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经综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651
颗粒名称: 经经综览
分类号: F320.2
页数: 28
页码: 577-604
摘要: 本文讲述了土地是农耕经济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到封建社会末期,土地兼并与集中日益严重。广大农民,尤其是贫雇农,过着极为贫困的生活。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致使县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缓慢。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疯狂掠夺,战乱频繁,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深了县域居民的苦难程度。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2000年末,内丘县已形成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国民经济日益发展,农村和城镇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提高,开始步入小康社会。
关键词: 内丘县 经济综览

内容

土地是农耕经济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到封建社会末期,土地兼并与集中日益严重。20世纪40年代土地改革以前,大量的土地都集中在地主富农手里,占农村人口很大比例的广大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很少;少地或无地农民不得不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缴纳高额地租,受租佃剥削;或为地主富农做雇工,受雇佣剥削,遇有天灾人祸则高利借贷、典卖房产,甚至家破人亡。广大农民,尤其是贫雇农,过着极为贫困的生活。
  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致使县域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缓慢。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疯狂掠夺,战乱频繁,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加深了县域居民的苦难程度。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进行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业的发展,带动商业,手工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时间的国民经济恢复,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社会安定,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居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
  1953年始,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1956年末内丘县基本完成了对私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组建了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积极发展初级、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使农业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同时开始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机具,农业获得连年增产。
  农业合作化运动促进了供销合作商业、信用合作事业及工业的发展。这个时期由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合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发展迅猛。
  1958年,在国民经济已经高速发展的形势下,又开展“大跃进”运动,实行人民公社化,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搞大炼钢铁,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虚报浮夸,致使国民经济发展严重失调,工农业生产大幅下降,酿成了三年经济困难,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1958年始,内丘县相继建起粮、棉加工工业、机械工业和建材工业,奠定了现代工业的基础。1970年开始,又连续建起化肥、炼铁、矿产开采和矿产品加工、机械修理、服装等一批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使内丘县的工业生产水平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国营商业、供销合作商业门类齐全,网点遍及全县,达其鼎盛时期。
  1961年,按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内丘县的国民经济经过调整,确定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集体所有制核算体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又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
  “文化大革命”对内丘县的国民经济建设干扰很大,但对农业生产影响相对较小。
  20世纪60年代,毛主席发出“农业学大寨”号召后,内丘人民掀起全民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修建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工程,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自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实行的计划经济奠定了内丘县国民经济的基础,使贫穷落后的内丘县在农业、工业、商业贸易、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等各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发展,居民生活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已不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变计划经济为市场经济。内丘县纠正了经济工作中“左”的错误,把工作中心转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1980年始,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联合体,结合山区、丘陵、平原的不同地域特点,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环境,使农业经济进入了新时期。农村开始出现了以能工巧匠、种粮大户为主的“万元户”。这些农村中的精英,开始以集体、私营个体及各种经济所有制形式大办乡镇企业,向农产品加工、建筑、小型采矿及第三产业诸领域进军,一时,乡镇企业遍布县域全境。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农民,以离土(地)不离乡的形式,开始向农业种植业以外的经济领域进军。
  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出现,部分农民开始离乡外出务工经商,“民工潮”开始形成。
  同时,依托县域内丰富的矿产资源,对工业进行体制改造,发展金属和非金属采矿工业、水泥工业、炼铁工业和石材加工业,建成一批国有、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等形式的工业企业,使县域工业逐步向高科技、集团化转化,为工业立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商业、供销合作商业改制重组,私营商业崛起并很快占据了商业贸易的主导地位。
