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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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12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天主教
分类号: B976.1
页数: 2
页码: 616-6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邢台县天主教1885年至1988年5月发生的重大事情及发展。
关键词: 邢台县 宗教 天主教

内容

清光绪十一年(1885),天主教正定教区主教公署派遣法国籍神甫包儒略到邢台,在城内北长街建住房一所,进行教务活动,自此天主教传入本县。光绪二十年(1894),扩建成临街5间的小教堂及10余间附属建筑。后在心长建教堂一座。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月,邢台一带义和团烧毁了城内天主教堂,包儒略逃往天津租界,本县教务活动暂停。
  光绪二十七年(1901)九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包返回邢台,耗用白银4,000两,重建了比较完善的教堂。光绪三十年(1904)建“顺德道济所”,专门治疗眼疾。民国二十一年(1932),在该所基础上建成“顺德公教医院”(今邢台眼科医院)。附设孤儿院、养老院。又在天主教堂内举办“义德学校”。民国二十二年(1933),成立了“顺德教区”。脱离正定教区管辖,信徒发展到14646人。
  1937年“七•七”事变后,教会又有大的发展。1938年,在“义德学校”基础上开办了“义德中学”。1940年,完成了公教医院扩建工程。1945年前,天主教顺德区计有中外神甫21人,修女29人,修士2人,其他职员8人,信徒20686人。县城建有耶稣圣心堂、若瑟堂、圣母堂,乡村建有心长、后东峪、河下、张尔庄、孔桥教堂及7处祈祷所。
  1945年9月邢台城解放后,人民政府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对宗教人士及其财产予以保护。但群众据其勾结汉奸、残害百姓等罪行,对其进行了揭发控诉。神甫被迫赔偿了群众损失,教堂收归公有。顺德教区主教葛乐才和神甫朗本仁(波兰籍)被驱逐出解放区。其他外籍神甫、修女等于1947年后先后回国。
  新中国成立后,天主教重新开始了教务活动。1950年冬,作礼拜者有50余人,并发展新教徒5人。
  在1963年展开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天主教被作为反动组织予以取缔,停止了活动。
  1978年后,政府重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落实了宗教教产,对正常的宗教活动加以保护,天主教本着“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进行活动。1988年5月,全县布教村15个,教堂6处,教徒319户,1000余人。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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