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窑“盈”字以及定窑“昜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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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窑遗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411
颗粒名称: 邢窑“盈”字以及定窑“昜定”考
分类号: K878.5
页数: 7
页码: 256-262
摘要: 上海博物馆藏有唐代邢窑“盈”字白釉瓷盖盒和五代定窑“昜定”款白釉瓷碗各一件,字铭全刻于器底,均已发表。但是,关于“盈”字及“昜定”字款的含义是什么,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因而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最近,笔者通过对这两种款识的研究,发现它们还是有据可查的,现结合有关材料,把自己的一些管见在此文提出,权充一考。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河北内丘城关地区窑址出土了十多件带有“盈”字款的白瓷残器,这一新发现既证实了邢窑的烧造中心确实在河北内丘,与李肇《国史补》所记完全吻合,而且还进一步证实在唐代邢窑中,刻有“盈”字的作品有较多的批量生产。
关键词: 邢窑 定窑 陶瓷

内容

上海博物馆藏有唐代邢窑“盈”字白釉瓷盖盒和五代定窑“昜定”款白釉瓷碗各一件,字铭全刻于器底,均已发表。但是,关于“盈”字及“昜定”字款的含义是什么,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因而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最近,笔者通过对这两种款识的研究,发现它们还是有据可查的,现结合有关材料,把自己的一些管见在此文提出,权充一考。
  邢窑是唐代盛极一时的北方制瓷名窑,“内丘白瓷瓯”誉驰海内,极为时人所推崇。但至今流传于世的邢窑瓷器却不多,而且署款者极为稀少,已发表的邢瓷产地之一的河北临城窑址,带款的仅发现少量刻有“王”字一类的残片,此类字款可能是工匠或定烧者的姓氏款。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河北内丘城关地区窑址出土了十多件带有“盈”字款的白瓷残器[1],这一新发现既证实了邢窑的烧造中心确实在河北内丘,与李肇《国史补》所记完全吻合,而且还进一步证实在唐代邢窑中,刻有“盈”字的作品有较多的批量生产。这一发现更促使我们去思考这些问题:这种“盈”字款器究竟为谁而烧?“盈”字的含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在很少烧造有款瓷器的邢窑会制作成批的“盈”字款器?
  实际上,有的问题早已自然解决。早在20世纪50年代,陕西西安地区就已出土了一些带有字款的邢窑瓷器,其中有几件是底刻“翰林”字款的白釉瓷罐(这种作品基本上可推知是翰林院的定烧器),还有“盈”字白釉碗,字铭刻于玉璧形底心内[2]。这种“盈”字款器,与上海博物馆藏邢窑白釉盒,内丘城关出土残片底款的内容是完全相同的。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西安发现的玉璧底“盈”字碗出土于唐代的大明宫遗址,这对于深入了解“盈”字作品的来龙去脉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首先,它们都被确证为唐代邢窑烧造;其次,这几种器物均在底部刻一“盈”字,在所发现的瓷器中,只有邢窑瓷器上有刻“盈”字款铭。由此可以推知,刻有“盈”字款的邢窑瓷器都是宫廷内用品,而且烧造这一类制品的窑址都在内丘同一地区。至于上海、西安的两类字款器,应当属同时期入贡之品,只不过前者系早年从宫中(或遗址内)流出,而后者久湮于废墟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得见天日。由此可知,内丘窑址中新发现的“盈”字残器,是当时未烧造成功而报废的制品,其制作目的、用途与上述“盈”字器是一样的。
  由于大明宫遗址曾出土过邢窑“盈”字碗,因而有必要对大明宫的历史作一简略回顾。按大明宫又名东内,与太极宫(西内)、兴庆宫(南内)合称“三大内”,同为唐代帝王寓居和听政的重要宫殿。大明宫始建于唐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名永安宫,九年正月改名大明宫,未建成而止。其地在“禁苑之东南,西接宫城之东北隅,龙朔二年,高宗以大内卑湿,乃与此置宫”[3]。次年四月,高宗李治由太极宫迁入大明宫居住听政,从高宗以后诸皇帝也常居于此料理政事[4]。
