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3562 |
颗粒名称: | 奖金税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1 |
页码: | 551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奖金税依据1984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内丘县对国营企业征收奖金税。1985年国务院又发布《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1985年1月1日起对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征收奖金税。奖金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事业单位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性质的工资、津贴、补贴、实物奖励,按纳税人全年发放奖金总额和月平均标准工资的倍数划分,税率为30%、100%、300%三档,1987年调整为20%、50%、100%、200%四档。奖金税的纳税人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奖金税。 |
关键词: | 内丘县 工商 奖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