  20世纪80年代,内丘县加快公路交通、电力、电信、贸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建设速度,优化县域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20世纪90年代中叶,随着采矿业的兴起,工业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工业产品的合理调整,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形成了以矿产开采、冶炼、建材水泥、化工等具有竞争力的支柱工业产业。而被土地束缚了数千年的农民,一整批一整批通过各种形式向工业及城镇进军,形成了大批涌向城镇的“民工潮”,进而在农村逐步形成“男工女耕”的家庭结构。而外出务工则成为农村经济的可观收入,再加上农业收入在整个收入中所占比例日益减少,县域经济由长期以农业经济收入为主导的经济模式逐渐被务工经商为主导的经济模式所代替,世纪末已呈现出工业立县的强劲势头。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一度垄断了近半个世纪的计划经济模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2000年末,内丘县已形成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股份合作制经济、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国民经济日益发展,农村和城镇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日益提高,开始步入小康社会。
  第一章 经济制度变革
  抗日战争期间实行合理负担、减租减息政策,逐步对封建土地所有制进行变革和削弱。抗日战争胜利后,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进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富农的封建剥削制度,将他们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集体化。在发展国有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的同时,对私营手工业和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完成了私营手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集体所有制、国有制的新型社会主义工商业体制,并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建立了完整的县域国有和集体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在调整巩固国有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私有经济,形成国有、集体、私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格局,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建立并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节 封建经济制度
  土地改革以前,在内丘县土地占有量极不平衡,少数地主、富农人均占有较大比例的土地,多数农民人均占有较小比例的土地。据民国26年(1937)《冀察月刊》统计:内丘县地主、富农仅占全县人口的10%左右,却占有全县37.4%左右的土地。平原区的西丘村共240户,土地5000多亩,其中10户地主、富农就占有土地1000多亩。山区白塔村的恶霸地主刘善莹在白鹿角西川、北川及邢台县宋家庄川均占有相当数量的土地和山场。由于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占有量严重不均,地主、富农放债收租,不劳而获,无地或少地农民被迫租地耕种或为地主、富农做雇工,深受租佃、雇佣、高利贷的剥削。
  租佃剥削
  地主、富农把部分土地租给无地或少地贫苦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坐享其成。租佃分活租、死租两种。按当年所租种土地的收成,定业佃分成,即土地所有者地主、富农与租地农民各得当年收成多少,以业佃各半居多,也有业六佃四,个别还有业七佃三、业八佃二,租地者劳作一年,所剩无几。死租是按地定租,不管收成如何,每年按亩定租额收租。每亩租额不等,有亩租三斗,甚至五斗、七斗之多,这种死租,丰年租地者勉强糊口,遇灾荒年,租额不减,租地者只能变卖自有房产抵债,或以工抵债。
  雇佣剥削
  地主富农役使农民为其劳作耕地,榨取廉价劳力而牟利。其雇佣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长期雇佣,即长工(俗称扛长活)。二是季节性雇佣(俗称月工或短工)。地主对雇佣工付酬甚少,甚至逼其以役顶债,以劳抵租,只管饭不付酬。
  高利贷剥削
  贷放货币或实物,而获得高额利息的剥削活动。一般是在青黄不接之季或水旱灾荒之年,农民生产生活正陷于危难之际,地主乘机放贷渔利。借贷需有中间人担保,以房屋、土地或其他不动产作抵押,借贷利率多为年息三分(俗称老三分,即按贷额的30%付息,也有四分、五分的。)借粮一般为春借一斗,秋还一斗三升至一斗五升,春借一斗高粱夏还一斗小麦。如不能如期偿还,则利滚利(俗称驴打滚)。每遇天灾人祸,许多贫苦农民无力偿还,债台高筑,无以为继,只好卖田、卖地、卖房屋。内丘境内高利贷剥削最为残酷。很多农民都是为借高利贷而失去土地房屋生活无着落,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的变革和斗争,内丘县早在抗日战争期间即已开始。西部山区抗日根据地和丘陵地带的游击区,实行合理负担,减轻了贫苦农民的负担,既支持了抗日战争,又削弱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经济。继而实行减租减息、统一累进农业税,更进一步削弱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对恶霸地主的清算更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新解放区开展了反奸清算运动,对充当汉奸、勾结敌伪的恶霸的罪恶进行清算。发动群众倒苦水,向汉奸、恶霸算政治账、经济账,提出“有苦诉苦,有冤诉冤,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的口号。由苦主(受害群众)在公审大会上对汉奸恶霸的罪行进行控诉,按苦主控诉的事实,对汉奸恶霸进行清算。除偿还血债外,还让其拿出土地、房屋、牲畜、农具进行偿还。由清算与果实分配处理委员会统一掌握,把这些财产偿还分配给无地、无房、无牲畜、无农具或少地、少房、少牲畜、少农具的贫困户(时称得果实户);得果实户按其所得,按稍低于市场价格交付现金,再将卖果实所得现金偿还给原苦主。1946年1月,反奸清算运动结束,随即转入新解放区减租运动。反奸清算运动中,共斗争清算汉奸恶霸217名,除房屋、牲畜、农具、衣物等生产生活资料外,还从汉奸恶霸手中收回土地16407亩。
  这是抗战胜利后对封建经济的又一次削弱和打击。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内丘县在反奸清算和新解放区减租的基础上转入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群众运动。6月6日,中共太行区党委发出执行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的通知,要求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土地改革。至此,内丘县的土改运动进入高潮。1946年10月末到12月初,仅一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地主85户,经营地主39户,富农600户。斗出土地18462亩,房屋13722间,牲口601头,大车99辆,水车5辆,粮食3694石,现洋23762元,洋布701块,土布1943尺,衣服20125件。1947年1月开始查填补齐,即查地主的尾巴。查出地主的财产后,根据贫、雇、佃农户的短缺进行填补,缺房的补房,缺地的补地,缺牲口的补牲口,缺农具的补农具。并按土地的质量和占有数量进行了部分调整,对烈军属和孤寡者进行照顾。内丘县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和斗争过火的问题,主要是对富裕中农进行了斗争并让其拿出了部分土地房产,1946年末就有423户中农被错误斗争。对一些没有恶霸行径的地主、富农按恶霸地主对待而扫地出门,一些对抗日有贡献的地主也不加区分的斗争等。1948年1月开始,按照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进行土改复查,对土改中出现的偏差进行了纠正。对错误斗争的中农进行了补偿,地主、富农也按人口分得一份土地。1949年1月5日后,内丘全县转入总结土改运动。春,开始土地丈量,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发放土地、房产证。是年,全县土地改革全部结束,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内丘县的土地改革运动有其地域特点。文中所记土地改革运动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平汉铁路以西,太子岩(鹊山)山脉以东的丘陵、平原区。其时,平汉铁路以东的大部分区域(现官庄乡和金店镇辖区)尚为冀南区尧山县辖的内东区,完成土地改革主要任务后,1947年4月归辖内丘县后,只进行查填补齐、复查、土地丈量、土地房产证发放等工作。内东区土地改革的主要运动情况无资料记载。西部山区抗日根据地早在抗日战争期间,开展了合理负担,减租减息(详见《军事·抗日战争》编),土地改革早已进行,只在查填补齐阶段进行了抽补。
