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生态破坏与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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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内丘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680
颗粒名称: 第十章 生态破坏与保护
分类号: X171.4
页数: 4
页码: 176-1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生态破坏与保护概况。
关键词: 内丘县 生态保护 生态破坏

内容

第一节 生态破坏
  耕地面积减少土地质量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人口增长迅速,国家建设用地和人民居住面积不断增加。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工商企业、文教、卫生及城乡建设随之占用大量耕地。农村也同时掀起建房热潮,至20世纪末,平原村庄均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扩建了1/3以上,从而出现了“空心村”(放弃或闲置村内旧宅,申请新宅基地建新房)现象,造成大量土地资源浪费,致使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49年,全县共有耕地32867公顷,人均0.33公顷。到2000年,耕地面积减少到27162公顷,人均0.109公顷。51年间共减少5705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12公顷。工农业生产、洪涝灾害及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地质量下降。内丘县煤炭资源丰富,从1898年开始开采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因而五郭店乡、内丘镇、大孟村镇的25个村庄形成大面积煤田塌陷区。到2000年全县共塌陷耕地近800公顷,耕地沉降幅度最深达4米以上,最浅0.2米左右。致使平整而肥沃的耕地高低不平,无法正常耕作和灌溉。1963年洪灾淹没土地6000公顷,沙压2400公顷;1996年,山洪爆发淹没土地3000公顷,冲毁与沙压耕地1100公顷;2000年洪水冲毁312公顷,淤压106公顷。这三次洪灾共沙压耕地3606公顷,至今乃有1800公顷沙压土地未能改良。20世纪70年代后,无机肥料使用面积逐年增多,有机肥料使用面积逐年减少,使70%以上的耕地土壤不同程度地形成板结,造成土质下降。
  地下水位持续降低供水资源日趋紧缺
  内丘县十年九旱,境域河流常年断流干涸。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地下水深者丈余,浅者几尺。至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南岭、磨窝、东庞三座煤矿陆续上马投产,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村及个体小型煤矿兴起,大量抽取地下水,以便挖掘煤炭;与此同时,农业灌溉实现了机械化和电气化,又超量提取地下水灌溉农田,致使地下水位逐年加剧降低。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00年,地下水位平均下降了33.5米,下降最深达80余米,最浅20余米。
  由于超量开发使用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浓缩,水质硬度增高。1995年后,五郭店乡北大丰、智家庄、胡家庄和内丘镇四里铺、西庄一带,相继出现地下水盐碱度偏高,饮用口感变苦发涩,人畜难以饮用的现象。1999年夏,南赛、獐獏的部分村庄水井、水窑、塘坝干涸,出现水荒,人畜用水皆从几里外邻村排队提取。
  内丘县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量为901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8582万立方米,工业208.25万立方米,居民生活区223.75万立方米;而境内现状可利用水量为6776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1024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5752万立方米,实际需用水量超出可用水量2240万立方米。而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耗水量与日俱增,缺水状况日趋紧张。
  森林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
  历史上境内植被繁茂,树木连片,葱郁遮天,森林资源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年年开展造林、育林和护林活动。然而,植树造林缺乏科学管理,注重栽,放松管,毁坏严重,成活率低。1958年,大炼钢铁,由于煤炭供应不足,以薪代炭,大量砍伐林木,毁林地面积达89%。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动“垦荒造田”运动,致使林地面积直接减少27%。1978—1985年,将集体林木承包到户,一些村民只顾眼前利益,滥砍滥伐。尽管在1978年、1982年分别严肃处理了张夺、大留村的毁林事件,却仍未遏止滥砍滥伐之风,致使小马河、李阳河两河流域树林被砍光伐尽。8年间减少成林面积2万余公顷。20世纪90年代初,山区、丘陵一些地方,无节制放牧,以酸枣树为主的灌木丛林遭到严重破坏。1979年,全县实有林地29500公顷,2000年28082公顷,21年间减少1400余公顷。