  可以想见,大明宫的历史从龙朔三年(公元663年)至唐末(公元907年),历时近二百五十年,宫廷内各类艺术品和生活用品极多,遗存的物品如果没有绝对纪年铭文和相对可考的款识或明显的朝代特征,根本不可能断定其为唐代那一时期之物。因此,大多数出土器物无法查考其地层关系,不言而喻,“盈”字碗入宫的较确切时期也无从得知。但联系唐代邢窑白瓷入贡朝廷的文献记载和此碗在宫中的出土,可以肯定这种内府定烧的“盈”字器的烧造日期不会离文献记载的日期太遥远。
  约成书于开元二十六年的《大唐六典》卷三记载:
  “河北道贡……恒州春罗孔雀等罗、定州两窠细绫、怀州牛膝、洺博魏等州平绸、邢州瓷器”。
  《新唐书》卷卅九也有类似记述:
  “邢州巨鹿郡,上、本襄国郡,天宝元年更名,土贡:丝布、瓷器、刀、文石……。”
  根据上述列举史料以及其他有关文献、考古材料共同引证,唐中期至中晚期(更确切地说,开元、天宝及以后一段时期)是邢窑瓷器入贡最多的时期,因而我们基本可以推知,有“盈”字的碗、盒等类瓷器的入贡时期在开元、天宝或此后不久。
  那么,邢窑瓷器上的“盈”字究竟作何种解释?它与这一时期的哪一类内容相联系?此又是一个令人迷惘的问题。因为“盈”字在史料中可解释之处实在太多,如《说文》谓:“盈,满器也,从皿〓。”《礼记·礼运》:“三五而盈。”孔颖达疏:盈谓月光圆满。“盈”还可作“溢出”解释,《昜·坎》:“水流而不盈”。“盈”还可作“怒”、“长”解释,并与“嬴”字相通。在器用方面,古人动以“盈尺”、“盈寸”来形容盘、碗一类器皿之大小,但这也只是一种泛指而已,如“盈”字盖盒,长不及尺、短不过数寸,以此刻一“盈”字于器底毫无实际意义。从唐代地名上去查找,可考者有盈川县二,一在今四川筠连县境,一在今浙江衢县南,无法与“盈”字器物相联系。反之,在可能与邢瓷有关的区域内却不见“盈”字出现,如河北道邢州地区一带、唐长安城内、宫殿、建筑物上均未发现。宋吕大防《长安城图》、程大昌《雍录六典大明宫图及阁本大明宫图》、元李好问《长安志图》、明《永乐大典阁本》及以后绘制的长安城、宫地图三十多帧,亦均未见一“盈”字出现于其间。
  既然不见于产地、古城宫殿建筑名,是否可考虑从人物名号方面去探究“盈”字之义?因为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从“盈”字碗出土与宫殿遗址这一点看,此字离不开皇家的某一事物或任务的称谓。那么,“盈”字是不是宫中某一大人物名字中的一个字?经查,唐代各朝君主无一以此字为名号者(当然,常识告诉我们,避讳在古代是十分重要的事,因此瓷器上不可能刻写帝王名号)。有唐一代皇子皇孙亦皆无以“盈”字为名号者,嫔妃后宫中也难以考察。
  然而,《新唐书》卷八十三有这样一段记载:
  “玉真公主字持盈,始对崇昌县主,俄进号上清玄都大洞三景师,天宝三载,上言曰:先帝许妾舍家,今仍叨主第,贪租赋。诚愿去公主号,罢邑司,归之王府。玄宗不许。又言,妾,高宗之孙,睿宗之女,陛下之女弟,于天下不为贱,何必名系主号,资汤沐,然后为贵?请入数百家之产,延十年之命。帝知至意,乃许之。薨宝应时”[5]。
  在公主表字中有“盈”字并见诸唐史的目前仅发现持盈一人。玉真公主系唐玄宗之妹,在景云年间就已出家为道[6],卒于宝应年间,而这时期恰是邢窑瓷器烧造的高峰时期,似可得出结论:邢窑瓷器上的“盈”字即玉真公主持盈之“盈”。
  但是,另一涉及“盈”字之史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开元中,有御史宇文融献策,括籍外剩田,邑役伪滥,及逃户许归首,免五年征赋……。时又杨崇礼为太府卿,清严善勾剥,分寸锱铢,躬亲不厌……,又王鉷进计,奋身自为户口邑役使,征剥财富,每岁进钱百亿,宝货称是,云非正额租庸,使入百宝大盈库,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用”[7]。
  《新唐书·食货志》也两次提到玄宗、肃宗时有“一百宝大盈库”,其一内容与《旧唐书》载内容大致相同,其二曰:
  “故事,天下财赋归左藏,而太府以时上其数,尚书比部覆其出入,是时京师豪将假取不能禁,第五琦为度支监铁使,请皆归大盈库,供天子给赐,主以中官,自是天下之财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存其多少。”
