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机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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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746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机构管理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7
页码: 212-2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人口机构管理概况。
关键词: 内丘县 机构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63年7月,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为科(局)级单位。1964年9月改为计划生育办公室。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该单位失去了工作职能。1972年5月,又恢复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984年1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改建为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同年,计划生育委员会增设宣传指导站、技术服务站、药具管理站。1989年3月,内丘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该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989年,县直工委增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县直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1995年,县直计划生育办公室撤销,在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增设县直计划生育股,县直计划生育工作也随之交由该股负责。
  1996年,在县直机构改革中,计划生育委员会改为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在1987年都先后成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各村也相应建立了计划生育福利委员会(后改为计划生育办公室)。1993年,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为计划生育委员会。
  1996年,15个乡镇计生委随乡镇机构改革合并为9个乡镇计生委。
  2000年,计划生育局下设办公室、县直计划生育股、基层组织股、规划统计股、政策法规股及政策宣传站、药具管理站、技术服务站。各乡镇均设有计划生育委员会。并配设基层组织员、规划统计员、政策法规员、政策宣传员及药具管理站和技术服务站。
  第二节计划生育协会详见《党派·团体》编。
  第三节管理队伍
  1984年后,县、乡(镇)、村计划生育机构逐渐得到加强,发挥的服务管理作用也日趋完善。
  1987年随着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成立,相应调配了专职人员。各乡镇计划生育主任由本乡镇主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副职兼任,副主任由乡镇任命。计划生育办公室直属乡镇领导,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镇计生工作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1988年各乡镇计生办公室及县“三站”给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了聘用合同制手续。
  1989年,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县、乡镇又聘任了计划生育助理,专职抓计划生育工作。县委副书记助理和副县长助理享受副县级待遇,乡镇副书记和副乡镇长助理享受副乡级待遇。并明确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由乡镇主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任主任,设正股级专职副主任1名、助理员1名、宣传统计员1人、四术员(指导结扎、上环、人流、引产四种手术的人员)2—3人。
  同时,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站,并配备了B超机等医疗器械。
  1991年,各乡镇又配备了专职副乡镇长。
  1994年,县委组织部选配58名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计生委工作,提高了乡镇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2000年底,计划生育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有工作人员73名。9个乡镇共有计生专职人员158名。
  第四节经费
  1964年,县财政开始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当时此项经费由卫生事业费中列支。是年拔付事业费3000元,随后逐年增加。
  1978年,计划生育事业费不再由卫生事业费中列支,改由县财政直接拨付。1989年,根据内发(1989)31号文件规定,县财政按全县干部、职工人均0.5元安排计划生育事业费。各乡镇按人均1元
  附:调研报告标准由乡财政统一筹集人口投资经费,主要用于乡村计划生育干部的报酬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开支。1994年,县计划生育事业费按人均1.56元安排;各乡镇经费仍按人均1元筹集。
  2000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县直按人均2.8元安排,乡镇按其乡统筹9~12%的比例筹集。
  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
  通过走访调查平原、丘陵、山区和县城内居民共3000多人,并结合内丘县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一、传统生育观念的主要表现
  (1)多子多福。内丘县60岁以上老人中流传着“多生一个孩子多加一双筷子”、“多一个孩子只不过在做饭时多加一瓢水”等诸多说法,说明生孩子是低成本高效用。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情况下,社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不高,子女的抚养费用低,而收益大,形成的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尤其在部分农村地区,多儿多女现象比比皆是,60岁以上的夫妇总和生育率为5.8,有个别夫妇多达八九个子女。这一代人年轻的时候孩子多、拖累多,而晚年子孙绕膝被视为荣耀。
  (2)传宗接代。从表一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和现在想生孩子的原因调查中,改革开放前以传宗接代为生育目的占20%,目前持这一观点的人已下降到9%。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认为只有男孩才能传后,延续香火,传宗接代。目前在部分农村,一些家族大、子女多的家庭讲话气壮,办事力足,而“人丁不旺”的家庭,则时时小心,事事受制,这也是“传宗接代”、“生子壮势”观念长期存在的现实基础。