  内丘县的土地改革运动经历了3年时间,全县(原平汉铁路东的内东区未计在内)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95673亩,分配给贫雇佃农。其中没收了地主总土地的94%,经营地主总土地的85%、富农总土地的81%。老区14%的农民、新区34%的农民分得了土地。新区中农以下共有人口40450人,其中有36000人分得土地改革果实,占90%。土地改革前地主富农占有全县土地总数的37.4%,土地改革后降为7.5%;土地改革前中农以下农民(含中农)占全县土地总数的62.6%,土地改革后增至92.5%。1946年,全县人均土地5.8亩。土地改革前与土地改革后相比:地主由人均18.8亩降为2.1亩,经营地主由人均8.66亩降为1.16亩,富农由人均12.5亩降为3.8亩,中农由人均5.36亩增至7.3亩。同时还没收地主、富农房屋34695间,牲口3822头,粮食16251石,棉花115000市斤,75000元银元分给了广大农民。土地改革运动消灭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经济,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平均了地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获得了有史以来未有过的大翻身,解放了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为农业集体化奠定了基础。
  第三节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是继土地改革之后,把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陆续对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私营个体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基本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剥削经济制度,消灭了私有制经济,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
  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内丘县完成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三个阶段。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广大农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换工互助,克服劳动力、耕畜、农具缺乏等困难的劳动生产组织,是在生产资料处于弱势的广大农民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初步摆脱。1943年4月,小西村的安九仁在本村组建了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在他的带动下,该村当年组成11个互助组。翌年春,抗日根据地开展大生产运动,带动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发展,西部山区抗日根据地共组建互助组515个,参加劳动力3486个,占全部劳动力的56%。
  抗日战争胜利后,新解放区的东青山、张夺等村相继组建了农业生产互助组。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深入发展,分得土地的农民,组织起来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在全县得到发展。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决议》(草案)下达后,内丘全县迅速掀起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高潮。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临时性的或季节性的互助组。二是常年性互助组。据当年对全县126个村、10293农户的调查统计,已组建常年性互助组824个,参加农户4144户;临时性互助组282个,参加农户1137户,分别占被调查统计农户总数的4%和11%。到1952年底,全县常年性互助组662个,参加农户3175户;季节性临时互助组2324个,参加农户10242户。组织起来,参加农业生产互助组织的农户占全县农户的48%。
  附:东青山组织互助热烈生产
  (内丘四区消息)东青山村经过减租清债后,在村干部刘福元、刘德寿、刘中贤、郭世魁等的组织与动员下,便迅速转向生产,召开了互助组员大会,检讨与解决去年互助中遗留的问题。再加上组员积极分子的串通,现在已有七十五户,男劳力七十四个,女劳力十六个参加了互助,共分三个拨工队,每大队分四个小组,共十二个小组,拨工队并吸收了三个残废人,两个瞎子、一个拐子。全队组员们给他们集结了些本钱,组织了个磨面房,供给本村饭铺用,两个瞎子推磨,拐子来筛面,并指定一个有能力的组员负责照顾经营,规定全组给他代耕地,按工给工资,推磨所得红利,与组内共分。现正积极送粪,车拉人担,情绪很高,计划八天即送完。除组织牲口耕地外,并有五十二个劳力,组织人拉犁,十天内即可完成耕地任务。队里并讨论出折工办法和组内制度:一、每天规定五晌,午前三晌,午后两晌。二、每天做完活时,按死分活用的方法,来评议劳力,每十分为一个全劳力,超过十分者和不足者有一算一。三、牲口耕种地折工是:耕地(不带人)二亩折十分,种地(不带人)十六亩顶十分劳力,牛拉粪根据地的远近,以耕地牲口评的等级来顶工。四、家具损坏问题,大车如使坏了,修理时,车主拿原料,损坏人管修理人的饭和工资。给谁做活,用谁家油膏车。铧是以上组为单位,伙买共用,用钱是由全组每个组员耕地亩数均摊。五、光棍汉给谁做活,谁管饭,折二斤小米。妇女不能参加做农业生产活时,以缝衣服、做鞋袜等针线活来评工,还组内的工资。六、印发工票,严格实行工票制度,每天交清,组员与组员不发生关系,和组拨工队发生关系。七、工资在春耕期内,每十分劳力工资小米三斤,农忙时临时讨论增加。八、算账制度,每十天算一次账,欠工的交工资,长工者领工资,不欠账。九、会议制度,每五天开小组会讨论一次,每十天开拨工队组员大会一次,检讨前十天,布置下十天的工作。如有紧急的大活,全队由拨?队长统一调动,一般的小活以小组为生产单位。(和英)(原载《新华日报》太行版1946年4月17日第四版)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土地改革后,虽然建立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因只是互相以工换工的互助形式,仍为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经济,不久就暴露出其落后、分散、势单力薄的弱点。
  1952年2月,在发动农民群众组建农业生产互助组的同时,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人民政府着手在深山区的杏峪村、鹿峪村试办初级农业合作社。杏峪村李石生、鹿峪村郭德明带头办起农牧合作社。当年,毛主席在为《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文所写的按语中对邢台县东川口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度评价发表后,加快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进程。1953年1月始,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一村一社和一村多社形式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据1954年9月统计,全县共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58个,入社农户17226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61.2%。有26个乡、1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合作化。1955年8月,内丘县完成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凡入社牲口、农具私有公用,入社土地仍为农户私有,以入股形式参加分红。农民入社后称为社员。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长、会计、保管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由社长统一支配使用人力、畜力、物力、资金,土地实行统一经营。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力(含畜力)、土地比例分红,分配比例一般为劳五地五或劳六地四。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半集体化性质的合作组织。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化而来。
