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654 |
颗粒名称: | 租佃剥削 |
分类号: | F014.39 |
页数: | 2 |
页码: | 579-580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地主、富农把部分土地租给无地或少地贫苦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坐享其成。租佃分活租、死租两种。按当年所租种土地的收成,定业佃分成,即土地所有者地主、富农与租地农民各得当年收成多少,以业佃各半居多,也有业六佃四,个别还有业七佃三、业八佃二,租地者劳作一年,所剩无几。死租是按地定租,不管收成如何,每年按亩定租额收租。每亩租额不等,有亩租三斗,甚至五斗、七斗之多,这种死租,丰年租地者勉强糊口,遇灾荒年,租额不减,租地者只能变卖自有房产抵债,或以工抵债。 |
关键词: | 经济 租佃 剥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