  上述几段史料均涉及到一“盈”字,前书为玉真公主持盈之“盈”,后者为“百宝大盈库”之盈,无独有偶,两者均与帝王之家有关,前者为公主表字,后者为内府库名,且时代均在开元、天宝期间前后。因而,把邢窑瓷器上“盈”字的研究范围缩小到此两者之间似较恰当。再进一步分析,邢窑“盈”字器为百宝大盈库定烧的可能性比玉真公主定烧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因为,作为公主,不可能轻易把自己的名号或字刻于瓷器上,即使定烧,也应镌刻其封号一类款,而大明宫是天子听政所在,玉真公主不可能在此居住。再从时间上排列,她可能在景云以前就已出家,而那时,很少有邢窑入贡,作为公主,一旦出家就不会有如此优厚待遇。况且,“盈”字款器在当时肯定是名贵制器,又有批量生产,因而决不会是公主定烧。而百宝大盈库之与邢窑盈字器的关系之所以具有较大的可靠性,其理由是:“盈”字款器的制作、进贡时期定为唐代中期或中晚期,百宝大盈库也是唐代中期至中晚期的内府仓库。在邢窑瓷器上,目前仅见“翰林”及“盈”字款器,既有翰林院定烧之“翰林”款器,“盈”字款也必然是一种宫廷定烧器,而且有供天子宴私、赏赐专用的百宝大盈库之“盈”字与其相合,足见瓷器上刻划“盈”字不是偶然的,它既不是公主定烧款名,也不是简单的吉言款识。还有,从“宴私”之原意解释,也可得出相似的结论,宴是以酒食飨宾客之意,宴私者,谓宴乐而尽其私恩也。皇帝宴私之资财贮于百宝大盈库,而“盈”字瓷器也可能是宴私之用具。因而言其为是库定烧应无悖谬之理。况且,盈字盒制作精巧,是同类产品中的佼佼者,因而完全有理由认为邢窑“盈”字瓷器是以百宝大盈库之“盈”字作为标记、供天子享用的定烧器。
  观百宝大盈库之名,似一硕大府库,但除了新旧唐书等史料有载外,吕大防及以后编绘的长安城、宫址地图中无一标注。在这些图中记载到的有左藏库、右藏库、司宝库、甲库、武库等,其中左藏库可能是开元、天宝前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规模最大的财政国库。当时“天下财赋归左藏”,后来,由于“京师豪将假取不能禁”,肃宗朝度支监铁使第五琦奏请将左藏库的财赋移至大盈库,自是“天下之财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存其多少。”由此可见,当时的大盈库已成了国内最大、储存财富最丰盈、由皇帝一人所用度、支配的“库内之库”。此库在德宗统治时期还可能具有这种作用。明程楷《明断编》曰:
  “德宗猜忌刻薄,自任强明,耻屈正论,而其受其冈号欲祥瑞,出宫女下罪治俱可称,然作琼林、大盈税,间架宫贸市,此则其可耻矣”[8]。
  明赵志皋《乞振朝纲疏》亦谓:
  “自古英明才智之主,夫岂鲜哉,一徇于利则智昏于得,恣多取之念,肆无厌之求,凡可以瘠民而肥己者无不为之,此唐德宗琼林、大盈之积可鉴也”[9]。
  琼林亦系内库名,唐德宗建以藏贡物,白居易《重赋诗》:“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压”。此库与大盈库齐名,说明其性质相似,贮藏规模均很可观,而且很有可能在专藏贡物的琼林库未建以前,大盈库也藏贡物,而河北道贡的“盈”字邢窑器,基本可以肯定为藏于此的贡品。
  至于大盈库建于何年、毁于何时均无考,但已知大明宫等建筑的废弃主要是火焚,公元883年,长安城中“宫、庙、寺、署焚荡殆尽[10]”。公元896年的一次兵变也导致“宫室廛闾,鞠为灰烬”[11],两次兵燹,对宫室的毁坏已十分严重,加上公元901年的第三次火焚和公元904年的大规模拆毁使长安的唐代建筑几乎濒于毁灭[12],百宝大盈库也可能在这几次浩劫中销声匿迹。
  定窑为宋代五大名窑之一。传世品中宋代定瓷有款器较多,刻有“奉华”、“凤华”、“慈福”、“聚秀”、“德寿”、“尚食局”、“尚药局”、“五王府”、“禁苑”以及“官”、“新官”等,多为宋代内府款铭。但在五代定瓷中,除了官、新官款(从晚唐、五代起连续出现一百多年)外,目前仅见“会稽”、“昜定”之款名。会稽款盘藏于英国大维德基金会,此碗基本肯定为吴越王钱氏定烧,但“昜定”款器不知其详。
  易定碗传世仅二件,均为白釉,碗的形制、大小、胎体厚薄都大致一样,早年出土于同一墓中[13]。后来,一件藏于故宫博物院,一件流于沪上收藏家黄兆熙手中,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黄把它捐赠给上海博物馆。经研究确证,这一对碗烧造于五代后期。
  何谓“昜定”?目前尚无人完全说得清楚。为便于对定窑瓷上的这一项特殊款识的深入研究,笔者先将“昜”字与定字分开来叙述。“昜”字,在现代文字中很少使用,甚至在好多工具书中也没有收进。因而,以前曾出现过把此“昜”字读“易”字的情况,似乎是“易”字多写了一划。从地名上查找,在河北中部偏西确有一易州,而易州在唐、五代时也是一个大地名,因而读作“易定”亦未尝不可。但“易定”之义如何解释?到底是易州定烧还是别的什么,此又无法说清了。实际上,“昜”即是“昜”字,不是“易”字,解释为易州定烧是无法说通的,它本来就是一个正确的“易”字。《汉书·地理志》:“交趾郡曲昜县”。唐颜师古注云:“昜古阳字”[14]。因而可知昜字即阳字的古写法。清段玉裁引《公羊桓十六年传》注:“山北为阴……自汉以后此为霒字,阴文作侌,夫造化侌昜之气,本不可象,故霒与阴、昜与阳,皆假云曰山〓,以见其意而已”[15]。进一步明确“昜”为“阳”无疑,由此而知定窑碗底之“昜定”应为昜定之意。
