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私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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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33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私营商业
分类号: F721.4
页数: 2
页码: 455-456
摘要: 本文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内,抗日政府扶持私营商业,吸引商贩到根据地经商。在西丘村立集市就是为了便利商人与根据地的商业贸易,打破日本侵略者的经济封锁。抗日战争胜利后,政府对私营商业实行扶持政策,制止通货膨胀,打击不法投机商人,维护正常私营商户的合法权益,使私营商业得到恢复。1951年3月,私营商户236户。县城、官庄、金店、柳林四个大集镇的集市规模和商品购销量较前有所发展,诣仁、集上赛、獐獏集市曾一度恢复。由于社会安定,土地改革后人民安居乐业,赶集上会的人多,农产品和农民生产、生活用品购销活跃,丘陵山区的牲畜和畜产品,柿饼、核桃、酸枣面等山货和平原区的棉花等外销渠道通畅。
关键词: 私营商业 战争时期 内丘县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内,抗日政府扶持私营商业,吸引商贩到根据地经商。在西丘村立集市就是为了便利商人与根据地的商业贸易,打破日本侵略者的经济封锁。抗日战争胜利后,政府对私营商业实行扶持政策,制止通货膨胀,打击不法投机商人,维护正常私营商户的合法权益,使私营商业得到恢复。1951年3月,私营商户236户。县城、官庄、金店、柳林四个大集镇的集市规模和商品购销量较前有所发展,诣仁、集上赛、獐獏集市曾一度恢复。由于社会安定,土地改革后人民安居乐业,赶集上会的人多,农产品和农民生产、生活用品购销活跃,丘陵山区的牲畜和畜产品,柿饼、核桃、酸枣面等山货和平原区的棉花等外销渠道通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对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有利于国际民生的私营商业,采取扶持的方针;对不利于国际民生的私营商业采取限制、改造的政策。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一些经营粮食和粮食制品的私营商户停止经营。私营商业亦受到很大的限制。1956年到1958年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称“公私合营”),267家私营商业全部合营到国营、合作商业之中。从此,私营商业在县域内不复存在。
  在国营、合作商业占据市场的20余年间,农村个别人仍进行不公开或半公开的商业活动,如串村卖豆腐、杀猪、卖羊肉,烟叶、菜秧售卖比较公开,柿饼、酸枣面也时常贩运至天津、包头,就是国家统购物资粮、棉、油也有人偷偷倒卖。这些不公开的私营商业活动不时会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前后,对地下私人商业活动打击更甚。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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