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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章 烟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43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烟草
分类号:
S572
页数:
4
页码:
502-505
摘要:
本文讲述了明代县域内始有烟草种植,因有禁烟令,数量很少。清代烟叶种植较为普遍,种烟者除自用外,亦到集市出售,且由手工将烟叶切成烟丝出售。县城南街有烟市。民国时卷烟流入县域,人们称之为“洋烟”、“纸烟”、“烟卷”,而将用各式烟袋吸用的本地种植的烟叶、烟丝称之为“旱烟”。县内无商品性规模烟叶种植和烟草工业。
关键词:
内丘县
物资
烟草
内容
明代县域内始有烟草种植,因有禁烟令,数量很少。清代烟叶种植较为普遍,种烟者除自用外,亦到集市出售,且由手工将烟叶切成烟丝出售。县城南街有烟市。民国时卷烟流入县域,人们称之为“洋烟”、“纸烟”、“烟卷”,而将用各式烟袋吸用的本地种植的烟叶、烟丝称之为“旱烟”。
县内无商品性规模烟叶种植和烟草工业。
第一节 旱烟
人们习惯上将当地种植的烟叶称之为“旱烟”,是区别于外来的机制卷烟的土名。
烟叶
从成熟的烟棵上采下晾晒后揉碎即可吸用。吸用工具用烟袋。20世纪70年代始多用纸卷。80年代始被机制卷烟取代,旱烟基本消失。
烟丝
将成品烟叶用专用工具切成丝并佐以香味配料。县域市场多销任县、巨鹿所产烟丝。吸用工具先用铜制水烟袋,后用烟斗,继后用纸卷。20世纪80年代起被机制卷烟取代,基本消失。
20世纪40年代末,官庄镇曾手工生产一种卷烟,白纸卷成,无商标,长支,因吸用时微有甜味而称之为“一口甜”,实际是手工将本地产烟丝卷成纸烟吸用的旱烟。
第二节 卷烟
卷烟即为机制卷烟。民国时期平民百姓不吸用,只有少数官吏商贾吸用,一些乡村富户待客时偶尔用之。其时,卷烟品牌很少,有老炮台、美丽等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卷烟销量逐年增加,品牌逐渐增多。20世纪50年代,上海产的甲级烟大前门、中华(箱装)及天津产的乙级烟“大前门”、“恒大”、“红锡包”销量较小,上海产的丙级烟“勇士”、“指南”及山东临清产的丁级烟“顺丰”、“七一”销量较大。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初,河南产的丙级烟“金钟”、“黄金叶”,丁级烟“铁塔”、“汴梁”、“火车”等销量较大。20世纪60年代后期,保定、张家口卷烟厂生产的丙级烟“佳宾”、“太阳”、“玉兰”以及石家庄烟厂的“菊花”烟销量较大。1958年以前卷烟货源充足,购销平稳。1959—1962年,卷烟货源偏紧,供需矛盾突出,除驻军较充足供应甲、乙级卷烟外,县属机关团体按人数分配,农村少供或不供,且多为丙、丁级卷烟,乙级卷烟很少。1963年始逐步好转。20世纪70年代,丙级烟“太阳”、“金钟”和丁级烟“荷花”、“官厅”、“大镜门”销量大。戊级卷烟“经济”、“山花”、“红满天”、“马樱花”农民购买较多。80年代始,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卷烟的档次逐步提高,销量增多。甲级烟如“石家庄”、“灵芝”等本省产卷烟销量大增,外省、市产的甲、乙级卷烟销量亦有增加。“石林”、“云烟”、“茶花”、“红山茶”、“红塔山”等名烟已是市场上的常见商品。国外产卷烟如“555”、“希尔顿”亦有销售。20世纪90年代后期,石家庄产的极品“石家庄”、“新石家庄”,保定产的极品“玉兰”相继上市。1997年,购进卷烟17970箱,销售17648箱,为历史最高年份。1998年起,卷烟购、销量呈下降趋势。
第三节 专卖管理
烟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但又是高额税收商品。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
专卖机构
1950年前卷烟由私营商家从石门(今石家庄)、邢台自行购入。1950年中国百货公司邢台支公司内丘小组成立,卷烟由“百货小组”从上级公司购入后再批发给私营商贩、供销社零售。1951年,中国专卖事业总公司邢台办事处内丘分处成立(地址在县城南街,有工作人员2人。1952年迁北街,1953年迁南街,人员增至6人),隶属县财政科管辖,后又隶属税务局,由税务局长兼任专卖分处主任。1953年前只进行酒类专卖。1953年,烟草经营移交内丘县专卖事业分处。1954年下半年改称河北省内丘县专卖事业公司,同时建立内丘县专卖事业管理局,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局长仍由税务局长兼任。1956年改称内丘县烟酒专卖事业公司,1957年与供销社副食部合并成立内丘县供销合作社副食品经营部,由其管理县域烟酒专卖。1958年,副食品经营部并入食品公司,隶属商业局。1981年,成立内丘县糖业烟酒公司。1988年,建立内丘县烟草专卖公司(局),专职管理、经营烟草专卖业务。1991年,烟草专卖上划,称内丘县烟草专卖局,隶属河北省烟草公司,2000年末有职工38人,设业务科、专卖科、财务科、办公室。