  1955年冬,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内丘县开始引导农民将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化为集体公有制,由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过渡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1月,由小社合并大社,尔后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由37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转为25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7512户农户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9.6%,全县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形式下,牲口、农具作价入社,土地由私有转为集体公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的基础,完成了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实现了由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的根本转变。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在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教育引导,互助合作,把私有制的个体手工业逐步过渡到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53年,开始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组建第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社,县城5家个体木厂入股进入木业社。1955年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月18日,召开城关私营工商业者全体会议,传达落实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采取由私营及个体手工业者申请加入,县政府批准的方式组建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对入社私营及个体手工业者的厂房、机具核价入股,按股分红。1955年8月,各手工业合作社联合成立内丘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全县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机构。1956年末,全县243家私营及个体手工业户,633名从业者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加入了各手工业合作社,成为其社员,组建起铁业社、缝纫社、砖瓦社、笼箩社、五金社、白铁社、自行车修理社、制秤社、木业社、印刷社、印染社、皮麻社、照相社、建筑社、侯家庄铁木社等手工业合作社。各手工业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入社资产(股金)股份和劳动计件计工分成的办法获得报酬。县手工业联合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交纳入社费。
  1958年,各手工业社退还股金,取消股份分成(分红),实行按劳取酬。至此,内丘县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县建立了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体系。
  对私营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资本主义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通过对资本主义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使资本主义商业变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
  内丘历来少巨商大贾,无大型资本主义商业。1951年,全县仅有私营及个体商户186家,共有经营资金17.2万元;1955年私营及个体商户发展到475家,从业662人,故内丘县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是对私营及个体商户的改造。1955年1月,开始对个体及私营商户进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教育。1956年初始逐步实施。对私营及个体商业的改造有三种形式:一是实行公私合营(有49户、112人加入了永盛魁饭庄、新聚祥杂货店和百货公司三个合营单位)。二是由供销合作商业吸收录用(有48户、91人直接被县供销社吸收录用)。三是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实行经销、代销(有239户)。1956年,全县对343户私营及个体商业,从业499人,资金6167元,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79户,104人停商转为从事农业生产;尚未实行改造的有53户,59人,资金4175元。1958年,内丘县全部完成了私营及个体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据1962年统计,内丘县合营商业在职人员189人,非在职(调出、退职、转化、法办、死亡)7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中,私方人员168人,私方资金34793.89元。合营人员任正、副经理3人,组长19人,会计18人,门市负责人17人,采购员4人,一般业务员128人。189名在职合营人员分别在3个公私合营单位、5个国营经理部、1个供销合作社贸易货栈、8个基层供销社、1个畜牧场工作。
  第四节 人民公社
  农村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联合组成的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1958年8月,中共内丘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撤乡建社,将全县26个乡并为4个人民公社,即:卫星人民公社(设在城关),东风人民公社(设在金店),红旗人民公社(设在柳林),灯塔人民公社(设在侯家庄)。同年11月,隆尧、柏乡、临城并入内丘县后,辖16个人民公社,即:城关、金店、柳林、侯家庄、隆尧、东良、千户营、大霍、固城、牛桥、柏乡、固城店、临城、郝庄、西竖、黑城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的基本模式是“一大二公”,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下设生产小队。实行财产公有化,生产、生活资料全部归公社所有;劳动生产组织军事化,编为营、连、排建制;行动战斗化,大兵团劳动;分配上,公社统一核算,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吃饭不要钱。1958年9月,中共内丘县委根据河北省委、邢台地委的指示,推行“家务五化”(食堂化、缝纫化、机械化、米面加工集体化、托儿高级化),社队都办食堂、建托儿所、幼儿园。