  (3)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封建社会典型的一句话:把生子问题提到孝的首要地位加以强调,即无子是最大的不孝。从表一可以看出,在改革开放前,人们生育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或社会舆论影响占12%,而目前已下降为5%。
  (4)重男轻女。农业生产力水平不发达,机械化程度不高,以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的生产劳动方式是以重男轻女思想存在的经济根源。再加上中华民族传统上信奉“惟有男子才能传宗接代”的古老信条,认为只有儿子才是自己和家庭的传人,而女儿终究是要成为人家的人,不算后代,更不能传宗接代。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落后传统生育观。从表一可看出,改革开放前持养儿防老或重男轻女人数占22%,目前下降为12%。
  (5)不重视优生和素质教育。目前,平原及城镇居民已重视优生和后代的素质教育。但在内丘县山区、丘陵区落后地区,因受经济条件限制和传统观念影响,不重视优生和素质教育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现代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萌芽及其特点
  我们对1000多名20~35岁妇女调查显示,想生一个孩子的占46%,想生两个孩子的占48%,只有6%左右的妇女想生三个及以上孩子。现代生育观念已初步形成,主要特点是:
  (1)少生优生观念。如今生孩子养孩子要付出较大的经济成本、机会成本和心理成本等,而孩子养老效用、经济效用、传宗接代效用却在降低。这种高成本低效用的矛盾,使人们开始追求“少生优生”。内丘县已婚育龄妇女一孩比率比20年前提高了22个百分点,多孩比率比20年前下降了26个百分点。人口出生率由1980年的23.3‰降到2003年的10‰。全县独生子女领证率为20%,县直单位领证率达到80%。从表二、三中可看出,响应党的号召只生一孩的家庭达到了34%,而为了有利于子女健康和教育放弃生二胎或推迟生二胎的家庭达到了45%。这充分说明近些年来群众的生育观念已发生了巨大转变。
  (2)生男生女一个样。从表五可看出,父母认为男孩可有可无的比例占72%,而非要生育男孩的仅占21%。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和医学知识的普及,人们逐渐认识到“女儿也是传后人”。随着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逐步提高了妇女在政治、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地位。与此同时人们普遍认为女孩听话、抚养省精力、孝敬父母等,许多家庭尤其是城镇家庭认为生男生女一个样或倾向于生育女孩。
  (3)重视孩子的素质教育。市场经济的建立,对劳动者技术、文化等素质的要求提高了,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劳动者数量逐步转移到依靠劳动者质量。这样,促使家庭和父母的生育愿望由追求孩子的数量转变到追求孩子的质量,增加孩子的教育成本,重视孩子的素质教育。
  三、生育观念、生育行为变化的主要因素
  目前,内丘县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已降至1.5,人口出生率连续多年控制在12‰以下,巩固稳定了低生育水平。这是多种原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最主要的是经济发展原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社会道德水平提高的原因和价值观念转变的原因。
  (1)经济发展原因。生育观念、生育行为的转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当社会生产力处于较低水平时,生产劳动主要靠简单劳动工具和人的体力。这时,生育好成为提供更多劳动力的主要源泉。当无任何避孕措施的情况下,生育率必然居高不下。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在增长,需求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人们的需求已不再是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现代化的生活用品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入人们的生活领域,在改变着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育观念。
  (2)计划生育政策原因。计划生育政策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人们的生育观念、生育行为的转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人们的一切行为都以不违法为前提。对于计划生育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政策措施、经济手段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尽管少数人希望生育比政策规定更多一点的孩子,但大多数人由于政策限制,只能改变意愿按法律政策规定生孩子。同时,在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施中,相当一部分人的生育观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改变。
  (3)社会道德水平提高的原因。社会的进步,妇女自身价值提高,她们不再甘心让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占据自己的大部分时间,生育率降低水到渠成。文化程度越高的妇女,越有较强的事业心,由于学习和工作的需要,她们势必晚育少育。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落后的婚育观念已开始遭到人们耻笑。
  (4)价值观念转变的原因。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口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认为,用于孩子基本生活费用和母亲怀孕、分娩期间的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在一定时期内是一定的,可视为不变成本,而用于孩子健康、医疗、保健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成本,是可变成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不变成本、可变成本越来越高。从表六、表七可以看出,农村小孩月消费在50~100元占半数以上,县城内居民小孩月消费在100~200元占半数。当孩子长大后,读大学、住房、结婚等需要大量资金。同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孩子的效用也在降低,持孩子的价值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旧传统观念的人越来越少。这种高成本低效用的矛盾,必然引起群众价值观念的转变,最终追求“少生优生”。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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