购销管理
购进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颁发《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县专卖分处可自行购进省内产卷烟,省外产卷烟由邢台专卖办事处计划分配。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实行公私合营后,卷烟购进开始执行“商品流转计划”制度,由县级烟草经营单位填报购进计划,上级专营公司批准后,按计划分配卷烟数量。卷烟的购进一直有计划地由国有商业单位专营。20世纪80年代随改革开放,私营商业逐步发展,市场进一步放开,虽有专卖单位,但卷烟购进渠道混乱。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规定卷烟统由烟草专卖局购进,实行分级许可证制度。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在全国范围内的指定采购点购进卷烟;持有省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在省内购进卷烟。内丘县烟草专卖局为持有国家和省两证的烟草经营单位。1994年1月,内丘县烟草专卖局被“昆明卷烟交易市场”接纳为会员单位。
销售 1953年,按《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规定:凡经营卷烟的私营商户、供销社必须经县政府工商科批准,到县专卖事业分处领取零售许可证,到“专卖事业分处批发卷烟,按规定价格零售”。基层供销社可代理批发。是年,发放零售许可证60多个。1956年,县烟酒专卖事业公司在官庄、柳林设两个批发点,下延服务,方便经营户批发卷烟。1956年,私营商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公私合营后,卷烟多由国营商业单位及供销社所属企业经营,私营经营户减少。1957年10月查证换照,私营卷烟经销户被取消,1958年初又予以恢复,并采取降低批发数量起点,由基层供销社代理批发,以促进卷烟销售。1958年后,只允许国有合作商业销售卷烟。
20世纪70年代末期,卷烟经营出现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管理环节少的局面,税源流失严重。1981年实行专营。1982年,对烟草经营实行全国统一管理。1983年,国务院颁发烟草专卖条例,恢复烟草专卖。1991年6月29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86年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60个,其中国有、合作商业12个,私营商业48个。1988年发放第二期零售许可证274个,其中国有及合作商业34个,私营商业240个。
运输管理
1950年始,卷烟一直由专营、专卖单位按计划调拨运输。20世纪70年代末,卷烟运输一度出现无序状态。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对卷烟运输规定:从省外运输卷烟,须持有省级以上的专卖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准运证写明起运及到达地点、品种、数量、运输工具、有效时间。在省内运输卷烟须持由省级专卖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价格管理
民国时期卷烟销售量很少,价格也是自行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增长,卷烟已成为大宗消费品,其销售价格一直由专营专卖单位制定,逐级下达,分级按标准执行。县域批发与零售相差一般为10%左右。此种价格管理体系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末。1988年,国家通令取消红塔山、云烟、阿诗玛、石林、红山茶等13种名烟的价格管理。1991年,全部取消卷烟价格管理,完全由市场调节,随行就市销售。
市场管理
卷烟市场秩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良好。1980年前后,卷烟市场秩序一度混乱。1981年,国家对卷烟实行专营,但私自经营卷烟案件时有发生,税收流失严重。1983年,国务院颁发《烟草专卖条例》,对卷烟市场加强管理。1988年,内丘县烟草专卖局成立,设专卖科,对卷烟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假冒卷烟制售活动,维护卷烟市场秩序。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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