  1959年,盛行“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特殊风)。为强补农业歉收造成的粮食供给不足,提出“拿出种子粮,坚决办食堂”的口号,先是动员,后是组成专门搜粮队,搜粮寻谷。1959年12月,全县集体食堂达到3932个,入食堂吃饭的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9%;建托儿所、幼儿园3880个,入园儿童65978人。同时把自留地、家庭副业、集市贸易、小商小贩统统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是年,国民经济困难,供粮低指标,口粮极度短缺,致使每人每天平均供粮不足250克,只好推行“瓜菜代”。引起社员营养不良,很多人患浮肿病,不少妇女不来月经。
  在工农生产上,从1958年8月开始,中共内丘县委贯彻河北省委“三大元帅升账”(粮食、钢铁、机械)的指示,提出钢铁第一、水利第二,农业第三的口号,大炼钢铁,大搞水利。县委成立了钢铁指挥部,组织大批青壮年农民投入大炼钢铁活动(详见党政要务·大跃进)。在农业生产上,大搞卫星田,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亩产万斤薯、千斤粮、百斤棉(皮棉)等不符合实际的口号。造成丰年不丰产,丰产不丰收,大量粮食丢、烂在田野里。
  1960年12月21日,中共内丘县委召开由县、社、管理区、大队、生产队干部参加的四级干部大会,历时一个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省委扩大会议文件,纠正“大跃进”和反右倾中的错误,中心内容是反“五风”。由于“五风”严重和领导的官僚主义,加上连年自然灾害,造成三年大灾荒,人民生活困难,全县从1960年1月到11月底,共死亡人口10027(含隆尧、柏乡、临城),占总人口的1.66%,非正常死亡563名。
  1961年,中共内丘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首先从农村开始整风整社,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以来出现的“五风”问题进行了纠正。1961年4月21日,全县在隆尧召开了有3532人参加的四级干部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和河北省《农村人民公社补充条例》(草案)。是年年底,整风整社初见成效,一是纠正了“五风”错误,全县共退赔550万元,占平调总值1491万元的37%,稳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二是落实了自留地政策,解散了食堂。三是转变了干二部作风,克服了工作上的瞎指挥风。四是调整了社队规模。全县(含内丘、临城)由8个人民公社划分为29个人民公社;由418个生产大队划分为492个生产大队;由1745个生产小队划分为1851个生产小队。
  1962年春,继续开展整风整社,将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收益分配办法改为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固定给生产队,劳动由生产队统一安排,实行记工分制度,分配方法人七劳三或人六劳四不等。为鼓励社员劳动积极性,又照顾到军烈属和职工家属的生活困难,后又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政策。大张旗鼓地宣传贯彻中央重新修定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简称“60条”,给社员分了占总土地5%的口粮补贴自留地和2%的猪饲料地,收入归己,不顶口粮。同时还精简城市人口,将全县5262名吃商品粮人员压缩了3371人,安置回农村劳动生产。这些政策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是年皮棉总产达87.15万公斤,名列全省第一。
  经过1961—196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农村经济迅速得以发展,集体经济力量增强,人民生活得到改善。1965年与1962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由1153万元提高到187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由851万元提高到1372万元,增长61%。粮食总产由2169万公斤提高到3509万公斤,棉花总产由87万公斤提高到164万公斤,油料总产由16.5万公斤提高到172万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由852万元提高到1288万元。农民年人均收入由62元提高到88元。
  内丘县坚持为农业服务的方向,增加了对农业的投资数额,恢复建立农村供销合作社,恢复农村集市,允许农民出售除粮棉油之外自己生产的商品,活跃了农村经济。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内丘县15个公社组织均受冲击,主要领导干部遭批斗,日常工作一度由公社武装部代管。1968年5月以后,15个人民公社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军(武装部)一元化领导。在生产管理上,实行政治挂帅,大搞阶级斗争。在产品分配上,批判工分挂帅,割除资本主义尾巴,推广“大寨式”的评工记分法,自报公议,一年一评或半年一评。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在部分社队实行,有的实行小段包工,有的实行大包干,有的开小片荒,实行谁开谁种谁收等等。1979年取消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1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中共内丘县委、内丘县政府着手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大力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集体经营管理方式,变为家庭经营为主的管理模式。1984年春,15个人民公社改为15个乡镇人民政府。
  第五节 经济体制改革
  详见《党政要务·改革开放》编
  第二章 经济综合指标
  第一节 社会总产值
  内丘县社会总产值统计始于1978年。此前曾对某些年份进行过估算。
  工农业总产值是内丘县社会总产值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000年,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大体经历四个阶段。
  1949—1957年,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工农业生产得以发展,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7.78%。
  1957—1969年,经历了“大跃进”、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和“文化大革命”前期,生产大起大落,徘徊不前,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5.6%。
  1970—1978年平均年递增13.7%。
  1979年始,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经过产业调整发展迅速,内丘县社会总产值增长速度提高。
  第二节 国民收入
  内丘县国民收入正式统计始于195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民收入水平较低,后随着生产的逐步发展而有所增加。
  在国民收入中,农业和工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占主要地位。20世纪70年代前,内丘县工业不发达,国民收入主要靠农业,增长较慢。70年代始,工业得以发展,国民收入增长加快。80年代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迅速增长,国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
  第三节 国内生产总值
  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统计始于1986年,此前曾对部分年份进行过估算。
