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内丘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292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电力设施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6 |
页码: | 307-31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内丘县电力事业始建于1948年。当时在邵明煤矿建立第一个自备发电所,利用蒸汽机发电,只用于煤矿生产和照明。1957年9月,县开始筹建小型发电厂,于1958年8月建成并正式发电。年发电量仅为9.2万千瓦时,县直机关开始用电照明。1963年4月,内丘县发电厂机组停运,开始由国家电网供电。1964年,农电所更名农电局,当年架设10千伏输电路线65千米,有29个村用上电,占全县总村数的9.6%。到1970年,共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234千米,用电村达181个,占全县农村总数的59%。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进一步抓规划布局和电力配套改革,电力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到1979年,架设6~10千伏输电线路达510千米,用电村达260个,占农村总数的84%,用电厂矿企业35家。1986年全县15个乡镇、309个村全部用上了电。1993年6月,110千伏变电站投入运行,扩大了用电范围,全县城乡工农业生产及各行各业用电量迅速增加。到2000年底,全县6~10千伏线路达886千米,企业年总用电量达17797万千瓦时。 |
关键词: | 内丘县 电力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