  至于“定”字,其义十分明确,如果定窑器底仅书一“定”字,其义就更匆需解释了,但由于前面有一“昜”字,则需进行研究,现“昜”字已解释清楚,“昜”即为“阳”字,因而“昜定”就是“阳定”。“阳定”,按照地名联系并从现今陶瓷考古的角度推论,并进一步根据此碗的窑属、产地来理解,“昜定”似是曲阳、定州之意。制作者在这种碗底刻划“昜定”二字的目的显然是标明自己是产于定州之曲阳。
  但是,按照传统习惯,在地名上排列的顺序应当先是州,而后才是县。因而,如果把“昜定”二字解释为当地州县的话,应当是“定”、“昜”,但这对碗的字款是上下排列,因而只能读作“昜定”,把它说成是曲阳定州之简称,在次序上有颠倒,这就使前面的分析有可能成为一种穿凿附会。然而,这并不能否认前面的“昜”字不是曲阳之“阳”,重要的是,“定”字应从更具体的方面去认识,有两条宋代史料给予我们启示。
  周密《志雅堂杂钞》:
  “金花定碗用大蒜汁调金描画。”
  《吴越备史》:
  “太平兴国五年……九月十一日,王进朝谢于崇德殿,覆上金装定器两千事……”。
  从上述史料中的“金花定碗”、“金装定器”来分析,宋代称定碗、定器已很普遍,而且在“定碗”、“定器”前有“金花”、“金装”之类装饰名称,因而,在稍早些时候出现“曲阳定碗”、“曲阳定器”这种与之相类的名称是完全可能的,由此可进一步推论,“昜定”应是“曲阳定碗”或定瓷、定器一类名词的简称。
  按曲阳是古地名,古时候叫曲阳的地方很多,如汉代在江苏、安徽凤台,东晋在湖北汉阳,南朝宋在河南偃城,后魏在安徽六安,均有曲阳之名。“昜定”碗产于河北曲阳,所署款无疑是当地之曲阳。这一曲阳最早是古邑名,战国时属赵地,在今河北曲阳西沙河之东,因在太行山曲之南得名,秦汉在左近一带置曲阳县,汉改上曲阳县,北齐又改曲阳,隋称石邑,后改恒阳,唐复改曲阳,五代、宋、金亦沿用此名,属定州所辖[16]。作为定州的辖地曲阳烧造的瓷器上署“昜定”字款实际上是十分正常的事,正如一般瓷窑在所制器物上刻写自己所在地之名一样。如前面提到定窑瓷器上有“会稽”二字,会稽(即今绍兴)在古代很有名,因而不须考证即知会稽肯定指地名,从而也肯定是吴越王定烧,而“昜定”是采用一种简略的写法,看似生疏实际并不生疏,只是观者未经研究难以领悟或不敢肯定而已。“会稽”碗由于是吴越定烧,其款显然也根据定烧者的要求刻写,但“昜定”碗系曲阳本地所烧,因而其刻写要求显然根据当地习惯,以“昜”字冠之于前表示地名,并以“定”字作为器名,其意义实际上相等于曲阳、定州,但确切的名称应当是曲阳定碗、定器、定瓷一类。
  “昜定”碗既知为曲阳定器或定瓷之意,那么它们是为谁而烧的呢?此款是不是定窑窑工信手刻就的呢?从碗的精致程度看,非平民所定烧,此款也不是窑工随便刻写的。这种碗,同五代定窑中“官”、“新官”、“会稽”款器一样(其制作甚至超过许多“官”字款器),属定窑中的上乘之作,因而它们显然也是一种官瓷。五代时,后梁、后唐、后晋、后周先后统治定州[17],曲阳显然也在其辖下。从定窑瓷器的发展历史看,五代后期为定瓷的成熟时期,而这类碗也已肯定为五代后期产品,因而它们很可能是后周时所烧。
  《曲阳县志》收录有后周显德四年五子山院和尚舍利塔碑记,立碑人中有“使押衙银青光?大夫检校太子宾客殿中使御史充龙泉镇使钤辖瓷窑商税务使冯翱”之内容。按显德四年为公元957年,属五代末叶,但此时后周政权尚存,当政者为周世宗柴荣,柴荣卒于显德六年(公元959年),次年(公元960年)才发生陈桥兵变,开始长达三百多年的赵宋王朝统治。此“龙泉镇使钤辖瓷窑商税务使冯翱”是后周派遣的官员,其所署“银青光?大夫”之衔即“光?大夫之加银印青绶者,唐宋为从三品文阶官”[18]。仅此一衔即可知冯翱身居要职。后周派这样的官员充任“瓷窑商税务使”,反映了后周对定窑瓷业的重视,也反映了当时窑业之兴盛。另外,从冯翱的官衔看,他似乎还负有“督陶”之使命,在当时,虽然没有类似景德镇明清两代御厂,但冯翱之流的坐镇,显然具有督陶官的作用。当时,许多有官款以及不署官款的精美瓷器,可能就是在这些官员的监督下制作的。“昜定”碗作为五代后期之产物,其下限自然不会晚于显德末年,很可能是这一阶段烧造,而定州系后周版图中的一个州,在碗底署以产地名似应包含着下属向上呈送之含义,因而这种款器可能也是当时入贡后周朝廷的贡瓷。这种款与北宋定器上的“奉华”、“聚秀”、“慈福”、“德寿”等显然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按宋廷要求定烧的宫殿名款器,而前者则地按地方的规定烧造,然后入贡朝廷的。