  水土严重流失严重。2000年,山区、丘陵流失面积达354平方千米,占该区面积的65%。全县平均年侵蚀模数为451吨/平方千米,西部山区年侵蚀模数为434吨/平方千米,中部低山丘陵区年侵蚀模数为898吨/平方千米,东部平原区年侵蚀模数为152.7吨/平方千米。全县年水土流失量34.97万吨,约合25万立方米。
  动物种类减少自然生态失衡
  明清旧志对境内虎豹出没、狼群伤人之事均有记载,至民国时期仍时有耳闻。可见当时境内凶猛动物活动频繁。20世纪50年代,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大规模砍伐原始森林,境内植被严重破坏,老虎绝迹,狼、狐、豹等猛兽也难觅其踪。1958年又将麻雀列为“四害”之一捕杀,使之也骤然减少。20世纪60年代,空中常见群鸟飞翔,枝头鸟雀筑巢。20世纪70年代后,大面积使用化学农药灭虫杀菌,食物链遭到严重破坏,致使各种鸟禽难以生存,昔日常见的鹰、鹞、乌鸦、喜鹊等亦罕见踪影。20世纪90年代后,青蛙、麻雀被捕杀十之八九,做成美味佳肴,迎朋宴友。由于常年累月开发森林,捕杀禽兽,使用农药,致使境内动物种类与数量大大减少,造成自然生态逐渐失衡。
  第二节 生态保护
  依法保护、开垦和复耕土地
  封建社会土地为私人所有,用地由己做主。20世纪50年代初期,土地使用虽无法可依,但建宅占地很少。1956年以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国家建设和私人建房占地,由所在生产大队批准即可,并多为无偿占用。1966年后,内丘县开始对非生产性占用耕地进行严格控制,实行土地占用审批制度和补偿办法,使耕地面积保持相对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颁布以后,县委、县政府对非农业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指标控制、依法审批、跟踪监督,确保用地合理,占地准确,批占一致。1985年冬到1986年秋,对全县农村宅基地进行了统一清理发证。1987年,对全县非农业用地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国家建设占地358处,乡(镇)村建设占地338处,个体企业占地298处。同时,组织县乡两级执法检察队,深入乡村及时查处违法占地现象。从1987年至2000年,共查处各种违法占地1357件,收回耕地107亩。
  内丘县从20世纪50年代起,组织群众开展筑坝造田、围堤保土运动,扩大了境内耕地面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县内掀起农田基本建设高潮,修筑梯田2200亩,沙滩造地1080亩。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平原乡镇建立黄淮海农业开发保护区。至2000年,共开发改良土地4000余公顷。与此同时,复耕砖瓦窑占地200余公顷,煤田塌陷区迁村原址占地300余公顷。
  合理使用和保护水资源
  明崇祯三年(公元1603年),知县雷鸣时为防小马河泛滥,曾动用人力在铁顶墓村北筑堤。民国时期,群众为了生存,根据不同水源水量,修筑了一些简陋的饮水和开发水资源工程,如:丘陵区的旱池、水窖,山区的透河大口井、截潜流,平原区的土、砖井等,由于规模甚小,难以抵御旱灾水患。一旦遇洪遭旱,民不聊生,流离失所,深受苦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领导全县人民筑堤坝、造良田、兴水利、防洪涝、抗干旱,建成马河、石河、马庄、北岭中小型水库及16座小(二)型水库。至20世纪70年代,发动群众筑坝302座,打护防坝1.78万道,鱼鳞坑1511万个,修复地坝1500米,造林1.6万公顷。进入90年代,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大规模地开展小流域治理,共建成经济沟23条,治理面积达214平方千米。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从70代初至1980年,浆砌砖石或混凝土结构防渗渠道41000毫米。从1983—2000年,共铺设农田塑质防渗管道50万米。同时,建成喷灌面积160公顷,滴灌面积达260公顷,有效浇灌面积约1.57万公顷。
  开发山场与封山育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次开展了植树造林活动。1950年,在山区直播橡栎树1333.3公顷。1957—1959年,在獐獏、侯家庄乡育桑苗9.93公顷,栽种桑树1145万株。1974年7月,在小马河、李阳河、泜河沿岸植树1000余公顷。1978年,在富岗山庄投资1450万元,建设高新技术园区2166.6公顷。1984年,封山育林666.6公顷。1989—1994年,在西部山区5次飞播松籽9446.7公顷。2000年,在柳林乡以西丘陵与山区地域禁止养羊,并向省市申请建立杏峪次生林自然保护区,翌年批准建立。使治理自然环境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内丘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内丘县自然地理、建置沿革、物产资源、经济状况、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发展变化。上限尽量溯至各项事物之发端,下限断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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