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656 |
颗粒名称: | 高利贷剥削 |
分类号: | F014.39 |
页数: | 1 |
页码: | 580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贷放货币或实物,而获得高额利息的剥削活动。一般是在青黄不接之季或水旱灾荒之年,农民生产生活正陷于危难之际,地主乘机放贷渔利。借贷需有中间人担保,以房屋、土地或其他不动产作抵押,借贷利率多为年息三分(俗称老三分,即按贷额的30%付息,也有四分、五分的。)借粮一般为春借一斗,秋还一斗三升至一斗五升,春借一斗高粱夏还一斗小麦。如不能如期偿还,则利滚利。每遇天灾人祸,许多贫苦农民无力偿还,债台高筑,无以为继,只好卖田、卖地、卖房屋。内丘境内高利贷剥削最为残酷。很多农民都是为借高利贷而失去土地房屋生活无着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 |
关键词: | 经济 高利贷 剥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