附注

[1] 程在廉:《邢窑中心在内丘》,《河北陶瓷》,1986年第1期。 [2] 冯先铭:《谈邢窑有关诸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1981年第4期。 [3] 《大唐六典》卷七。 [4] 马德志:《唐大明宫发掘简报》,《考古》1959年第6期。 [5] 《新唐书》卷八十三。 [6] 《唐大诏令集》卷一百零八集有景云二年(710年)《停修金圈玉真二观》诏,其中有“金仙玉真公主出家”等语,宋敏求《长安志》谓开元年间有玉真女官观,当为玉真公主出家所在。 [7] 《旧唐书·食货志》。 [8] 《今献汇言》第一册(景明刻本)。 [9] 《明臣奏议》卷三十二(丛书集成初编本)。 [10] 《旧唐书·经籍志》卷四十六。 [11] 《旧唐书·昭宗本纪》。 [12] 马得志:《唐长安大明宫》。 [13] 《中国陶瓷》、《定窑》文字稿(冯先铭撰)。 [14] 《康熙字典》。 [15] 《说文解字注》。 [16][17]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至五册。 [18] (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

知识出处

邢窑遗址研究

《邢窑遗址研究》

出版者:科学出版社

本书是系统研究邢窑遗址的首部专著。收录了自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50多年来我国古陶瓷专家学者发表在不同时期不同刊物上的关于邢窑遗址方面的研究文章。所收录的文章基本反映了邢窑遗址的文化内涵和面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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