  农业是内丘县的传统产业。20世纪70年代前,第一产业农业的产值是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构成的主体。70年代始,第二产业发展,工业产值逐步增长,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加快。80年代始,内丘县第二产业发展加快,工业产值迅速增长;第三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进入快速增长期。1986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0684万元,1990年增至15484万元,增长44.9%。1991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3894万元,1995年增至79752万元,增长474%。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13079万元,2000年增至179214万元,增长58.5%。第一产业农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1986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068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产值为4470万元,占41.8%;第二产业产值为3556万元,占33.3%;第三产业产值为2658万元,占24.9%。1990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548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产值为5708万元,占36.8%;第二产业产值为6248万元,占40.4%;第三产业产值为3528万元,占22.8%。1995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79752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产值为15072万元,占18.9%;第二产业产值为39207万元,占49.2%;第三产业产值为25473万元,占31.9%。2000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7921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产值为25439万元,占14.2%;第二产业产值为97708万元,占54.5%;第三产业产值为56067万元,占31.3%。
  第四节 工农业总产值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内丘县经济以农业为主,产值低下。抗日战争胜利后,变革生产关系,改善生产条件,推广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工业,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长较快。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逐渐下降,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则逐渐增长。
  1949—1953年,内丘县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进而完成了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发展,工农业总产值增长。1949年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为726万元,1953年增至1030万元,增长41.9%。其时,县内尚无工业,工农业总产值全为农业产值。
  1954—1957年,内丘县1954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060万元,1957年增至1323万元,增长24.8%。其间,县内已有少量工业,工业产值很少,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中所占比例在10%以下。
  1958—1962年,处于“大跃进”期间及其以后的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内丘县工农业生产不稳定,工农业总产值起落亦不正常。自1958年始,内丘县工业有了初步发展,工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30%左右。当时浮夸风严重,数字难免有夸大成分。一些工厂土法上马,技术落后,虽有产值,利润却较低。
  1963年,因特大洪水灾害,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下降。
  1964—1968年,1964年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为1452万元,1968年增至2107%万元,增长45.1%。工业经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部分工厂停产关闭,工业产值减少,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降至30%以下。
  1969年始,内丘县再次发展工业,工业产值增加,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逐步增长,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加快。
  1971—1980年,1971年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为3782万元,1980年增至7354万元,增长94.4%。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由1971年的29.4%,升至1980年的40.6%。
  1981—1990年,1981年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为7727万元,1990年增至29926万元,增长287.3%。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升至64.3%。
  1991—2000年,1991年内丘县工农业总产值为35512万元,2000年升至317757万元,增长794.8%。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升至85%。
  第三章 经济结构
  第一节 所有制结构
  在封建社会里,内丘县的农业、商业、手工业均为私有制。20世纪40年代的土地改革只是没收了地主、富农多占的土地,平分给了农民,平均了地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土地仍为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虽建有部分公有制经济,但其规模和实力均不占主导地位。经过20世纪50年代中期对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进而形成了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内丘县的私营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股份合作经济、联营经济等经济所有制形式出现,逐渐形成了国有、集体和其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形式。
  全民所有制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内丘县已有酒类专卖公司、花纱布公司、粮食公司及煤建、百货等国营商业。国营工业仅东关铁工厂一家。1954年始,国营经济称全民所有制经济。1956年,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全民所有制商业得到较快发展。随着国家日益严密的指令性经济的发展,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物资实行计划供应,形成商业、粮食、物资三大系统为主的全民所有制商业体系。1957年,内丘县全民所有制商业社会商品零售额为207.9万元,约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0%。在较长时期内,全民所有制商业和集体所有制供销合作商业一统天下,完全占据内丘县商业市场。20世纪70年代前,全民所有制商业商品零售额占内丘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0%到50%之间。70年代中期始,物资、石油、煤炭、粮食、农机等全民所有制商业经营的大宗商品销售量增大,全民所有制商业商品零售额占到内丘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0%以上。1993年始,全民所有制商业改称国有商业。20世纪90年代始,内丘县私营个体商业有了较大发展,国有商业在国家控制商品以外的商业经营领域逐渐退出。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要求,部分国有商业转为非国有商业。内丘县国有商业规模缩小。
