动计件计工分成的办法获得报酬。县手工业联合社实行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交纳入社费。
  1958年,各手工业社退还股金,取消股份分成(分红),实行按劳取酬。至 此,内丘县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县建立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 制经济体系。
  对私营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 过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 制,使资本主义商业变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
  内丘历来少巨商大贾,无大型资本主义商业。1951年,全县仅有私营及个体 商户186家,共有经营资金17.2万元;1955年私营及个体商户发展到475家, 从业662人,故内丘县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是对私营及个体商户的改造。 1955年1月,开始对个体及私营商户进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教育。 1956年初始逐步实施。对私营及个体商业的改造有三种形式:一是实行公私 合营(有49户、112人加入了永盛魁饭庄、新聚祥杂货店和百货公司三个合营 单位)。二是由供销合作商业吸收录用(有48户、91人直接被县供销社吸收 录用)。三是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实行经销、代销(有239户)。1956年,全 县对343户私营及个体商业,从业499人,资金6167元,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任务;79户,104人停商转为从事农业生产;尚未实行改造的有53户,59人 ,资金4175元。1958年,内丘县全部完成了私营及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据1962年统计,内丘县合营商业在职人员189人,非在职(调出、退职、转 化、法办、死亡)7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中,私方人员168人,私方资金 34793.89元。合营人员任正、副经理3人,组长19人,会计18人,门市负责 人17人,采购员4人,一般业务员12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分别在3个公私 合营单位、5个国营经理部、1个供销合作社贸易货栈、8个基层供销社、1个 畜牧场工作。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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