  1957年,内丘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仅有3家,年产值3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0.8%。1958年始,相继建成了面粉厂等几家国营工业企业,初步奠定了国营工业的基础。195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63万元。1962年为191万元,在全县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上升到63.25%。20世纪70年代初始,磷肥厂、硫铁矿、南岭煤矿、矿砂厂等一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陆续建成投产,内丘县全民所有制工业初具规模。1975年,内丘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10家,固定资产1229.3万元,职工2722人,产值1927万元。1979年内丘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0家,1985年为18家,1991年为26家。1993年始,全民所有制工业改称国有工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内丘县依照市场需求和县情对国有工业产业重新组合和设置,加快了国有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国有工业企业数量减少,现存国有工业规模扩大,经济效益提高。1995年内丘县有国有工业企业18家,1997年为10家。2000年,内丘县有国有工业企业10家(均为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资产合计49331万元,固定资产小计30981万元,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18358万元,工业增加值8610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6518万元,纳税1718万元,利润总额1266万元,利税总额2984万元。
  集体所有制经济
  内丘县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包括集体农业、集体工业和集体商业。集体农业(详见本编第一章第三节、第四节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内丘县基本没有集体工业。1956年,内丘县完成对私营手工业的改造,按行业组建起1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改建为集体工业企业。1962年,内丘县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13家,产值111万元,比1957年增长54.2%,年递增9.04%。1978年,内丘县县属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32家,固定资产216.8万元,从业2527人,产值458.2万元,利税77.6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批乡镇办、村办的集体工业企业相继建成投产。1985年,内丘县乡办集体经济工业企业31家,从业1150人;村办集体经济工业企业60家,从业1640人。县属集体经济工业因其产品市场需求日渐减少,生产规模逐渐缩小。1990年始,县属集体经济工业企业除少数转制为非县属集体经济外,大多关闭停产,乡镇办、村办集体经济工业则日益发展。2000年,内丘县规模以上集体经济工业企业11家,固定资产3392万元,工业产值10536万元,纳税673万元,利润3009万元,利税总额3682万元;规模以下集体经济工业企业67家,固定资产原价8853万元,自有资金4479万元,工业总产值(当年价)22591万元,纳税635万元,从业1963人。
  内丘县集体商业主体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属的合作商业。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供销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形成完整的商业体制,主要占据了农村商品流通市场。1957年,内丘县供销合作商业购销总值完成622.5万元,占当年全县商业购销总值的62%。1979年,集体商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79.1万元,占当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37%。改革开放后,除一些专营商品外,大多被私营个体商业所取代。
  其他经济
  私营、个体经济 私营个体农业,(见本编第一章内容)。
  私营个体工业,1956年完成私营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内丘县已不存在私营个体工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个体工业得以恢复发展。1985年,内丘县个体工业1088户,从业4017人,纳税66万元。1995年,乡及乡以下私营经济工业企业1家,村及村以下个体工业1687户。2000年,内丘县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1家,资产合计96万元,固定资产小计80万元,1990年不变价工业总产值680万元,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770万元,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254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34万元,纳税45万元,利润总额144万元,利税总额189万元;规模以下私营经济工业企业139家,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30312万元,纳税552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3424万元,固定资产原价5725万元,年末全部从业人员2403人;个体经营工业1482户,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123212万元,纳税411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2813万元,固定资产原价21807万元,年末全部从业人员8047人。
  私营个体商业,1956年,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内丘县已无私营个体商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内丘县私营个体得以恢复发展。除国家控制和专营商品外,在社会消费品经营领域私营个体商业基本取代了国有和供销社商业。1985年内丘县私营个体商业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6.1%,1995年占到28.5%,2000年占到59%。
  有限责任公司经济 内丘县1998年始由原邢台煤电总公司(前身为邢台地区磨凹煤矿)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工业企业河北中达有限公司。2000年,河北中达有限公司固定资产67573万元,1990年不变价工业总产值9641万元,当年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16923万元,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7759万元,产品销售收入17571万元,纳税1727万元,利润总额101万元,利税总额1828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内丘县1997年始有由原县服装厂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性质的工业企业宏宇制衣有限公司。2000年发展为3家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0年,内丘县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工业企业资产合计98407万元,固定资产小计1385万元,1990年不变价工业总产值1521万元,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2430万元,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941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574万元,纳税179万元,利润310万元,利税总额489万元。
  股份合作经济 内丘县1998年始有由原县磷肥厂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性质工业企业东方磷化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发展为48家(其中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家)。2000年,内丘县股份合作经济性质工业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家,资产合计190万元,固定资产18万元,1990年不变价格工业总产值360万元,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510万元,当年价格工业增加值229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34万元,纳税45万元,利润144万元,利税总额189万元;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规模以下企业47家,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15819万元,纳税560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5797万元,固定资产原价8969万元,年末全部从业人员3463人。
  联营经济 内丘县1998年始有联营经济性质工业企业47家,2000年实有24家(其中年产品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家)。2000年,内丘县联营经济性质工业年产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1家,资产合计500万元,固定资产小计275万元,1990年不变价工业总产值1192万元,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2081万元,当年价工业增加值864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081万元,纳税107万元,利润总额574万元,利税总额681万元;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规模以下企业23家,当年价工业总产值9420万元,纳税152万元,实收资本(自有资金)1997万元,固定资产原价2100万元,年末全部从业人员893人。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内丘县1994年始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经济工业企业2家,2000年发展为7家,注册资金507万美元。
  第二节 产业结构
  内丘是个传统农业县,居民以农为本,躬耕垄亩,勤劳稼穑。自邢州瓷器湮没后,手工业、商业贸易不再兴盛,直到20世纪50年代尚无现代工业。50年代后,工业逐步发展壮大,商业贸易快速增长。20世纪70年代,内丘县基本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工促农,农、工、商并举的产业格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进行调整,在加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2000年,内丘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7921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为25439万元,第二产业为97708万元,第三产业为56067万元。
  第一产业
  农业是内丘县的基础产业。因所有制形式的制约和生产技术落后,农业生产效益很低。经过土地改革、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由私有制转化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由分散个体农业过渡到集体农业,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发展加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次调整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第二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所占比重甚微。1954年,工业总产值仅4万元。
  20世纪70年代,大办“五小”(小钢铁、小煤矿、小化肥、小水泥、小机械)工业,相继建成了矿砂厂、磷肥厂、石英厂、硫铁矿、南岭煤矿、农药厂等一批县属工业企业,奠定了第二产业的基础。
  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进行,以县办工业为龙头,推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形成了以建材、矿产开采、化工、冶金、轻纺、机械、食品工业为主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主要产品有水泥、煤炭、铁矿石、硫矿石、硫酸、生铁、服装、轧棍等100多种。
  2000年,内丘县第二产业产值97708万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54.5%。
  第三产业
  内丘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较长时期内,第三产业的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生产服务、公用事业等方面都较薄弱。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第三产业始有较快地发展。
  第三产业在传统行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拓宽新领域,新行业屡出不穷,如信息业、咨询业、广告业、房地产业逐步兴起,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78年,全县第三产业产值为1134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3.7%。
  1986年第三产业产值为2658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在第三产业总值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911万元,占34%;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573万元,占21.6%;金融保险业为166万元,占6.3%;综合技术和生产服务业为7万元,占0.26%%;房地产业为573万元,占21.6%;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为60万元,占2.3%;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为171万元,占6.4%。
  2000年,第三产业产值为56067万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1.3%。在第三产业产值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20543万元,占36%;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23704万元,占42%;金融保险业为2954万元,占5.2%;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为21万元,占0.03%;房地产业为3259万元,占5.8%;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为710万元,占0.12%;教育、文艺及广播电影电视业为1917万元,占3.4%。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内丘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